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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事项☆◇港澳资讯000001更新日期2007-12-10◇灵通V4.0 ★本栏目内容【1.资本运作】、【2.风险提示】、【3.其他事项】 【1.资本运作】 【战略合作】 ┌────┬─────┬──────┬──┬───────┬─────┐ |公告日期|2006-12-16|是否关联交易|是|交易金额(万元)|| ├────┼─────┴──────┴──┴───────┴─────┤ |说明|2005年9月28日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通用电气金融财| ||务(中国)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根据该协议规定,| ||双方进行合作,以进一步发展深圳发展银行的消费金融业务。通用| ||电气将向银行提供零售业务方面在(a)风险;(b)运营;(c)市场营| ||销;(d)系统;(e)战略和(f)融资方面的咨询服务,在消费融资业| ||务方面向银行提供通用电气的全球性专业技术,包括在产品开发、| ||系统和营销、融资技巧、风险管理、运营和员工培训等方面的专业| ||知识。本协议的期限为五年,本协议在双方同意的条件下可以续延| ||。本交易属关联交易。| ||2006年6月26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战略合作协议〉签约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原通用| ||电气金融财务(中国)有限公司在《战略合作协议》项下的权利义| ||务转让给通用电气管理技术咨询(上海)有限公司(GEManagemen| ||tTechnologyConsulting(Shanghai)CompanyLtd.)。| ||鉴于本行与通用电气金融国际金融公司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 ||》有效期,以及本行与通用电气管理技术咨询(上海)有限公司签| ||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有效期即将到期,由于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 ||的变化以及监管方要求,需要新的协议以对《股份认购协议》中的| ||相关条款进行修正。授权董事长继续与通用电气有关子公司友好协| ||商,并签署延长有效期的协议以反映上述因素的影响。| └────┴─────────────────────────────┘ 【购销商品或劳务】 ┌────┬─────┬──────┬──┬───────┬─────┐ |公告日期|2006-10-20|是否关联交易|是|交易金额(万元)|4883.46| ├────┼─────┴──────┴──┴───────┴─────┤ |说明|2006年10月18日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GEMTC合作开展信用卡项目的议案| ||》,会议同意与GEMTC合作开展信用卡项目,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 ||合同。有关合同将于近期签署。鉴于本公司与通用电气金融国际金| ||融公司于2005年9月28日签订了《股权认购协议》,根据该协议的| ||规定,在经有关主管部门和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通用电气金融| ||国际金融公司可能因认购本公司的股份而成为本公司股东。通用电| ||气金融国际金融公司与通用电气管理技术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均| ||为通用电气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在本公司关于与GEMTC合作开展信| ||用卡项目中,本公司与通用电气管理技术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GEManagementTechnologyConsulting(Shanghai)Co.,Ltd)签| ||署的一系列合同属关联交易。| └────┴─────────────────────────────┘ 【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2004-12-31|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123547.1| ├────┼─────┴──────┴──┴───────┴─────┤ |说明|2004年5月29日美国新桥投资集团与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深| ||圳国际信托|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公司和深圳市社会| ||保险局签署| ||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分别将四家股东单位各自持有本行股份合| ||计| ||348,103,305股(其中,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131,705,685股、深圳| ||国际信托投| ||资有限公司112,301,783股、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 ||5,757,220| ||股、深圳市社会保险局78,338,617股)转让给美国新桥投资集团,本| ||次收购完后| ||,美国新桥投资集团将持有本行348103305股,占总股17.89%。根| ||据《股份转让协议》,总股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235,471,061元| ||。其中,应付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467,028,359| ||元,应付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398,2| ||22,123元,应付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公司的转让价款为人| ||民币91,335,102元,应付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转让价款为人| ||民币278,885,477元。过户手续已于2004年12月30日办理完毕。| └────┴─────────────────────────────┘
【2.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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