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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事项☆◇港澳资讯000023更新日期2007-12-17◇灵通V4.0 ★本栏目内容【1.资本运作】、【2.风险提示】、【3.其他事项】 【1.资本运作】 【资产出售】 ┌────┬─────┬──────┬──┬───────┬─────┐ |公告日期|2007-12-15|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1078.31| ├────┼─────┴──────┴──┴───────┴─────┤ |说明|深天地A持有小天鹅A(000418)法人股417,175股,上电股份| ||(600627)法人股61,200股,这些法人股已经过股权分置改革,获| ||得了流通权。| ||截止2007年12月14日,公司全部出售上述股份,总计获得现金| ||收入为10,783,104.18元。| └────┴─────────────────────────────┘ 【资产出售】 ┌────┬─────┬──────┬──┬───────┬─────┐ |公告日期|2007-10-19|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750.00| ├────┼─────┴──────┴──┴───────┴─────┤ |说明|公司与深圳市利鸿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2007年10月18日签署| ||了《深圳市利建混凝土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书》。| ||因政府拟修建的南坪快速二期工程的路线正好穿越利建公司的| ||机楼,并且该工程计划于2009年上半年建成通车,因此利建公司面| ||临拆除的风险。为了减少因拆迁所带来的损失,公司拟将实际拥有| ||的深圳市利建混凝土有限公司50%的股权按现状转让给深圳市利鸿| ||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750万元。| ||完成本次交易之后,导致本公司今年度利润总额减少约1,400| ||万元,净利润减少约900万元。| └────┴─────────────────────────────┘ 【银行借贷】 ┌────┬─────┬──────┬──┬───────┬─────┐ |公告日期|2007-03-27|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3000.00| ├────┼─────┴──────┴──┴───────┴─────┤ |说明|决定向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申请贷款人民币3000万元整,期限自| ||2007年3月23日至2008年3月23日,贷款年利率6.39%,贷款用途为|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贷款由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东部开发(集| ||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资产出售】 ┌────┬─────┬──────┬──┬───────┬─────┐ |公告日期|2007-02-06|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3800.00| ├────┼─────┴──────┴──┴───────┴─────┤ |说明|深天地A(甲方)与东莞市好易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乙方)于| ||2007年2月2日签署了《深圳市坪山物业发展有限公司黄竹坑石场整| ||体权益转让协议书》,将公司实际拥有的深圳市坪山物业发展有限| ||公司黄竹坑石场100%实物产权按现状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格为人民| ||币叁仟捌佰万元整(¥38,000,000.00元)。| └────┴─────────────────────────────┘ 【资产出售】 ┌────┬─────┬──────┬──┬───────┬─────┐ |公告日期|2007-02-06|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 ├────┼─────┴──────┴──┴───────┴─────┤ |说明|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市天地建材有限公司与东莞市好易实业投资| ||有限公司于2007年2月2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书》,将建材公司| ||在深圳市坪山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合法拥有的100%股权以人民币壹元| ||的价格转让给东莞市好易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2007-01-27|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1200.00| ├────┼─────┴──────┴──┴───────┴─────┤ |说明|本公司(乙方)拟与渭南市富秦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陕西| ||省富秦实业有限公司及陕西华林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上述三家公司均为甲方)于近期签署《股权转让合同书》及相关协| ||议,公司拟以人民币1,200万元的价格向甲方收购其所拥有的西安| ||千禧国际置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公司除向甲方支付1,200万元股权转让款外,还将负责千禧公| ||司应偿还的债务包括西安千禧国际广场项目征地费、拆迁补偿费| ||、城市建设配套费、勘察设计费、劳保统筹基金等发生的债务以及| ||因该项目办理协议约定的变更发生的费用和千禧公司其他债务等合| ||计14,100万元(通过公司控股后的千禧公司偿还,公司提供担保)|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2006-12-20|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0.00| ├────┼─────┴──────┴──┴───────┴─────┤ |说明|由于黄竹坑石场名义上(工商注册资料)的拥有者为深圳市坪| ||山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而陈建明先生合法拥有该司100%的股权。为| ||规避风险,保障原收购合同的继续履行,公司所属全资企业深圳市| ||天地建材有限公司于2006年12月18日与陈建明先生签订了股权转| ||让合同书,天地建材公司以人民币1元的价格受让其在坪山物业公| ||司所拥有的100%股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资产出售】 ┌────┬─────┬──────┬──┬───────┬─────┐ |公告日期|2006-04-08|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3650.00| ├────┼─────┴──────┴──┴───────┴─────┤ |说明|本公司(甲方)与詹保鸣(乙方)于2006年4月6日签署了《协议书| ||》,将公司拥有的坐落于深圳市罗湖区宝安路天地大厦首层、第二| ||层、第三层,建筑面积为4443.1平方米的房产转让给詹保鸣,转让| ||价格为人民币叁仟陆佰伍拾万元整(RMB36,500,000.00元)。本次| ||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扣除各种费用后将产生1400万元左右的利润。| ||2、本次转让完成后,有利于公司的资产盘活,增加现金流,| ||筹集一定的资金开发新的优质项目。| └────┴─────────────────────────────┘ 【资产出售】 ┌────┬─────┬──────┬──┬───────┬─────┐ |公告日期|2006-04-08|是否关联交易|否|交易金额(万元)|27202.00| ├────┼─────┴──────┴──┴───────┴─────┤ |说明|2003年9月29日,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与深圳市东部投资|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 ||让合同》,建设控股将东部集团74.2%股权以27202万元价格转让给| ||东部投资;而东部集团持有深天地5500万股(占总股本的40%),为|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东部投资将间接控股本| ||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所持股份的性质由国有法人股变更为社会法| ||人股。所持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 ||冻结等。另外,建设控股还直接持有本公司3706.5018万股(占总股| ||本的26.71%)。本次收购已获得深圳市政府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涉及触发要约收购义务的,已获得中国证监会| ||豁免要约收购义务。| └────┴─────────────────────────────┘ 【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2006-03-02|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 ├────┼─────┴──────┴──┴───────┴─────┤ |说明|公司于2004年11月8日收到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文件,文| ||件决定将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深圳| ||市商贸投资控股公司合并,组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现有关| ||合并工作已完成。| ||公司原第二大股东为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持有公司国家| ||股37,065,0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71%,现划转变更为深圳市投| ||资控股有限公司,此次股份划转结束后,公司总股本和股权结构不| ||变。| ||2005年8月18日公告,已获国资委的批复。| ||2006年3月2日公告,深天地A原第二大股东深圳市建设投资控| ||股公司持有的37,065,018股国家股已完成过户变更登记手续,该股| ||份已全部过户至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投公司成为公司第二| ||大股东。深圳建投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 【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2006-01-21|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3300.00| ├────┼─────┴──────┴──┴───────┴─────┤ |说明|关于收购黄竹坑石场整体产权的公告| ||深天地A于2005年11月18日与深圳市明仕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签订了关于黄竹坑石场产权整体收购合同书。以人民币3,300万| ||元的价格向明仕浩公司整体收购黄竹坑石场产权。| ||定价情况本次收购价格依照目前深圳市同行业、同规模的市| ||场价格确定。同时因为该石场位于深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2| ||-2010年)保留的12个限采区内,属于规划保留的采石场,具有一| ||定的增值潜力。经多方买家竞投后,协议转让。| └────┴─────────────────────────────┘ 【银行借贷】 ┌────┬─────┬──────┬──┬───────┬─────┐ |公告日期|2005-09-07|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12000.00| ├────┼─────┴──────┴──┴───────┴─────┤ |说明|为开发建设天地峰景(原称天地桃源)房地产项目,本公| ||司近日与深圳市商业银行高新北支行签订了《借款合同》。贷款金| ||额为人民币120,000,000.00元;贷款期限为24个月;贷款利率为7.| ||6032%。| └────┴─────────────────────────────┘ 【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2005-04-12|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871.91| ├────┼─────┴──────┴──┴───────┴─────┤ |说明|本公司与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4日在| ||深圳签署了《房地产买卖合同》。| ||该合同确定我公司向东部集团购买其拥有的坐落于深圳市南山| ||区郎山路的东物商业大厦第十层,建筑面积为1503.3平方米的房产| ||,售价为人民币捌佰柒拾壹万玖仟壹佰肆拾元整(RMB8,719,140.0| ||0元)。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该项关联交易不需要上股东大| ||会审议。此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其他有关部门的批准。| └────┴─────────────────────────────┘ 【资产出售】 ┌────┬─────┬──────┬──┬───────┬─────┐ |公告日期|2004-12-15|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3270.00| ├────┼─────┴──────┴──┴───────┴─────┤ |说明|公司与深圳市鼎昌实业有限公司于2004年12月2日签署了《协| ||议书》,公司与深圳市鼎昌实业有限公司及深圳市金鼎房地产开发| ||投资有限公司于2004年12月8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将公司| ||拥有的天地宾馆房地产及深圳市天地宾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给深| ||圳市鼎昌实业有限公司及深圳市金鼎房地产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其| ||中,天地宾馆房产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2,700,000.00元;另外,将| ||公司持有的深圳市天地宾馆有限公司93.75%的股权转让给深圳市鼎| ||昌实业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将深圳市天地建筑材| ||料有限公司持有的6.25%的股权转让给深圳市金鼎房地产开发投资| ||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交易扣除各种费用后将| ||产生400万元左右的利润。| └────┴─────────────────────────────┘ 【资产出售】 ┌────┬─────┬──────┬──┬───────┬─────┐ |公告日期|2004-12-15|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2844.80| ├────┼─────┴──────┴──┴───────┴─────┤ |说明|公司与深圳市利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4年11月30日签署| ||了《股权转让合同》,公司将持有的深圳市天地仓储贸易有限公司| ||94.89%的股权转让给利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8,448,022.0| ||0元。本次交易扣除各种费用及补交的地价后将产生1100万元左右| ||的利润。| └────┴─────────────────────────────┘ 【资产出售】 ┌────┬─────┬──────┬──┬───────┬─────┐ |公告日期|2004-09-16|是否关联交易|是|交易金额(万元)|497.04| ├────┼─────┴──────┴──┴───────┴─────┤ |说明|公司与第一大股东深圳市东部工程有限公司于2004年9月13日| ||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 ||该合同确定将坐落于深圳市福田区深南路与农林路交界西北的| ||鑫竹苑A栋第16层,建筑面积为753.09平方米的办公用房,以人民| ||币4,970,394.00元出售给深圳市东部工程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 ||了关联交易。| └────┴─────────────────────────────┘
【2.风险提示】 ┌────┬─────────────────────────────┐ |公告日期|2001-12-04| ├────┼─────────────────────────────┤ |稽查结果|公司没有按照规定刊登2001年中期预亏的公告| ├────┼─────────────────────────────┤ |处理决定|决定对公司予以公开谴责| └────┴─────────────────────────────┘
┌─────┬─────────────────────────────┐ |截止日期|2007-06-30| ├─┬───┴────┬───────┬──────┬────┬────┤ |序|资金占用方|占用方式|与本公司关系|期末余额|占应收账| |号||||(万元)|款(%)| ├─┼────────┼───────┼──────┼────┼────┤ |1|深圳市东部物业管|向上市公司提供|控股公司之子|96.51|0.4%| ||理有限公司|资金|公司||| |2|深圳市东部工程有|向上市公司提供|控股公司之子|10.28|0.0%| ||限公司|资金|公司||| |3|深圳市东部工程有|向关联方提供资|控股公司之子|341.49|1.5%| ||限公司|金|公司||| |4|深圳市鹏城建筑集|向关联方提供资|控股公司之子|7212.4|33%| ||团有限公司|金|公司||| └─┴────────┴───────┴──────┴────┴────┘
【诉讼事项】 ┌────┬─────┬──────┬──┬───────┬─────┐ |公告日期|2003-11-01|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2345.60| ├────┼─────┴──────┴──┴───────┴─────┤ |说明|2000年4月20日,湖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营业部划入我公| ||司帐户人民币1,000万元,我公司于2002年1月4日归还人民币200万| ||元,其余款项尚未归还。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原告)于2003年| ||10月20日向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诉状”,请求| ||我公司(被告)归还欠款本金、利息共计人民币2,345.6万元(利| ||息计算至2003年10月20日止),并请求判令我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 ||用。| ||2003年10月21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了泰阳证券| ||的财产保全申请,分别冻结了我公司在深圳市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 ||持有的价值人民币1,972.511万元的股权及我公司在深圳市天地建| ||筑材料有限公司的价值人民币373万元的股权;冻结期限一年(《2| ||003年10月22日起至2004年10月21日止》),冻结期间,不得办理| ||抵押、转让等过户手续。| └────┴─────────────────────────────┘
【3.其他事项】 【银行授信】 ┌────┬─────┬──────┬──┬───────┬─────┐ |公告日期|2007-05-25|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3000.00| ├────┼─────┴──────┴──┴───────┴─────┤ |说明|决定向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民中心支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最高限额人民币叁仟万元整(¥30,000,000.00元);期| ||限自2007年5月23日至2008年5月23日;利率为不超过六个月的短期| ||贷款按年息5.9535%执行,超过六个月的短期贷款按年息6.7095%执| ||行;用途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控股股东| ||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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