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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导☆◇港澳资讯000033更新日期2007-12-06◇灵通V4.0 【2007-12-05】 新都酒店(000033):追回1005万元纠纷款已与被执行人和解
12月5日晚间,新都酒店发布公告称,公司起诉黄振汉、香港中汇置业有限公司、珠海市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变更前为珠海市物资总公司)损害公司权益纠纷一案的有了终审判决并开始执行。 新都酒店称,2005年9月12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珠中法民四初字第70号受理了公司起诉黄振汉、香港中汇置业有限公司、珠海市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变更前为珠海市物资总公司)损害公司权益纠纷一案。1995年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新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香港中汇置业有限公司、珠海市物资总公司三方签定《广东省珠海市湾仔区物资大楼配楼转让合同》;根据该合同,公司向香港中汇置业有限公司支付了全部的购楼款累计港币12,694,239.50元,但香港中汇置业有限公司一直未将该房产所有权转让给公司,反而在2004年7月将该房产转让给香港浩腾发展有限公司;为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向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公司港币12,694,239.50元及利息9,101,507.37元(上述事项公司已于2005年9月23日在《证券时报》进行披露)。 新都酒店表示,2006年7月27日,该案件经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珠中法民四初字第70号民事裁决书一审判决,判决如下判令被告黄振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公司12,311,392.00元;被告中汇置业有限公司对被告黄振汉应负义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驳回原告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上述事项公司已于2006年8月5日在《证券时报》进行披露)。2007年3月21日,该案件经过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并判决如下维持一审判决,判令被告黄振汉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公司12,311,392.00元及相应利息(上述事项公司已于2007年4月18日在《证券时报》进行披露)。 新都酒店继续表示,2007年8月8日因被执行人未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根据公司的申请,法院查封了由香港中汇置业有限公司实际享有现在在浩腾发展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珠海市南湾南路6004号第2栋(物资大厦)的房产。因该执行牵涉到案外人浩腾发展有限公司的资产,执行时间较长、过程复杂,公司与被执行方协商以执行和解的方式终结本案,香港中汇置业有限公司向公司一次性支付合计1146万元。因公司尚欠深圳峰景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承让公司股东(香港)建辉投资有限公司的应付股利472万元及相应利息。(该事项已终审结束并进入执行阶段,公司在200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深圳峰景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根据判决申请罗湖区人民法院于2005年8月分两次从公司帐户划款共60万元,另外于2006年7月将公司租户309万元的应付租金划走。 公告还显示,鉴于深圳峰景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和黄振汉先生有关联关系,峰景台公司要求其应得的股利将从公司应得的珠海官司的和解款1146万元中扣除;此后,深圳峰景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将不再就应付股利一事向公司追索。根据双方认可,公司应收款项总数为1005万元。截止至2007年12月3日,公司已收到该款。 目前,新都酒店已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并已向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解除对珠海市南湾南路6004号第2栋(物资大厦)的房产的冻结,根据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珠中法执字第120号之二民事裁定书,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6)粤高法民四终字第328号终结执行。 由于上述投资年限较远,新都酒店已经在以往年度对其进行了坏帐计提,因此公司认为上述诉讼的最终和解执行将增加公司本年度的非经常项目损益1146万元。
【2007-09-19】 新都酒店(000033)大股东股权变更
“史上最牛散户”刘芳疑似现身 新都酒店(000033)今日披露,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向南银汇通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借款6500万元,用于清偿瀚明公司所欠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总公司的债务,并解除瀚明公司所持有的公司6615万股限售股份质押给中航技的合同,为此,瀚明公司的全部股权都将转让给南银公司。瀚明公司以“四两拨千斤”的方式夺回了质押在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总公司的公司股权,而代价似乎非常低廉。 据了解,2007年4月25日,瀚明公司股东深圳市和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培森投资公司、自然人刘芳、朱达山与南银公司就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向南银公司借款一事签订《借款协议》、《协议书》、《框架协议———股份转让协议书》。根据这一系列协议,瀚明公司向南银公司借款6500万元,用于清偿瀚明公司所欠中航技的债务,并解除瀚明公司所持有的公司6615万股限售股份质押给中航技的合同。作为保护债权人南银公司的权益,和旺公司、培森公司、刘芳、朱达山分别将其持有的瀚明公司的总计100%股份全部转让给南银公司。 同时,根据《协议书》约定,深圳市瀚明公司的原股东,即和旺公司、培森公司、刘芳、朱达山在两年内有权按协议对其所转让的瀚明公司的股份进行回购,回购条件为支付借款本金和相应利息;在满足南银公司在《协议书》所约定的全部权益后,南银公司须同意深圳市瀚明公司的原股东对瀚明公司的回购。此次借款期限一年,到期不能归还本金的,支付利息后合同顺延一年。而在两年的回购期限内,南银公司不得行使瀚明公司的股东权利,不得行使瀚明公司所持公司股份的转让、担保、变卖等任何法律上的处置权,也不改变瀚明公司的名称;且委派至公司董事会的成员不变。截至2007年9月6日,瀚明公司已经完成其股东变动的工商变更手续。 根据公司股票今日收盘价计算,6615万股公司股票市值超过5.6亿元,而瀚明公司通过向中航技支付这个数额的零头就可以领回市值超过5亿元的股票资产,无疑是做了一笔非常合算的买卖。另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南银公司已经合法取得了瀚明公司100%股权,实质上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但又受到上述系列条款的限制,不能对公司股票进行任何处置,甚至连进入董事会的资格都没有。公告称,南银公司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自然人邓南威,根据公开的资料,公司高管层中并没有出现这个名字,同时公司也未宣称该笔交易是关联交易,因此目前无法判断南银公司在这场股权争夺中将会扮演什么角色。 而此前,被媒体热炒的被称为是“史上最牛散户”的刘芳,居然也出现在瀚明公司原股东名单当中,虽然像以往那样,此刘芳与彼刘芳并不见得是一个人,但却加大了这次借款交易的神秘色彩。鉴于刘芳时常出现在资产注入或重组等题材公司附近,她(他)的这次现身是否会再有动作,两年的回购期给予了原股东充足的时间,也给了投资者一定的想象空间。
【2007-09-19】 新都酒店(000033)大股东股权回购融资
新都酒店(000033)今日公告,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实施股权回购融资。根据协议约定,如两年回购期满且未发生回购行为,南银汇通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将100%控股瀚明公司,并行使股东权利,享有瀚明公司持有的新都酒店的处置权。 公告称,瀚明公司向南银公司借款6500万元人民币,用以清偿瀚明公司所欠的债务,并解除了瀚明公司持有新都酒店6615万股限售股份的质押。据悉,借款期限一年,到期不能归还本金的,支付利息后合同顺延一年。 作为对债权人的保障,瀚明公司的原股东——深圳市和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培森投资公司、自然人刘芳、朱达山将其持有的瀚明公司合计100%股份转让给南银公司。根据协议约定,两年内如各原股东愿意支付借款本金和相应利息,有权按协议对其所转让的瀚明公司的股份进行回购;在满足南银公司在协议中所约定的全部权益后,南银公司须同意瀚明公司的原股东对瀚明公司的回购。 此外,在两年的回购期限内,南银公司不得行使瀚明公司的股东权利,不得行使瀚明公司所持新都酒店股份的转让、担保(抵押、质押)、变卖等任何法律上的处置权,也不改变瀚明公司的名称;且委派至新都酒店董事会的成员不变。 变更后,新都酒店第一大股东仍为瀚明公司,但其股权变更为100%南银公司所有,而南银公司则是加拿大国籍的邓南威全部持股的南银投资公司100%控股。资料显示,南银公司于06年3月在北京成立,经营范围为研发、生产计算机软件、研发计算机系统集成、转让自有技术、提供自产产品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自产产品,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3.4万美元。
【2007-08-13】 新都酒店预计三季度业绩亏损为680万元左右
新都酒店(000033)半年报显示,上半年净利润为-432万,每股收益-0.013。公司同时预计,今年年初到三季度业绩亏损为680万元左右。 公告称,因深圳酒店以及经济型酒店大量涌现,对酒店的客源形成一定的冲击,整个酒店行业业绩下滑;深圳中心区西移削弱了公司下属新都酒店的地理优势;同时公司的财务费用较往年增加,导致了公司净利润亏损。(孟繁龙)
【2007-05-30】 新都酒店追加计提减值准备6800万
新都酒店今日发布其整改报告表示,公司已经采取在2006年年报中计提减值准备6865.52万元等一系列整改措施。 新都酒店表示,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检查办法》规定,于2006年11月21日至12月1日对公司进行了巡检,并于2007年4月17日下达了《关于要求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限期整改的通知》,要求公司进行限期整改。 《通知》指出,截至2006年6月30日,新都酒店对北京利生项目长期投资账面余额7628.36万元,已提减值准备997.36万元,投资净值6330.99万元。由于公司当初大部分投资资金并非直接支付给天元公司或利业行,以及新都酒店总经理黄振汉同时代表新都酒店、利业行等多方签署相关协议,导致新都酒店目前对利生项目既未取得所有权又无法行使使用权,资产权属不完整,目前仍处于诉讼中,截至目前一审判决结果尚未宣布。 考虑到该项诉讼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公司决定于2006年度对该项目计提90%的资产减值准备6865.52万元。对于该项目公司仍在积极跟进中,力争减少和挽回公司资产的损失。
【2007-05-14】 新都酒店(000033)股东减持公司股份332.7万股
截至2007年5月10日收盘,新都酒店股东青岛美克森贸易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减持原限售流通股股份3,327,4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减持后尚持有公司9,106,0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6%。
【2007-04-26】 新都酒店(000033)第四大股东减持公司股份
截至2007年4月25日收盘,新都酒店第四大股东铁岭市嘉鑫有色金属制品厂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减持原限售流通股股份3,370,1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减持后尚持有公司13,167,3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
【2007-04-09】 新都酒店:预计2007年第一季度亏损180万元左右
新都酒店预计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业绩亏损180万元左右。
【2007-04-06】 新都酒店(000033)公告重大仲裁进展
新都酒店(000033)今日公告与深圳文业装饰设计工程公司工程款纠纷一案的仲裁情况,裁决公司支付工程款593.6万元和相应利息,以及其他仲裁材料费、律师代理费等累计25.947万元。公司表示在以往年度对工程款以应付款项进行了账务处理,案件审理结果不会对公司损益经营产生大的影响,但后续款项的支付会给公司现金流带来压力。
【2007-04-01】 新都酒店预计2006年度将亏损1.38-1.4亿元
新都酒店预计公司2006年度亏损会在1.38亿到1.4亿之间。
【2007-03-03】 新都酒店(000033):十大股东座次排定
新都酒店(000033)今天发布公告,该公司前十大股东座次排定,青岛美克森贸易有限公司和铁岭市嘉鑫有色金属制品厂通过拍卖方式,以分别持有5.02%股权成为新都酒店并列第四大股东。 新都酒店称,2007年2月8日接法院通知,因该公司原股东深圳市卢堡工贸有限公司与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借款纠纷,法院对深圳市卢堡工贸有限公司所持有的限售流通股3307.5万股股份进行了公开拍卖,青岛美克森贸易有限公司和铁岭市嘉鑫有色金属制品厂联合竞拍,并分别获得上述股权中的1653.75万股。过户完成后,青岛美克森贸易有限公司及铁岭市嘉鑫有色金属制品厂为并列第四大股东。 此次股东座次变更,新都酒店的实际控制人仍为深圳瀚明投资有限公司,瀚明投资与新都酒店二股东之间的股权差距已扩大到10%以上。据悉,瀚明投资的最终控制人为自然人戈然和刘芳。
【2007-02-12】 新都酒店(000033)股份变动情况的提示
新都酒店于2007年2月8日接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称公司股东深圳市卢堡工贸有限公司因与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借款合同纠纷,权利人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对深圳市卢堡工贸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3307.5万股股权依法冻结,并于2007年1月22日进行了公开拍卖。青岛美克森贸易有限公司和铁岭市嘉鑫有色金属制品厂联合竞拍,并以8500万元的价格竞得上述股权,成交价格2.57元/股。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解除对深圳市卢堡工贸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3307.5万股股权的查封;上述股权中1653.75万股归青岛美克森贸易有限公司所有,另外1653.75万股归铁岭市嘉鑫有色金属制品厂所有。
【2007-01-25】 二股东易主新都酒店否认启动重组
二股东股权因拍卖成功易主,令市场对股权纷争多年的新都酒店(000033),在股权分散的斗争平衡性被打破后,是否会因“新鲜血液”的加入而进入重组通道,产生出许多遐想。 但新都酒店方面对这一市场重组传闻予以了坚决否认。新都酒店董事会秘书张静向证券时报记者表示“拍卖仅是一种法律行为,公司目前还没有实质性重组行为。” 股权拍卖信号 据悉,在2006年岁末的原二股东(香港)建辉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拍卖前,新都酒店的股权较为分散,控股权具有不稳定性,也酝酿了新都酒店前几大股东间的复杂关系。 新都酒店股改后,第一大股东翰明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新都酒店20.08%的股份,第四大股东卢堡工贸有限公司持有10.04%的股份。但实事上,由于卢堡公司的两个控股股东李吉祥和李聚利,与瀚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李聚全三人为兄弟关系,瀚明公司和卢堡公司因此构成一致行动人,两者加起来的总股本为30.12%。 另一方面,在建辉公司所持股权拍卖前,新都酒店第二、三、五大股东建辉公司、深圳贵州经济贸易公司、(香港)桂江企业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新都酒店16.73%、10.04%、10.04%股份,三者合计持有36.81%股份。业内人士称,这三家股东均为新都酒店的老股东,形成了另一利益集团。 但去年末的拍卖,打破了这种“对立”的股权结构分布。据悉,2006年11月,山东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建辉公司所持有的新都酒店限售流通股4020万股已拍卖;受买人分别为洋浦新宇峰投资有限公司,北京美华恒润科贸有限公司、安徽安粮兴业有限公司及自然人屠北平。2006年12月27日,这些股份完成过户手续。过户完成后,建辉公司仍持有新都酒店1492.5万股,占总股本的4.53%,为第六大股东。 拍卖打破了新都酒店既有的股权结构,但是否为公司重组的信号?市场对此赋予了丰富的联想。许多投资分析师纷纷撰文指出,此举将加速新都酒店的重组步伐。 对此,新都酒店方面予以了否认。张静表示,“目前没有任何重组的迹象。通过拍卖进入公司的股东也只是法人股投资者,他们没有提出要重组公司的打算,也没有提出改组董事会或进入管理层。” 但需要注意的是,目前,由于翰明公司对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总公司的借款,翰明公司所持的6615万股新都酒店股份均质押给了中航技公司。 主业经营正常 另外,新都酒店在日前还发布了2006年的业绩预亏公告。公告称,关于与中国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工程款纠纷案件经过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判决该公司应支付工程款以及相应的利息和违约金。该公司已在以往年度对按合同额应支付的工程款以应付款项进行了账务处理,但该案涉及的利息和违约金将直接进入2006年度损益,会对其2006年度损益产生一定的影响;同时,该公司其他诉讼暂时没有审理结案也加大了资产损失的风险。预计该公司2006年度净利润将为负值。 “除开这次诉讼影响公司利润外,公司经营方面的业绩与2005年没有大的差别。”张静说。她还表示,公司属于传统的酒店行业,利润相对稳定。目前,除这次已经判决的诉讼外,暂时没有结案的诉讼还有几个,其中以北京地产纠纷的诉讼标的较大,但总标的目前还没有统计。至于北京地产诉讼,公司在之前已经进行过相关计提,计提金额为几百万元。
【2007-01-23】 新都酒店:预计06年度净利润将为负值
(000033)新都酒店预计2006年度净利润将为负值 新都酒店预计2006年度净利润将为负值。
【2006-12-29】 新都酒店股份过户完成
据深交所晚间公告信息新都酒店于2006年11月29日接到山东高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称公司第二大股东(香港)建辉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4020万股已于2006年9月8日裁定拍卖;受买人分别为洋浦新宇峰投资有限公司,北京美华恒润科贸有限公司、安徽安粮兴业有限公司及自然人屠北平。 2006年12月27日,上述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过户手续。
【2006-12-08】 新都酒店(000033)工程款纠纷案二审败诉
中国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深圳分公司诉新都酒店(000033)拖欠工程款纠纷一案,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判定新都酒店的上诉理由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要求新都酒店向中国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深圳分公司支付工程款787.74万元及相应的利息,并支付违约金146.87万元。 新都酒店表示,公司与中国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工程款纠纷案件属于公司合同纠纷,公司已在以往年度对公司按合同额应支付的工程款以应付款项进行了账务处理。但由于该判决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利息和违约金,这部分财务费用将会对公司损益产生一定的影响,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2006-11-16】 新都酒店(000033)二股东股权被拍卖
新都酒店(000033)今日公告,公司的第二大股东(香港)建辉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份4020万股10月24日在山东济南进行了公开拍卖。据公司了解,洋浦新宇峰投资有限公司、北京美华恒润科贸有限公司、安徽安粮兴业有限公司及自然人屠北平通过拍卖,分别竞得公司股份1600万股、800万股、500万股和1120万股。 但拍卖结果需要取得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确认。公告称,公司就此情况向山东省高院求证,高院称其会按照法律程序对拍卖及执行情况做出裁定。截至目前,山东省高院还未做出裁定。 2003年6月5日,建辉投资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5512.5万股质押给中国交通银行山东济宁分行用于贷款。后因与中国交通银行山东济宁分行的贷款纠纷,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2004年4月5日被山东省高院冻结。
【2006-11-13】 新都酒店(000033)二股东股权拍卖一分为四
洋浦新宇等4个买家竞得该笔股权 备受关注的新都酒店(000033)第二大股东股权拍卖有了新的进展。据悉,洋浦新宇峰投资有限公司、北京美华恒润科贸有限公司、安徽安粮兴业有限公司及自然人屠北平通过拍卖,分别竞得新都酒店1600万股、800万股、500万股及1120万股。有迹象显示,该笔股权的易主将有利于困绕新都酒店很长一段时间的股权之争问题的解决。 2006年10月13日,新都酒店公告,山东舜天拍卖有限公司将于2006年10月24日在济南公开拍卖(香港)建辉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新都酒店法人股4020万股(占总股本12.2%),该法人股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据了解,来自深圳、北京、上海、海南、安徽的多家公司参与了新都酒店该笔股权的拍卖。该笔股权起拍价铬为6060万元,每次加价幅度为40万元,经过15轮角逐,洋浦新宇等三家公司及自然人屠北平联合竞得该部分股权,成交价格为6660万元。 此次拍卖的新都酒店4020万股,原为新都酒店第二大股东(香港)建辉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据2006年4月10日新都酒店的股改实施公告,建辉投资原持有新都酒店5512.5万股(占总股本的16.73%),此次拍卖之后,建辉投资仍持有新都酒店1492.5万股(占总股本的4.53%),成为新都酒店第四大股东,洋浦新宇峰投资有限公司则成为第三大股东。深圳贵州经济贸易公司、(香港)桂江企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卢堡工贸有限公司因分别持有新都酒店3307.5万股(占总股本的10.04%),成为新都酒店并列第二大股东。 新都酒店作为深圳酒店业唯一的上市公司,毗临深圳火车站及罗湖口岸地处深圳繁华的商业及购物中心区,是一间四星级商务酒店。在新都酒店内云集了汇丰银行、丹桂轩中餐厅、翡翠明珠等银行、餐饮及娱乐巨头,周边人气十分旺盛。此前由于该公司陷于股东纠纷、高层频繁更换等,直接影响了经营业绩。业内人士预计,在该次股权易主后,困绕新都酒店的股权纠纷问题有望得到解决,或能为该公司今后发展带来积极的影响。
【2006-10-30】 新都酒店(000033)公布三季报:每股收益0.0043元
2006年前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0.0043 2、每股净资产(元)1.35 3、净资产收益率(%)0.325
【2006-10-11】 新都酒店(000033)第二股东期待候补
记者从山东舜天拍卖有限公司获悉,12日,该公司将要拍卖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新都酒店000033)法人股4020万股,该股份由(香港)建辉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所持股份占新都酒店总股本的12.2%,为新都酒店的第二大股东。拍卖参考价6730万元。 据拍卖公司透露,该法人股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预计可上市流通的时间为其中占总股本5%的1647.0103万股,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2006年4月13日起,12个月后;另外1647.0103万股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24个月后;剩余2218.4794万股,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36个月后。 前五大股东持股情况分别为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22.99%;香港建辉投资有限公司19.16%;深圳贵州经济贸易公司11.53%;深圳市卢堡工贸有限公司11.5%;(香港)桂江企业有限公司11.5%。 新都酒店地处深圳繁华的商业及购物中心区,是一间海内外驰名的四星级商务酒店,也是深圳酒店业唯一的上市公司,毗临深圳火车站及罗湖口岸。酒店拥有豪华考究的各种客房401间,包括高级客房、豪华客房、豪华套房、行政楼层(汇商阁)和总统套房等。在CEPA继续深入的情况下,公司受益匪浅。 证券分析人士李耀光分析认为,目前深圳酒店业、旅游业的市场竞争已经相当激烈。随着另外一些高档酒店和旅游景点、娱乐项目陆续开业大量新的客房和游乐设施将投入使用客房平均租用率和设施利用率可能相应降低。这将导致深圳酒店业、旅游业市场竞争更趋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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