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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事项☆◇港澳资讯000046更新日期2007-12-11◇灵通V4.0 ★本栏目内容【1.资本运作】、【2.风险提示】、【3.其他事项】 【1.资本运作】 【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2007-12-11|是否关联交易|是|交易金额(万元)|726500.0| ├────┼─────┴──────┴──┴───────┴─────┤ |说明|本公司控股股东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以其持有或有权处置的| ||北京星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通海建设有限公司10| ||0%股权、浙江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武汉王家墩中央商| ||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60%股权及其对应资产作价认购不少于| ||本次发行股票总量的50%,作价依据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 ||构最终确定的评估净值折价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总数不超过5亿股| ||,其中,将向机构投资者发行不超过50%的股份,预计募集资金(| ||现金)不超过46.375亿元,控股股东用于作价认购股份的资产价| ||值超过认购股份价值的部分,本公司以募集资金及以自筹方式支付| ||。| ||如果标的资产价值超过拟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部分本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或以负债方式向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收购。| ||截止2007年10月31日,上述四个公司所属项目开发进展情况如| ||下| ||1、星火公司项目。星火公司第二宗地产权手续在按政府规定| ||的程序办理。第六宗地已取得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核发的方案审查意| ||见复函,完成了人防规划条件申请。第七宗地正在办理用地性质控| ||规调整工作。上述三宗地的周边道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工作| ||亦在实施之中。| ||2、通海公司项目。为配合10号地块动迁,通海公司向上海市| ||黄浦区经济适用房中心购买了70套动迁房源。12、14号地块已取| ||得动迁许可证。| ||3、浙江公司项目。商务大厦桩基工程已基本完成,施工图及| ||内、外部审图已完成,总包单位本月初进场施工。已开始大厦外立| ||面设计。| ||4、武汉公司项目。正抓紧办理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市政| ||基础施工已全面展开。|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收购控股股东资产的具体安排公司| ||本次将通过向控股股东发行380,366,492股股票收购控股股东持有| ||或有权处置的星火公司100%股权、通海公司100%股权、浙江公司10| ||0%股权和武汉公司60%股权,该等股权以评估价值折价后合计作价7| ||2.65亿元。| ||泛海建设控股与泛海建设于2007年7月12日就泛海建设控股认| ||购泛海建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之事项签订《认购股份协议书》,| ||定价依据以双方协商确定的基准日,对交易标的进行审计、| ||评估,依据评估净值折价后确定。| ||资产交付或过户时间安排在认购股份协议生效后本公司发行| ||股票期间,控股股东应及时办理将认购股份协议确定的认购资产置| ||入到本公司名下,并协助本公司办理相应的产权过户以及工商变更| ||等手续。控股股东和本公司同意,在控股股东将认购资产变更过户| ||到本公司名下之日为资产的实际交割日。| ||资产自评估截至日至资产交付日所产生收益的归属控股股东| ||与本公司双方确认并同意,在评估截止日起至认购资产变更过户到| ||本公司名下之日止,认购资产所产生的所有收益,在本次转让完成| ||之后,由本公司享有。| ||本次资产购买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购买行为,需要提交中国| ||证监会核准后方能实施。| └────┴─────────────────────────────┘ 【购销商品或劳务】 ┌────┬─────┬──────┬──┬───────┬─────┐ |公告日期|2007-11-27|是否关联交易|是|交易金额(万元)|1200.00| ├────┼─────┴──────┴──┴───────┴─────┤ |说明|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泛海三江电子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 ||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签订的《光彩国际中心智能化弱电系统总承| ||包合同》,泛海三江对光彩国际中心智能化弱电系统进行总承包| ||(包括设备供应、安装及调试等),承包合同金额(暂定)1200万元| ||。| └────┴─────────────────────────────┘ 【对外投资】 ┌────┬─────┬──────┬──┬───────┬─────┐ |公告日期|2007-09-22|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 ├────┼─────┴──────┴──┴───────┴─────┤ |说明|泛海建设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07年9月14日| ||召开,审议通过了《大兴经济开发区北区土地储备开发合作协议》| ||。| ||公司与北京大兴经济开发区开发经营总公司、康得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同意联合进行大兴经济开发区北区一号地的储备开发,并就| ||该宗地的合作开发成立项目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壹亿元| ||人民币,公司所占股份比例为70%。三方同意项目公司名称为北| ||京大兴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正式名称以工商登记注| ||册核准的公司名称为准)。| └────┴─────────────────────────────┘ 【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2007-05-26|是否关联交易|是|交易金额(万元)|1000.00| ├────┼─────┴──────┴──┴───────┴─────┤ |说明|公司受让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光彩置业有| ||限公司10%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交易双方一致确认以2006年1| ||2月31日为审计基准日的深圳光彩净资产值总额为2,9254,530.08元| ||为依据,并综合考虑标的股权未来收益情况,确定以10,000,000.0| ||0元价格转让深圳光彩10%股权。| ||根据公司对深圳市南山区月亮湾项目的分析,该项目预计可获| ||得的净利润将超过8亿元。| └────┴─────────────────────────────┘ 【对外投资】 ┌────┬─────┬──────┬──┬───────┬─────┐ |公告日期|2007-05-26|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3000.00| ├────┼─────┴──────┴──┴───────┴─────┤ |说明|投资设立北京海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由| ||本公司以现金方式全资投入,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 ||政、道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幕墙、装饰、装修、景观工程的设| ||计、施工(以工商行政部门核准为准)。| └────┴─────────────────────────────┘ 【企业借贷】 ┌────┬─────┬──────┬──┬───────┬─────┐ |公告日期|2007-04-17|是否关联交易|是|交易金额(万元)|70000.00| ├────┼─────┴──────┴──┴───────┴─────┤ |说明|泛海建设董事会通过控股子公司向泛海集团借款的三份《借款| ||合同书》公告| ||泛海建设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07年4月13日| ||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北京光彩置业有限| ||公司向泛海集团借款的两份《借款合同书》和北京泛海东风置业有| ||限公司向泛海集团借款的一份《借款合同书》。借款金额和借款期| ||限分别为人民币1.8亿元,2007年3月19日至2007年5月18日;3.5| ||亿元,2007年3月30日至2007年5月29日;1.7亿元,借款期限为200| ||7年1月31日至2007年4月30日。| ||此三项借款属于关联交易事项。| └────┴─────────────────────────────┘ 【资产出售】 ┌────┬─────┬──────┬──┬───────┬─────┐ |公告日期|2006-12-30|是否关联交易|是|交易金额(万元)|30000.00| ├────┼─────┴──────┴──┴───────┴─────┤ |说明|公司于2004年12月28日与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签订一份《股| ||权转让协议书》,拟将公司持有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43%股| ||权(3亿股)转让给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 ||币1元,转让价款总计人民币3亿元。| ||日前,该股权转让事项已经海通证券向上海证监局备案完毕,| ||并已完成股权过户,海通证券已开具了股东名称为泛海建设控股有| ||限公司、持股3亿股的股权证。| └────┴─────────────────────────────┘ 【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2006-12-23|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17430.00| ├────┼─────┴──────┴──┴───────┴─────┤ |说明|董事会通过关于公司受让信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北京泛海| ||信华置业有限公司25%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和关于公司受让北| ||京星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北京泛海信华置业有限公司10%股| ||权的《股权转让协议》。| ||公司拟以人民币12,450万元的价格受让信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持有的北京泛海信华置业有限公司25%股权。拟以人民币4,980万元| ||的价格受让北京星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泛海信华置业| ||有限公司10%股权。北京泛海信华有限公司负责北京东风乡绿化隔| ||离带项目泛海国际居住区5#、6#、7#、8#地块的开发、经营。该项| ||目已于2006年9月正式对外销售。根据公司对该项目成本的测算,| ||结合该项目销售价格的现状及趋势,该项目的赢利前景良好。| ||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信华置业的股份增至100%。|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负责完善并签订前述《股权转让协议| ||》,并在协议签订后落实有关报批工作。| ||本次股权收购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自筹。| ||截止2006年12月22日,股权收购事项已经北京市商务局以京商| ||资字[2006]1642号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北京泛海信华置业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及变更为内资企业的批复批准。| └────┴─────────────────────────────┘ 【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2006-12-23|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10755.87| ├────┼─────┴──────┴──┴───────┴─────┤ |说明|关于公司受让中国泛海控股有限公司和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所持北京泛海东风置业有限公司65%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 ||的议案。| ||泛海东风公司合法拥有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风乡的1#、2#、3#| ||地块待开发商住用地,建设用地面积25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74| ||.38万平方米,已向政府付清上述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建| ||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依据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结果,以2005年12月31| ||日为审计基准日审计确定的泛海东风公司净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 ||6,547.49万元,以上述净资产总额为基数,按照中国泛海控股有限| ||公司和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转让股权占比65%计算,该| ||股权转让的价格为人民币10,755.8685万元(大写壹亿零柒佰伍拾| ||伍万捌仟陆佰捌拾伍元)。| ||截止2006年12月22日,北京泛海东风置业有限公司已完成了向| ||北京商务局的股权变更申报,领取了新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 【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2006-03-17|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 ├────┼─────┴──────┴──┴───────┴─────┤ |说明|光彩建设接到第一大股东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和第二大股东| ||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函告,泛海建设控股与光彩投资集团| ||于2005年9月23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泛海建设控股同意受让| ||光彩投资集团持有的光彩建设20%的股份(70,290,714股,含权)| ||,并以光彩建设2005年半年报公告的净资产为基数,扣除股权分置| ||对价的折让后计算每股转让价格。本次转让完成后,泛海建设控股| ||将持有光彩建设169,295,187股股份,占光彩建设总股本的48.17%| ||,为光彩建设第一大股东,该股份性质仍为社会法人股。光彩投资| ||集团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该协议经光彩投资集团、泛海建设控股|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待中国证监| ||会审核无异议及豁免泛海建设控股全面要约收购义务后生效执行。| ||2006年3月17日公告,泛海建设从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处获| ||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就该公司受让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持有的泛海建设20%股份事项作出批复。现将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公告泛海建设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的主要内容| ||公告如下| ||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泛海建设控股根据《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公告《收购报告书》无异议。| ||二、同意豁免泛海建设控股因增持泛海建设7029.0714万股股| ||份(占总股本的20%)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 【对外投资】 ┌────┬─────┬──────┬──┬───────┬─────┐ |公告日期|2005-10-15|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20000.00| ├────┼─────┴──────┴──┴───────┴─────┤ |说明|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了关于增加对公司参股的武汉王家墩中央| ||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事宜。武汉公司拟将注册资本| ||增至10亿元,由股东各方按持股比例增加投资。公司原投资8000万| ||元,占股比例为20%,本次按比例增加投资,需投入资金12000万元| ||。投资完成后,公司对武汉公司投资总额为20000万元,占股比例| ||仍为20%。| └────┴─────────────────────────────┘ 【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2005-09-06|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28893.00| ├────┼─────┴──────┴──┴───────┴─────┤ |说明|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函告,光彩| ||投资与中国泛海控股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创业发展公司于2005年3| ||月18日签署协议,拟增加三方持股的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的注册| ||资本,光彩投资以持有的公司28.17%股份(82,503,728股),每股按| ||公司截止2004年9月30日经审计的3.502元每股净资产值计算作价人| ||民币28893万元,对泛海建设进行增资,实现泛海建设注册资本增| ||加之目的。如果该协议能够获得中国证监会的审核无异议通过,得| ||到有效执行,结果形成泛海建设对公司股权的收购,本次增资收购| ||完成后,泛海建设将持有公司股份82,503,728股,占公司发行在外| ||股份的28.17%,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光彩投资仍持有公司20%的| ||股份(即58,575,595股),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本次增资收购需报经| ||中国证监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光彩建设于2005年9月6日收到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转来的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 ||》。| ||根据《过户登记确认书》,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99,0| ||04,473股(82,503,728股再加上光彩建设2004年分红派息股份,总| ||数仍占光彩建设总股本的28.17%)光彩建设股份转让给泛海建设控| ||股有限公司事项,已经完成过户手续。| └────┴─────────────────────────────┘ 【重要合同】 ┌────┬─────┬──────┬──┬───────┬─────┐ |公告日期|2005-06-18|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66107.10| ├────┼─────┴──────┴──┴───────┴─────┤ |说明|光彩建设近日接到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函告,该公司已经与| ||北京瑞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将光| ||彩国际中心A座整栋出售给瑞海物业,销售总价款为人民币661,07| ||1,016元。| ||光彩国际中心A座为高档写字楼项目,其开发商泛海控股公| ||司是公司关联企业。公司在该项目投入有3亿元合作款,将享有90%| ||的净收益。| ||现项目预售合同已经签订,但尚未完成向政府主管部门的登记| ||备案工作。同时项目施工尚未全部结束,待完成项目结算后,公司| ||将按有关规定和合同所定比例确定光彩国际中心A座的投资收益| ||。| └────┴─────────────────────────────┘ 【银行借贷】 ┌────┬─────┬──────┬──┬───────┬─────┐ |公告日期|2003-12-25|是否关联交易|否|交易金额(万元)|10000.00| ├────┼─────┴──────┴──┴───────┴─────┤ |说明|公司于2003年12月22日与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西单支行签署借款| ||合同,向该行申请1亿元人民币的借款。借款期限自2003年12月22| ||日起至2004年6月12日止。该笔借款由公司控股股东光彩事业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质押财产是光彩事业所持公司法人股| ||4000万股法人股。| └────┴─────────────────────────────┘
【2.风险提示】 ┌─────┬─────────────────────────────┐ |截止日期|2007-06-30| ├─┬───┴────┬───────┬──────┬────┬────┤ |序|资金占用方|占用方式|与本公司关系|期末余额|占应收账| |号||||(万元)|款(%)| ├─┼────────┼───────┼──────┼────┼────┤ |1|光彩投资集团有限|向关联方提供资|实际控制人控||| ||公司|金|制的法人||| |2|泛海集团有限公司|向上市公司提供|实际控制人控||| |||资金|制的法人||| |3|山东通海投资有限|向上市公司提供|实际控制人控|314.04|1.2%| ||公司|资金|制的法人||| |4|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向上市公司提供|股东|395.00|1.5%| ||公司|资金|||| |5|泛海集团有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资|实际控制人控||| |||金|制的法人||| └─┴────────┴───────┴──────┴────┴────┘
┌─────┬─────────────────────────────┐ |截止日期|2003-09-30| ├─┬───┴───┬─────┬────┬───┬────┬──┬──┤ |序|担保对象|担保类型|担保金额|占总资|担保期限|履行|关联| |号|||(万元)|产(%)||完否|担保| ├─┼───────┼─────┼────┼───┼────┼──┼──┤ |1|北京光彩置业有|连带责任担|15000.00|2.0%|2003年9|实施|是| ||限公司|保|||月24日至||| ||||||2004年10||| ||||||月24日||| ├─┼───────┼─────┼────┼───┼────┼──┼──┤ |2|北京光彩置业有|连带责任担|10000.00|1.4%|自2003年|实施|是| ||限公司|保|||9月26日||| ||||||至2004年||| ||||||10月26日||| └─┴───────┴─────┴────┴───┴────┴──┴──┘
【股权质押】 ┌────┬─────┬──────┬──┬───────┬─────┐ |公告日期|2007-05-12|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 ├────┼─────┴──────┴──┴───────┴─────┤ |说明|泛海建设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于20| ||07年5月9日将所持公司股份40,249,404股进行了质押。质权人为中| ||信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 【股权质押】 ┌────┬─────┬──────┬──┬───────┬─────┐ |公告日期|2007-05-09|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 ├────┼─────┴──────┴──┴───────┴─────┤ |说明|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 ||05年10月27日将所持公司法人股70,290,714股质押于交通银行北京| ||分行,于2007年1月26日解除质押。同日,将其所持公司股份70,29| ||0,714股进行了质押,质权人为国家开发银行。现有关质押登记手| ||续已办理完毕。| ||因借款合同重新签署,于2007年4月27日解除质押。同日,将| ||该70,290,714股进行了质押,质权人为国家开发银行。现有关质押| ||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 【股权质押】 ┌────┬─────┬──────┬──┬───────┬─────┐ |公告日期|2007-05-09|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 ├────┼─────┴──────┴──┴───────┴─────┤ |说明|泛海建设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于20| ||07年1月26日将所持公司法人股400,000,000股进行了质押,质权人| ||为国家开发银行。现有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因借款合同重新签署,于2007年4月27日解除质押。同日,将| ||该400,000,000股进行了质押,质权人为国家开发银行。现有关质| ||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 【股权冻结】 ┌────┬─────┬──────┬──┬───────┬─────┐ |公告日期|2007-03-16|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 ├────┼─────┴──────┴──┴───────┴─────┤ |说明|公司日前接到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通知,| ||该股东因与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合作纠纷,所持本公司股| ||份中的40,249,4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5%),被济南市历下区| ||人民法院按照(2006)历立保字第501号民事裁定书冻结,冻结期| ||限自2006年9月7日至2007年9月6日。| ||公司于2007年3月15日接控股股东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通知| ||,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因与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投| ||资合同纠纷案而被冻结的40,249,404股本公司股份,已于3月15日| ||解除冻结。| └────┴─────────────────────────────┘ 【股权质押】 ┌────┬─────┬──────┬──┬───────┬─────┐ |公告日期|2005-06-24|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 ├────┼─────┴──────┴──┴───────┴─────┤ |说明|光彩建设法人股股东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04年11月| ||5日将所持公司法人股48,000,000股质押于交通银行北京分行,现| ||已解除质押。| ||日前,光彩建设接光彩集团通知,该公司将所持光彩建设股份| ||58,575,5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质押,质权人为交通银行北| ||京分行,质押期限从2005年6月22日至2005年8月21日。现有关质押| ||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光彩建设法人股股东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05年6月2| ||2日将所持公司法人股58,575,5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质押于| ||交通银行北京分行,于2005年10月27日解除质押。| ||同日,将所持公司股份70,290,714股(占公司进行2004年度分| ||红后总股本的20%)进行质押,质权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分行,质押期限从2005年10月27日至2006年10月28日。现有关质| ||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 【仲裁事项】 ┌────┬─────┬──────┬──┬───────┬─────┐ |公告日期|2005-03-05|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2380.00| ├────┼─────┴──────┴──┴───────┴─────┤ |说明|公司与合利建筑有限公司因在合作开发深圳荟芳园项目过程中| ||发生纠纷,合利建筑有限公司与公司先后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 ||委员会递交了仲裁申请。| ||公司与合利建筑有限公司基于长远利益考虑,决定以和解方式| ||解决因合作建设荟芳园项目而产生的全部纠纷。公司与合利建筑有| ||限公司签署《和解协议》,公司向合利建筑有限公司支付人民币23| ||80万元,同时双方关于荟芳园合作建房而产生的所有纠纷亦得以全| ||部解决,双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或通过任何方式要求对方支付任何| ||性质的款项。双方约定,2005年6月30日之前支付完毕上述款项。| ||该协议已经于2005年1月28日生效,公司已经向合利建筑有限| ||公司支付第一笔款项。| ||合利建筑有限公司已经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解除被查封| ||的公司关联企业深圳市南油酒店有限公司所属的南油酒店大厦1-9| ||层房产和酒店设施等财产的申请。| ||公司于2005年3月2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 ||定书》,裁定解除对上述财产的查封。截止2005年3月3日,上述财| ||产已经被全部解封。| ||公司同时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 ||定中止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2003)贸仲裁字第0379号裁| ||决书的执行。| └────┴─────────────────────────────┘ 【股权质押】 ┌────┬─────┬──────┬──┬───────┬─────┐ |公告日期|2004-11-12|是否关联交易|否|交易金额(万元)|| ├────┼─────┴──────┴──┴───────┴─────┤ |说明|公司于2003年12月22日与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西单支行签署借款| ||合同,向该行申请壹亿元人民币的借款。借款期限自2003年12月22| ||日起至2004年6月12日止。该笔借款由公司控股股东光彩事业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质押财产是其所持公司4000万股的法| ||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39%)。| ||质押期满重新申请质押,质押期限从2003年12月22日至2004年| ||12月22日止。| ||质押期满重新申请质押,质押期限从2004年6月18日至2005年6| ||月18日止。| ||质押期满,将原质押股份连同质押期间所派生的红股共计48,0| ||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6.39%)重新申请质押,质权人为交| ||通银行北京分行,质押期限从2004年11月5日至2005年11月24日。| ||现有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 【诉讼事项】 ┌────┬─────┬──────┬──┬───────┬─────┐ |公告日期|2003-10-15|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60.16| ├────┼─────┴──────┴──┴───────┴─────┤ |说明|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因深圳市南油(集团)有限公司借款逾期| ||未还,于2003年8月21日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 ||于2003年9月27日收到法院民事判决书。法院于2003年9月22日就此| ||案做出判决1、南油集团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中国光| ||大银行深圳分行贷款利息美金601606.36元(该利息暂计至2003年6| ||月20日,其后利息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至付清之| ||日止);2、公司对南油集团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代偿| ||,有权向南油集团追偿,此判决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利润造| ||成实质影响。| └────┴─────────────────────────────┘ 【股权质押】 ┌────┬─────┬──────┬──┬───────┬─────┐ |公告日期|2003-09-26|是否关联交易|否|交易金额(万元)|| ├────┼─────┴──────┴──┴───────┴─────┤ |说明|公司法人股东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03年7月7日以其| ||所持有公司法人股77,566,1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78%)向交通银| ||行北京分行申请质押贷款,现期满进行展期,重新办理质押手续,| ||质押期限从2003年9月23日至2004年8月24日止。有关质押登记手续| ||已办理完毕。| └────┴─────────────────────────────┘
【3.其他事项】 【银行授信】 ┌────┬─────┬──────┬──┬───────┬─────┐ |公告日期|2005-07-28|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160000.0| ├────┼─────┴──────┴──┴───────┴─────┤ |说明|光彩建设五届三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申| ||请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的议案。日前获悉,中国建设银行| ||已批准公司16亿元人民币的一般额度授信,授信额度将全部用于公| ||司在北京、深圳等地的房地产项目开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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