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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事项☆◇港澳资讯000402更新日期2007-12-17◇灵通V4.0 ★本栏目内容【1.资本运作】、【2.风险提示】、【3.其他事项】 【1.资本运作】 【资产出售】 ┌────┬─────┬──────┬──┬───────┬─────┐ |公告日期|2007-12-15|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670.54| ├────┼─────┴──────┴──┴───────┴─────┤ |说明|公司将北京金融街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纪公司| ||”)51%的股权转让给北京天泰置业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价格| ||以经纪公司经评估后的净资产为基础,按照公司51%的持股比例定| ||为670.54万元。授权公司经理班子办理相关事宜。| └────┴─────────────────────────────┘ 【对外投资】 ┌────┬─────┬──────┬──┬───────┬─────┐ |公告日期|2007-12-15|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10000.00| ├────┼─────┴──────┴──┴───────┴─────┤ |说明|公司出资1亿元参股北京通州商务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占其| ||总股本的18.75%。授权公司经理班子办理相关事宜。| └────┴─────────────────────────────┘ 【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2007-12-05|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83500.00| ├────┼─────┴──────┴──┴───────┴─────┤ |说明|近日,金融街通过招标方式以83,500万元获得北京市朝阳区大| ||屯路224号住宅及商业项目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并收到北京市国| ||土资源局中标通知书。该宗土地用地性质为居住、公建,占地总面| ||积26,038.946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20,587.635平方米,建筑面积| ||为60,561平方米。| └────┴─────────────────────────────┘ 【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2007-11-13|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66700.00| ├────┼─────┴──────┴──┴───────┴─────┤ |说明|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金融街重庆置业有限公司通过挂牌交易| ||方式以66,700万元获得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城A09-1、A09-3、A18-3| ||、A18-5、A09-4(地下)、A09-5(地下)号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 ||,并收到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成交确认| ||书。该宗土地用途为商业,占地总面积约61,457平方米,建筑面积| ||为327,019平方米。| ||该项目的获取是公司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实施的重要步骤,占公| ||司目前在重庆全部项目储备规模85.28万平方米的38%。公司将在政| ||府履行完交地手续后,立即开展项目整体规划设计工作,力争2009| ||年实现项目开工,2010年开始实现预售。| └────┴─────────────────────────────┘ 【对外投资】 ┌────┬─────┬──────┬──┬───────┬─────┐ |公告日期|2007-10-30|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400.00| ├────┼─────┴──────┴──┴───────┴─────┤ |说明|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400万元人民币投资北京金融街房地| ||产顾问有限公司(暂定名,下称顾问公司),顾问公司注册资本| ||500万元人民币,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80%,其他自然人股东合计出| ||资100万元人民币,占其注册资本的20%。| └────┴─────────────────────────────┘ 【对外投资】 ┌────┬─────┬──────┬──┬───────┬─────┐ |公告日期|2007-10-23|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 ├────┼─────┴──────┴──┴───────┴─────┤ |说明|近日,金融街参与了南昌市产权交易中心挂牌编号07G0089(| ||转让南昌世贸公寓开发有限公司85%的股权及15,587.69万元债权)| ||的项目标的摘牌并收到了南昌市产权交易中心的产权受让通知书,| ||公司将按照项目挂牌披露信息中的相关条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 ||合同。| └────┴─────────────────────────────┘ 【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2007-09-01|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28400.00| ├────┼─────┴──────┴──┴───────┴─────┤ |说明|近日,金融街全资子公司金融街重庆置业有限公司通过拍卖形| ||式以28,400万元获得重庆市沙坪坝组团B分区B19-1/02、B20-1/02| ||、B18/02号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并于2007年8月30日收到重庆市| ||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 ||该宗土地用途为居住、商业、防护绿地,占地总面积约41,979| ||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过186,753.15平方米。| └────┴─────────────────────────────┘ 【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2007-08-11|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 ├────┼─────┴──────┴──┴───────┴─────┤ |说明|近期,金融街与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管委会签署了《合作协议》| ||,约定了如下投资意向| ||1、公司拟受让管委会控股的南昌世贸公寓开发公司85%股权。| ||世贸公寓公司拥有南昌市红角洲B-16-1地块土地使用权,该地块面| ||积约172亩,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 ||2、上述收购完成后,公司拟通过世贸公寓公司获得南昌市红| ||谷滩B-5、B-6中部分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上述地块规划用地约6.5| ||公顷,用地性质为商业金融、办公用地,地上总建筑面积约25~30| ||万平米。| └────┴─────────────────────────────┘ 【对外投资】 ┌────┬─────┬──────┬──┬───────┬─────┐ |公告日期|2007-06-19|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95000.00| ├────┼─────┴──────┴──┴───────┴─────┤ |说明|同意公司以现金出资成立全资子公司金融街天津置业有限公司| ||(暂定名),注册资金9.5亿元;同意天津置业在成立后,由天津| ||置业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对金融街津塔(天津)置业有限公司进行增| ||资,增资额度不超过9.5亿元。| └────┴─────────────────────────────┘ 【对外投资】 ┌────┬─────┬──────┬──┬───────┬─────┐ |公告日期|2007-06-19|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40000.00| ├────┼─────┴──────┴──┴───────┴─────┤ |说明|公司在北京成立全资子公司金融街(北京)置业有限公司。已| ||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工作。| ||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金融街北京置业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增| ||资4亿元,增资完成后,该公司的注册资金为4.5亿元。| └────┴─────────────────────────────┘ 【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2007-05-30|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12300.00| ├────┼─────┴──────┴──┴───────┴─────┤ |说明|近日,金融街控股子公司金融街重庆置业有限公司通过拍卖形| ||式以12,300万元获得重庆市沙坪坝区西永组团U3-2-5/02、U3-2-8| ||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并于2007年5月28日收到重庆市土地和矿业| ||权交易中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 ||| ||该宗土地占地总面积约145,68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不超过190| ||,151平方米。| ||此次土地使用权的竞拍成功是公司2007年新增土地储备计划的| ||一部分。| └────┴─────────────────────────────┘ 【对外投资】 ┌────┬─────┬──────┬──┬───────┬─────┐ |公告日期|2007-04-28|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2314.00| ├────┼─────┴──────┴──┴───────┴─────┤ |说明|同意公司对金融街惠州置业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增资2,314万| ||元,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金融街惠州置业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由| ||69.91%增至70.41%。| └────┴─────────────────────────────┘ 【银行借贷】 ┌────┬─────┬──────┬──┬───────┬─────┐ |公告日期|2006-07-27|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40000.00| ├────┼─────┴──────┴──┴───────┴─────┤ |说明|近日,经G金融街董事会审慎研究并形成决议,同意公司向兴| ||业银行中关村支行和民生银行北京工体北路支行申请银行借款,具| ||体情况如下| ||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申请短期借款4亿元,借| ||款期限为3年| ||。此项借款由北京华融综合投资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新增银行借款不| ||超过30亿元。本次向兴业银行中关村支行和民生银行北京工体北路| ||支行借款共计9亿元是公司2006年新增银行借款中的一部分,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经理班子根据经营工作需要分期办理。| └────┴─────────────────────────────┘ 【银行借贷】 ┌────┬─────┬──────┬──┬───────┬─────┐ |公告日期|2006-07-27|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50000.00| ├────┼─────┴──────┴──┴───────┴─────┤ |说明|近日,经G金融街董事会审慎研究并形成决议,同意公司向兴| ||业银行中关村支行和民生银行北京工体北路支行申请银行借款,具| ||体情况如下| ||同意公司向民生银行北京工体北路支行申请短期借款5亿元,| ||借款期限为| ||2年。同意公司将北京金融街A3南项目土地使用权证正本交予民生| ||银行北京工体北路支行保管,直至还清本借款项下所有本息。由于| ||目前办理抵押手续的条件尚未具备,公司同意先由北京华融综合投| ||资公司提供担保,待A3南项目抵押手续完备后,正式办理抵押手续| ||,同时将撤消北京华融综合投资公司为此项借款所做的担保。| ||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新增银行借款不| ||超过30亿元。本次向兴业银行中关村支行和民生银行北京工体北路| ||支行借款共计9亿元是公司2006年新增银行借款中的一部分,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经理班子根据经营工作需要分期办理。| └────┴─────────────────────────────┘ 【银行借贷】 ┌────┬─────┬──────┬──┬───────┬─────┐ |公告日期|2006-05-10|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20000.00| ├────┼─────┴──────┴──┴───────┴─────┤ |说明|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万寿路支行申请短期借款2亿元,借款期| ||限为壹年,为此公司计划将金融街丽思卡尔顿酒店产权抵押予招商| ||银行作为借款担保,由于目前办理抵押手续的条件尚未具备,公司| ||同意先由北京华融综合投资公司提供担保,待抵押手续完备后,正| ||式办理抵押手续,同时将撤消北京华融综合投资公司为此项借款所| ||做的担保。| └────┴─────────────────────────────┘ 【银行借贷】 ┌────┬─────┬──────┬──┬───────┬─────┐ |公告日期|2006-05-10|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20000.00| ├────┼─────┴──────┴──┴───────┴─────┤ |说明|公司于近日与招商银行万寿路支行签订协议(以下简称招商| ||银行),招商银行同意给予公司人民币2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 ||为一年。根据上述协议公司将F3项目土地使用权证正本交招商银行| ||保管(本保管不属于抵押或质押),直至公司还清授信项下所有发| ||放的贷款本息。鉴于目前F3项目土地使用权证正在申报办理中,公| ||司承诺待手续办理完毕后即与招商银行办理F3项目土地使用权证保| ||管手续。| ||上述银行借款是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05年| ||公司银行借款计划》中的一部分,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理班子根据| ||经营工作需要分期办理。| ||2006年5月10日公告,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万寿路支行申请短| ||期借款2亿元,借款期限为壹年。| ||公司将金融街F3项目土地使用权证件交由招商银行收押,并由| ||北京华融综合投资公司提供担保,于2005年4月向招商银行借款2亿| ||元用于F3项目开发,期限一年,现该贷款已到期归还。经招商银行| ||同意,公司继续将F3项目土地使用权证由招商银行收押保管,并由| ||北京华融综合投资公司提供担保,向招商银行借款2亿元,用于F3| ||项目,待F3抵押条件完备后,正式办理抵押手续,同时撤消北京华| ||融综合投资公司为此项借款所做的担保。| └────┴─────────────────────────────┘ 【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2006-03-29|是否关联交易|是|交易金额(万元)|68858.66| ├────┼─────┴──────┴──┴───────┴─────┤ |说明|公司收购金融街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 ||)金融街A5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金融街A5地块评估价值为67,964| ||万元,经公司与开发公司协商,本次收购的土地价款参照上述公允| ||价值,具体数额为67,887万元。此外,由于开发公司前期已对A5项| ||目进行了可行性规划和设计,公司拟将上述设计方案一并收购,收| ||购价格为开发公司实际发生的设计费,金额为971.655439万元。上| ||述两项费用合计68,858.655439万元。| ||上述交易构成重大关联交易。| └────┴─────────────────────────────┘ 【资产出售】 ┌────┬─────┬──────┬──┬───────┬─────┐ |公告日期|2005-12-28|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89442.00| ├────┼─────┴──────┴──┴───────┴─────┤ |说明|金融街与ExcelPartnersChinaFUND,L.P.,于2005年5月19日| ||就金融街F2-1(A)座房产及相应停车位的选择权签署了《购买选| ||择权协议》。| ||协议规定,公司授予Excel公司购买金融街F2-1(A)座房产及| ||相应停车位的选择权。Excel公司在本协议签署后向公司一次性足| ||额支付选择权对价共计1,600万元人民币。在选择权时限内即2005| ||年12月31日前,Excel公司对是否行使该房产的购买选择权做出决| ||定并书面通知公司。如公司在协议规定的选择权时限内收到Excel| ||公司购房通知,Excel公司应支付购房款约81,770万元以及车位租| ||售款约6,072万元且上述选择权对价款将被视为购房款的一部分。| ||近日,公司收到了Excel公司书面购房通知书,正式确认其将| ||行使协议项下的购买选择权。Excel公司确认行使协议项下的购买| ||权,将对公司2006年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 【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2005-11-01|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26167.00| ├────┼─────┴──────┴──┴───────┴─────┤ |说明|近期,金融街控股子公司金融街惠州置业有限公司参与了惠东| ||县土地交易中心对位于广东省惠东县巽寮滨海旅游度假区商服、住| ||宅用地土地使用权进行的公开挂牌出让,并于10月28日以人民币26| ||,167万元的有效报价成为竞得人,同时收到了惠东县土地交易中心| ||出具的《惠东县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成交确认书》。| ||惠州公司本次竞得的惠东县巽寮滨海旅游度假区商服、住宅用| ||地土地面积3,488,844.26平方米。| ||上述地块将由惠州公司按照有关部门规划要求分期进行房产开| ||发。| └────┴─────────────────────────────┘ 【对外投资】 ┌────┬─────┬──────┬──┬───────┬─────┐ |公告日期|2005-10-22|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4950.00| ├────┼─────┴──────┴──┴───────┴─────┤ |说明|同意公司成立金融街津门(天津)置业有限公司(暂定名,以| ||下简称津门置业公司,最终名称以当地工商局核准的名称为准)| ||。拟成立的津门置业公司注册资金为2,500万元,其中公司以现金| ||出资2,475万元,占99%股权比例,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金融街房地| ||产经纪有限公司出资25万元,占1%股权比例。津门置业公司将负责| ||津门地块的开发建设。| ||同意公司成立金融街津塔(天津)置业有限公司(暂定名,以| ||下简称津塔置业公司,最终名称以当地工商局核准的名称为准)| ||拟成立的津塔置业公司注册资金拟为2,500万元,其中公司以现金| ||出资2,475万元,占99%股权比例,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金融街房地| ||产经纪有限公司出资25万元,占1%股权比例。津塔置业公司将负责| ||津塔地块的开发建设。| ||2006年1月5日公告,金融街四届六次董事会于2005年10月20日| ||形成决议,决定分别出资组建金融街津门(天津)置业有限公司和| ||金融街津塔(天津)置业有限公司。目前,津门公司和津塔公司已| ||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工作。| ||近日,公司正式获得了由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津门公| ||司和津塔公司《营业执照》。| └────┴─────────────────────────────┘ 【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2005-10-22|是否关联交易|是|交易金额(万元)|30078.96| ├────┼─────┴──────┴──┴───────┴─────┤ |说明|公司拟收购北京德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所拥有的德外项目H地| ||块。该地块东临德外东后街,西至德外大街,北临德外东后街,南| ||至弘慈巷,地块面积11967.67平方米,拟协议收购价为30,078.96| ||万元。根据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公司在收购有关资产时,应聘请具| ||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根据北京德威评估有限责任| ||公司于2005年10月19日出具的《北京德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 ||估报告》,德外项目H地块的评估价格为31,322万元。本次收购以3| ||0,078.96万元作为收购价格。此次收购属于关联交易。| └────┴─────────────────────────────┘ 【对外投资】 ┌────┬─────┬──────┬──┬───────┬─────┐ |公告日期|2005-10-13|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2.29| ├────┼─────┴──────┴──┴───────┴─────┤ |说明|近期,金融街参与了南昌市地产交易中心对编号为DGC0548号| ||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的公开挂牌出让竞买,并于10月11日竞买| ||成功,同时收到了南昌市地产交易中心出具的《南昌市地产交易中| ||心成交确认书》。本次公司竞买成功的土地为南昌市红角洲控规B-| ||17、B-14部分地块,土地面积为266.4905亩,成交单价为86万元/| ||每亩,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成交确认书》要求公司在收到《成| ||交确认书》后十个工作日内与南昌市国土资源局签署《国有土地使| ||用权出让合同》。| ||上述地块的取得,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 └────┴─────────────────────────────┘ 【对外投资】 ┌────┬─────┬──────┬──┬───────┬─────┐ |公告日期|2005-08-13|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6500.00| ├────┼─────┴──────┴──┴───────┴─────┤ |说明|为使金融街重庆置业有限公司的资本金规模和项目开发规模相| ||匹配,经与其股东协商,同意公司出资4,500万元人民币,拟采用| ||以下两种方式对金融街重庆置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1、同意公司出资3,500万元用于增加金融街重庆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 ||2、同意公司出资1,000万元用于收购重庆鑫信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持有的金融街重庆置业有限公司1,000万元股权。| ||增资完成后,金融街重庆置业有限公司的注册资金将达到10,0| ||00万元且该公司将从公司参股公司变更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 ||控股比例为65%。| ||上述增资事项尚须经金融街重庆置业有限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并履行相关程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班子办理与金融街重| ||庆置业有限公司增资有关的具体事宜。| └────┴─────────────────────────────┘ 【对外投资】 ┌────┬─────┬──────┬──┬───────┬─────┐ |公告日期|2005-07-14|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12800.00| ├────┼─────┴──────┴──┴───────┴─────┤ |说明|金融街南昌置业有限公司经公司三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批准成| ||立。南昌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2,550万| ||元,控股比例为51%。为使南昌公司的注册资金和房地产项目开发| ||规模相匹配,经与南昌公司其他股东充分协商,同意对南昌公司进| ||行增资。南昌公司增资后,注册资金将达到20,000万元,其中公司| ||的出资额将由2,550万元增加至12,800万元,持股比例| ||由51%增加至64%。为此,公司需要增加投入资金10,250万元。| └────┴─────────────────────────────┘ 【对外投资】 ┌────┬─────┬──────┬──┬───────┬─────┐ |公告日期|2005-07-14|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20250.00| ├────┼─────┴──────┴──┴───────┴─────┤ |说明|公司拟出资20,250万元合资组建金融街惠州置业有限公司,拟| ||成立的金融街惠州置业有限公司拟由公司、国华发展(惠东)有限| ||公司、惠州市投资管理公司和惠东县投资管理公司四方共同出资成| ||立,惠州公司注册资金暂定为30,000万元人民币。合资四方中,公| ||司以现金20,250万元出资,占67.5%股权比例;国华公司以现金6,0| ||00万元出资,占20%股权比例;惠州市投资管理公司和惠东县投资| ||管理公司依据相关资产评估报告以330亩土地及地上设施入股,其| ||中惠州市投资管理公司占5%股权比例,惠东县投资管理公司占7.5%| ||股权比例。惠州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工作,2005年7月11日该| ||公司正式获得了由惠东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金融街惠州置业有| ||限公司《营业执照》。| └────┴─────────────────────────────┘ 【银行借贷】 ┌────┬─────┬──────┬──┬───────┬─────┐ |公告日期|2005-07-08|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45000.00| ├────┼─────┴──────┴──┴───────┴─────┤ |说明|金融街于近日与北京银行华安支行签订协议,北京银行同意给| ||予公司人民币4.5亿元贷款,期限为两年。根据上述协议公司将F1| ||项目土地使用权证正本交北京银行保管(本保管不属于抵押或质押| ||),直至公司还清本贷款项下所有本息。| └────┴─────────────────────────────┘ 【重要合同】 ┌────┬─────┬──────┬──┬───────┬─────┐ |公告日期|2005-07-04|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87841.00| ├────┼─────┴──────┴──┴───────┴─────┤ |说明|金融街于近日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就金融街B1地块的| ||二期房产项目签署了《鑫茂大厦西楼买卖合同》。| ||中国银监会所购房屋为鑫茂大厦西楼,其建筑层数为地上20层| ||,地下4层。本次销售合同涉及销售总面积约为53,890平方米。| ||本合同总金额约为87,841万元人民币。| ||合同的执行对公司本年度和下一年度的业绩和主营业务之拓展| ||将会产生积极影响,同时,中国银监会的入驻使北京金融街作为国| ||家级金融管理中心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 【重要合同】 ┌────┬─────┬──────┬──┬───────┬─────┐ |公告日期|2005-06-14|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116039.5| ├────┼─────┴──────┴──┴───────┴─────┤ |说明|公司经董事会批准于2005年6月8日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 ||司、北京中保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就位于北京金融街B区7号地块国际金融中心A座项目分别签署了《| ||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金额分别约为9,874.2万元、26,76| ||7.89万元、66,330.19万元人民币。公司与上述三家公司除就B7A座| ||地上部分签署购房合同外,还分别与他们就B7A座地下商业及车位| ||签署了买卖/租赁合同,涉及地下商业和车位的建筑面积为19,917.| ||73平方米,合同金额约为14,067.2万元。同时,公司与中国人寿就| ||办公楼置换达成了协议,中国人寿以其持有的位于北京西城区冠英| ||园西区5号楼院(总建筑面积为14,352.6平方米)的物业产权置换| ||公司B7A座19、20、21层及部分地下车位(总建筑面积为14,352.6| ||平方米)的物业产权。若公司置出房产的实测面积与中国人寿置出| ||房产产权登记面积出现差异,超出部分由中国人寿按协议规定以现| ||金方式向公司支付,不足部分由公司按同样标准以现金方式向中国| ||人寿支付。公司与上述三个单位的合同涉及总建筑面积为91,477.1| ||平方米,总金额约116,039.48万元。合同的签署是公司年内经营工| ||作取得的重大成果,也是公司2004年A股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取得| ||的重大进展。合同的执行对公司本年度的业绩和主营业务之拓展将| ||会产生积极影响。| └────┴─────────────────────────────┘ 【重要合同】 ┌────┬─────┬──────┬──┬───────┬─────┐ |公告日期|2005-05-23|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1600.00| ├────┼─────┴──────┴──┴───────┴─────┤ |说明|金融街于2005年5月19日与ExcelPartnersChinaFUND,L.P.,| ||就金融街F2地块部分项目签署了《购买选择权协议》| ||根据协议规定,公司授予Excel公司购买金融街F2-1(A)座房| ||产及相应停车位的选择权,Excel公司须在本协议签署后5个工作日| ||内向公司一次性足额支付选择权对价共计1,600万元人民币。Excel| ||公司在选择权对价足额支付后,应根据协议规定,在选择权时限内| ||(2005年12月31日前)且项目完成主体结构封顶后,对是否行使该| ||房产的购买选择权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公司。| ||如公司在协议规定的选择权时限内收到Excel公司购房通知,| ||则按照协议规定,Excel公司应支付的购房款约81,770万元以及车| ||位租售款约6,072万元且上述选择权对价款将被视为购房款的一部| ||分。| ||如公司在协议规定的选择权时限内未收到Excel公司明确表示| ||购房通知,则视为该公司自愿放弃行使该房产的购买权,已支付的| ||购买选择权对价将全部作为补偿款归公司所有,本协议自动终止。| └────┴─────────────────────────────┘ 【购销商品或劳务】 ┌────┬─────┬──────┬──┬───────┬─────┐ |公告日期|2004-12-30|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25830.00| ├────┼─────┴──────┴──┴───────┴─────┤ |说明|根据公司与北京盈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0年9月12日签| ||署的《北京金融街G区8号地土地开发协议》的规定,自协议签署生| ||效之日起,盈泰公司应分期向公司支付土地开发费,土地开发费总| ||额约25,830万元人民币。至2004年9月30日,盈泰公司尚欠公司土| ||地开发费13,470万元(其中现金10,350万元,停车位折合3,120万| ||元),公司已提取坏帐准备2374万元。| ||盈泰公司已经于2004年10月归还上述土地开发费欠款中的部分| ||现金款项计5,000万元。公司于2004年12月28日收到盈泰公司归还| ||土地开发费2,000万元,可冲回坏帐准备约600万元。| └────┴─────────────────────────────┘ 【对外投资】 ┌────┬─────┬──────┬──┬───────┬─────┐ |公告日期|2004-12-02|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146300.0| ├────┼─────┴──────┴──┴───────┴─────┤ |说明|金融街B区7号地(A、C、D楼)项目位于金融街B区7号地,东与金| ||融大街相邻,西至金融街B区中心广场,南起金城坊南街,北至金城坊| ||北街。占地面积13,496.11平方米,A、C、D楼规划总建筑面积1| ||23,239平方米。该项目由公司独立完成项目开发,通过租售建成楼| ||面获利的开发模式。该项目已于2003年8月开工,2004年10月完成结| ||构封顶,预计2005年7月底竣工。该项目的总投资约14.63亿元,拟利| ||用2004年度增发募集资金投资6亿元。| └────┴─────────────────────────────┘ 【对外投资】 ┌────┬─────┬──────┬──┬───────┬─────┐ |公告日期|2004-12-02|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100000.0| ├────┼─────┴──────┴──┴───────┴─────┤ |说明|金融街B区1号地项目(暂定名—鑫茂大厦)位于金融街B区1号地| ||,东与金融街B区3号地相邻,西至阜成门南顺成街,南至金城坊街,北| ||至武定侯街。地面积12,390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131,193平| ||方米。该项目拟采取由公司自己独立完成项目开发全过程,通过出| ||售建成楼面获利的开发模式。该项目已于2002年11月8日开工,其中| ||项目一期预计2004年底竣工,项目二期预计2005| ||年5月竣工。该项目总投资约10亿元,拟利用2004年度增发募集资金| ||投资2亿元。| └────┴─────────────────────────────┘ 【对外投资】 ┌────┬─────┬──────┬──┬───────┬─────┐ |公告日期|2004-10-12|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19598.04| ├────┼─────┴──────┴──┴───────┴─────┤ |说明|公司出资990万元共同组建北京金融街里兹置业有限公司(暂| ||定名,以工| ||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名称为准)拟成立的里兹置业公司拟由公| ||司和控股子公司北京金融家俱乐部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前期双| ||方均以现金出资,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990万| ||元。根据里兹置业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将再考虑以实物或现| ||金形式对其进行增资。| ||2005年12月14日公告,同意对原四届五次董事会关于增资北京| ||金融街里兹置业有限公司的决议进行部分调整,同意将里兹公司的| ||注册资金由1,000万元增至19,796万元。根据相关土地主管部门要| ||求,在增资的18,796万元中,公司将所拥有的F区9号地中酒店项目| ||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由8,235.20平方米调低至4,510.11平方米出资| ||认缴新增部分注册资本18,608万元;俱乐部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认| ||缴新增部分注册资本的金额不变仍为188万元。增资完成后,里兹| ||公司的股权比例仍为公司99%,俱乐部公司1%。| └────┴─────────────────────────────┘ 【对外投资】 ┌────┬─────┬──────┬──┬───────┬─────┐ |公告日期|2004-10-12|是否关联交易|否|交易金额(万元)|31630.01| ├────┼─────┴──────┴──┴───────┴─────┤ |说明|公司出资990万元共同组建北京金融街四季置业有限公司(暂| ||定名,以工| ||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名称为准)拟成立的四季置业公司拟由公| ||司和控股子公司北京金融家俱乐部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前期双| ||方均以现金出资,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990万| ||元。根据四季置业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将再考虑以实物或现| ||金形式对其进行增资。| ||金融街四届五次董事会于2005年9月1日审议通过《关于对北京| ||金融街四季置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北| ||京金融家俱乐部有限公司按照原持股比例共同出资,将公司控股子| ||公司北京金融街四季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金由1000万元增至31,950| ||万元,其中公司以经评估的土地使用权出资,俱乐部公司以现金出| ||资。在增资的30,950万元中,公司以所拥有的F区9号地中商场项目| ||用地15,464.83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经评估后出资认缴新增部分注| ||册资本30,640万元;俱乐部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认缴新增部分注册| ||资本310万元。增资完成后,四季置业公司的股权比例仍为公司99%| ||,俱乐部公司1%。|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2005年12月14日公告,同意对原四届五次董事会关于增资北京| ||金融街四季置业有限公司的决议进行部分调整,同意将四季公司的| ||注册资金由1,000万元增至31,949.5万元。根据相关土地主管部门| ||要求,在增资的30,949.5万元中,公司将所拥有的F区9号地中商场| ||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由15,464.83平方米调低至7,169.57平方| ||米出资认缴新增部分注册资本30,64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金| ||融家俱乐部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认缴新增部分注册资本的金额| ||不变仍为309.5万元。增资完成后,四季公司的股权比例仍为公司9| ||9%,俱乐部公司1%。| └────┴─────────────────────────────┘ 【战略合作】 ┌────┬─────┬──────┬──┬───────┬─────┐ |公告日期|2004-09-30|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 ├────┼─────┴──────┴──┴───────┴─────┤ |说明|2004年9月29日,公司与中国网通集团公司北京市通信公司,| ||签署了数字金融街战略合作协议,双方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共同| ||打造数字金融街。战略合作的期限暂定为十年。| └────┴─────────────────────────────┘ 【资产出售】 ┌────┬─────┬──────┬──┬───────┬─────┐ |公告日期|2004-07-02|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15150.00| ├────┼─────┴──────┴──┴───────┴─────┤ |说明|公司于2004年6月29日与北京金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了| ||《合作协议书》,将北京金融街B区3号地公寓式酒店项目(B区3号地| ||公寓式酒店项目)转让给金昊公司。根据协议规定,公司应向金昊公| ||司收取的土地开发费总额为15,150万元人民币,金昊公司将根据协| ||议约定及土地开发工作的进展分期分批向公司支付土地开发费。此| ||外,金昊公司另行向公司支付该项目的委托建设管理费300万元。B| ||区3号地公寓式酒店项目地块占地面积约3,744平方米,项目地上建| ||筑面积约为30,300平方米(该面积最终以市规委批准的设计方案为| ||准)。协议同时还约定,项目土地使用权由公司与北京市国土资源和| ||房屋管理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金昊公司根据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综合地价款总额和应交税费向公| ||司支付综合地价款及土地转让过程中受让方应交税费后,双方办理| ||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 └────┴─────────────────────────────┘
【2.风险提示】 ┌─────┬─────────────────────────────┐ |截止日期|2006-06-30| ├─┬───┴────┬───────┬──────┬────┬────┤ |序|资金占用方|占用方式|与本公司关系|期末余额|占应收账| |号||||(万元)|款(%)| ├─┼────────┼───────┼──────┼────┼────┤ |1|北京金融街物业管|其他应付款||0.72|0.0%| ||理有限责任公司||||| |2|北京华融综合投资|其他应付款||1404.1|2.5%| ||公司||||| |3|长城人寿保险股份|其他应付款|||| ||有限公司||||| └─┴────────┴───────┴──────┴────┴────┘
【资产拍卖】 ┌────┬─────┬──────┬──┬───────┬─────┐ |公告日期|2005-08-09|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73401.00| ├────┼─────┴──────┴──┴───────┴─────┤ |说明|近期,金融街参与了天津土地交易中心对编号为津和兴(挂)20| ||05-047号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的公开挂牌出让,并于8月5日以| ||73,401万元的有效报价成为竞得人,同时收到了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出具的编号为2005-132的《挂牌地块成交确认书》。《挂牌地块| ||成交确认书》要求公司或公司授权在天津成立的项目公司在8月26| ||日前与天津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签署《天津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合同》,并按规定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契税和有关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竞得的津和兴(挂)2005-047号宗地包含两个部分| ||和平广场北侧地块(原和平广场节点“津门”地块),土地面积| ||为31000平方米。规划性质为商业、酒店、高级公寓等综合用地。| ||兴安路、大沽路交口地块(原和平广场节点“津塔”地块),土| ||地面积为22257.9平方米,规划性质为写字楼及其他商服、高级公| ||寓等综合用地。| └────┴─────────────────────────────┘ 【诉讼事项】 ┌────┬─────┬──────┬──┬───────┬─────┐ |公告日期|2005-04-26|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2297.02| ├────┼─────┴──────┴──┴───────┴─────┤ |说明|根据公司与北京华荣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2年就金融| ||街G4项目所签署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及《协议书》等协议| ||的规定,华荣建业公司应向公司支付金融街G4项目土地开发费为14| ||397.02万元。截止目前,华荣建业公司仍有2297.02万元土地开发| ||费余款逾期未付。公司针对华荣建业公司拖欠公司土地开发费一事| ||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公司作为原告向华荣建业| ||公司提出的诉讼请求如下| ||1、请求判令华荣建业公司向我方支付到期应付土地开发费229| ||7.02万元。| ||2、请求判令华荣建业公司向我方支付自2002年11月28日起至| ||付清欠款之日的违约金。| ||3、诉讼费用由华荣建业公司承担。| └────┴─────────────────────────────┘ 【仲裁事项】 ┌────┬─────┬──────┬──┬───────┬─────┐ |公告日期|2004-12-17|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30006.76| ├────┼─────┴──────┴──┴───────┴─────┤ |说明|2002年9月30日,公司依据与北京中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 ||署的有关金融街B6项目土地开发协议,针对到期未付的土地开发费| ||用,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和追加仲裁请求。上| ||述仲裁申请涉及欠款总金额约36,495.5606万元人民币,其中包括| ||本金、违约金和仲裁费用。为此,公司和中证公司就仲裁案的解决| ||达成和解协议。公司同意中证公司按期限偿还除违约金之外的款项| ||2003年6月30日前,偿还8000万元;2004年4月30日前偿还7000万| ||元;2004年12月15日前偿还15006.7641万元,合计30006.7641万元| ||。2003年12月23日,中国网络通讯集团公司拟与北京中证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签署协议,购买金融街B6项目。公司作为该土地的抵押| ||权人,为尽快完成金融街B6项目的建设,公司、中国网通及中证公司| ||三方就金融街B6项目的销售及财务监管方面达成了一致,同时拟签| ||订金融街B6项目《关于中证大厦销售及监管协议书》。该协议将重| ||新规定中证公司偿还公司欠款的时间。1、2003年6月30日前,该还| ||款已准时收到,归还8,000万元人民币。2、2004年4月30日前,归还| ||7,000万元人民币。3、2004年12月15日前,归还12,000万元。4、金| ||融街B6项目交付后30日内,归还2,843.0321万元。| ||公司已经于2004年12月16日收到中证公司偿还的上述12,000万| ||元,可冲回坏帐准备1900万元左右,对公司本年净利润有积极影响| ||。同时,公司将按中证公司付款比例相应解除B6项目土地抵押面积| ||。| └────┴─────────────────────────────┘
【3.其他事项】 【非常补贴】 ┌────┬─────┬──────┬──┬───────┬─────┐ |公告日期|2005-07-14|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4094.00| ├────┼─────┴──────┴──┴───────┴─────┤ |说明|根据《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北京金融街建设的意见| ||》,从2001年到2007年,西城区政府向北京金融街地区投入资金10| ||亿元,用于促进金融产业发展和完善该地区基础设施及其他配套设| ||施。| ||为继续实施上述政策,支持公司改善金融街区域环境所做工作| ||。公司于2005年6月30日收到北京市西城区财政局拨付给公司的财| ||政补贴款约4,094万元用于北京金融街基础设施建设。该款项计入| ||公司2005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将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但对公司2005年中期业绩修正公告的内容没有影响。| └────┴─────────────────────────────┘ 【政策优惠】 ┌────┬─────┬──────┬──┬───────┬─────┐ |公告日期|2004-12-30|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2639.65| ├────┼─────┴──────┴──┴───────┴─────┤ |说明|公司从2001年至2004年11月针对上述业务中的第一类业务一直| ||按照营业税中“转让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的税目交纳5%的营业| ||税。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上述受托土地开发业务实际应按照“建筑| ||业-其他工程”交纳3%的营业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 ||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 ||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为此,公司于近日收到由| ||相关税务机关退回的营业税及附加共26,396,465.4元。上述款项将| ||计入公司2004年度非经常| ||性损益,并对公司本年业绩有积极影响。| └────┴─────────────────────────────┘ 【银行授信】 ┌────┬─────┬──────┬──┬───────┬─────┐ |公告日期|2004-12-22|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50000.00| ├────┼─────┴──────┴──┴───────┴─────┤ |说明|公司于2004年12月16日与民生银行北京分行工体北路支行签订| ||协议,民生银行同意给予公司人民币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 ||限为一年。此笔授信由北京金融街建设集团提供信用担保,同时公| ||司就此项授信将鑫茂大厦西楼的土地使用权证正本交民生银行保管| ||,直至公司还清授信项下所有发放的贷款本息。公司承诺在还清上| ||述借款之前,不将鑫茂大厦西楼售予除双方共同认可的购房者之外| ||的其他任何单位,同时承诺在签订鑫茂大厦西楼销售协议时将明确| ||约定民生银行为唯一购房款收款行。| └────┴─────────────────────────────┘ 【非常补贴】 ┌────┬─────┬──────┬──┬───────┬─────┐ |公告日期|2004-01-03|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2000.00| ├────┼─────┴──────┴──┴───────┴─────┤ |说明|北京市西城区财政局于2003年12月31日拨付给公司财政补贴款| ||2000万元,该款项计入公司2003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将对公司该年| ||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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