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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港澳资讯000421更新日期2007-11-27◇灵通V4.0
┌─────────┬────┬────┬────┬────┬────┐ |★最新主要指标★|07-09-30|07-06-30|07-03-31|06-12-31|06-09-30| |每股收益(元)|0.3004|0.2761|0.0253|0.3228|0.1140| |每股净资产(元)|1.5200|1.5000|1.2100|1.4200|1.1477| |净资产收益率(%)|19.82|18.37|2.09|22.73|9.93| |总股本(亿股)|3.5168|3.5168|3.5168|3.0761|3.0761| |实际流通A股(亿股)|1.6251|1.6251|1.6249|1.1851|1.1841| |限售流通A股(亿股)|1.8910|1.8910|1.8910|-|-| ├─────────┴────┴────┴────┴────┴────┤ |07-09-30每股资本公积:0.150主营收入(万元):141540.60同比增46.70%| |07-09-30每股未分利润:0.263净利润(万元):10565.40同比增198.65%| |★最新公告:11-27日刊登受让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有限公司3%股权公告。(| |详见后)| |★最新报道:11-27日南京中北(000421)拟参股汽车空调企业。(详见后)| ├──────────────┬───────────────────┤ |★最新分红扩股和未来事项:|★特别提醒| |【分红】2007中期中期利润不|| |分配(实施)|| |【分红】2006年度年末利润不|| |分配(实施)|| └──────────────┴───────────────────┘ 【1.最新公告】 2007-11-27刊登受让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有限公司3%股权公告 南京中北受让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有限公司3%股权公告 南京中北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7年11月26日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受让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有限公司3%股权的议案》。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有限公司以其净资产折价为1.8亿股,本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700万元受让自然人陈福成持有的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有限公司3%(540万股)的股权。
【2.最新报道】 2007-11-27南京中北(000421)拟参股汽车空调企业 南京中北与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有限公司11月26日在上海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700万元受让一自然人持有的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有限公司股权,总量为以该公司净资产折价为1.8亿股中3%的股权。 据公司介绍,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有限公司为一家外资企业,主要从事生产、研究开发各类车辆空调器及相关配件,销售自产产品。 南京中北表示,此项交易还需上海市外资企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3.最新异动】 ┌──────┬──────────┬───────┬─────────┐ |异动时间|2007-09-11|成交量(万股)|3861.00| ├──────┼──────────┼───────┼─────────┤ |异动类型|换手率达20%|成交金额(万元)|54207.00|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营业部名称|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证券营业部|2692.08|976.61| |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无锡解放西路证券营|1639.46|186.14| |业部||| |天一证券宁波解放南路证券营业部(光大证|1430.96|3.65| |券托管)|||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慧忠路证券营业|1217.73|0.00| |部|||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泰然九路证券营|610.10|428.49| |业部|||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营业部名称|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中山南路证券营|23.46|1159.49| |业部|||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证券营业部|2692.08|976.61| |国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成都人民南路证券营|17.25|598.18| |业部||| |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台州解放路证券营业|31.61|574.90| |部|||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莞运河西路证券营|16.74|485.43| |业部||| └───────────────────┴───────┴───────┘ 【4.最新运作】
【公告日期】:2007-11-27【类别】收购兼并 【简介】: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有限公司以其净资产折价为1.8亿股,本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700万元受让自然人陈福成持有的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有限公司3%(540万股)的股权。
【公告日期】:2007-10-29【类别】对外担保 【简介】:同意为新城巴士有限公司银行贷款2000万元提供担保,并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中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新城巴士银行贷款600万元提供担保。 该项担保实施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4100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9.20%;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4100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9.20%。
【公告日期】:2007-10-16【类别】诉讼事项 【简介】:申请人上海天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被申请人南京万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南京中北侵权纠纷为由,于2007年9月7日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万众公司及南京中北所有的价值人民币5000万元的财产予以保全,并依法提供了担保。 2007年9月13日,公司接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对万众公司及公司所有的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财产予以保全,并在保全期间,不得出售、转让和抵押上述财产。申请人天韦公司应当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将解除财产保全。 截止公告之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依法对公司名下的工商银行南京市汉中门支行基本帐户及南京银行水西门支行一般帐户予以冻结,冻结金额共计368.54万元。 目前该诉讼处于诉前保全阶段,对于诉讼原由尚无法获悉。下一步公司将依法积极应诉,以切实维护公司的权益。 2007年10月12日,公司接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 现将上述重大诉讼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诉讼受理日期2007年10月11日 原告认为拥有“常州赛德热电有限公司、唐山燕山赛德热电有限公司、唐山赛德热电有限公司的股权和相关债权”,并认为万众公司和本公司“占有和处分原告印证的巨额个人财产,严重侵犯了原告印证的合法财产权益”;而本公司“被占用资金已获得全部清偿的情况下,接受被告万众公司非法占用的原告印证的个人财产,属不当得利”,并以“侵权及不当得利”为由,请求法院“1、判令万众公司及本公司共同赔偿两原告人民币2.135263亿元;2、判令万众公司及本公司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公告日期】:2007-09-18【类别】收购兼并 【简介】:2007年9月13日,南京中北控股子公司南京中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参加了南京市国土资源局举行的土地使用权公开挂牌交易,以人民币3亿元购得南京市建邺区集庆门大街NO.2007G44地块土地使用权。该地块用地总面积为25885.1平方米,公共设施用地面积3719.8平方米,实际出让面积为22165.3平方米。
【公告日期】:2007-06-28【类别】以资抵债 【简介】:2007年6月26日,我公司接到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2007)建执字第315号《民事裁定书》。 裁定嘉万投资(北中国)有限公司[JoymasterInvestment(N.China)Limited](以下简称嘉万北)将名下对赛德中国控股有限公司[SitheChinaHoldingsLimited](以下简称赛德中国)享有的20.01%股权过户至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作为南京万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南京万众企业)对我公司占用资金的成本补偿。 经评估,过户至我公司名下的20.01%的赛德中国股权所对应的唐山电厂的股权为12%,其价值合计4970.8123万元人民币。 因2005年公司发生的资金被违规侵占事件给公司带来了巨大影响和损失(其占用的资金已于2006年12月31日前全部清偿完毕),日前公司与南京万众企业及嘉万北就资金占用成本达成相关补偿协议。三方于2007年5月10日签定了《还款协议书》,并进行了相关公证,协议约定南京万众企业就资金占用给予公司成本补偿,金额为人民币肆仟玖佰柒拾万捌仟壹百贰拾叁元整(¥497,08,123.00),付款截止期限为2007年5月25日。嘉万北承诺如南京万众企业到期不能还款,愿意以其所持赛德中国20.01%股权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由于南京万众企业未能按期履行补偿约定,故我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证书》于2007年6月21日向建邺区法院申请执行。建邺区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的规定,于2007年6月22日下达(2007)建执定第315号《民事裁定书》。 上述补偿执行完毕后,由于南京万众已于2006年12月31日前全部清偿完所占用公司资金,因此上述补偿将作为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计入上半年经营利润计4970.8123万元人民币,预计对公司2007中期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公告日期】:2007-01-05【类别】股权转让 【简介】: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06年7月14日与公司法人股东南京万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南京万众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分别受让南京万众企业所持本公司14,669,840股社会法人股及南京万众投资所持本公司10,540,608股社会法人股。 2006年11月2日,S中北接到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6]237号文,对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总计87,859,200股国家股及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南京万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14,669,840股社会法人股、南京万众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10,540,608股社会法人股的行为无异议,并同意公告公司收购报告书。 2006年12月29日,S中北收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据该登记确认书确认公司原股东南京万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南京万众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法人股14,669,840股、10,540,608股全部转让给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述股权过户现已完成,过户日期为2006年12月29日。
【公告日期】:2007-01-05【类别】股权转让 【简介】: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06年7月14日与公司控股股东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受让南京国资公司所持本公司87,859,200股国家股;公司于2006年9月6日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06年9月5日印发并抄送公司的《关于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 2006年11月2日,S中北接到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6]237号文,对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总计87,859,200股国家股及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南京万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14,669,840股社会法人股、南京万众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10,540,608股社会法人股的行为无异议,并同意公告公司收购报告书。 2006年12月21日,S中北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约收购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义务的批复》,同意豁免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因协议转让而增持87,859,200股股份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占总股本28.56%,原持有5.81%)、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协议转让而持有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25,210,448股股份(占总股本8.20%),从而使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5,730,560股股份(占总股本34.37%),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计实际控制130,941,008股股份(占总股本42.57%)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2006年12月29日,S中北收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据该登记确认书确认公司原第一大股东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国家股87,859,200股全部转让给公司原第二大股东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述股权过户现已完成,过户日期为2006年12月29日。
【公告日期】:2006-12-16【类别】以资抵债 【简介】:2006年11月23日,本公司、公司股东南京万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JoymasterInvestment(N.China)Limited(嘉万投资(北中国)有限公司,下称嘉万北)三方共同签定了《执行和解协议》,议定以嘉万北(万众公司实际控制)所持49%股权之SitheChinaHoldingsLimited(赛德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下称赛德中国)所投资唐山赛德热电有限公司/唐山燕山赛德热电有限公司(下称唐山电厂)60%股权进行评估的价值和嘉万北独自享有对唐山电厂的债权5,744,739美元及利息等额抵冲万众公司对公司的债务。上述资产已经由三方共同委托的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评估确认,嘉万北所拥有的49%股权之赛德中国拥有的唐山电厂60%股权价值合计12,173.92万元人民币。同时,嘉万北独自享有对唐山电厂的债权5,744,739美元,按外汇市场汇率17.86计,折合人民币45,153,648元。 上述资产价值共计人民币16,689.28万元。 截止到公告日,公司清偿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累计共计67,423.23万元,尚余2,142.87万元。公司将继续按清偿方案全力推进清理剩余占用款,以确保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清欠。
【公告日期】:2006-11-29【类别】收购兼并 【简介】:1、交易当事人南京中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京市国土资源局; 交易标的NO.2006G64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NO.2006G64地块位于南京市建邺区金沙江东街以北,恒山路与黄山路之间;用地总面积为31873.6平方米,实际出让面积为31873.6平方米,为二类居住用地。 交易价格1.64亿元;分四期付款。第一期付款,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当日,中北房产向国土局缴付土地成交价款总额的50%,计人民币8,200万元;第二期付款,2006年12月8日前,中北房产向国土局缴付土地成交价款总额的20%,计人民币3,280万元;第三期付款,2007年2月9日前,中北房产向国土局缴付土地成交价款总额的20%,计人民币3,280万元;第四期付款,2007年4月9日前 ,中北房产向国土局缴付土地成交价款总额的10%,计人民币1,640万元。 协议签署日期2006年11月24日;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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