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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手毛脚:600409和000835,被套10%,后市如何?请问老师   神剑:持股   *牛气冲天*:600677神大,此次反弹不知有多少高度,我手中的股票满仓且   神剑:可考虑持股   snowkiss999:600108后市如何操作。成本比较高。   神剑:暂时持股,短线看,应该不会在几日内快速拉升   六韬:600642申能股份,神大,帮我分析下,后市如何?谢谢!   神剑:重仓更应该谨慎   西风紧:600005收到,谢谢老师提醒,重仓啊,只有先看着啦,哎..   怡洁1:600970请问老师是否到顶? 还有600694能反弹到什么   神剑:中线空间有,但不会很大   神剑:   *牛气冲天*:600804600312今天都跌了,是在调整吗?   神剑:短线还有调整的可能   怡洁1:600970 老师:太磨人了,是否要割肉出?   神剑:1001中线还有空间,但估值已经有些高了,可逢高选择落袋为安   patlove2008:601001神剑大哥辛苦了,帮我看看601001大同煤业后市   月影西移:600328和600592已亏损3%,如何操作请老师指点,谢   梦之神话:000033巴兄看看还能拿不?5.46成本!   zxc1212:000006 600255 逢低买哪个好?   无悔的猪:600359由盈利9%到现在亏9%了,怎么操作呢   militian:600883博闻科技   神剑:短线看60日压力   ywq12345:600001请教短、中线怎么操作   神剑:适当降低仓位,短线仍看跌   ywq12345:600577请教短、中线怎么操作,先在赔的4个多点   神剑:还可拿   zxc1212:000999今天用出吗?   神剑:028观望220技术图形没走坏,再拿一拿   zxc1212:600082今天能买吗?还有600220已获利 还拿着吗?   无悔的猪:600359600359请问老师,如何看600359午后发力   彭合权:600741请问老师,巴士股份这只股票近期走势如何,请老师给   嘟嘟嘟:老师,请问601588 600366 600553    无悔的猪:600359请问了山老师这个能介入吗,002041呢,谢谢   无悔的猪:000753请问一下老师000753,今天能否介入,谢谢   zxc1212:家乐福网站被黑了   sepg:000625长安要斩尽杀绝啊!买的人都SB了   梦之神话:600776巴山老师看看这个股下礼拜应该怎么操作?请说简单点   新手小马:请教老师000983后市   ywq12345:002017跌了6个多点了,请教怎么操作(不小心发重复了)   神剑:盘中调整可考虑   心路无尘:000060现在是否可以买入??   神剑:先关注吧。   爱渐飞:002211机构大量买入,可以看高一线吗?   chzfl:600246 我25的成本,该如何操作   *牛气冲天*:000000现在手里基本满仓,也都被套10~20%,上周跌时   神剑:不建议轻易换股,要是有更好的股你可以考虑   sepg:000625老师,是不是要换掉000625这只烂股?就是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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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事项☆◇港澳资讯000517更新日期2007-11-30◇灵通V4.0
★本栏目内容【1.资本运作】、【2.风险提示】、【3.其他事项】
【1.资本运作】
【资产出售】
┌────┬─────┬──────┬──┬───────┬─────┐
|公告日期|2007-02-02|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1700.00|
├────┼─────┴──────┴──┴───────┴─────┤
|说明|2006年12月24日,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饶成功电子信息产业园|
||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市分行、江西龙盛置业有限|
||公司、江西三清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协议的主要内|
||容是就上饶成功电子所拥有的坐落在上饶市信州区五三大道38号13|
||000平方米工业用土地使用权及抵押权的处置问题达成共识,即上|
||饶成功电子以1700万元价格将该块工业用地转让给龙盛置业和三清|
||集团(其中龙盛置业出资70%,三清集团出资30%),该1700万元|
||土地款直接用于偿还上饶成功电子在中行上饶分行的到期贷款,中|
||行上饶分行同意释放该块土地的抵押权。同时上饶市信州区政府为|
||支持上饶成功电子的发展|
||给予428万元的招商引资奖励,此笔款项也将用于偿还上饶成功电|
||子在中行上饶分行的此次到期贷款的剩余金额。|
||据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此项交易完成后可获得470万元左|
||右的利润,对于公司实现2006年度盈利有积极作用。|
└────┴─────────────────────────────┘
【以资抵债】
┌────┬─────┬──────┬──┬───────┬─────┐
|公告日期|2007-02-01|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3115.84|
├────┼─────┴──────┴──┴───────┴─────┤
|说明|截至2005年底,公司大股东深圳市新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
||关联方对公司及公司下属公司形成资金占用共计4967.05万元。公|
||司董事局同意大股东及其关联方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占用的公司及公|
||司下属公司资金3115.84万元。本次以资抵债的资产包括(一)|
||江西三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三清山分公司的位于上饶市三清山南|
||山外双溪步行街部分商铺,目前已竣工验收,并已取得房地产预售|
||许可证,总建筑面积532.80平米;(二)上海新明星房地产开发公|
||司的新明星花园车库,包括半地下一层及地上二层,位于上海市闵|
||行区航东路358号,已取得房地产权证,建筑面积为936.62平方米|
||;(三)广州市快灵通网络发展有限公司77.25%股权该公司于2|
||000年4月成立,目前主要业务是驻地以太网服务业务,具体是在广|
||州市白云区景泰社区建设了光纤到楼层方式的驻地网,驻地网通过|
||机房的核心交换机接入铁通,通过铁通接出;目前,网络建设已基|
||本完成,网络覆盖面已达社区的12500多户,2005年已经开始正式|
||经营宽带用户驻地网服务业务。债务清偿协议已经于2006年12月26|
||日签署。|
||本次以资抵债经过本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并获得通过之日起30|
||个工作日内,双方开始协同办理相关过户事宜。|
└────┴─────────────────────────────┘
【购销商品或劳务】
┌────┬─────┬──────┬──┬───────┬─────┐
|公告日期|2004-11-30|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1208.00|
├────┼─────┴──────┴──┴───────┴─────┤
|说明|日前,本公司与孟加拉国电报电话局(BTTB)签订了《孟加拉|
||国吉大港山区通信工程项目承包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孟加拉|
||国电报电话局同意将吉大港山区通信工程项目交由本公司承接并|
||具体负责实施。该项目合同总金额为9,807,559.79美元和129,569,|
||435.57达卡,合计约1208万美元。该项目启动后,工程竣工预期为|
||2005年底。|
||该项目由本公司提供卖方信贷融资,由孟加拉国政府提供主权|
||担保。|
||该项目合同签订后,本公司还将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卖方信|
||贷融资额度.|
||并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投保后正式启动。|
||该合同执行后第四年起未来几年,将为公司每年带来一定的营|
||业收入,并将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
【资产出售】
┌────┬─────┬──────┬──┬───────┬─────┐
|公告日期|2004-11-25|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320.00|
├────┼─────┴──────┴──┴───────┴─────┤
|说明|2004年11月18日,公司与新思达公司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
||,公司将其|
||所属的位于宁波市江北区庄桥镇22962.71平方米的房屋、56383平|
||方米的土地,包括上述地块范围内绿化、管道、电缆、配电柜等配|
||套设施,作价3200万元人民币转让给新思达公司。|
└────┴─────────────────────────────┘
【资产出售】
┌────┬─────┬──────┬──┬───────┬─────┐
|公告日期|2004-11-25|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800.00|
├────┼─────┴──────┴──┴───────┴─────┤
|说明|2004年11月18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成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与新思达公|
||司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将其所属的位于宁波市江北区庄桥镇|
||3705.4平方米的房屋、2149.2平方米的土地,包括上述地块范围内|
||绿化、管道、电缆、配电柜等配套设施,作价800万元人民币转让|
||给新思达公司。|
└────┴─────────────────────────────┘
【对外投资】
┌────┬─────┬──────┬──┬───────┬─────┐
|公告日期|2004-11-25|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9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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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公司第五届董事局2004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04年10月25日|
||召开。会议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出资参与宁波市商业银行增资扩股|
||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16186.71万元按1元/股价格参与宁|
||波市商业银行增资扩股计划。增资后,公司对宁波市商业银行的出|
||资额由13.29万元增至16200万元,占其总股本的9%。|
||公司调整对宁波市商业银行增资计划,即从原计划增资16186.|
||71万元调整为增资81.99万元,此次增资后,公司对宁波市商业银|
||行的投资额由13.29万元增至95.28万元,占宁波市商业银行本次增|
||资扩股计划完成后总股本的0.05%。|
└────┴─────────────────────────────┘
【资产出售】
┌────┬─────┬──────┬──┬───────┬─────┐
|公告日期|2004-11-25|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318.00|
├────┼─────┴──────┴──┴───────┴─────┤
|说明|2004年11月18日,公司与宁波市新思达机械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签订了《股|
||权转让协议》,公司将其持有的宁波机床制造有限公司31.8%股权|
||作价318万元人民币转让给新思达公司。转让后,公司不再持有宁|
||波机床制造有限公司的股权。|
└────┴─────────────────────────────┘
【对外投资】
┌────┬─────┬──────┬──┬───────┬─────┐
|公告日期|2003-10-11|是否关联交易|是|交易金额(万元)|4500.00|
├────┼─────┴──────┴──┴───────┴─────┤
|说明|公司决定对下属子公司宁波成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将其注册资本从10000万元人民币增加到1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
||公司以自有资金增资45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成功通信技|
||术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按同比例增资500万元。增资后,公司对宁|
||波成功投资公司投资总额增加到135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90%;|
||深圳市成功通信公司对其投资总额增加到15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
||的10%。|
└────┴─────────────────────────────┘

【2.风险提示】
┌────┬─────────────────────────────┐
|公告日期|2006-03-09|
├────┼─────────────────────────────┤
|实施日期|2006-03-10|
├────┼─────────────────────────────┤
|处理类型|暂停上市|
├────┼─────────────────────────────┤
|处理原因|2006年3月7日,*ST成功接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成功信息|
||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称截至2006年|
||3月5日,公司未完成以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更正工作,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2条和14.1.8条的规定,公司|
||股票自2006年3月10日起暂停上市。|
├────┼─────────────────────────────┤
|其他||
└────┴─────────────────────────────┘
┌────┬─────────────────────────────┐
|公告日期|2006-01-04|
├────┼─────────────────────────────┤
|实施日期|2006-01-05|
├────┼─────────────────────────────┤
|处理类型|*ST|
├────┼─────────────────────────────┤
|处理原因|因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以前年度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公|
||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
||.2.1条第(三)项的规|
||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06年1月5日起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
||处理。简称变更为*ST成功,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
|其他||
└────┴─────────────────────────────┘

┌────┬─────────────────────────────┐
|公告日期|2005-12-30|
├────┼─────────────────────────────┤
|稽查结果|公司经自查发现其以前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涉及需调|
||减期初未分配利润4522.39万元,但所涉及的具体年度及每年度的|
||具体金额尚无法确认追溯调整。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将在45天内(2|
||005年10月15日)披露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更正后以前年度财务报告|
||。但公司却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经审计的更正后以前年度财务报|
||告,也未能根据有关通知的要求在2005年10月31日前披露更正后的|
||以前年度财务报告,导致公司股票自2005年11月1日起被停牌至今|
||,对市场造成了重大影响。|
├────┼─────────────────────────────┤
|处理决定|深交所决定对公司及负有主要责任的公司董事陈新、刘铁华、唐明|
||、郑德海、李野予以公开谴责。对于公司及相关人员的上述违规行|
||为和深交所给予的公开谴责惩戒,深交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中。|
└────┴─────────────────────────────┘

┌─────┬─────────────────────────────┐
|截止日期|2007-06-30|
├─┬───┴────┬───────┬──────┬────┬────┤
|序|资金占用方|占用方式|与本公司关系|期末余额|占应收账|
|号||||(万元)|款(%)|
├─┼────────┼───────┼──────┼────┼────┤
|1|深圳新海控股等公|向上市公司提供||120.89|2.2%|
||司|资金||||
|2|宁波网通信息港有|向上市公司提供||1130.0|21%|
||限公司|资金||||
└─┴────────┴───────┴──────┴────┴────┘

┌─────┬─────────────────────────────┐
|截止日期|2003-12-19|
├─┬───┴───┬─────┬────┬───┬────┬──┬──┤
|序|担保对象|担保类型|担保金额|占总资|担保期限|履行|关联|
|号|||(万元)|产(%)||完否|担保|
├─┼───────┼─────┼────┼───┼────┼──┼──┤
|1|宁波市科技园区|连带责任保|500.00|0.9%|一年|实施||
||开发有限公司|证||||||
├─┼───────┼─────┼────┼───┼────┼──┼──┤
|2|宁波市科技园区|连带责任保|1000.00|1.9%|一年|实施||
||开发有限公司|证||||||
├─┼───────┼─────┼────┼───┼────┼──┼──┤
|3|宁波市科技园区|连带责任保|2000.00|3.7%||实施||
||开发有限公司|证||||||
└─┴───────┴─────┴────┴───┴────┴──┴──┘

【诉讼事项】
┌────┬─────┬──────┬──┬───────┬─────┐
|公告日期|2007-11-30|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92.75|
├────┼─────┴──────┴──┴───────┴─────┤
|说明|S*ST成功于日前收到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起诉公司的相关法律|
||文书,|
||现将有关诉讼事项公告如下|
||1、案件有关各方当事人|
||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以下简称中行宁|
||波市分行)|
||被告一成功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宁波市科技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2、案件起因|
||2004年9月,本公司与孟加拉国电报电话局签订合同,承接该|
||国吉大港数字电话和数字无线电通信系统工程,由渣打银行孟加拉|
||国达卡分行为本公司出具履约保函,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出具反担|
||保保函。2004年10月22日,经本公司申请,中行宁波市分行为本公|
||司开立了金额为1199438.57美元的反担保保函。2004年10月21日,|
||宁波市科技园区开发有限公司与中行宁波市分行签订了《最高保证|
||合同》,为上述保函提供最高限额为150万美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由于受公司资金链断裂影响,公司承建的孟加拉吉大港项目受|
||到较大影响。孟加拉国电报电话局以公司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履约|
||责任为由,向渣打银行孟加拉国达卡分行全额索赔。2007年6月4日|
||,渣打银行孟加拉国达卡分行又向中行宁波市分行进行索赔。2007|
||年6月7日,中行宁波市分行在扣除本公司在该行缴存的保证金后垫|
||款927520.40美元,用于归还孟加拉国保函受益人电报电话局。截|
||止本公告日,公司尚未归还中行宁波市分行垫款本息。|
||3、诉讼请求为|
||判令公司立即归还其保函项下垫款本金927520.40美元及相应|
||利息30917.35美元(暂计至2007年10月12日,以后计息按中国人|
||民银行相关规定计算)。|
||判令宁波市科技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对上述垫款本息承担连带保|
||证责任。|
||该诉讼对公司当期利润和期后利润会产生一定影响,但对公司|
||正常的债务重组谈判工作没有太大影响。|
└────┴─────────────────────────────┘
【诉讼事项】
┌────┬─────┬──────┬──┬───────┬─────┐
|公告日期|2007-08-20|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2359500|
├────┼─────┴──────┴──┴───────┴─────┤
|说明|2004年5月至2004年11月,原告北京市自来水集团京兆水表有|
||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宁波成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陆续签订了六份无线|
||远传水表产品买卖合同及与产品买卖合同配套的补充协议,商定原|
||告购买被告11090台无线远传水表,合同货款共计2952050元。2004|
||年6月至2005年9月,被告宁波成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按约定向原告|
||提供无线远传水表11090台,原告向被告实际支付货款2359500元。|
||现原告以产品质量为由将宁波成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诉上法庭,提|
||出解除其中五份产品买卖合同(合计9090台产品)及返还货款等相|
||关诉讼请求。|
||诉讼请求|
||1、解除五份无线远传水表产品买卖合同;|
||2、对合同总计9090台产品退货,返还货款2359500元;|
||3、支付赔偿金计517356.65元;|
||4、支付因被告产品质量问题而使原告遭受的施工费损失7040|
||0元、先行垫付的水费损失167927.20元、污水费损失53976.60元及|
||律师费损失60000元;|
||5、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宁波成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已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
||管辖权异议。|
||宁波成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正在积极准备应诉事宜。如上述诉|
||讼败诉,则会加大公司的本期亏损。|
└────┴─────────────────────────────┘
【诉讼事项】
┌────┬─────┬──────┬──┬───────┬─────┐
|公告日期|2007-06-15|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156.46|
├────┼─────┴──────┴──┴───────┴─────┤
|说明|近日,*ST成功接到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江西雄宇|
||集团有限公司诉公司控股子公司上饶成功电子信息产业园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1)被告上饶成功电子信息产业园有限公司给付原告江西雄|
||宇集团有限公司尚欠工程款156.459万元。|
||(2)案件受理费21395元,由被告上饶成功电子信息产业园有|
||限公司负担。|
||上饶成功电子已就此判决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关|
||于本案的进展情况将另行公告。|
||近2007年6月15日,S*ST成功接到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江|
||西雄宇集团有限公司诉公司控股子公司上饶成功电子信息产业园有|
||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的民事调解书。调解协议主要内容|
||为|
||上饶成功电子公司欠江西雄宇集团工程进度款156.459万元,|
||如果对这部分工程进度款数额认定有出入,那将在工程竣工结算款|
||中予以扣除。上饶成功电子公司应于2007年6月26日前分批付清156|
||.459万元给江西雄宇集团,江西雄宇集团在收到全部款项后,双方|
||按照原签订的合同继续履行。|
└────┴─────────────────────────────┘
【资产拍卖】
┌────┬─────┬──────┬──┬───────┬─────┐
|公告日期|2007-05-21|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8500.00|
├────┼─────┴──────┴──┴───────┴─────┤
|说明|2006年4月24日,经交通银行宁波江东支行、中国光大银行宁|
||波分行申请,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述案件进行立案执行。该院|
||委托宁波市恒正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对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宁波成功|
||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宁波梅墟邵家村的土地进行评估,评|
||估报告载明委托评估土地使用面积35903平方米。评估土地总价|
||为人民币21606425元。委托宁波市价格认证中心对上述土地的地面|
||建筑进行评估,评估报告载明地面建筑价格为35227479元。2007|
||年4月3日,该院委托宁波金诚拍卖有限公司对上述房地产(即宁波|
||成功信息科技园)进行公开拍卖,由宁波宏利集团有限公司买受,|
||成交价为8500万元。|
||根据规定,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如下裁定|
||将宁波成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宁波科技园区梅墟街|
||道邵家村DM-8-B地块和本公司所有的位于宁波科技园区梅墟街道邵|
||家村DM-8-B2、DM-8-B3、地块的房地产转让宁波宏利集团有限公司|
||所有,其相应的房地产变更手续由买受人向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上述房地产的税收及过户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
【诉讼事项】
┌────┬─────┬──────┬──┬───────┬─────┐
|公告日期|2007-05-21|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2000.00|
├────┼─────┴──────┴──┴───────┴─────┤
|说明|甬成功于日前收到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中国光大|
||银行宁波|
||分行起诉公司借款纠纷案的相关法律文书,现将有关诉讼事项公告|
||如下|
||原告于2005年8月15日向宁波市中院提起诉讼,提出财产保全|
||申请,要求公司偿还原告贷款本金及利息20091350元,并要求第二|
||被告深圳市新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第三被告宁波成功通信设备有|
||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及第二、三被告共同承担诉讼费。|
||同时原告还要求优先受偿被告三提供的抵押物。|
||宁波市中院裁定冻结公司、第二被告、第三被告银行存款2009|
||1350元或查封相应价值的财产。该案将于2005年9月26日在宁波市|
||中院开庭。|
||延期开庭。|
||中国光大银行宁波分行诉本公司、深圳市新海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宁波成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借款、保证合同纠纷案|
||调解协议内容|
||(1)本公司返还原告中国光大银行宁波分行借款本金2000万|
||元;|
||(2)本公司支付原告中国光大银行宁波分行借款利息91350元|
||(计算至2005年8月20日),2005年8月21日起的利息(包括逾期利|
||息)按实结算,款清息止;|
||上述第一、二项款项分期支付,于2006年3月31日之前支付本|
||金250万元及从2005年7月21日至付款日止2000万元本金的全部欠息|
||;2006年5月31日之前支付本金500万元及至付款日止实际发生的借|
||款欠息;2006年6月30日之前支付本金1250万元及至付款日止实际|
||发生的借款欠息;|
||(3)深圳市新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宁波成功通信设备有限|
||公司对上述第一、二项款项的支付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在三被告支付上述第一期款项后,如宁波成功通信设备|
||有限公司在2006年5月31日之前将位于宁波市科技园区DM-8-B地块|
||上的A、B两栋厂房作为抵押物抵押给原告中国光大银行宁波分行,|
||在办理相关抵押登记手续并向原告交付房地产抵押他项权证后,上|
||述第二、三期还款的期限可延迟至2006年12月31日之前;|
||(5)如三被告按上述约定期限足额支付原告款项,利息按年|
||利率5.481%计算,利随本清;如三被告未按上述约定期限足额支付|
||原告款项,则利息仍按《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即借款期限|
||内的利息按年利率5.481%计算,逾期利息按原有年利率5.481%加收|
||50%计算,款清息止;|
||(6)如三被告有一期款项未按上述约定支付,则原告有权就|
||未付的全部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
||(7)如三被告未按期清偿上述款项,原告对宁波成功通信设|
||备有限公司提供的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
||(8)本案受理费110467元,财产保全费100977元,合计21144|
||4元,由三被告共同负担。原告已预交,同意垫付,由三被告于200|
||6年3月31日之前直接支付给原告。|
||2006年4月24日,经交通银行宁波江东支行、中国光大银行宁|
||波分行申请,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述案件进行立案执行。该院|
||委托宁波市恒正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对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宁波成功|
||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宁波梅墟邵家村的土地进行评估,评|
||估报告载明委托评估土地使用面积35903平方米。评估土地总价|
||为人民币21606425元。委托宁波市价格认证中心对上述土地的地面|
||建筑进行评估,评估报告载明地面建筑价格为35227479元。2007|
||年4月3日,该院委托宁波金诚拍卖有限公司对上述房地产(即宁波|
||成功信息科技园)进行公开拍卖,由宁波宏利集团有限公司买受,|
||成交价为8500万元。|
||根据规定,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如下裁定|
||将宁波成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宁波科技园区梅墟街|
||道邵家村DM-8-B地块和本公司所有的位于宁波科技园区梅墟街道邵|
||家村DM-8-B2、DM-8-B3、地块的房地产转让宁波宏利集团有限公司|
||所有,其相应的房地产变更手续由买受人向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上述房地产的税收及过户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
【诉讼事项】
┌────┬─────┬──────┬──┬───────┬─────┐
|公告日期|2007-05-21|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1492.93|
├────┼─────┴──────┴──┴───────┴─────┤
|说明|甬成功日前收到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交通银行宁|
||波江东支|
||行起诉甬成功借款纠纷案的相关法律文书,现将有关诉讼事项公告|
||如下|
||原告于2005年8月9日向宁波市中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偿还原|
||告贷款本金14929332元,利息自2005年6月2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
||行公布的逾期贷款罚息利率计算,息随本清。并要求公司承担相关|
||律师代理费用103045元。同时要求宁波市科技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承|
||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及第二被告共同承担诉讼费。|
||该案将于2005年9月23日在宁波市中院开庭。|
||当前,公司向交通银行宁波江东支行的贷款余额为11100万元|
||。该行本次提起诉讼的标的约为1500万元,其余几笔贷款共计9600|
||万元,到期日分别为200|
||5年11月12日、2005年12月12日、2006年1月12日和2006年6月22日|
||。根据目前公司与该行协商情况,该行不会再另行提起诉讼。|
||延期开庭。|
||2006年4月24日,经交通银行宁波江东支行、中国光大银行宁|
||波分行申请,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述案件进行立案执行。该院|
||委托宁波市恒正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对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宁波成功|
||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宁波梅墟邵家村的土地进行评估,评|
||估报告载明委托评估土地使用面积35903平方米。评估土地总价|
||为人民币21606425元。委托宁波市价格认证中心对上述土地的地面|
||建筑进行评估,评估报告载明地面建筑价格为35227479元。2007|
||年4月3日,该院委托宁波金诚拍卖有限公司对上述房地产(即宁波|
||成功信息科技园)进行公开拍卖,由宁波宏利集团有限公司买受,|
||成交价为8500万元。|
||根据规定,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如下裁定|
||将宁波成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宁波科技园区梅墟街|
||道邵家村DM-8-B地块和本公司所有的位于宁波科技园区梅墟街道邵|
||家村DM-8-B2、DM-8-B3、地块的房地产转让宁波宏利集团有限公司|
||所有,其相应的房地产变更手续由买受人向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上述房地产的税收及过户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
【诉讼事项】
┌────┬─────┬──────┬──┬───────┬─────┐
|公告日期|2007-04-12|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8000.00|
├────┼─────┴──────┴──┴───────┴─────┤
|说明|1、案件有关各方当事人|
||原告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彩田支行(以下简称“光大彩田支行|
||”)|
||被告一深圳市成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成功|
||通信”)|
||被告二本公司|
||2、案件起因|
||2005年7月14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成功通信技术有限|
||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彩田支行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约定,|
||深圳成功通信向光大彩田支行借款人民币8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
||05年7月28日起至2006年6月28日止。由本公司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及|
||本公司所持有的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质押担保(上述借款|
||由原贷款转贷而来)。原告光大彩田支行认为深圳成功通信在合同|
||履行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要求提前收回全部借款,并将深圳成功|
||通信和本公司诉上法庭。|
||3、诉讼请求|
||原告请求判令深圳成功通信偿还借款本金8000万元,利息1323|
||757.11元(利息按年利率5.58%计算,自2005年7月22日起暂计至20|
||05年11月20日,追索至实际清偿之日止);要求本公司对深圳成功|
||通信所欠全部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要求本公司及深圳成功|
||通信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保全费。|
||4、诉讼进展|
||本案将于2006年5月16日在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2005年4月12日公告,S*ST成功接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
||院关于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彩田支行诉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成功|
||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的民事调解书,调解协议内容如|
||下|
||1、成功通信确认截止2006年12月31日,共欠原告债权本金人|
||民币8000万元,利息8204345.58元。本金于2007年11月1日前清偿|
||完毕,利息清偿另行协商解决。|
||2、公司确认与原告所签订的《质押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对|
||公司质押的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6634880股股权依法享有优先受|
||偿权。|
||3、公司确认对成功通信所欠原告的全部债权本金及利息承担|
||连带清偿责任。其中利息数额按照本协议第一条协商后的数额确定|
||。|
||4、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16628.79元,保全费人民币300520|
||元由成功通信、公司承担。|
└────┴─────────────────────────────┘
【诉讼事项】
┌────┬─────┬──────┬──┬───────┬─────┐
|公告日期|2007-02-05|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3000.00|
├────┼─────┴──────┴──┴───────┴─────┤
|说明|原告招商银行宁波江东支行诉本公司及第二被告宁波成功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第三被告深圳市新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第四被告|
||慈溪市永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借款、保证合同纠纷案|
||本公司于2004年6月10日与原告签署《借款合同》(2004年贷|
||字第610606号)。借款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为一年。2005|
||年6月10日贷款到期后,本公司、原告分别与第二、第三、第四被|
||告签定了《借款合同展期协议书》(2005年贷字第610603-1-2-3号|
||),约定上述贷款展期7个月,由第二、第三被告就上述贷款本息|
||及费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第三、第四被告以其拥有的甬成功6093|
||398和3906602股法人股提供质押保证。|
||诉讼请求|
||原告于2005年7月20日向宁波市中院提起诉讼,提出财产保全|
||申请,要求解除《借款合同》(2004年贷字第610606号)和《借款|
||合同展期协议书》(2005年贷字第610603-1-2-3号),并要求本公|
||司偿还原告贷款本金3000万元、利息172800元、律师费199076.8元|
||。同时,原告要求第二、第三被告对上述借款本息和债权追索费用|
||的支付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第三、第四被告按质押合同约定承担担|
||保责任,并要求四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宁波市中院以(2005)甬民二初字第276-1号裁定冻结本公司|
||、第二被告、第三被告及第四被告银行存款3100万元或查封、扣押|
||相应价值的财产。以上案件将于2005年9月12日在宁波市中院开庭|
||。|
||延期开庭。|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诉本公司、宁波成功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新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慈溪市永杰机械设|
||备有限公司借款、保证合同纠纷案|
||调解协议内容|
||(1)本公司返还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借|
||款本金3000万元;|
||(2)本公司支付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借|
||款利息172800元(计算至2005年7月20日),2005年7月21日至2006|
||年1月10日的利率按年利率6.912%计算,2006年1月11日至2006年3|
||月27日之前的利息按年利率10.368%计算,利随本清。|
||(3)本公司支付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为|
||本案诉讼而支付的律师费198076.80元。|
||上述第一、二、三项款项于2006年3月27日之前付清。|
||(4)宁波成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新海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对上述第一、二、三项款项的支付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5)如本公司未能按期清偿上述第一、二、三项款项,原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对深圳市新海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慈溪市永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设定的质物享有优先受偿权。|
||(6)本案受理费161869元,财产保全费155520元,合计31738|
||9元,由四被告共同负担。原告已预交,同意垫付,由四被告于200|
||6年3月27日之前直接支付原告。|
||2007年2月5日公告,接到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诉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宁波成功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的民事裁定书。|
||因本公司资金缺乏,无法履行上述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债|
||权人招商银行宁波江东支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宁波华夏拍卖有限公司对本公司持有的中|
||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6634880股法人股进行拍卖,2006年12月29日|
||进行公开拍卖,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6634880股法人股由深圳震|
||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买受,成交价为46444160元。|
||2006年12月31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裁定如下|
||将本公司持有的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6634880股法人股及相|
||关孳息转让给深圳震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有。其相应的股权变更|
||手续由买受人向相关部门办理。上述财产的税收及过户费用由买受|
||人承担。|
└────┴─────────────────────────────┘
【资产拍卖】
┌────┬─────┬──────┬──┬───────┬─────┐
|公告日期|2006-11-10|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6830.00|
├────┼─────┴──────┴──┴───────┴─────┤
|说明|近日,本公司收到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中信实业银行宁波|
||市分行诉本公司、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深圳成功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宁波市科技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新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借款|
||担保合同纠纷案的民事裁定书,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1、公司于2005年4月至7月间与中信实业银行宁波市分行陆续|
||签订《借款合同》,金额共计4000万元,由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深圳|
||成功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新|
||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供连带担保责任。后中信实业银行宁波市分|
||行向宁波市中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偿还贷款4000万元。|
||2、因本公司未能履行宁波市中院做出的(2005)甬民二初字|
||第280-284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中信实业银行宁波市分行向|
||宁波市中院申请强制执行,宁波市中院于2006年4月24日立案执行|
||。|
||3、宁波市中院委托深圳市鹏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深圳成|
||功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鹏基上步工业厂房40|
||1栋的房产进行了评估,评估报告载明委托评估房地产建筑面积8|
||978.8平方米,用地面积4763平方米,评估价格为人民币59469120|
||元。宁波市中院委托宁波金诚拍卖有限公司对上述房产进行拍卖。|
||2006年10月16日进行公开拍卖,上述房产由深圳市多多服装有限公|
||司以6830万元买受。|
||4、2006年11月3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裁定如下深|
||圳成功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鹏基上步工业厂|
||房401栋的房地产转让深圳市多多服装有限公司所有,其相应的房|
||产变更手续由买受人向相关部门办理。上述房产的税收及过户费用|
||均由买受人承担。|
||5、以上房产售让款项用于抵偿本公司所欠相关银行的债务。|
└────┴─────────────────────────────┘
【诉讼事项】
┌────┬─────┬──────┬──┬───────┬─────┐
|公告日期|2006-06-29|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1130.00|
├────┼─────┴──────┴──┴───────┴─────┤
|说明|近日,*ST成功接到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宁波网通|
||信息港发展有限公司、宁波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公司借款、建|
||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的民事判决书,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宁波网通信息港发展有限公司诉本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1、本次诉讼基本情况2006年3月,宁波网通信息港发展有限公|
||司为与本公司借款纠纷一案向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2、判决情况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述案件做出如下|
||判决|
||(1)本公司应返还原告宁波网通信息港发展有限公司尚欠借|
||款1130万元,并赔偿原告利息损失796127.5元,合计12096127.5元|
||,该款本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
||(2)驳回原告宁波网通信息港发展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71972元,由原告负担1481元,本公司负担70491元。|
└────┴─────────────────────────────┘
【诉讼事项】
┌────┬─────┬──────┬──┬───────┬─────┐
|公告日期|2006-06-29|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1872.97|
├────┼─────┴──────┴──┴───────┴─────┤
|说明|近日,*ST成功接到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宁波网通|
||信息港发展有限公司、宁波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公司借款、建|
||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的民事判决书,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宁波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本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1、本次诉讼基本情况2006年3月,宁波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与本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向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
||2、判决情况2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述案件做出如下|
||判决|
||(1)本公司支付原告宁波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款18729|
||656元;并支付利息第一笔以1000万元为基数,从2005年9月15日|
||起算至2006年1月26日;第二笔以欠款18729656元为基数,从2006|
||年1月26日结算审核之日起算至判决生效之日,均按中国人民银行|
||同期同类贷款利息计算。|
||原告对以上工程价款享有优先权。|
||(2)本公司支付原告保证金250万元。|
||(3)本公司赔偿原告损失161500元。|
||(4)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本案诉讼费120500元,由原告|
||负担3853元,本公司负担116647元。|
└────┴─────────────────────────────┘
【诉讼事项】
┌────┬─────┬──────┬──┬───────┬─────┐
|公告日期|2006-06-16|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3500.00|
├────┼─────┴──────┴──┴───────┴─────┤
|说明|2002年11月,原告根据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关于贯彻实施|
||CDMA终端产品联合推广协议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和第二被告达|
||成了CDMA手机采购业务合作意向。具体操作方式为由第二被告的|
||子公司――扬州中兴移动通讯设备有限公司(第一被告)和原告签|
||订协议,原告预付货款给第一被告;第二被告组织进口配件并生产|
||,第一被告按原告要求组织发货。据此,2003年1月11日,第一被|
||告与原告签订《合作协议》,约定由原告向第一被告购买ZTEG218|
||手机8万台,价款总额为28000万元。协议签订后,原告按约支付给|
||第一被告预付款17200万元,但第一被告未能及时供货。2003年9月|
||16日,第一被告确认尚欠原告货款140,484,392.5元,并承诺于200|
||3年10月底前将余款返还,但后未实际履行。|
||原告和两被告于2003年12月协商决定,以原告向第一被告进一|
||步采购手机,由第二被告帮助销售的方法逐步回笼货款,冲抵预付|
||款。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第二被告向中国联通供货的价格低于原告|
||向第一被告采购的价格,致使原告被迫高买低卖,造成了重大损失|
||。第一被告同意对于原告的调价损失进行协商补偿。在上述手机销|
||售完成后,原告与第一被告在预付款上冲抵返还了9129万元。至20|
||04年4月8日,三方同意停止业务合作,第一被告又返还原告预付款|
||14,194,392.5元。至2005年3月14日,第一被告确认欠原告预付款3|
||500万元。|
||第一被告拒不归还所欠原告余下预付款,同时由于被告拒不履|
||行保价承诺,使原告蒙受了重大损失。而本案第二被告实际参与|
||并操纵了此次手机采购合作业务,是此次合作业务的实际合作主体|
||,应与第一被告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诉讼请求|
||原告要求两被告归还预付款共计3500万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
||息共计11,004,189元(计至2005年10月30日)。同时,要求两被告|
||赔偿直接经济损失23,904,400元,并承担本案全部费用。|
||诉讼进展|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原告财产保全申请,查封、冻结或|
||扣押了两被告人价值不低于人民币7100万元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现金、有价证券、房地产、股权等)。|
||如原告北京成功通信电子工程有限公司胜诉,将有助于挽回本|
||公司的经济损失,改善公司资金紧张的局面,同时,对本公司本期|
||或期后合并报表利润产生较大影响。|
||在被告扬州中兴公司和中兴通讯公司提交答辩状期间,两被告|
||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后|
||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了扬州中兴公司和中兴通讯公司|
||对本案管辖权的异议。因不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两被告又|
||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经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两被告对管|
||辖权提出的异议不能成立,并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
||定为终审裁定。|
└────┴─────────────────────────────┘
【诉讼事项】
┌────┬─────┬──────┬──┬───────┬─────┐
|公告日期|2006-05-24|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9000.00|
├────┼─────┴──────┴──┴───────┴─────┤
|说明|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彩田支行起诉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和本公司借|
||款、保证合同纠纷案|
||1、案件有关各方当事人|
||原告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彩田支行|
||被告深圳新明星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新海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及其关联人、本公司、深圳市成功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宁波成功|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案件起因|
||2005年7月18日,被告新明星公司与原告光大彩田支行签订《|
||借款合同》。合同约定,新明星公司向光大彩田支行借款人民币12|
||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05年7月22日起至2006年1月22日止。由除|
||新明星公司之外的其他被告提供相关担保。由于新明星公司拒绝原|
||告对其进行监督,拖欠借款利息。原告遂将新明星公司及相关担保|
||人诉上法庭。|
||在公司接到上述案件法律文书时,公司董事局才得知,本公司|
||开给新明星公司两张票面金额分别为6000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被新|
||明星公司质押给原告。同时,原告向法院提供了深圳市成功数字技|
||术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宁波成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原告签订的担保金额分别1800万元、2000万|
||元的保证合同。|
||经核查,本公司及本公司上述两家子公司档案未发现审议上述|
||事项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及相关会议记录。|
||3、诉讼请求|
||原告请求判令新明星公司偿还借款本金9000万元人民币、利息|
||2136922.44元;要求深圳市新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人及本|
||公司对新明星公司所欠全部贷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深圳市成|
||功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对新明星公司所欠全部贷款本息承担1800万元|
||的连带清偿责任;宁波成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对新明星公司所欠全|
||部贷款本息承担2000万元的连带清偿责任;同时要求全部被告承担|
||本案全部诉讼费、保全费。|
||4、诉讼进展|
||本案将于2006年5月16日在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鉴于原告已对本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起诉讼,本公司和|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依据法律和事实,反诉光大彩|
||田支行。|
||2006年5月24日公告称该案将延期开庭,具体开庭日期或其他|
||进展情况,公司将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通知另行公告。|
└────┴─────────────────────────────┘
【诉讼事项】
┌────┬─────┬──────┬──┬───────┬─────┐
|公告日期|2006-03-29|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1600.00|
├────┼─────┴──────┴──┴───────┴─────┤
|说明|1、案件有关各方当事人|
||原告中国光大银行深圳福田支行(以下简称“光大福田支行|
||”)|
||被告一深圳市成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二本公司|
||2、案件起因|
||2004年5月24日,深圳成功通信与光大福田支行签订借款合同|
||。合同约定,深圳成功通信向光大福田支行借款人民币1600万元,|
||期限自2004年5月24日起至2005年5月24日止,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上述贷款到期后,深圳成功通信未能偿还借款本息。光大|
||福田支行遂将深圳成功通信和本公司诉上法庭。|
||3、诉讼请求|
||光大福田支行要求判令深圳成功通信偿还借款本金1600万元人|
||民币,利息129564元及逾期贷款罚息65372元(利息按年利率4.779|
||%计算,罚息按年利率4.779%上浮50%即7.1685%计算,自2005年9月|
||21日起暂计至2005年11月21日,追索至实际清偿之日止);要求本|
||公司对深圳成功通信所欠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要求深圳成|
||功通信和本公司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4、诉讼进展|
||本案将于2006年5月16日在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
【诉讼事项】
┌────┬─────┬──────┬──┬───────┬─────┐
|公告日期|2006-03-29|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3000.00|
├────┼─────┴──────┴──┴───────┴─────┤
|说明|1、案件有关各方当事人|
||原告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彩田支行|
||被告一深圳新明星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明星”|
||)|
||被告二深圳市成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三本公司|
||2、案件起因|
||2004年8月27日,深圳新明星与光大彩田支行签订《借款合同|
||》。合同约定,深圳新明星向光大彩田支行借款人民币3000万元,|
||借款期限自2004年8月27日起至2005年8月27日止。由本公司控股子|
||公司深圳成功通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及深圳新明星提供的本公司承|
||兑的商业承兑汇票作为质押担保。上述借款到期后,深圳新明星未|
||能偿还借款本息,光大彩田支行遂将深圳新明星、深圳成功通信和|
||本公司诉上法庭。|
||3、诉讼请求|
||原告请求判令深圳新明星偿还借款本金3000万元,利息659561|
||.79元及逾期贷款罚息2928.26元(利息按年利率4.779%计算,罚息|
||按年利率4.779%上浮50%即7.1685%计算,自2005年6月21日起暂计|
||至2005年11月20日,追索至实际清偿之日止);要求深圳成功通信|
||和本公司对深圳新明星所欠全部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要求|
||深圳新明星、深圳成功通信及本公司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保全费|
||。|
||4、诉讼进展|
||本案将于2006年5月16日在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
【诉讼事项】
┌────┬─────┬──────┬──┬───────┬─────┐
|公告日期|2006-03-24|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1000.00|
├────┼─────┴──────┴──┴───────┴─────┤
|说明|中国民生银行宁波分行诉本公司及宁波市科技园区开发有限公|
||司借款、保证合同纠纷案|
||判决情况|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述案件做出如下判决|
||(1)本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中国民生银行宁|
||波分行偿还借款|
||本金1000万元及到2005年7月24日所欠利息49300元,并支付从2005|
||年7月25日至实际付款日的逾期利息及复利(逾期利息按年利率6.7|
||86%计付,复利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付);|
||(2)本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中国民生银行宁|
||波分行偿还垫付的承兑汇票票款980万元,并支付从2005年7月25日|
||至实际付款日的逾期利息及复利(逾期利息按每日万分之二点零一|
||五计付,复利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付);|
||(3)本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中国民生银行宁|
||波分行支付其为本案诉讼而支出的律师服务费11万元。|
||(4)宁波市科技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二、二项中的借|
||款本金1000万元及利息49300元和垫付的承兑汇票票款980万元承担|
||连带清偿责任。宁波市科技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
||权在承担的保证范围内向本公司追偿。|
||(5)驳回原告中国民生银行宁波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
||受理费109770.3元,财产保全费99720元,合计209490.3元,由本|
||公司负担。|
└────┴─────────────────────────────┘
【诉讼事项】
┌────┬─────┬──────┬──┬───────┬─────┐
|公告日期|2006-03-24|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1898.35|
├────┼─────┴──────┴──┴───────┴─────┤
|说明|近日,*ST成功接到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支行诉公司、公司下属子公司及有关担保单|
||位的借款、保证合同纠纷案的民事判决书和民事调解书,具体内容|
||公告如下|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支行诉本公司及宁波市科技园|
||区开发有限公司借款、保证合同纠纷案|
||判决情况|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述案件做出如下判决|
||(1)本公司归还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支行汇|
||票垫付款18983540元;并按日万分之五的利率、支付自2005年11月|
||25日至付款之日止的逾期付款罚息;|
||(2)本公司支付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支行支|
||出的实现债权费用130000元;|
||上述汇票款、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
||内付清。|
||(3)宁波市科技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对上述汇票款、罚息及实|
||现债权费用的支付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宁波市科技园区开发有限公|
||司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本公司追偿。|
||本案受理费105660元,财产保全费96170元,由本公司和宁波|
||市科技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
【诉讼事项】
┌────┬─────┬──────┬──┬───────┬─────┐
|公告日期|2006-03-20|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872.46|
├────┼─────┴──────┴──┴───────┴─────┤
|说明|原告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
||被告一深圳市成功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二本公司|
||(二)案件起因|
||2004年11月8日,原告与被告一签订了《综合授信合同》,双|
||方约定被告一可向原告申请使用最高授信额度400万美元,用于贷|
||款、出口押汇、开立信用证、进口押汇等贸易融资品种,由被告二|
||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详细内容见2004年10月12日披露的《成|
||功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告》)。2005|
||年10月11日,被告一向原告贷款人民币800万元,期限为一个月(|
||原告以单独一个案件起诉)。此外,被告一在《综合授信合同》签|
||订后,先后十三次向原告以进口押汇、开立信用证等方式融资,共|
||计金额为1071800美元(以上金额原告分十三个案件分别起诉)。|
||因本公司自2005年7月下旬开始涉及重大诉讼且被采取了财产|
||保全措施等原因,原告宣布《综合授信合同》提前到期,并将深圳|
||市成功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及本公司诉上法庭。|
||(三)诉讼请求|
||原告要求判令被告一提前偿还借款本金800万元人民币;以及1|
||071800美元及利息,折合人民币8724617.87元。原告还要求被告二|
||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要求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
||用。|
||(四)诉讼进展|
||1、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以(2005)深福法民二初字第2831|
||号、第2832-2844号民事裁定书活封了深圳市成功数字技术有限公|
||司名下价值1689万元人民币的原材料、半成品和产成品。|
||2、上述十四个案件于2005年12月22日、23日在深圳市福田区|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判决主要内容如下|
||(1)深圳市成功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
||内向原告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偿还欠款本金人民币共计8464200.|
||41元,美金765504.4元;利息人民币18957.99元,美金22516.6元|
||,利息暂计至2005年12月22日,之后继续按合同约定计至判决确定|
||的应还清款之日止(诉讼期间,深圳市成功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已偿|
||还部分贷款本息)。逾期则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2)本公司应对深圳市成功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上述债务承担|
||连带清偿责任。|
||(3)上述十四个案件受理费共计人民币183981元,由原告负|
||担人民币5320元,深圳市成功数字技术有限公司负担人民币178661|
||元;诉讼保全费共计人民币90744元,由深圳市成功数字技术有限|
||公司负担、本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已由原告预交,被告负担之|
||数应径行支付给原告)。|
||3、因不服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深圳市成功数字|
||技术有限公司和本公司分别于2006年1月10日、1月26日向深圳市中|
||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撤销一审判决重新审理。因公司内部信|
||息沟通不畅,上述诉讼公司未能及时予以披露。|
└────┴─────────────────────────────┘
【诉讼事项】
┌────┬─────┬──────┬──┬───────┬─────┐
|公告日期|2006-03-20|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1872.97|
├────┼─────┴──────┴──┴───────┴─────┤
|说明|2003年12月6日,原告与本公司签订《宁波成功信息科技园建|
||筑安装总承包施工合同》。依合同约定,原告为本公司承建的宁波|
||成功信息科技园施工,并由原告支付工程保证金250万元人民币。|
||该工程开工后,原告完成了A、B区厂房及综合楼等工程,本公司也|
||按期支付了前二期工程进度款。但由于自2005年以来本公司资金趋|
||紧,本公司未能按合同要求支付余下的工程进度款。特别是2005年|
||8月份以来,宁波数家金融机构先后以借贷纠纷为由向本公司提起|
||诉讼,宁波成功信息科技园工程项目因此被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采|
||取保全措施,工程至此处于停工状态。|
||(三)诉讼请求|
||原告要求判令本公司立即支付工程欠款18729656元,延期给付|
||利息至款清之日止,暂算至2006年2月28日,计466596元,合计191|
||96252元;要求本公司返还保证金2500000元;要求判令本公司赔偿|
||违约损失401565元,以上合计22097817元;要求原告对以上建设工|
||程价款享有优先权;要求本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
||(四)诉讼进展|
||本案将于2006年4月12日在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
【诉讼事项】
┌────┬─────┬──────┬──┬───────┬─────┐
|公告日期|2006-03-20|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2900.00|
├────┼─────┴──────┴──┴───────┴─────┤
|说明|原告中国进出口银行|
||被告一深圳市成功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二本公司|
||(二)案件起因|
||2004年12月24日,原告与被告一签订借款合同,由原告为被告|
||一出口高新技术产品提供3000万元人民币出口卖方信贷贷款,贷款|
||期限为12个月。由被告一提供抵押担保,被告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详细内容见本公司2005年5月19日披露的《成功信息产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告》)。上述贷款到期后,被告|
||偿还贷款100万元人民币,余款2900万元到期贷款未能偿还。|
||(三)诉讼请求|
||原告要求判令被告一偿还贷款本金2900万元人民币及自2005年|
||12月21日起至实际偿还之日止的利息;并要求被告一承担原告为实|
||现上述债权所支付的律师费58万元人民币和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要|
||求在被告一不偿还上述款项时,按《房地产抵押合同》的规定,拍|
||卖抵押物以优先偿还原告债权;要求被告二对上述诉讼请求承担连|
||带责任。|
||(四)诉讼进展|
||本案将于2006年4月26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
【诉讼事项】
┌────┬─────┬──────┬──┬───────┬─────┐
|公告日期|2005-09-02|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2500.00|
├────┼─────┴──────┴──┴───────┴─────┤
|说明|原告招商银行宁波江东支行诉本公司及宁波成功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第二被告)借款、保证合同纠纷案|
||本公司于2004年8月19日与原告签署《借款合同》(2004年贷|
||字第610804号)。借款金额为人民币2500万元,期限为一年,由第|
||二被告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因之前已有其他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和财产保全,原告据此要求提前偿还贷款,并向宁波市中院诉请财|
||产保全。|
||诉讼请求|
||原告于2005年7月20日向宁波市中院提起诉讼,提出财产保全|
||申请,要求解除《借款合同》(2004年贷字第610804号),并要求|
||本公司偿还原告贷款本金2500万元、利息127875元、律师费168807|
||.25元。同时,原告要求第二被告对上述借款本息和债权追索费用|
||的支付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要求本公司和第二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
||宁波市中院以(2005)甬民二初字第277-1号裁定冻结本公司|
||、第二被告银行存款2580万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以上|
||二案将分别于2005年9月12日、9月13日在宁波市中院开庭。以上案|
||件将于2005年9月13日在宁波市中院开庭。|
||延期开庭。|
||2006年2月8日公告,公司接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浙|
||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1)本公司归还原告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借款本金2500万元,并按年息6.|
||138%支付自2005年6月21日起至8月19日的利息,自2005年8月20日|
||起至本判决书确定之日止的利息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2)本公司支付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支|
||出的实现债权费用168807.25元;|
||上述借款本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3)宁波成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本息和债权追索|
||费用的支付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宁波成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承担|
||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本公司追偿。|
||本案受理费136493元,财产保全费129520元,由本公司、宁波|
||成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
【诉讼事项】
┌────┬─────┬──────┬──┬───────┬─────┐
|公告日期|2005-09-02|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1300.00|
├────┼─────┴──────┴──┴───────┴─────┤
|说明|宁波市金港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诉公司及宁波成功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借款、保证合同纠纷案。|
||诉讼请求宁波市金港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2005年7月20|
||日向宁波市中院提起诉讼,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本公司偿还原|
||告借款1300万元及利息559130元,支付律师费79200元。同时要求|
||宁波成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并要求本公司和宁|
||波成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承担全部诉讼费。|
||诉讼进展宁波市中院以(2005)甬民二初字第273-1号裁定|
||冻结本公司、宁波成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3638330元或查|
||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本案将于2005年9月2日在宁波市中院开|
||庭。|
||延期开庭。|
||2006年2月8日公告,公司接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浙|
||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
||述案件做出如下判决(1)本公司返还原告宁波市金港信托投|
||资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本金1300万元;|
||(2)本公司支付原告宁波市金港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借款|
||利息559130元(已计算至2005年7月20日,此后利息按年率5.76%计|
||算,利随本清);|
||(3)本公司支付原告宁波市金港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因诉|
||讼而支付的律师费79200元。|
||上述第(1)、(2)、(3)项款项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
||清。|
||(4)宁波成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对本公司的上述第(1)、(|
||2)、(3)项付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本案受理费78202元,财产保全费68720元,合计146922元,由|
||本公司和宁波成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
【诉讼事项】
┌────┬─────┬──────┬──┬───────┬─────┐
|公告日期|2005-09-02|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1980.00|
├────┼─────┴──────┴──┴───────┴─────┤
|说明|中国民生银行宁波分行诉公司及宁波市科技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借款、保证合同纠纷案;|
||诉讼请求中国民生银行宁波分行于2005年7月19日向宁波市|
||中院提起诉讼,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本公司偿还原告贷款本金|
||1000万元及利息42050元,兑付银行承兑汇票计980万元,合计1984|
||2050元,并承担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用。同时要求宁波市科技园|
||区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新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4、诉讼进展宁波市中院以(2005)甬民二初字第272-1号裁|
||定冻结本公司、宁波市科技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及深圳市新海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984万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本案|
||将于2005年9月1日在宁波市中院开庭。|
||延期开庭。|
└────┴─────────────────────────────┘
【诉讼事项】
┌────┬─────┬──────┬──┬───────┬─────┐
|公告日期|2005-08-27|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680.86|
├────┼─────┴──────┴──┴───────┴─────┤
|说明|甬成功于日前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江苏金融租赁有|
||限公司起诉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成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和公司的|
||相关法律文书,原告金融租赁要求第一被告深圳市成功通信技术有|
||限公司偿还租金6808556元及逾期利息和本案诉讼费,并要求公司|
||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该案将于2005年9月29日在南京市中院开庭。|
||甬成功于日前接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原定于10|
||月28日开庭审理的江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与公司下属子公司和公司|
||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内部工作|
||安排,开庭时间延期至2005年11月17日。|
||2006年2月8日公告,近日,公司接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
||院和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对前期江苏金融租|
||赁有限公司进行了判决,2005年12月5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
||法院对上述案件做出如下判决(1)深圳市成功通信技术有限公|
||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江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偿付租金680.85|
||56万元及利息(以200万元为基数自2005年6月5日至2005年9月5日|
||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逾期贷款利率计算);|
||(2)本公司对深圳市成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项还|
||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本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深圳市成功通信技术有|
||限公司追偿。|
||本案受理费44053元,诉讼保全费35520元,其他诉讼费300元|
||,合计为79873元,由深圳市成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负担。|
└────┴─────────────────────────────┘
【股权质押】
┌────┬─────┬──────┬──┬───────┬─────┐
|公告日期|2005-07-21|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
├────┼─────┴──────┴──┴───────┴─────┤
|说明|近日,甬成功接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新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通知,获悉该公司因提供借款质押担保,已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法人|
||股63667851股中的25740527股和6093398股分别质押给中国光大银|
||行深圳彩田支行和招商银行宁波江东支行,并于2005年7月19日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
||续。|
└────┴─────────────────────────────┘
【股权质押】
┌────┬─────┬──────┬──┬───────┬─────┐
|公告日期|2005-07-21|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
├────┼─────┴──────┴──┴───────┴─────┤
|说明|近日,甬成功接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新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通知,获悉该公司因提供借款质押担保,已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法人|
||股63667851股中的25740527股和6093398股分别质押给中国光大银|
||行深圳彩田支行和招商银行宁波江东支行,并于2005年7月19日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
||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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