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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股改☆◇港澳资讯000527更新日期2007-10-26◇灵通V4.0 ★本栏包括【1.股本结构】、【2.股本变化】、【3.限售股份】、【4.股改情况】 【1.股本结构】 【股本结构列示】 ┌─────────┬─────┬─────┬─────┬─────┐ |单位(万股)|2007-09-30|2006-12-31|2005-12-31|2004-12-31| ├─────────┼─────┼─────┼─────┼─────┤ |总股本|126071.33|63035.66|63035.66|48488.97| |境内发起人法人股|-|-|12685.18|9757.83| |募集法人股份|-|-|12448.64|9575.88| |流通A股|126071.33|63035.66|37901.84|29155.26| |实际流通A股|91511.33|41611.96|37829.06|29099.27| |限售的流通股|34439.91|21343.64|-|-| |暂锁定人民币普通股|120.09|80.06|72.78|55.99| └─────────┴─────┴─────┴─────┴─────┘
【2.股本变化】
【历次变更状况】 ┌──────┬──────┬──────┬──────┬──────┐ |日期|总股本|流通A股|实际流通A股|变更原因| ├──────┼──────┼──────┼──────┼──────┤ |2007-07-24|126071.33|126071.33|91511.33|有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上市| |2007-06-08|126071.33|126071.33|91272.96|送转股| |2007-03-22|63035.66|63035.66|45616.47|有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上市| |2006-03-22|63035.66|63035.66|41611.96|股权分置| |2005-07-07|63035.66|37901.84|37829.06|送转股| |2000-05-13|48488.97|29155.26|29008.30|股权转让| |1999-09-28|48488.97|29155.26|29008.30|配股| |1999-06-04|43022.36|23688.65|23688.65|股权转让| |1998-10-23|43022.36|23688.65|23569.24|送转股| |1997-08-21|33094.12|18222.04|18222.04|配股| |1997-06-23|27551.15|14748.86|14748.86|送转股| └──────┴──────┴──────┴──────┴──────┘
【3.限售股份】 ┌─┬──────┬────┬─────┬────┬──────────┐ |序|股东名称|限售股份|上市日|新增可上|限售条件| |号||(万股)||市股份(|| |||||万股)|| ├─┼──────┼────┼─────┼────┼──────────┤ |1|许丽卿|204.59|2007-07-24|204.59|| ├─┼──────┼────┼─────┼────┼──────────┤ |2|李一宇|22.73|2007-07-24|22.73|| ├─┼──────┼────┼─────┼────┼──────────┤ |3|上海复荣针织|11.04|2007-07-24|11.04|| ||服装有限公司||||| └─┴──────┴────┴─────┴────┴──────────┘
【4.股改情况】 【股权分置改革】
1)方案简介: 对价方案:每10股获得1股及5.00元现金(无需纳税)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63035.66实施后总股本(万股)63035.66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37901.84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41692.02 限售流通股(万股)21343.64 保荐机构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股改进程提示: 方案公布日2006-02-16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06-03-03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2006-03-04至2006-03-09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2006-03-08至2006-03-10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2006-03-10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2006-02-10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2006-02-27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2006-03-06 股改实施上市日2006-03-22现金发放日2006-03-22
3)参加表决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表决情况| ├───────────────────┼────────┼─────┤ |国泰君安-建行-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370.46|赞成| |司||| |宁波安泰电气系统有限公司|815.55|赞成|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八组合|785.73|赞成| |中信银行-建信恒久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470.50|赞成| |金||| |景博证券投资基金|765.09|赞成| |北京安彩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1113.64|赞成| |宁波国雅机械有限公司|818.86|赞成| |宁波敏海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1234.01|赞成| |国际金融-工行-CREDITSUISSEFIRSTBO|1024.51|赞成| |STON(HONGKONG)LIMITED||| |宁波明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437.53|赞成| └───────────────────┴────────┴─────┘ 4)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特别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股东名称|方案实施前|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股份(万股)|股份(万股)|比例(%)| ├──────────────────┼─────┼─────┼────┤ |佛山市顺德区开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5354.23|2049.81|3.25| |上海钱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60.00|260.00|0.41| |上海富贵华实业有限公司|10.40|8.83|0.01| |上海和创工贸有限公司|6.50|6.50|0.01| |深圳天久实业有限公司|2.34|1.99|0.00| |广东核电实业开发有限公司|223.08|223.08|0.35| |广州星晨开发有限公司|133.85|133.85|0.21| |上海嘉虹商务咨询有限公司|221.00|221.00|0.35| |上海复荣针织服装有限公司|6.50|6.50|0.01| |美的集团有限公司|13989.86|13989.86|22.19| └──────────────────┴─────┴─────┴────┘ 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 |股东名称|承诺最低|承诺最低|特别承诺|实施日期| ||所持比例|减持价格||| ├────────────┼────┼────┼──────┼─────┤ |美的集团有限公司||3.95|增持股份|2006-05-19| |美的集团有限公司||3.95|增持股份|2006-05-11| |美的集团有限公司||3.95|增持股份|2006-04-17| |美的集团有限公司||3.95|增持股份|2006-04-05| |美的集团有限公司||3.95|增持股份|2006-03-27| |佛山市顺德区开联实业发展||3.95|分配提案|未实施| |有限公司||||| |美的集团有限公司||3.95|分配提案|未实施| └────────────┴────┴────┴──────┴─────┘ 说明美的集团承诺在股权分置改革对价安排实施完成后,将实施增持计划。增持时间在对价安排实施完成后的6个月内,增持金额不少于2亿元,同时承诺在计划完成后进行公告,并在公告后的6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股份。 2006年5月20日公告,美的集团已履行完毕其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所做出的增持承诺,增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对价安排实施完成(即2005年3月22日至2006年5月19日),美的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总计增持公司流通股148,660,9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58%,总计使用资金107,986万元。 截止2006年5月19日,美的集团共计持有公司292,45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40%,公司实际控制人何享健先生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316,235,1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17%。 上述增持股份已按增持承诺予以锁定,并将按照增持承诺的约定自本公告日起6个月内(即2006年5月20日至2006年11月19日)不出售上述增持股份。
(2)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美的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46.74 实际控制人佛山市顺德区天拓投资有限公司 间接持股比例(%):25.71
(3)方案详细说明 以公司总股本630,356,643股为基数,由参与本次股改的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支付37,901,838股,即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1.00股股票。另外,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5.00元现金(股份及现金对价无需纳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参与本次股改的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仍为630,356,643股,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均保持不变。(原方案每10股获得1股)
(4)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一)同意参与本次股改的非流通股股东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做出法定最低承诺.(二)除了法定最低承诺外,同意参与本次股改的非流通股股东还做出如下特别承诺 1、美的集团承诺 (1)美的集团保证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24个月内不通过交易所减持或转让美的电器限售部分股票。在前项承诺期期限满后12个月内,美的集团通过交易所出售的限售部分股份的出售价格不低于8.5元。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其卖出所得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公司所有。若自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发红股、转增股本、配股、派息等情况使股份数量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出售价格将按交易所有关派发红股、转增股本、配股、派息等情况的规定作调整。 (2)对于对价安排中由第二大股东开联实业所分摊的现金部分,美的集团承诺将代为支付。对于除顺德市有利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上海钱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东核电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宁波银盛投资有限公司以外未明确表示同意参与股改的非流通股股东,为了使美的电器股权分置改革得以顺利进行,美的集团同意就该部分股东应当支付的现金先行代为垫付。代为垫付后,未明确表示同意参加股改的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如上市流通,应当向美的集团偿还代为垫付的现金支出,或者取得其同意。 对于除开联实业以外的同意参与股改的其他非流通股股东,美的集团承诺,如果部分非流通股股东无法支付其应当承担的现金部分,美的集团将代为垫付。同时,根据该等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将美的集团代其垫付的现金数额折算为相应的股份数,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将该部分股份从该等非流通股股东的账户中划转至美的集团账户名下。 美的集团将分别与顺德市有利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上海钱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东核电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宁波银盛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受让该四家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份合计2,174.64万股。 若《股权转让协议》能于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前签订,美的集团承诺将代该等非流通股股东承担对价安排中其应当支付的对价,该部分对价中的股份对价将由开联实业支付,现金对价将由美的集团支付。若出现股改对价安排实施完成后,该等公司出让的股份未能交割的情形时,经美的集团通知后,该等公司应无条件偿还美的集团与开联实业代为支付的现金及股份对价。另外,美的集团承诺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24个月内不通过交易所减持或转让该部分受让股票,在前项承诺期期限满后12个月内,美的集团通过交易所出售的该部分股份的出售价格不低于8.50元。 2006年6月14日,公司实施了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现2.50元),上述出售价格调整为8.25元。 2007年6月8日,公司实施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每10股派3.5元转增10股),上述出售价格将进一步调整为3.95元。 若《股权转让协议》未能于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前签订,为了使美的电器股权分置改革得以顺利进行,美的集团将就该部分股东所应当支付的现金对价先行代为垫付。代为垫付后,该部分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如上市流通,应当向美的集团偿还代为垫付的现金支出,或者取得其同意。 由此股权转让所引起的信息披露等方面的义务,美的集团承诺将严格履行。 (3)美的集团承诺,将对价安排中其所应承担及代为垫付的现金部分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通过后,按交易所与登记结算公司的安排交存于指定账户,以确保履行支付义务。 (4)若以下任一情况发生,美的集团将放弃当年的分红,归除开联实业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有美的电器2006年度相对于2004年度的净利润增长率低于30%;美的电器2007年度相对于2006年度的净利润增长率低于10%。另外,美的集团承诺将在2006与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提出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40%的分红议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5)美的集团承诺在股权分置改革对价安排实施完成后,将实施增持计划。 增持时间在对价安排实施完成后的6个月内,增持金额不少于2亿元,同时承诺在计划完成后进行公告,并在公告后的6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股份。 2006年5月20日公告,美的集团已履行完毕其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所做出的增持承诺,增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对价安排实施完成(即2005年3月22日至2006年5月19日),美的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总计增持公司流通股148,660,9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58%,总计使用资金107,986万元。 截止2006年5月19日,美的集团共计持有公司292,45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40%,公司实际控制人何享健先生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316,235,1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17%。 上述增持股份已按增持承诺予以锁定,并将按照增持承诺的约定自本公告日起6个月内(即2006年5月20日至2006年11月19日)不出售上述增持股份。 2、开联实业承诺 (1)开联实业保证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24个月内将不通过交易所减持或转让美的电器限售部分股票。在前项承诺期期限满后12个月内,通过交易所出售的限售部分股份的出售价格不低于8.50元。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其卖出所得将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公司所有。若自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发红股、转增股本、配股、派息等情况使股份数量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出售价格将按交易所有关派发红股、转增股本、配股、派息等情况的规定作调整。 (2)开联实业承诺,将根据其自身及承诺代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实施对价安排所需的股份数,在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前解除该部分股票的质押,以确保其履行对价安排的承诺。 (3)开联实业承诺,将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确定的对价安排,代为支付第一大股东美的集团所分摊的送股数。 对于除顺德市有利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上海钱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东核电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宁波银盛投资有限公司以外未明确表示同意参与股改的非流通股股东,为了使美的电器股权分置改革得以顺利进行,开联实业同意对该部分股东在对价安排中应当支付的股份先行代为垫付。代为垫付后,未明确表示同意的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如上市流通,应当向开联实业偿还代为垫付的股份数,或者取得其同意。 根据美的集团将分别与顺德市有利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上海钱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东核电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宁波银盛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的安排,美的集团承诺将代该等非流通股股东承担对价安排中其应当支付的对价。 若《股权转让协议》能于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前签订,开联实业承诺将代美的集团支付《股权转让协议》中规定的美的集团需代该等非流通股股东承担的股份对价部分。 若《股权转让协议》未能于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前签订,为了使美的电器股权分置改革得以顺利进行,开联实业将就该部分非流通股股东在对价安排中应当支付的股份先行代为垫付。代为垫付后,该部分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如上市流通,应当向开联实业偿还代为垫付的股份数,或者取得其同意。 (4)若以下任一情况发生,开联实业将放弃当年的分红,归除美的集团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有美的电器2006年度相对于2004年度的净利润增长率低于30%;美的电器2007年度相对于2006年度的净利润增长率低于10%。 另外,开联实业承诺将在2006与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提出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40%的分红议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3、公司持股5%以下的参与本次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分别承诺 (1)保证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通过后,将对价安排中其所应承担的现金部分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安排交存于指定账户,以确保履行支付义务。若无法支付应当承担的现金部分,则由美的集团代为垫付,该等非流通股股东同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据代为垫付的现金数额折算为相应的股份数,将该部分股份由该等非流通股股东名下划转至美的集团名下。划转的时间为股改方案实施后的5个交易日内,划转的股份数量按下列公式计算划转的股份数量(股)=美的集团代为支付的现金数额(元)÷5.50(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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