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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股改☆◇港澳资讯000541更新日期2007-10-30◇灵通V4.0 ★本栏包括【1.股本结构】、【2.股本变化】、【3.限售股份】、【4.股改情况】 【1.股本结构】 【股本结构列示】 ┌─────────┬─────┬─────┬─────┬─────┐ |单位(万股)|2007-09-30|2006-12-31|2005-12-31|2004-12-31| ├─────────┼─────┼─────┼─────┼─────┤ |总股本|46598.27|35844.83|35844.83|35844.83| |发起人国家股|-|-|8592.21|8592.21| |境内发起人法人股|-|-|247.50|247.50| |募集法人股份|-|-|4051.57|4051.57| |流通A股|35873.27|27594.83|14703.54|14703.54| |实际流通A股|26499.98|14609.10|14653.79|14653.79| |限售的流通股|9282.67|12891.28|-|-| |流通B股|10725.00|8250.00|8250.00|8250.00| |暂锁定人民币普通股|90.63|94.44|49.75|49.75| └─────────┴─────┴─────┴─────┴─────┘
【2.股本变化】
【历次变更状况】 ┌──────┬──────┬──────┬──────┬──────┐ |日期|总股本|流通A股|实际流通A股|变更原因| ├──────┼──────┼──────┼──────┼──────┤ |2007-07-13|46598.27|35873.27|26499.98|有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上市| |2007-06-08|46598.27|35873.27|25384.34|送转股| |2007-04-27|35844.83|27594.83|19508.61|有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上市| |2006-04-24|35844.83|27594.83|14703.54|股权分置| |2000-12-22|35844.83|14703.54|14684.20|增发| |2000-06-20|30344.83|9203.54|14684.20|送转股| |2000-04-17|27586.21|8366.86|8349.28|转配股上市| └──────┴──────┴──────┴──────┴──────┘
【3.限售股份】 ┌─┬──────┬────┬─────┬────┬──────────┐ |序|股东名称|限售股份|上市日|新增可上|限售条件| |号||(万股)||市股份(|| |||||万股)|| ├─┼──────┼────┼─────┼────┼──────────┤ |1|广州佑昌灯光|974.69|2007-07-13|974.69|| ||器材贸易有限||||| ||公司||||| ├─┼──────┼────┼─────┼────┼──────────┤ |2|付华志等117|126.67|2007-07-13|126.67|| ||名自然人||||| ├─┼──────┼────┼─────┼────┼──────────┤ |3|广东省干部招|11.90|2007-07-13|11.90|| ||待所||||| ├─┼──────┼────┼─────┼────┼──────────┤ |4|佛山市生物制|2.42|2007-07-13|2.42|| ||品供销公司||||| └─┴──────┴────┴─────┴────┴──────────┘
【4.股改情况】 【股权分置改革】
1)方案简介: 对价方案:每10股流通A股获得24.50元现金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35844.83实施后总股本(万股)35844.83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14703.54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14703.54 限售流通股(万股)12891.29 保荐机构1: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股改进程提示: 方案公布日2006-02-20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06-03-08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2006-03-09至2006-03-12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2006-03-13至2006-03-15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2005-03-15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2006-01-23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2006-03-02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2006-03-09 股改实施上市日2006-04-24现金发放日2006-04-24
3)参加表决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表决情况| ├───────────────────┼────────┼─────┤ |中国工商银行-国联安德盛小盘精选证券投|686.52|赞成| |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天元证券投资基金|198.34|赞成|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组合|747.26|赞成|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三组合|274.29|赞成| |中国工商银行-普丰证券投资基金|321.47|赞成| |中国工商银行-申万巴黎盛利精选证券投资|930.51|赞成| |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裕元证券投资基金|429.00|赞成| |中国工商银行-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299.98|赞成|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经典配置证券|200.00|赞成| |投资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八组合|581.31|赞成| └───────────────────┴────────┴─────┘ 4)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特别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股东名称|方案实施前|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股份(万股)|股份(万股)|比例(%)| ├──────────────────┼─────┼─────┼────┤ |其他非流通股股东|4274.33|4274.33|11.92| |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3763.80|3763.80|10.50| |佛山市棉织二厂|24.75|24.75|0.07| |欧司朗佑昌控股有限公司|4828.41|4828.41|13.47| └──────────────────┴─────┴─────┴────┘ 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 |股东名称|承诺最低|承诺最低|特别承诺|实施日期| ||所持比例|减持价格||| ├────────────┼────┼────┼──────┼─────┤ |欧司朗佑昌控股有限公司|||分配提案|未实施| |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分配提案|未实施| └────────────┴────┴────┴──────┴─────┘ 说明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与股份过户完成后四年内,将在佛山照明年度股东大会中提出利润分配议案并保证投赞成票,提出的分配议案中利润分配比例不低于佛山照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65%。前句中的“可分配利润”指在扣除法定公积金及合理的公司营运资金拨备后的税后净利润。
(2)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欧司朗佑昌控股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13.47
(3)方案详细说明 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A股股东进行一定数量的现金对价安排,以换取非流通股份的流通权。即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A股股东安排现金对价360,236,752元(相当于非流通股每股需向流通A股安排2.79442元的现金对价),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A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A股可获得非流通股股东安排的24.50元现金对价。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A股首个交易日,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4)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原非流通股股东以及股权受让方除遵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法定承诺之外,还作出如下特别承诺事项 (1)欧司朗佑昌承诺,欧司朗佑昌受让的佛山照明13.47%股份,自(i)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的六十个月内或(ii)2011年12月31日前(以(i)或(ii)中较早发生的日期为准)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2)欧司朗佑昌、香港佑昌承诺,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与股份过户完成后四年内,将在佛山照明年度股东大会中提出利润分配议案并保证投赞成票,提出的分配议案中利润分配比例不低于佛山照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65%。前句中的“可分配利润”指在扣除法定公积金及合理的公司营运资金拨备后的税后净利润。 为了保证上述承诺的实现,佛山照明董事会承诺(i)佛山照明在2006~2008年主营业务收入每年递增10%~15%;(ii)在向佛山照明股东大会分别提交的2005~2007年度分红议案中,以2002~2004年三年平均每股分红额0.45元为基础,每股分红额(含税)分别不低于0.45元、0.47元和0.49元;(iii)不向佛山照明股东大会提出自本承诺书出具之日起三年内进行上市公司增发融资的议案。 (3)欧司朗佑昌、香港佑昌承诺,为保持佛山照明管理团队的稳定,于佛山照明23.97%股份过户完成后,将在佛山照明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上行使表决权,继续支持钟信才先生担任佛山照明的董事长,确保佛山照明现有管理层在三年内基本保持不变;条件是,现有管理层的表现没有变差且没有因此对佛山照明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欧司朗佑昌承诺在股权分置改革和佛山照明13.47%股份过户完成后5年内,OSRAM(指OSRAMGelleschaftmitbeschr?nkterHaftung,一家根据德国法律组建并存在的公司,其注册营业地在德国慕尼黑,系欧司朗佑昌的大股东,下同)会按照OSRAM和佛山照明于2004年8月31日签订的灯产品购买合同的条款向佛山照明购买灯产品。另外,欧司朗佑昌承诺于佛山照明13.47%股权过户完成后, 经佛山照明要求,促使OSRAM按佛山照明和OSRAM将商定的条款和条件考虑向佛山照明提供适宜的技术协助和诀窍。 (5)佛山国资委承诺为了使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得以顺利进行,佛山国资委同意对未能执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规定的非流通股份为获得上市流通权需承担的现金对价安排的非流通股股东的执行对价安排先行代为垫付。代为垫付后,该部分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如上市流通,应当向佛山国资委偿还代为垫付的款项及其相关期间的利息,或取得佛山国资委的同意。 第一大非流通股股东佛山国资委与股权受让方承诺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过程中诚实守信,及时履行法定信息披露义务,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股权受让方声明“本承诺人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本承诺人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本承诺人保证,若不履行承诺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的,赔偿佛山照明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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