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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股改☆◇港澳资讯000601更新日期2007-10-31◇灵通V4.0 ★本栏包括【1.股本结构】、【2.股本变化】、【3.限售股份】、【4.股改情况】 【1.股本结构】 【股本结构列示】 ┌─────────┬─────┬─────┬─────┬─────┐ |单位(万股)|2007-09-30|2006-12-31|2005-12-31|2004-12-31| ├─────────┼─────┼─────┼─────┼─────┤ |总股本|92555.17|70041.06|44187.32|44187.32| |发起人国家股|-|-|7093.84|7093.84| |境内发起人法人股|-|-|1408.32|1408.32| |募集法人股份|-|-|13371.67|13371.67| |流通A股|92555.17|70041.06|22313.49|22313.49| |实际流通A股|64400.30|45924.74|22311.27|22313.49| |限售的流通股|28097.39|24116.13|-|-| |暂锁定人民币普通股|57.48|0.19|2.22|-| └─────────┴─────┴─────┴─────┴─────┘
【2.股本变化】
【历次变更状况】 ┌──────┬──────┬──────┬──────┬──────┐ |日期|总股本|流通A股|实际流通A股|变更原因| ├──────┼──────┼──────┼──────┼──────┤ |2007-08-20|92555.17|92555.17|64400.30|送转股| |2007-03-02|84141.06|84141.06|58542.87|有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上市| |2007-02-16|84141.06|84141.06|45931.61|增发| |2006-08-29|70041.06|70041.06|45931.61|送转股| |2006-02-23|63673.69|63673.69|41759.43|股权分置| |2004-07-08|44187.32|22313.49|22311.27|配股| |2000-06-14|39038.05|17164.22|17157.90|配股| |1999-08-23|31136.67|9535.68|9535.68|内部职工股上| |||||市| |1998-03-25|31136.67|8400.00|8400.00|配股| |1997-11-03|28800.00|7200.00|7200.00|送转股| |1996-10-28|16000.00|4000.00|4000.00|送转股| |1996-08-30|10000.00|2500.00|2500.00|新股上市| |1996-08-20|10000.00|2500.00|-|新股发行| └──────┴──────┴──────┴──────┴──────┘
【3.限售股份】 ┌─┬──────┬────┬─────┬────┬──────────┐ |序|股东名称|限售股份|上市日|新增可上|限售条件| |号||(万股)||市股份(|| |||||万股)|| ├─┼──────┼────┼─────┼────┼──────────┤ |1|韶关市国有资|7803.23|2016-02-23|7803.23|自获得流通权之日起十| ||产管理办公室||||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 ||||||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期| ||||||满后的一百零八个月(| ||||||九年)内不减持股份。| ├─┼──────┼────┼─────┼────┼──────────┤ |2|深圳市能源集|7500.00|2008-02-16|7500.00|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 ||团有限公司||||行管理》办法的规定,| ||||||在定向增发发行完毕后| ||||||,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 ├─┼──────┼────┼─────┼────┼──────────┤ |3|韶关市公共资|4000.00|2010-02-16|4000.00|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 ||产管理中心||||行管理》办法的规定,| ||||||在定向增发发行完毕后| ||||||,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 ||||||让。| ├─┼──────┼────┼─────┼────┼──────────┤ |4|耒阳市国有资|1691.25|2008-02-23|563.75|自获得流通权之日起十| ||产投资经营有||||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 ||限公司||||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期| ||||||满后的每十二个月内减| ||||||持的股份不超过其在临| ||||||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 ||||||会议股权登记日持有股| ||||||份的四分之一。| |||├─────┼────┤| ||||2009-02-23|563.75|| |||├─────┼────┤| ||||2010-02-23|563.75|| ├─┼──────┼────┼─────┼────┼──────────┤ |5|韶关市峡江水|1650.00|2008-02-23|550.00|自获得流通权之日起十| ||电安装工程有||||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 ||限公司||||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期| ||||||满后的每十二个月内减| ||||||持的股份不超过其在临| ||||||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 ||||||会议股权登记日持有股| ||||||份的四分之一。| |||├─────┼────┤| ||||2009-02-23|550.00|| |||├─────┼────┤| ||||2010-02-23|550.00|| ├─┼──────┼────┼─────┼────┼──────────┤ |6|深圳市群得利|1400.00|2008-02-16|1400.00|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 ||投资有限公司||||行管理》办法的规定,| ||||||在定向增发发行完毕后| ||||||,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 ├─┼──────┼────┼─────┼────┼──────────┤ |7|韶关市电力投|1000.00|2008-02-16|1000.00|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 ||资公司||||行管理》办法的规定,| ||||||在定向增发发行完毕后| ||||||,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 ├─┼──────┼────┼─────┼────┼──────────┤ |8|韶关供电工程|308.14|2008-02-23|99.53|自获得流通权之日起十| ||公司||||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 ||||||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期| ||||||满后的每十二个月内减| ||||||持的股份不超过其在临| ||||||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 ||||||会议股权登记日持有股| ||||||份的四分之一。| |||├─────┼────┤| ||||2009-02-23|99.53|| |||├─────┼────┤| ||||2010-02-23|99.53|| ├─┼──────┼────┼─────┼────┼──────────┤ |9|深圳市宏成实|200.00|2008-02-16|200.00|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 ||业有限公司||||行管理》办法的规定,| ||||||在定向增发发行完毕后| ||||||,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 └─┴──────┴────┴─────┴────┴──────────┘
【4.股改情况】 【股权分置改革】
1)方案简介: 对价方案:上市公司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转增8.733股,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3股的对价股份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44187.32实施后总股本(万股)63673.69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22313.49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41799.86 限售流通股(万股)21873.83 保荐机构1: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机构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股改进程提示: 方案公布日2005-12-23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06-01-23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2006-02-06至2006-02-15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2006-02-14至2006-02-16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2006-02-16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2005-12-23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2006-01-09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2006-01-24 股改实施上市日2006-02-23
3)参加表决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表决情况| ├───────────────────┼────────┼─────┤ |韶关市广韶贸易有限公司|86.33|赞成| |张立明|45.00|赞成| |王金定|50.00|赞成| |韶关市新鸿达城市投资经营有限公司|1654.80|赞成| |许瑞江|46.00|赞成| |广州潭开安电气有限公司|800.43|赞成|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违约交收处置账户002|1922.24|赞成| |何月娥|71.00|赞成| |中国工商银行-融通深圳100指数证券投资基|64.40|赞成| |金||| |刘志敏|53.11|赞成| └───────────────────┴────────┴─────┘ 4)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特别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股东名称|方案实施前|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股份(万股)|股份(万股)|比例(%)| ├──────────────────┼─────┼─────┼────┤ |耒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2954.04|2050.00|3.22| |韶关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10222.19|7093.84|11.14| |韶关供电工程公司|526.54|365.40|0.57| |其它非流通股股东|14935.31|10364.59|16.28| |韶关市峡江水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2881.99|2000.00|3.14| └──────────────────┴─────┴─────┴────┘ 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 |股东名称|承诺最低|承诺最低|特别承诺|实施日期| ||所持比例|减持价格||| ├────────────┼────┼────┼──────┼─────┤ |韶关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20%||分配提案|未实施| |韶关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20%||增持股份|未实施| |韶关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分配提案|未实施| └────────────┴────┴────┴──────┴─────┘ 说明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精神,韶关市国资办做出如下特别承诺在韶能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二十四个月内,韶关市国资办将根据韶能股份股票二级市场价格的波动情况,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它方式增持韶能股份,拟投入资金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并在十二个月内使所持股份总数增至不低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总股本20%的水平,在二十四个月内使所持股份总数增至不低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总股本25%的水平。 韶关市国资办同时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2)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韶关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 持股比例(%)16.57
(3)方案详细说明 公司以现有流通股股份223,134,912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转增8.733股的股份,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3.0股的对价,非流通股股东以此获取上市流通权。(原方案上市公司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转增6.779股的股份,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2.5股的对价)
(4)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1、非流通股股东关于限售的特别承诺 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中的第一大股东——韶关市国资办承诺非流通股份自获得流通权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的一百零八个月(九年)内不减持股份。 第二至第四大非流通股股东——耒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韶关市峡江水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韶关供电工程公司承诺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流通权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的每十二个月内减持的股份不超过其在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持有股份的四分之一。 2、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精神,韶关市国资办做出如下特别承诺在韶能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二十四个月内,韶关市国资办将根据韶能股份股票二级市场价格的波动情况,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它方式增持韶能股份,拟投入资金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并在十二个月内使所持股份总数增至不低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总股本20%的水平,在二十四个月内使所持股份总数增至不低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总股本25%的水平。 韶关市国资办同时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3、控股股东关于公司利润分配的承诺 韶关市国资办承诺提议公司2005年的利润分配方案为:按以前年度的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不低于1股;按2005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进行现金分红,分红比例不低于80%。韶关市国资办在召开股东大会时承诺投赞成票。 4、公司管理人员持股承诺 本公司将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要求公司中层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下属企业管理层在股票二级市场上购入公司股票,所用资金额度不低于相关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总额的15%,所购股票在其任职期间予以锁定,其中高管持股部分应按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司管理人员的持股承诺是为了配合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实施而进行的持股承诺,其目的是为了增强投资者信心,保持管理人员利益与股东利益相一致,不同于管理层股票期权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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