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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股改☆◇港澳资讯000612更新日期2007-11-15◇灵通V4.0 ★本栏包括【1.股本结构】、【2.股本变化】、【3.限售股份】、【4.股改情况】 【1.股本结构】 【股本结构列示】 ┌─────────┬─────┬─────┬─────┬─────┐ |单位(万股)|2007-09-30|2006-12-31|2005-12-31|2004-12-31| ├─────────┼─────┼─────┼─────┼─────┤ |总股本|48017.61|48017.61|48017.61|48017.61| |发起人国家股|-|-|25134.40|25134.40| |境内发起人法人股|-|-|622.08|622.08| |募集法人股份|-|-|1140.48|1140.48| |流通A股|48017.61|48017.61|21120.65|21120.65| |实际流通A股|28420.85|27448.09|21120.65|21120.65| |限售的流通股|19593.57|20560.76|-|-| |暂锁定人民币普通股|3.19|8.76|-|-| └─────────┴─────┴─────┴─────┴─────┘
【2.股本变化】
【历次变更状况】 ┌──────┬──────┬──────┬──────┬──────┐ |日期|总股本|流通A股|实际流通A股|变更原因| ├──────┼──────┼──────┼──────┼──────┤ |2007-09-27|48017.61|48017.61|28420.85|有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上市| |2006-09-22|48017.61|48017.61|27444.50|股权分置| |2003-04-25|48017.61|21120.65|21107.51|送转股| |2002-12-26|30011.01|13200.41|13192.20|配股| |2000-04-28|26964.76|10154.16|10141.20|送转股| |1999-09-20|22470.63|8461.80|8461.80|内部职工股上| |||||市| |1997-05-08|22470.63|5761.80|5761.80|送转股| └──────┴──────┴──────┴──────┴──────┘
【3.限售股份】 ┌─┬──────┬────┬─────┬────┬──────────┐ |序|股东名称|限售股份|上市日|新增可上|限售条件| |号||(万股)||市股份(|| |||||万股)|| ├─┼──────┼────┼─────┼────┼──────────┤ |1|河南省外商投|528.37|2007-09-27|528.37|| ||资企业物资供||||| ||销公司||||| ├─┼──────┼────┼─────┼────┼──────────┤ |2|无锡市嘉亿商|174.63|2007-09-27|174.63|| ||贸有限公司||||| ├─┼──────┼────┼─────┼────┼──────────┤ |3|海南豫州冶金|105.67|2007-09-27|105.67|| ||建材进出口公||||| ||司||||| ├─┼──────┼────┼─────┼────┼──────────┤ |4|焦作市投资公|79.26|2007-09-27|79.26|| ||司||||| ├─┼──────┼────┼─────┼────┼──────────┤ |5|焦作市万方实|26.42|2007-09-27|26.42|| ||业有限责任公||||| ||司||||| ├─┼──────┼────┼─────┼────┼──────────┤ |6|巩义市顺发机|13.21|2007-09-27|13.21|| ||械安装有限公||||| ||司||||| ├─┼──────┼────┼─────┼────┼──────────┤ |7|河南省博爱县|13.21|2007-09-27|13.21|| ||碳素二厂||||| ├─┼──────┼────┼─────┼────┼──────────┤ |8|冀州市洪丰碳|13.21|2007-09-27|13.21|| ||素有限责任公||||| ||司||||| ├─┼──────┼────┼─────┼────┼──────────┤ |9|焦作金冠嘉华|13.21|2007-09-27|13.21|| ||电力有限公司||||| └─┴──────┴────┴─────┴────┴──────────┘
【4.股改情况】 【股权分置改革】
1)方案简介: 对价方案:每10股获得3股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48017.61实施后总股本(万股)48017.61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21120.65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27456.85 限售流通股(万股)20560.76 保荐机构1:海通证券有限公司
2)股改进程提示: 方案公布日2006-05-08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06-08-28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2006-08-29至2006-09-04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2006-08-31至2006-09-04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2006-09-04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2006-05-08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2006-05-30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2006-08-29 股改实施上市日2006-09-22
3)参加表决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表决情况| ├───────────────────┼────────┼─────┤ |金鼎证券投资基金|465.98|赞成| |林星兰|425.09|反对| |濮文|450.23|反对| |周建勤|414.22|反对| |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55.82|赞成| |交通银行-汉兴证券投资基金|844.00|赞成| |蔡鹏|104.46|赞成| |汉盛证券投资基金|105.94|赞成| |朱劲松|149.10|反对|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877.00|赞成| └───────────────────┴────────┴─────┘ 4)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特别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股东名称|方案实施前|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股份(万股)|股份(万股)|比例(%)| ├──────────────────┼─────┼─────┼────┤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13925.11|13925.11|29.00| |焦作市投资公司|103.68|79.26|0.17| |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1209.29|5288.30|11.01| |河南省外商投资企业物资供销公司|691.20|528.37|1.10| |焦作金冠嘉华电力有限公司|17.28|13.21|0.03| |河南省博爱县碳素二厂|17.28|13.21|0.03| |焦作市万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34.56|26.42|0.06| |冀州市洪丰碳素有限责任公司|17.28|13.21|0.03| |海南豫州冶金建材进出口公司|138.24|105.67|0.22| |巩义市顺发机械安装有限公司|17.28|13.21|0.03| └──────────────────┴─────┴─────┴────┘ 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 |股东名称|承诺最低|承诺最低|特别承诺|实施日期| ||所持比例|减持价格||| ├────────────┼────┼────┼──────┼─────┤ |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分配提案|未实施| |司|||||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分配提案|未实施| └────────────┴────┴────┴──────┴─────┘ 说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中国铝业与万方集团承诺将在股东大会上提议焦作万方2006年中期的利润分配比例将不低于2005年末经过审计的全部未分配利润80%,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2)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29.00
(3)方案详细说明 焦作万方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同意向流通股股东按一定比例送股作为对价安排,以换取其非流通股股份的流通权。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0股股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原方案为每10股获得2.8股) 公司控股股东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139,251,064股,以每股人民币1.774元的价格转让给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总金额247,031,387.50元人民币。股份转让完成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39,251,064股,占公司总股本29%,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持有本公司股份251,343,955股,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由于此次股份转让和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结合进行,因此,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此次股份转让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其所持股份减少至52,883,0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1%,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本次股份转让行为已获得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准,且中国证监会对收购报告书也出具了无异议函。 本次股份转让已办理了非流通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且已取得有关股份过户登记证明。 自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G日),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和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并承诺所持有的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4)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一)法定承诺 公司同意参加股权分置改革的12家非流通股股东及中国铝业承诺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二)万方集团做出如下特别承诺 1、根据万方集团与中国铝业公司达成的收购意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前,万方集团将持有的焦作万方29%非流通股股份转让给中国铝业; 2、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三)中国铝业做出如下特别承诺 1、中国铝业受让的焦作万方29%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在焦作万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后,中国铝业将向焦作万方提供稳定可靠的氧化铝供应,整体规划考虑焦作万方发展问题,给予焦作万方大力支持。 (四)中国铝业与万方集团共同承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中国铝业与万方集团承诺将在股东大会上提议焦作万方2006年中期的利润分配比例将不低于2005年末经过审计的全部未分配利润80%,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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