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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港澳资讯000691更新日期2007-12-17◇灵通V4.0
┌─────────┬────┬────┬────┬────┬────┐ |★最新主要指标★|07-10-18|07-09-30|07-06-30|06-12-31|06-09-30| |每股收益(元)|-|0.1000|0.1200|-0.2602|-0.0442| |每股净资产(元)|-|1.2535|1.2700|1.1307|1.6997| |净资产收益率(%)|-|8.08|9.09|-23.01|-2.60| |总股本(亿股)|3.2327|3.2327|3.2327|3.2327|2.5818| |实际流通A股(亿股)|2.6848|1.9527|1.9527|1.9527|1.3018| |限售流通A股(亿股)|0.5478|1.2800|1.2800|1.280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限售股上市|||| ├─────────┴────┴────┴────┴────┴────┤ |07-09-30每股资本公积:0.473主营收入(万元):10731.42同比减-28.09%| |07-09-30每股未分利润:-0.267净利润(万元):3273.77同比增386.70%| |★最新公告:12-17日刊登重大事项进展公告,继续停牌。(详见后)| |★最新报道:12-10日ST寰岛(000691)因涉及重大事项继续停牌。(详见后)| ├──────────────┬───────────────────┤ |★最新分红扩股和未来事项:|★特别提醒| |【分红】2007中期中期利润不|【业绩预告】预计公司2007年度业绩将实现| |分配(实施)|扭亏。(信息来源2007-10-16三季报)| |【分红】2006年度年末利润不|| |分配(实施)|| └──────────────┴───────────────────┘ 【1.最新公告】 2007-12-17刊登重大事项进展公告,继续停牌 ST寰岛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因涉及重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2007年10月22日起临时停牌。目前,上述重组事项仍处于论证阶段,重组方案尚未最终确定。有关重组方聘请的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正在积极开展相关工作。本公司将在重组方案确定后尽快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予以公告,公司股票在此期间继续停牌。
【2.最新报道】 2007-12-10ST寰岛(000691)因涉及重大事项继续停牌 ST寰岛(000691)公告表示,公司因涉及重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2007年10月22日起临时停牌。目前,上述重组事项仍处于论证阶段,重组方案尚未最终确定。有关重组方聘请的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正在积极开展相关工作。本公司将在重组方案确定后尽快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予以公告,公司股票在此期间继续停牌。
【3.最新异动】 ┌──────┬──────────┬───────┬─────────┐ |异动时间|2007-10-19|成交量(万股)|6113.00| ├──────┼──────────┼───────┼─────────┤ |异动类型|ST股票和S股连续三个|成交金额(万元)|51029.00| ||交易日触及涨(跌)幅||| ||限制|||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营业部名称|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中关村证券北京中关村南大街证券营业部(|5033.70|1300.23| |安信证券托管||| |联讯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外馆东街证|2944.76|4.61| |券营业部|||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证券营业部|2249.92|91.73| |江海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东三环南路|1566.61|14.22| |证券营业部|||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振兴路第二证券|811.54|784.05| |营业部|||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营业部名称|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民族路证券|0.00|12679.10| |营业部||| |中关村证券北京中关村南大街证券营业部(|5033.70|1300.23| |安信证券托管|||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翔殷路证券营业|2.51|895.72| |部|||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临平路证券营业部|17.34|872.00|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振兴路第二证券|811.54|784.05| |营业部||| └───────────────────┴───────┴───────┘ 【4.最新运作】
【公告日期】:2007-12-03【类别】对外投资 【简介】:2007年11月14日,ST寰岛接到参股公司北京蓝景丽家明光家具建材有限公司通知获悉,该公司已于2007年10月24日与有关各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和《项目收益权转让协议》,收购北京大钟寺明光精品家具建材家装市场有限公司99%的股权和北京蓝景丽家丽泽家居建材中心项目自2007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0日的70%收益权(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收益),受让价格分别为8000万元、6000万元。
【公告日期】:2007-10-13【类别】股权质押 【简介】:经质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红桥支行同意,天津燕宇置业有限公司已于2007年6月18日办理了其所持公司38,727,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98%)的质押登记解除手续,并于同日将上述股份全部质押给北京益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质押期限自2007年6月18日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 经质权人北京益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同意,天津燕宇已于2007年10月11日办理了其所持公司16,163,5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质押登记解除手续,其余22,563,5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仍继续质押给北京益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2007-09-20【类别】对外投资 【简介】:同意本公司溢价出资人民币18000万元对北京安捷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出资额占安捷联科技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的40%。
【公告日期】:2007-09-20【类别】对外投资 【简介】:本公司决定与北京小井顺达商贸有限公司共同以现金出资形式对北京蓝景丽家明光家具建材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人民币55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3000万元,增资后持股50%;北京小井顺达商贸有限公司出资2500万元,增资后持股41.67%)。 2007年9月20日公告,同意本公司以现金形式对参股公司北京蓝景丽家明光家具建材有限公司追加投资人民币7000万元。
【公告日期】:2007-08-16【类别】资产出售 【简介】:公司将所持汉鼎光电(内蒙古)有限公司33.92%的股权以人民币38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北京和谐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本公司与北京和谐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于2007年6月27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将所持汉鼎光电(内蒙古)有限公司33.92%的股权以人民币38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北京和谐源。北京和谐源已于2007年7月2日向本公司支付了汉鼎光电股权转让款2000万元,其余股权转让款1800万元目前尚未支付。余下款项在汉鼎光电33.92%股权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支付。
【公告日期】:2007-07-03【类别】股权质押 【简介】:ST寰岛于2007年2月14日接到第二大股东--北京大市投资有限公司通知后获悉,大市投资已于2007年2月13日将其持有的公司32,220,2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97%)质押给北京益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述股权的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质押期限自2007年2月13日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 大市投资已于2007年6月29日办理了其所持本公司32,220,2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质押登记解除手续。
【公告日期】:2007-07-03【类别】股权质押 【简介】:经质权人北京益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同意,公司第二大股东--北京大市投资有限公司已于2007年6月29日办理了其所持公司32,220,2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质押登记解除手续,并于同日将上述股份全部质押给浙江绍兴昕欣纺织有限公司,本次质押期限自2007年6月29日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
【公告日期】:2007-06-06【类别】资产出售 【简介】:ST寰岛为避免控股子公司天津市绿源生态能源有限公司业绩持续下滑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造成更大不利影响,拟将所持天津绿源51%的股权全部转让给深圳市年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由于此项股权转让属于重大出售资产行为,公司目前正在积极准备有关文件,此项议案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送中国证监会审核。 此外,经过多方努力,公司已就妥善处置参股公司--汉鼎光电(内蒙古)有限公司相应股权的问题形成了解决方案,公司拟将所持汉鼎光电33.92%的股权全部转让给深圳年富,相关议案将于近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予以及时公告。
【公告日期】:2007-05-15【类别】资产托管 【简介】:为加强本公司对济南固锝电子器件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本公司拟与济南固锝电子器件有限公司的股东海南光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GLADFULINTERNATIONALLIMITED共同签署《济南固锝股权托管及收益权转让协议》,海南光华及GLADFUL公司分别将其所持济南固锝22%及30%的股权除处分权以外的其他全部权益委托给本公司管理,同时本公司将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购买托管股权自2007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的全部收益权。 本次股权托管及收益权购买已构成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4-28【类别】收购兼并 【简介】: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400万元收购济南固锝电子器件有限公司48%的股权。 本次股权收购的交易对方为海南光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由于该公司目前正在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天津燕宇置业有限公司就其所持本公司3872.07万股股份的转让事宜进行谈判,属于本公司潜在的关联方,因此本次股权收购已构成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4-28【类别】收购兼并 【简介】: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7593.76万元收购沈阳力源电缆有限责任公司45%的股权。 本次股权收购的交易对方为北京万恒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是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北京大市投资有限公司潜在的实际控制人,属于本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股权收购已构成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4-28【类别】对外投资 【简介】: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3000万元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海南固铨电子科技贸易有限公司(暂定名)。该公司拟从事电子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及销售等业务,具体经营范围将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后为准。
【公告日期】:2007-03-27【类别】股权转让 【简介】:ST寰岛于2007年3月26日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天津燕宇置业有限公司发来的《关于股份转让有关事宜的通知》。天津燕宇与海南光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近日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接触,初步达成了以下共识 1、天津燕宇原则同意将其持有的公司38,727,000股股份全部出让给海南光华; 2、海南光华同意在与天津燕宇达成股权转受让协议后同北京大市投资有限公司充分协商,共同对寰岛实业进行必要的重组,以全面改善寰岛实业目前的状况。 同日,公司收到海南光华的通知,海南光华同意收购天津燕宇所持有的公司38,727,000股股份。
【公告日期】:2007-03-20【类别】债务转移 【简介】:同意公司与北京万恒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大市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网络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共同签署《关于中国网络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对海南寰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债务清偿的安排协议》。根据该债权重组协议的约定万恒置业将代中国网络分期偿还因汉鼎光电(内蒙古)有限公司资产减值而形成的中国网络对公司的应付款项1.34亿元(具体金额以审计结果为准)。 ①自本协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万恒置业向本公司偿还1000万元; ②到2007年4月28日前,万恒置业向本公司偿还5700万元; ③自2007年5月1日起,万恒置业向本公司每两个月偿还2000万元直至全部还清。 考虑到汉鼎光电目前经营的不确定性,各方约定,如果在2006年10月1日-12月31日期间汉鼎光电继续出现无论任何原因导致的亏损,其对应的33.92%股权的减值部分由万恒置业以现金补偿给本公司。 万恒置业声明万恒置业为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并具备偿还上述债务的能力。同时该公司承诺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争取提前偿还。 如果万恒置业没有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偿还义务,应对由此给寰岛实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大市投资、中国网络承诺如果万恒置业没有按时偿还债务,大市投资、中国网络将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积极解决上述债务。 在万恒置业未清偿全部债务前,大市投资、中国网络同意对本公司应收中国网络之债权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由万恒置业代中国网络偿还债务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由万恒置业、大市投资、中国网络三方自行协商解决。 2007年3月15日,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因此,本公司同意将汉鼎光电资产减值部分即本次债权重组的价格定价为人民币1.34亿元,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日期】:2007-02-10【类别】诉讼事项 【简介】:ST寰岛近日收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和《民事起诉状》,通知公司因海南建方实业公司诉公司及其他三名被告土地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海南省高级法院已受理。 1、本案当事人 原告海南建方实业公司 被告海南昌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海南教育科技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海口海甸岛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海南寰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案事由: 1993年4月28日,被告海甸岛公司和被告教育科技公司签订了三份《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合同书》,约定被告海甸岛公司将海甸岛东部开发区17,20,21三个小区共121.5亩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给被告教育科技公司,转让价每亩110万元,总价款为13365万元。次日,被告教育科技公司又和被告昌华公司签订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合同书》,约定被告教育科技公司将上述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给被告昌华公司,转让价每亩125万元,总价款为15187.5万元。再次日,教育科技公司与昌华公司又签订《变更付款方式特约书》,约定昌华公司的付款方式改为于1993年4月30日付款4000万元,5月5日付款4000万元,5月15日支付完全部余款。同日,昌华公司付款3000万元给本公司,此后,昌华公司又委托原告于1993年5月18日至6月10日陆续付给本公司土地转让款3500万元,以上本公司代收昌华公司土地转让款共计人民币6500万元。 本公司随后将上述款项全部交付给了海甸岛公司并已得到其书面确认。原告建方公司曾于1999年和昌华公司作为共同原告以土地转让纠纷为由,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教育科技公司、海甸岛公司并将本公司列为第三人追讨该土地转让款,该案已经最高人民法院以(2002)民一终字第57号民事判决书终审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起诉。现原告作为昌华公司的代付款人将昌华公司也作为被告之一,以同一事由再次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07年2月8日,公司收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裁定书载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2)民一终字第57号判决书的认定,建方公司未与本公司、教科公司及海甸岛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故其与土地使用权转让这一诉讼标的无直接利害关系,依法无权请求判令本公司、教科公司及海甸岛公司共同偿还其土地款及利息,同时,最高法院已就此驳回了其起诉。现其又以此为由起诉,依法应予驳回。建方公司与昌华公司之间的纠纷,属于追索代付款纠纷,法院将另行判决。故法院依法裁定如下驳回原告建方公司对被告本公司、教科公司及海甸岛公司的起诉。
【公告日期】:2007-01-05【类别】诉讼事项 【简介】:*ST寰岛近日收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和《民事起诉状》,通知公司因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诉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海南省高级法院已受理。现将有关本次诉讼事项予以公告。 2002年12月26日,本公司向交通银行海南分行借款5393万元人民币,期限6个月,年利率5.31%;同日本公司又向交通银行海南分行借款4127.3646万元人民币,期限6个月,年利率5.31%。上述两笔贷款均已逾期。 2004年6月7日,原告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与交通银行海南分行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由原告承接原交通银行海南分行对本公司的债权。截止2005年9月20日,本公司共欠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债权总额11049.58万元,其中借款本金9520.36万元,利息1529.22万元。 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偿还所欠原告借款本金9520.36万元、利息1529.22万元以及自2005年9月20日至实际还款之日止的利息。本案诉讼费由被告全部承担。 截止本公告日,除上述诉讼外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目前,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本公司正在积极与原告进行协商,力争尽早达成解决方案,将本次诉讼对公司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 ST寰岛于2006年12月29日收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6)琼民二初字第4号]民事裁定书后获悉中国寰岛(集团)公司已按照有关债务重组协议代公司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履行完毕了相应的还款义务,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同意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撤回对公司、寰岛集团及天津燕宇置业有限公司的起诉,并按照有关规定减半收取本案的诉讼费140,622.5元。
【公告日期】:2006-12-29【类别】资产置换 【简介】:为改善公司目前的资产状况,切实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大市投资与其战略合作方-(开曼群岛)中国网络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网络)于2006年7月11日签署了《关于海南寰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安排的协议》(以下简称重组安排协议),依据该协议和本公司与中国网络签署的《资产置换协议》,中国网络将与本公司进行资产置换,中国网络拟将其合法持有的汉鼎光电(内蒙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鼎光电)33.92%的股权与本公司经审计的资产净值为208,431,019.93元的资产及负债进行等额置换。本次资产置换已构成关联交易。 2006年10月8日,汉鼎光电股权过户手续办理完毕,汉鼎光电成为公司的参股公司。 2006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和新的管理层。鉴于汉鼎光电的股权过户手续已经完成,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和管理层上任后,委派人员出任汉鼎光电董事,参与其经营管理。经过对汉鼎光电近期经营情况的调查和了解,公司发现汉鼎光电自今年下半年以来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与资产置换时相比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特别是该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成果与其董事会之前作出的2006年实现净利润不少于4600万元的盈利预测存在较大差距。同时,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06年8月发出的监管关注函后发现,在关注函中所关注的个别问题中,汉鼎光电目前的实际完成情况也与其当时作出的承诺不符。公司及董事会发现上述情况后,高度重视,立即致函汉鼎光电董事会,要求其对有关问题作出书面的解释说明。根据汉鼎光电的复函,并结合公司调查了解到的情况,现将前期资产置换的有关事项予以补充公告。
【公告日期】:2006-12-23【类别】股权质押 【简介】:ST寰岛于2006年12月21日接到第一大股东--天津燕宇置业有限公司通知获悉天津燕宇于2006年12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其所持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872.7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98%)的质押登记解除手续,并于同日再次将上述股份全部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红桥支行,本次质押期限自2006年12月20日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上述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如下驳回原告建方公司对被告本公司、教科公司及海甸岛公司的起诉。
【公告日期】:2007-01-05【类别】诉讼事项 【简介】:*ST寰岛近日收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和《民事起诉状》,通知公司因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诉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海南省高级法院已受理。现将有关本次诉讼事项予以公告。 2002年12月26日,本公司向交通银行海南分行借款5393万元人民币,期限6个月,年利率5.31%;同日本公司又向交通银行海南分行借款4127.3646万元人民币,期限6个月,年利率5.31%。上述两笔贷款均已逾期。 2004年6月7日,原告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与交通银行海南分行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由原告承接原交通银行海南分行对本公司的债权。截止2005年9月20日,本公司共欠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债权总额11049.58万元,其中借款本金9520.36万元,利息1529.22万元。 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偿还所欠原告借款本金9520.36万元、利息1529.22万元以及自2005年9月20日至实际还款之日止的利息。本案诉讼费由被告全部承担。 截止本公告日,除上述诉讼外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目前,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本公司正在积极与原告进行协商,力争尽早达成解决方案,将本次诉讼对公司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 ST寰岛于2006年12月29日收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6)琼民二初字第4号]民事裁定书后获悉中国寰岛(集团)公司已按照有关债务重组协议代公司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履行完毕了相应的还款义务,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同意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撤回对公司、寰岛集团及天津燕宇置业有限公司的起诉,并按照有关规定减半收取本案的诉讼费140,622.5元。
【公告日期】:2006-12-29【类别】资产置换 【简介】:为改善公司目前的资产状况,切实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大市投资与其战略合作方-(开曼群岛)中国网络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网络)于2006年7月11日签署了《关于海南寰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安排的协议》(以下简称重组安排协议),依据该协议和本公司与中国网络签署的《资产置换协议》,中国网络将与本公司进行资产置换,中国网络拟将其合法持有的汉鼎光电(内蒙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鼎光电)33.92%的股权与本公司经审计的资产净值为208,431,019.93元的资产及负债进行等额置换。本次资产置换已构成关联交易。 2006年10月8日,汉鼎光电股权过户手续办理完毕,汉鼎光电成为公司的参股公司。 2006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和新的管理层。鉴于汉鼎光电的股权过户手续已经完成,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和管理层上任后,委派人员出任汉鼎光电董事,参与其经营管理。经过对汉鼎光电近期经营情况的调查和了解,公司发现汉鼎光电自今年下半年以来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与资产置换时相比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特别是该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成果与其董事会之前作出的2006年实现净利润不少于4600万元的盈利预测存在较大差距。同时,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06年8月发出的监管关注函后发现,在关注函中所关注的个别问题中,汉鼎光电目前的实际完成情况也与其当时作出的承诺不符。公司及董事会发现上述情况后,高度重视,立即致函汉鼎光电董事会,要求其对有关问题作出书面的解释说明。根据汉鼎光电的复函,并结合公司调查了解到的情况,现将前期资产置换的有关事项予以补充公告。
【公告日期】:2006-12-23【类别】股权质押 【简介】:ST寰岛于2006年12月21日接到第一大股东--天津燕宇置业有限公司通知获悉天津燕宇于2006年12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其所持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872.7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98%)的质押登记解除手续,并于同日再次将上述股份全部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红桥支行,本次质押期限自2006年12月20日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上述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ST寰岛于2006年12月21日接到第一大股东--天津燕宇置业有限公司通知获悉天津燕宇于2006年12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其所持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872.7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98%)的质押登记解除手续,并于同日再次将上述股份全部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红桥支行,本次质押期限自2006年12月20日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上述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债务。双方已据此进行了相应的帐务处理。 经过第三期债务重组,截至2006年12月8日公司对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的债务已减少至69,350,640.23元;公司对四川马边寰岛实业有限公司长期债权投资已减少至21,879,182.00元。
资17,361,823.00(帐面值)清偿对寰岛集团的等额债务。双方已据此进行了相应的帐务处理。 经过第三期债务重组,截至2006年12月8日公司对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的债务已减少至69,350,640.23元;公司对四川马边寰岛实业有限公司长期债权投资已减少至21,879,182.00元。
有限公司长期债权投资17,361,823.00(帐面值)清偿对寰岛集团的等额债务。双方已据此进行了相应的帐务处理。 经过第三期债务重组,截至2006年12月8日公司对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的债务已减少至69,350,640.23元;公司对四川马边寰岛实业有限公司长期债权投资已减少至21,879,182.00元。
藉镜杭磐ㄖ霉疽寻凑铡墩裰刈楹贤返南喙卦级ㄓ?006年9月30日代本公司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清偿了第二期17,280,000元债务,提请本公司向其及时清偿等额债务。本公司于2006年10月31日与寰岛集团签署了第二份《债务清偿具体合同》,双方同意本公司以对四川马边寰岛实业有限公司长期债权投资17,280,000元(帐面值)清偿对寰岛集团的等额债务。双方已据此进行了相应的帐务处理。 经过第二期债务重组,截至2006年10月31日本公司对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的债务已减少至86,712,463.23元;本公司对四川马边寰岛实业有限公司长期债权投资已减少至39,241,005元。本公司将根据债务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2006年12月4日,公司接到寰岛集团通知,该公司已按照《债务重组合同》的相关约定于2006年11月30日代公司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 处清偿了第三期17,361,823.00元债务,提请公司向其及时清偿等额债务。公司于2006年12月8日与寰岛集团签署了第三份《债务清偿具体合同》,双方同意公司以对四川马边寰岛实业有限公司长期债权投资17,361,823.00(帐面值)清偿对寰岛集团的等额债务。双方已据此进行了相应的帐务处理。 经过第三期债务重组,截至2006年12月8日公司对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的债务已减少至69,350,640.23元;公司对四川马边寰岛实业有限公司长期债权投资已减少至21,879,182.00元。
务处理。 经过第三期债务重组,截至2006年12月8日公司对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的债务已减少至69,350,640.23元;公司对四川马边寰岛实业有限公司长期债权投资已减少至21,879,182.00元。
【公告日期】:2006-09-26【类别】股权转让 【简介】:2006年6月12日,北京大市投资有限公司与天津燕宇置业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大市投资受让天津燕宇持有的*ST寰岛32,220,200股股份,占*ST寰岛股份总数的12.48%。 2006年6月30日,公司收到天津燕宇及大市投资函告双方经协商一致,决定对股份转让方案进行调整。双方于2006年6月12日签署协议终止2006年4月27日双方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并于同日重新签订了《天津燕宇置业有限公司与北京大市投资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天津燕宇将其持有的公司3222.02万股社会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48%)转让给大市投资,转让价格为每股0.7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255.414万元。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天津燕宇持有公司股份3872.7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大市投资将持有公司股份3222.0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48%),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2006年9月25日,公司接到天津燕宇通知获悉经质权人同意,天津燕宇已于2006年9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其所持公司3222.02万股社会法人股的质押登记解除手续及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过户完成后,天津燕宇持有公司股份3872.7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该部分股权仍处于质押冻结状态),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大市投资持有公司股份3222.0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48%),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眉鄹裎抗?.7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255.414万元。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天津燕宇持有公司股份3872.7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大市投资将持有公司股份3222.0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48%),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2006年9月25日,公司接到天津燕宇通知获悉经质权人同意,天津燕宇已于2006年9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其所持公司3222.02万股社会法人股的质押登记解除手续及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过户完成后,天津燕宇持有公司股份3872.7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该部分股权仍处于质押冻结状态),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大市投资持有公司股份3222.0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48%),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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