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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股改☆◇港澳资讯000698更新日期2007-10-20◇灵通V4.0 ★本栏包括【1.股本结构】、【2.股本变化】、【3.限售股份】、【4.股改情况】 【1.股本结构】 【股本结构列示】 ┌─────────┬─────┬─────┬─────┬─────┐ |单位(万股)|2007-09-30|2006-12-31|2005-12-31|2004-12-31| ├─────────┼─────┼─────┼─────┼─────┤ |总股本|42240.66|42240.66|42240.66|42240.66| |发起人国家股|-|-|19711.06|19711.06| |境内发起人法人股|-|-|2809.60|2809.60| |流通A股|42240.66|42240.66|18720.00|18720.00| |实际流通A股|28014.25|25265.60|18720.00|18720.00| |限售的流通股|14220.27|16968.66|-|-| |优先股或其他|-|-|1000.00|1000.00| |暂锁定人民币普通股|6.14|6.40|-|-| └─────────┴─────┴─────┴─────┴─────┘
【2.股本变化】
【历次变更状况】 ┌──────┬──────┬──────┬──────┬──────┐ |日期|总股本|流通A股|实际流通A股|变更原因| ├──────┼──────┼──────┼──────┼──────┤ |2007-06-04|42240.66|42240.66|28014.25|有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上市| |2006-03-22|42240.66|42240.66|25265.60|股权分置| |2002-12-31|42240.66|18720.00|18720.00|股权转让| |2001-12-15|42240.66|18720.00|18720.00|股权确认| |2000-02-22|42240.66|18720.00|18720.00|内部职工股上| |||||市| |1999-06-25|42240.66|16640.00|16640.00|送转股| |1998-11-03|26400.41|10400.00|10400.00|配股| |1997-02-20|22940.00|8000.00|8000.00|新股上市| |1997-01-21|22940.00|8000.00|-|新股发行| └──────┴──────┴──────┴──────┴──────┘
【3.限售股份】 ┌─┬──────┬────┬─────┬────┬──────────┐ |序|股东名称|限售股份|上市日|新增可上|限售条件| |号||(万股)||市股份(|| |||||万股)|| ├─┼──────┼────┼─────┼────┼──────────┤ |1|沈阳化工集团|14220.27|2009-03-22|14220.27|| ||有限公司||||| └─┴──────┴────┴─────┴────┴──────────┘
【4.股改情况】 【股权分置改革】
1)方案简介: 对价方案:每10股获得3.5股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42240.66实施后总股本(万股)42240.66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18720.00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25272.00 限售流通股(万股)16968.66 保荐机构1: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股改进程提示: 方案公布日2006-01-23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06-02-28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2006-03-01至2006-03-09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2006-03-08至2006-03-10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2006-03-10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2005-12-23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2006-02-14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2006-03-01 股改实施上市日2006-03-22
3)参加表决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表决情况| ├───────────────────┼────────┼─────┤ |崔丽丽|59.22|赞成| |钟海光|33.19|赞成| |愈金康|146.84|赞成| |中国银行—嘉实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265.07|赞成| |中国银行—嘉实稳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239.97|赞成|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六组合|1500.00|赞成| |国泰君安—建行—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48.00|赞成| |司||| |郝邵红|57.80|赞成| |刘鑫婷|106.99|赞成| |泰和证券投资基金|908.34|赞成| └───────────────────┴────────┴─────┘ 4)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特别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股东名称|方案实施前|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股份(万股)|股份(万股)|比例(%)| ├──────────────────┼─────┼─────┼────┤ |沈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19711.06|14220.27|33.66| |合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809.60|2026.95|4.80| |杭州玮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1000.00|721.44|1.71| └──────────────────┴─────┴─────┴────┘ 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 |股东名称|承诺最低|承诺最低|特别承诺|实施日期| ||所持比例|减持价格||| ├────────────┼────┼────┼──────┼─────┤ |沈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其它承诺|未实施| └────────────┴────┴────┴──────┴─────┘ 说明沈化集团承诺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2006年12月31日之前采取以股抵债方式偿还其占用本公司的资金。以股抵债具体方案尚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若2006年12月31日前无法实施以股抵债方案,沈化集团承诺以资抵债方式偿还其占用本公司的资金,抵债资产来源于沈化集团附属企业沈阳石蜡化工总厂约67.90万平方米生产用地和沈化集团拥有的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11.26%股权等资产,其中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2004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921,046,671.43元。
(2)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沈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33.01 实际控制人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 间接持股比例(%):33.01
(3)方案详细说明 本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按比例以各自持有的部分股权作为对流通股股东的对价安排,使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3.5股股份的对价安排。对价安排股份总数65,520,000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原方案为每10股获得3股)
(4)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一)非流通股股东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作出法定最低承诺。 (二)非流通股股东特别承诺 1、沈化集团承诺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2006年12月31日之前采取以股抵债方式偿还其占用本公司的资金。以股抵债具体方案尚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若2006年12月31日前无法实施以股抵债方案,沈化集团承诺以资抵债方式偿还其占用本公司的资金,抵债资产来源于沈化集团附属企业沈阳石蜡化工总厂约67.90万平方米生产用地和沈化集团拥有的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11.26%股权等资产,其中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2004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921,046,671.43元。 2、沈化集团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36个月内不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 3、提出股权分置改革动议的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合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持股份全部质押给河北省电力公司社会保险中心、公司第三大股东杭州玮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持股份全部质押给杭州鑫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如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对价安排执行之前,上述两股东无法办结解除其对价安排应执行的股份质押的手续,沈化集团承诺先行代为垫付。代为垫付后,被代为垫付方所持股份如需上市流通或转让,应当向沈化集团偿还其代为垫付的对价安排,并取得沈化集团的书面同意。 4、承诺人保证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的,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36个月内不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 3、提出股权分置改革动议的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合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持股份全部质押给河北省电力公司社会保险中心、公司第三大股东杭州玮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持股份全部质押给杭州鑫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如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对价安排执行之前,上述两股东无法办结解除其对价安排应执行的股份质押的手续,沈化集团承诺先行代为垫付。代为垫付后,被代为垫付方所持股份如需上市流通或转让,应当向沈化集团偿还其代为垫付的对价安排,并取得沈化集团的书面同意。 4、承诺人保证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的,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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