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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股改☆◇港澳资讯000701更新日期2007-10-27◇灵通V4.0 ★本栏包括【1.股本结构】、【2.股本变化】、【3.限售股份】、【4.股改情况】 【1.股本结构】 【股本结构列示】 ┌─────────┬─────┬─────┬─────┬─────┐ |单位(万股)|2007-09-30|2006-12-31|2005-12-31|2004-12-31| ├─────────┼─────┼─────┼─────┼─────┤ |总股本|24025.00|24025.00|20000.00|20000.00| |流通A股|24025.00|24025.00|11500.00|11500.00| |实际流通A股|17246.31|17245.05|11500.00|11500.00| |限售的流通股|6775.00|6775.00|-|-| |暂锁定人民币普通股|3.69|4.95|-|-| └─────────┴─────┴─────┴─────┴─────┘
【2.股本变化】
【历次变更状况】 ┌──────┬──────┬──────┬──────┬──────┐ |日期|总股本|流通A股|实际流通A股|变更原因| ├──────┼──────┼──────┼──────┼──────┤ |2006-07-28|24025.00|24025.00|17245.05|股权分置| |2000-01-20|20000.00|11500.00|11500.00|内部职工股上| |||||市| |1997-02-26|20000.00|6500.00|6500.00|新股上市| |1997-01-19|20000.00|6500.00|-|新股发行| └──────┴──────┴──────┴──────┴──────┘
【3.限售股份】 ┌─┬──────┬────┬─────┬────┬──────────┐ |序|股东名称|限售股份|上市日|新增可上|限售条件| |号||(万股)||市股份(|| |||||万股)|| ├─┼──────┼────┼─────┼────┼──────────┤ |1|厦门信息-信|6775.00|2007-07-28|1201.25|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 ||达总公司||||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 ||||||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 ||||||承诺期期满后,其通过| ||||||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 ||||||售的股份占信达股份有| ||||||限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在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 ||||||日起36个月内不超过百| ||||||分之五,在60个月内不| ||||||超过百分之十。| |||├─────┼────┤| ||||2009-07-28|1201.25|| |||├─────┼────┤| ||||2011-07-28|4372.50|| └─┴──────┴────┴─────┴────┴──────────┘
【4.股改情况】 【股权分置改革】
1)方案简介: 对价方案:每10股实获5股(其中上市公司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转增3.5股,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送1.5股),综合对价水平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2.49股.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20000.00实施后总股本(万股)24025.00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11500.00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17250.00 限售流通股(万股)6775.00 保荐机构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股改进程提示: 方案公布日2006-06-16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06-07-06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2006-07-07至2006-07-17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2006-07-13至2006-07-17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2006-07-17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2006-06-12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2006-06-26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2006-07-07 股改实施上市日2006-07-28
3)参加表决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表决情况| ├───────────────────┼────────┼─────┤ |陈益民|55.17|赞成| |新华都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5.05|赞成| |王莺|52.50|赞成| |韩军|40.00|赞成| |厦门鸿鹰工贸公司|250.51|赞成| |王恺|26.37|赞成| |厦门顺承管理有限公司|59.00|赞成| |王剑|34.96|赞成| |林志明|39.00|赞成| |陈浩勤|28.00|赞成| └───────────────────┴────────┴─────┘ 4)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特别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股东名称|方案实施前|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股份(万股)|股份(万股)|比例(%)| ├──────────────────┼─────┼─────┼────┤ |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8500.00|6775.00|28.20| └──────────────────┴─────┴─────┴────┘ 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无特别承诺
(2)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 持股比例(%)28.20 实际控制人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 间接持股比例(%):28.20
(3)方案详细说明 公司流通股股东获得的对价包括定向转增股票和直接送股两个组成部分 1、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转增数量为4,025万股,即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3.5股转增股份。 2、公司控股股东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直接送股,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1.5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流通股股东合计每10股获得5股股份,综合对价水平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2.49股,非流通股送出率为每10股送出3.36股。 改革方案实施后,本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数据不会发生变化;改革方案实施后,本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4,025万股,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将相应被摊薄。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原方案:每10股实获4股(其中上市公司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转增2.5股,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送1.5股),综合对价水平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2.24股.]
(4)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承诺如下 1、所持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36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60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的卖出交易,总公司卖出股份所得资金将划入本公司账户归本公司全体股东所有。 2、在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前以现金清偿占用公司的款项,并在未来杜绝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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