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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股改☆◇港澳资讯000707更新日期2007-10-26◇灵通V4.0 ★本栏包括【1.股本结构】、【2.股本变化】、【3.限售股份】、【4.股改情况】 【1.股本结构】 【股本结构列示】 ┌─────────┬─────┬─────┬─────┬─────┐ |单位(万股)|2007-09-30|2006-12-31|2005-12-31|2004-12-31| ├─────────┼─────┼─────┼─────┼─────┤ |总股本|46414.58|46414.58|46414.58|46414.58| |发起人国有法人股|-|-|18474.09|18474.09| |境内发起人法人股|-|-|234.22|234.22| |募集法人股份|-|-|1297.40|1297.40| |流通A股|46414.58|46414.58|26408.86|26408.86| |实际流通A股|34633.78|33794.23|26408.86|26408.86| |限售的流通股|11776.16|12611.23|-|-| |暂锁定人民币普通股|4.63|9.12|-|-| └─────────┴─────┴─────┴─────┴─────┘
【2.股本变化】
【历次变更状况】 ┌──────┬──────┬──────┬──────┬──────┐ |日期|总股本|流通A股|实际流通A股|变更原因| ├──────┼──────┼──────┼──────┼──────┤ |2007-06-08|46414.58|46414.58|34633.78|有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上市| |2006-06-08|46414.58|46414.58|33794.23|股权分置| |2004-12-31|46414.58|26408.86|26408.86|股权转让| |2001-05-29|46414.58|26408.86|26393.89|送转股| |2001-04-02|30517.84|17363.97|17352.14|配股| |2000-04-05|26498.22|13356.90|13356.90|股权转让| |2000-04-03|26498.22|13356.90|13345.16|内部职工股上| |||||市| |1998-08-05|26498.22|10200.00|10200.00|配股| |1998-05-25|23643.20|8400.00|8400.00|送转股| |1997-04-15|16888.00|6000.00|6000.00|新股上市| |1997-04-03|16888.00|6000.00|-|新股发行| └──────┴──────┴──────┴──────┴──────┘
【3.限售股份】 ┌─┬──────┬────┬─────┬────┬──────────┐ |序|股东名称|限售股份|上市日|新增可上|限售条件| |号||(万股)||市股份(|| |||||万股)|| ├─┼──────┼────┼─────┼────┼──────────┤ |1|湖北双环化工|11586.05|2009-06-08|11586.05|G十36个月内不上市转| ||集团有限公司||||让,转让价格不低于5| ||||||元/股| └─┴──────┴────┴─────┴────┴──────────┘
【4.股改情况】 【股权分置改革】
1)方案简介: 对价方案:每10股获得2.8股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46414.58实施后总股本(万股)46414.58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26408.86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33803.34 限售流通股(万股)12611.23 保荐机构1: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股改进程提示: 方案公布日2006-04-24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06-05-19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2006-05-22至2006-05-28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2006-05-25至2006-05-29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2006-05-29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2006-04-24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2006-05-10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2006-05-22 股改实施上市日2006-06-08
3)参加表决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表决情况| ├───────────────────┼────────┼─────┤ |苟川平|110.78|赞成| |刘运君|255.99|赞成| |中国银行-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130.00|赞成| |蔡晓萌|119.02|赞成|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281.67|赞成| |通保险产品||| |中国建设银行-上投摩根双息平衡混合型证|977.46|赞成| |券投资基金||| |顾睿臻|85.89|赞成| |中国银行-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290.14|赞成| |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上投摩根中国优势证券投资|797.76|赞成| |基金||| |交通银行-久富证券投资基金|187.25|赞成| └───────────────────┴────────┴─────┘ 4)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特别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股东名称|方案实施前|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股份(万股)|股份(万股)|比例(%)| ├──────────────────┼─────┼─────┼────┤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95.82|60.40|0.13| |浙江省萧山化工总厂|53.23|33.56|0.07| |应城市燃料公司|10.65|6.71|0.01|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平板玻璃厂|121.67|76.70|0.17| |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83.65|52.73|0.11| |中联橡胶(集团)总公司|159.69|100.67|0.22| |广州市越秀区一德化工公司|16.81|10.59|0.02| |湖北双环化工集团红双环实业公司|234.22|147.65|0.32| |中昊碱业有限公司|63.88|40.27|0.09| |武汉达阳物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6.46|67.11|0.14| └──────────────────┴─────┴─────┴────┘ 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 |股东名称|承诺最低|承诺最低|特别承诺|实施日期| ||所持比例|减持价格||| ├────────────┼────┼────┼──────┼─────┤ |湖北双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5.00||| └────────────┴────┴────┴──────┴─────┘
(2)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湖北双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24.47 实际控制人湖北省国资委 间接持股比例(%):24.47
(3)方案详细说明 本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按比例以各自持有的部分股权作为对流通股股东的对价安排,使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2.8股股份的对价安排。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原方案每10股获得2.3股)
(4)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一)非流通股股东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作出法定最低承诺。 (二)非流通股股东特别承诺 1、双环集团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36个月内不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或转让; 2、前项承诺期满后,双环集团承诺所持原双环科技非流通股股份如果减持,则减持价格不低于5元/股,若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除权事项,则对该价格进行相应除权处理; 3、提出股权分置改革动议的双环科技非流通股股东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市越秀区一德化工公司所持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如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对价安排执行之前,上述两名股东无法办结解除其对价安排应执行的股份质押、冻结的手续,或者出现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持有双环科技的非流通股股份被司法冻结、扣划、质押等情形,导致无法实施对价安排时,双环集团承诺先行代为垫付。截止本说明书出具之日,双环科技非流通股股东武汉钢铁(集团)公司还未就是否同意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发表明确意见,如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对价安排执行之前武汉钢铁(集团)公司不能安排其对价应执行的股份,双环集团承诺对其应支付的对价先行代为垫付。代为垫付后,被代为垫付方所持股份如需上市流通或转让,应当向双环集团偿还代为垫付的对价安排,或者取得双环集团的书面同意; 4、截止2005年12月31日,双环集团非经营性占用双环科技资金8,339.78万元。双环集团承诺,将于2006年6月30日前以现金归还7,012.07万元占用款,并以等值的双环科技占用双环集团土地作为还款保证,并于股权分置改革股权登记日前签署抵押协议;剩余部分1,327.71万元占用款将于2006年9月30日前以现金归还; 5、承诺人保证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的,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6、目前,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的83.65万股社会法人股股份全部被司法冻结;广州市越秀区一德化工公司持有本公司的16.81万股社会法人股全部被司法冻结,因债务纠纷被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至双环集团名下,截止本说明书签署之日,尚未办理过户手续。 7、根据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2005)武区水民初字第150号民事调解书裁定,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武汉达阳物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1,064,630股法人股作为对湖北乾龙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364万元欠款的担保,因其未能还款,该股权转至湖北乾龙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名下。 8、湖北省国资委己于2005年5月20日与深圳市友缘控股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将湖北双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70%股权转让给深圳市友缘控股有限公司,从而导致了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可能发生变更。目前此项收购程序仍在进行之中。nbsp;|方案实施前|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股份(万股)|股份(万股)|比例(%)| ├──────────────────┼─────┼─────┼────┤ |应城市燃料公司|10.65|6.71|0.01| |湖北双环化工集团红双环实业公司|234.22|147.65|0.32| |湖北省燃料总公司|106.46|67.11|0.14|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95.82|60.40|0.13| |浙江省萧山化工总厂|53.23|33.56|0.07|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平板玻璃厂|121.67|76.70|0.17| |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83.65|52.73|0.11| |广州市越秀区一德化工公司|16.81|10.59|0.02| |武汉达阳物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6.46|67.11|0.14| |湖北双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18474.09|11645.73|25.09| └──────────────────┴─────┴─────┴────┘ 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 |股东名称|承诺最低|承诺最低|特别承诺|实施日期| ||所持比例|减持价格||| ├────────────┼────┼────┼──────┼─────┤ |湖北双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5.00||| └────────────┴────┴────┴──────┴─────┘
(2)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湖北双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24.47 实际控制人湖北省国资委 间接持股比例(%):24.47
(3)方案详细说明 本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按比例以各自持有的部分股权作为对流通股股东的对价安排,使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2.8股股份的对价安排。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原方案每10股获得2.3股)
(4)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一)非流通股股东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作出法定最低承诺。 (二)非流通股股东特别承诺 1、双环集团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36个月内不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或转让; 2、前项承诺期满后,双环集团承诺所持原双环科技非流通股股份如果减持,则减持价格不低于5元/股,若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除权事项,则对该价格进行相应除权处理; 3、提出股权分置改革动议的双环科技非流通股股东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市越秀区一德化工公司所持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如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对价安排执行之前,上述两名股东无法办结解除其对价安排应执行的股份质押、冻结的手续,或者出现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持有双环科技的非流通股股份被司法冻结、扣划、质押等情形,导致无法实施对价安排时,双环集团承诺先行代为垫付。截止本说明书出具之日,双环科技非流通股股东武汉钢铁(集团)公司还未就是否同意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发表明确意见,如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对价安排执行之前武汉钢铁(集团)公司不能安排其对价应执行的股份,双环集团承诺对其应支付的对价先行代为垫付。代为垫付后,被代为垫付方所持股份如需上市流通或转让,应当向双环集团偿还代为垫付的对价安排,或者取得双环集团的书面同意; 4、截止2005年12月31日,双环集团非经营性占用双环科技资金8,339.78万元。双环集团承诺,将于2006年6月30日前以现金归还7,012.07万元占用款,并以等值的双环科技占用双环集团土地作为还款保证,并于股权分置改革股权登记日前签署抵押协议;剩余部分1,327.71万元占用款将于2006年9月30日前以现金归还; 5、承诺人保证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的,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6、目前,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的83.65万股社会法人股股份全部被司法冻结;广州市越秀区一德化工公司持有本公司的16.81万股社会法人股全部被司法冻结,因债务纠纷被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至双环集团名下,截止本说明书签署之日,尚未办理过户手续。 7、根据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2005)武区水民初字第150号民事调解书裁定,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武汉达阳物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1,064,630股法人股作为对湖北乾龙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364万元欠款的担保,因其未能还款,该股权转至湖北乾龙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名下。 8、湖北省国资委己于2005年5月20日与深圳市友缘控股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将湖北双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70%股权转让给深圳市友缘控股有限公司,从而导致了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可能发生变更。目前此项收购程序仍在进行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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