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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股改☆◇港澳资讯000780更新日期2007-11-15◇灵通V4.0 ★本栏包括【1.股本结构】、【2.股本变化】、【3.限售股份】、【4.股改情况】 【1.股本结构】 【股本结构列示】 ┌─────────┬─────┬─────┬─────┬─────┐ |单位(万股)|2007-09-30|2006-12-31|2005-12-31|2004-12-31| ├─────────┼─────┼─────┼─────┼─────┤ |总股本|101430.63|61430.63|40911.77|40911.77| |境内发起人法人股|-|-|5487.65|5487.65| |募集法人股份|-|-|16807.08|16807.08| |流通A股|101430.63|61430.63|18617.04|18617.04| |实际流通A股|39129.74|39113.69|18617.04|18617.04| |限售的流通股|62294.73|22294.73|-|-| |暂锁定人民币普通股|6.16|22.22|-|-| └─────────┴─────┴─────┴─────┴─────┘
【2.股本变化】
【历次变更状况】 ┌──────┬──────┬──────┬──────┬──────┐ |日期|总股本|流通A股|实际流通A股|变更原因| ├──────┼──────┼──────┼──────┼──────┤ |2007-09-28|101430.63|101430.63|39129.74|增发| |2006-04-06|61430.63|61430.63|39113.69|股权分置| |2003-01-20|40911.77|18617.04|18606.47|配股| |2000-07-01|28327.20|10951.20|10943.80|股权转让| |2000-05-22|28327.20|10951.20|10943.80|内部职工股上| |||||市| |1999-10-12|28327.20|9360.00|9360.00|配股| |1997-11-07|25200.00|7200.00|7200.00|送转股| |1997-06-06|14000.00|4000.00|4000.00|新股上市| |1997-05-19|14000.00|4000.00|-|新股发行| └──────┴──────┴──────┴──────┴──────┘
【3.限售股份】 ┌─┬──────┬────┬─────┬────┬──────────┐ |序|股东名称|限售股份|上市日|新增可上|限售条件| |号||(万股)||市股份(|| |||||万股)|| ├─┼──────┼────┼─────┼────┼──────────┤ |1|赤峰市银联投|11945.48|2008-04-26|6143.06|| ||资有限责任公||||| ||司||||| |||├─────┼────┤| ||||2008-04-26|3071.53|| |||├─────┼────┤| ||||2009-04-06|2730.89|| ├─┼──────┼────┼─────┼────┼──────────┤ |2|赤峰大兴经贸|5487.65|2008-04-26|3071.53|| ||有限责任公司||||| |||├─────┼────┤| ||||2008-04-26|2416.12|| ├─┼──────┼────┼─────┼────┼──────────┤ |3|赤峰万顺食品|4861.60|2008-04-26|1790.07|| ||有限责任公司||||| |||├─────┼────┤| ||||2008-04-26|3071.53|| └─┴──────┴────┴─────┴────┴──────────┘
【4.股改情况】 【股权分置改革】
1)方案简介: 对价方案:上市公司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转增11.02155股,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4股的对价。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40911.77实施后总股本(万股)61430.63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18617.04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39135.90 限售流通股(万股)22294.73 保荐机构1: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股改进程提示: 方案公布日2006-02-27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06-03-20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2006-03-21至2006-03-29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2006-03-27至2005-03-29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2006-03-29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2006-02-27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2006-03-09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2006-03-21 股改实施上市日2006-04-06
3)参加表决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表决情况| ├───────────────────┼────────┼─────┤ |李玲|73.08|赞成| |云南云电财金管理有限公司|118.90|赞成| |覃宁|76.72|赞成|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六组合|325.53|赞成| |黎淑燕|26.78|赞成| |王松昆|28.00|赞成| |北京瑞年投资顾问有限公司|28.70|赞成| |韩丛艾|26.32|赞成| |包天悦|30.00|赞成| |王红亿|40.77|赞成| └───────────────────┴────────┴─────┘ 4)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特别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股东名称|方案实施前|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股份(万股)|股份(万股)|比例(%)| ├──────────────────┼─────┼─────┼────┤ |赤峰万顺食品有限责任公司|4861.60|4861.60|7.91| |赤峰市银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1945.48|11945.48|19.45| |赤峰大兴经贸有限责任公司|5487.65|5487.65|8.93| └──────────────────┴─────┴─────┴────┘ 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无特别承诺
(2)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持股比例(%)61.42 实际控制人赤峰市经济委员会 间接持股比例(%):61.42
(3)方案详细说明 公司以现有流通股股份186,170,400股为基数,以截至200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公司资本公积金向股份变更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205,188,637股,即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11.02155股的转增股份,非流通股股东以此获得所持股份的上市流通权。上述对价水平若换算为非流通股股东送股方案,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4.0股。(原方案为上市公司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转增10.214股,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3.8股的对价。)
(4)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本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具体如下 (一)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二)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sp;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2006-02-27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2006-03-09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2006-03-21 股改实施上市日2006-04-06
3)参加表决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表决情况| ├───────────────────┼────────┼─────┤ |李玲|73.08|赞成| |云南云电财金管理有限公司|118.90|赞成| |覃宁|76.72|赞成|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六组合|325.53|赞成| |黎淑燕|26.78|赞成| |王松昆|28.00|赞成| |北京瑞年投资顾问有限公司|28.70|赞成| |韩丛艾|26.32|赞成| |包天悦|30.00|赞成| |王红亿|40.77|赞成| └───────────────────┴────────┴─────┘ 4)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特别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股东名称|方案实施前|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股份(万股)|股份(万股)|比例(%)| ├──────────────────┼─────┼─────┼────┤ |赤峰万顺食品有限责任公司|4861.60|4861.60|7.91| |赤峰大兴经贸有限责任公司|5487.65|5487.65|8.93| |赤峰市银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1945.48|11945.48|19.45| └──────────────────┴─────┴─────┴────┘ 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无特别承诺
(2)控股股东情况
(3)方案详细说明 公司以现有流通股股份186,170,400股为基数,以截至200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公司资本公积金向股份变更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205,188,637股,即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11.02155股的转增股份,非流通股股东以此获得所持股份的上市流通权。上述对价水平若换算为非流通股股东送股方案,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4.0股。(原方案为上市公司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转增10.214股,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3.8股的对价。)
(4)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本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具体如下 (一)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二)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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