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专题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股本股改☆◇港澳资讯000881更新日期2007-10-29◇灵通V4.0 ★本栏包括【1.股本结构】、【2.股本变化】、【3.限售股份】、【4.股改情况】 【1.股本结构】 【股本结构列示】 ┌─────────┬─────┬─────┬─────┬─────┐ |单位(万股)|2007-09-30|2006-12-31|2005-12-31|2004-12-31| ├─────────┼─────┼─────┼─────┼─────┤ |总股本|30891.84|30891.84|30891.84|30891.84| |发起人国家股|-|-|-|8064.00| |募集法人股份|-|-|-|7035.84| |流通A股|30891.84|30891.84|30891.84|15792.00| |实际流通A股|24689.62|24677.78|20176.36|15762.78| |限售的流通股|6171.01|6176.66|10678.08|-| |暂锁定人民币普通股|31.22|37.40|37.40|29.22| └─────────┴─────┴─────┴─────┴─────┘
【2.股本变化】
【历次变更状况】 ┌──────┬──────┬──────┬──────┬──────┐ |日期|总股本|流通A股|实际流通A股|变更原因| ├──────┼──────┼──────┼──────┼──────┤ |2007-04-16|30891.84|30891.84|24683.43|有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上市| |2006-12-27|30891.84|30891.84|24677.78|有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上市| |2005-12-27|30891.84|30891.84|20176.36|股权分置| |2001-06-18|30891.84|15792.00|15792.00|内部职工股上| |||||市| |2001-05-15|30891.84|11760.00|11760.00|送转股| |2001-01-02|19307.40|7350.00|7350.00|配股| |2000-07-20|17177.40|6300.00|6300.00|送转股| |1998-09-02|9543.00|3500.00|3500.00|新股上市| |1998-06-15|9543.00|3500.00|-|新股发行| |1996-11-26|6043.00|-|-|股权调整| └──────┴──────┴──────┴──────┴──────┘
【3.限售股份】 ┌─┬──────┬────┬─────┬────┬──────────┐ |序|股东名称|限售股份|上市日|新增可上|限售条件| |号||(万股)||市股份(|| |||||万股)|| ├─┼──────┼────┼─────┼────┼──────────┤ |1|中国大连国际|5506.26|2008-12-27|5506.26|自股改方案实施后首个| ||经济技术合作||||交易日起,在十二个月| ||集团有限公司||||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在十二个月期满后的二| ||||||十四个月不上市交易;| ||||||在上述承诺期期满后的| ||||||二十四个月内,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方式出售所持有的大连| ||||||国际非流通股股份的价| ||||||格不低于股改方案实施| ||||||后首个交易日收盘价的| ||||||150%。| ├─┼──────┼────┼─────┼────┼──────────┤ |2|大连秸宝科技|288.00|2006-12-27|203.66|所持有的股份如上市流| ||发展有限公司||||通,应当向大连国际集| ||||||团偿还代为垫付的款项| ||||||,或者取得大连国际集| ||||||团的同意。| ├─┼──────┼────┼─────┼────┼──────────┤ |3|上海申楚实业|288.00|2006-12-27|203.66|所持有的股份如上市流| ||投资有限公司||||通,应当向大连国际集| ||||||团偿还代为垫付的款项| ||||||,或者取得大连国际集| ||||||团的同意。| ├─┼──────┼────┼─────┼────┼──────────┤ |4|大连国际信托|86.40|2006-12-27|61.10|所持有的股份如上市流| ||投资公司||||通,应当向大连国际集| ||||||团偿还代为垫付的款项| ||||||,或者取得大连国际集| ||||||团的同意。| └─┴──────┴────┴─────┴────┴──────────┘
【4.股改情况】 【股权分置改革】
1)方案简介: 对价方案:每10股获得2.8股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30891.84实施后总股本(万股)30891.84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15792.00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20213.76 限售流通股(万股)10678.08 保荐机构1: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股改进程提示: 方案公布日2005-11-14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05-12-05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2005-12-06至2005-12-14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2005-12-13至2005-12-15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2005-12-15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2005-11-14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2005-11-24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2005-12-06 股改实施上市日2005-12-27
3)参加表决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表决情况| ├───────────────────┼────────┼─────┤ |辽宁东方证券公司|485.00|赞成| |贾佳|43.11|赞成| |崔淑英|43.00|赞成| |金基善|68.84|赞成| |许国政|73.98|赞成| |毛根章|36.87|赞成| |郑亮|39.29|赞成| |魏晓璇|34.60|反对| |邱洪金|45.05|赞成| |李宏涛|42.65|赞成| └───────────────────┴────────┴─────┘ 4)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特别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股东名称|方案实施前|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股份(万股)|股份(万股)|比例(%)| ├──────────────────┼─────┼─────┼────┤ |其他3家未明确表示同意的非流通股股东|304.00|304.00|0.98| |大连市总工会劳动服务公司|576.00|407.33|1.32| |大连民航翔达实业总公司|288.00|203.66|0.66| |大连万益股份有限公司|576.00|407.33|1.32| |上海安台电子设备有限公司|16.00|11.31|0.04| |大连林沅商贸有限公司|288.00|203.66|0.66| |上海佩妮服饰有限公司|16.00|11.31|0.04| |上海邦联科技实业有限公司|528.00|373.38|1.21| |大连雅风房屋开发有限公司|144.00|101.83|0.33| |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88.00|203.66|0.66| └──────────────────┴─────┴─────┴────┘ 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 |股东名称|承诺最低|承诺最低|特别承诺|实施日期| ||所持比例|减持价格||| ├────────────┼────┼────┼──────┼─────┤ |中国大连国际经济技术合作||||| |集团有限公司||||| └────────────┴────┴────┴──────┴─────┘
(2)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中国大连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17.82 实际控制人大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间接持股比例(%):17.82
(3)方案详细说明 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向流通股股东执行送股的对价安排,从而获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流通的权利,每10股流通股可以获得非流通股股东送出的2.80股股份,对价股份将按有关规定上市交易。非流通股股东按所持非流通股股份占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比例执行送出股份的对价安排。 对价安排的送股总数为4,421.76万股,其中4,332.74万股由已明确表示同意执行对价安排的18家非流通股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同承担,其余3家未明确表示同意的非流通股股东应送出的89.02万股,由大连国际集团先行代为垫付。(原方案:每10股获得2.5股)
(4)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本公司全体同意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均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作出了法定承诺。除此之外,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作出如下特别承诺 1、大连国际集团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将自股改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十二个月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不上市交易;在上述承诺期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方式出售所持有的大连国际非流通股股份的价格不低于股改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收盘价的150%,该限售价格遇公司送股或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息等情况使公司股份总数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的,按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2、上海申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信荣室内装潢有限公司和上海贝欧床上用品有限公司等三家未明确表示同意的非流通股股东的执行对价安排和大连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大连秸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两家有瑕疵的非流通股股份的对价安排由大连国际集团先行代为垫付(共1,986,591股)。代为垫付后,上述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股份如上市流通,应当向大连国际集团偿还代为垫付的款项,或者取得大连国际集团的同意。送出股份的对价安排。 对价安排的送股总数为4,421.76万股,其中4,332.74万股由已明确表示同意执行对价安排的18家非流通股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同承担,其余3家未明确表示同意的非流通股股东应送出的89.02万股,由大连国际集团先行代为垫付。(原方案:每10股获得2.5股)
(4)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本公司全体同意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均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作出了法定承诺。除此之外,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作出如下特别承诺 1、大连国际集团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将自股改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十二个月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不上市交易;在上述承诺期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方式出售所持有的大连国际非流通股股份的价格不低于股改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收盘价的150%,该限售价格遇公司送股或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息等情况使公司股份总数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的,按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2、上海申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信荣室内装潢有限公司和上海贝欧床上用品有限公司等三家未明确表示同意的非流通股股东的执行对价安排和大连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大连秸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两家有瑕疵的非流通股股份的对价安排由大连国际集团先行代为垫付(共1,986,591股)。代为垫付后,上述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股份如上市流通,应当向大连国际集团偿还代为垫付的款项,或者取得大连国际集团的同意。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