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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港澳资讯000886更新日期2007-11-29◇灵通V4.0
┌─────────┬────┬────┬────┬────┬────┐ |★最新主要指标★|07-11-30|07-09-30|07-06-30|06-12-31|06-09-30| |每股收益(元)|-|0.0100|0.0060|0.0120|0.0140| |每股净资产(元)|-|2.2330|2.2290|2.2200|2.2340| |净资产收益率(%)|-|0.43|0.26|0.56|0.64| |总股本(亿股)|9.8883|9.8883|9.8883|9.8883|9.8883| |实际流通A股(亿股)|7.1175|6.7982|3.4443|3.4443|3.4443| |限售流通A股(亿股)|2.7657|3.0901|6.4437|6.4437|6.4437|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限售股上市|||| ├─────────┴────┴────┴────┴────┴────┤ |07-09-30每股资本公积:0.955主营收入(万元):16445.03同比减-27.54%| |07-09-30每股未分利润:-0.033净利润(万元):954.99同比增327.93%| |★最新公告:11-29日刊登31,936,075股限售股份11月30日上市流通公告。(详| |见后)| |★最新报道:10-29日海南高速(000886)1.4亿增资海南国宾馆。(详见后)| ├──────────────┬───────────────────┤ |★最新分红扩股和未来事项:|★特别提醒| |【分红】2007中期中期利润不|| |分配(实施)|| |【分红】2006年度年末利润不|| |分配(实施)|| └──────────────┴───────────────────┘ 【1.最新公告】 2007-11-29刊登31,936,075股限售股份11月30日上市流通公告 海南高速31,936,075股限售股份11月30日上市流通公告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为31,936,075股。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11月30日。 3、2007年11月2日偿还对价的上海元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07年11月改名为上海元昌置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其持有的限售流通股本次可以上市流通。 4、2006年7月18日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时,本公司限售流通股股东上海盛瀛贸易有限公司持有170000股,后经上海市普沱区公证处(2007)沪普证经字第4444号公证,并于2007年7月9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过户给王三妹和谢启义,其应偿还海南金城公司的对价已由王三妹和谢启义偿还,王三妹和谢启义所持有限售流通股于本次可上市流通。 5、2006年7月18日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时,公司限售流通股股东宿州市三明商务有限公司持有172500股,后经安徽省宿州市拂晓公证处(2007)皖宿拂内证字第5011号公证,并于2007年8月28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过户给吴晓风,其应偿还海南金城公司的对价已由吴晓风偿还,吴晓风所持有限售流通股于本次可上市流通。 6、2006年7月18日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时,公司限售流通股股东北京凯利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持有450000股,后经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民事调解书(2007)海民初字第22435号裁定,并于2007年9月6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过户给贾坚,其应偿还海南金城公司的对价已由贾坚偿还,贾坚所持有限售流通股于本次可上市流通。 7、本次可上市的限售流通股股东已偿还海南金城公司代为垫付的对价,海南金城公司同意这98名股东所持有的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
【2.最新报道】 2007-10-29海南高速(000886)1.4亿增资海南国宾馆 海南高速(000886)公告,10月25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海南国宾馆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对控股子公司海南国宾馆有限公司增资14,000万元。 海南国宾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6月21日,注册资本为9,387.50万元。公司以现金出资5,000万,占注册资本的53.26%;海南省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以48.75亩建设用地按90万元/亩作价出资4,387.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6.74%。 公告称,海南国宾馆有限公司于2007年10月16日召开股东会,同意引进海南寰岛泰得酒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投资者共同增资建设海南国宾馆项目。公司以现金增资1,4000万元人民币,增资后共出资人民币19,000万元,持股比例为67.18%;海南省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增加土地3.3亩,按人民币90万元/亩作价增资297万元,增资后共出资人民币4,684.5万元,持股比例为16.56%;海南寰岛泰得酒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人民币4600万元,持股比例为16.26%。 公告称,据公司测算,海南国宾馆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海南国宾馆项目建成后前五年年均经营亏损为631万元,按公司出资比例计算,前五年公司每年将承担该项目的经营亏损423.91万元。但从第6年起该项目年均净利润为1,914.62万元,公司每年可获得投资收益1,286.24万元。此外,该项目用地位于海口市未来的商业中心区,土地升值空间巨大,该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增强公司品牌影响力。
【3.最新异动】 ┌──────┬──────────┬───────┬─────────┐ |异动时间|2007-03-27|成交量(万股)|12334.00| ├──────┼──────────┼───────┼─────────┤ |异动类型|累计涨幅达20%|成交金额(万元)|64437.00|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营业部名称|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鼓楼外大街证券|2947.57|3313.35| |营业部||| |华西证券|2181.38|1320.12| |国信证券有限公司深圳红岭中路证券营业部|881.07|801.89| |天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宁波解放南路证券营|835.29|25.43| |业部|||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上海陆家嘴东路证券|817.58|1322.29| |营业部|||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营业部名称|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鼓楼外大街证券|2947.57|3313.35| |营业部|||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阜成门北大街证|32.33|1531.50| |券营业部|||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上海陆家嘴东路证券|817.58|1322.29| |营业部||| |华西证券|2181.38|1320.12| |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慧忠北里证券营|127.81|1050.86| |业部||| └───────────────────┴───────┴───────┘ 【4.最新运作】
【公告日期】:2007-10-29【类别】对外投资 【简介】: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对控股子公司海南国宾馆有限公司增资14,000万元。增资后,本公司共出资人民币19,000万元,持股比例为67.18%.
【公告日期】:2007-08-23【类别】股权转让 【简介】:海南高速及全资子公司三亚金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07年7月31日与海南兰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三亚六道湾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拟将持有六道湾公司98%的股权以11,846.36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兰海公司。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六道湾公司2%的股权,金泰公司不再持有六道湾公司股权。 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有关约定,2007年8月7日,公司共计收到兰海公司股权转让款7300万元,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预计增加公司本年度投资收益4654.4万元。
【公告日期】:2007-06-30【类别】对外投资 【简介】:2003年6月20日,公司与三亚市人民政府签订了《三亚市六道湾渔港开发建设合同书》,合同约定公司开发建设六道湾渔港项目一期工程,三亚市人民政府给予公司投资补偿,即将三亚六道湾渔港码头相邻、相近1平方公里综合用地(以下简称六道湾补偿用地)按程序出让的地租收益作为公司应得的投资补偿。 自渔港一期工程完成报建后的30日内动工之日起计算,工程建设期限为18个月。目前六道湾渔港码头已完成西防波堤260米,抛填实心石12万立方米,预制件完成2400件,渔港建设已完成投资约4000万元。 三亚市人民政府将渔港码头50年的经营管理权、收益权、担保权和抵押权授予公司,具体时间自项目一期工程竣工投产之日起计算。 为加快六道湾渔港码头相邻、相近1平方公里综合用地的开发建设,2007年6月13日,公司与海南兰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开发框架协议》,共同开发建设三亚六道湾渔港码头附近补偿用地。该补偿用地与三亚六道湾渔港码头相邻、相近,面积约为1平方公里(1500亩),现由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三亚六道湾公司负责征地及拆迁。 合作内容与方式 1、公司以《三亚市六道湾开发建设合同书》中所约定的补偿用地的权益投入,兰海公司以补偿用地进行开发建设所需的全部资金作为投入,双方共同对补偿用地进行开发建设,土地合作以三亚六道湾公司的名义进行。 2、项目合作完毕后,项目所有收入,返还公司的补偿用地权益及兰海公司对六道湾补偿用地的投资后,双方按2.57.5的比例分享该项目的收益,即公司占25%,兰海公司占75%。 投资总额根据项目开发进度及需要,兰海公司分期投入全部开发资金,其中征地拆迁、安置和土地平整等前期开发工作的投资总额初步估算为5.4亿元人民币,后期开发投资总额约为15亿元人民币。 开发进度本项目计划在协议生效后一年内基本完成征地拆迁工作,其后三年内完成整个项目的开发建设。 在合作过程中,公司负责对六道湾渔港码头进行开发建设。兰海公司负责对六道湾补偿用地进行综合开发。兰海公司不享有六道湾渔港码头的经营收益,亦不得在合作开发区域内从事与渔港相同、相似等竞争或冲突的经营项目。 兰海公司同意按1平方公里的用地给予本公司5700万元(人民币伍仟柒佰万元)作为公司投资码头建设的补偿。若本公司对六道湾渔港码头的投资达2.5亿元以上,本公司获得予1平方公里以外的其他补偿用地并投入本合作项目,兰海公司同意按《合作开发框架协议》所约定的相应补偿标准减半按实际面积给予公司补偿。 款项支付方式 (1)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兰海公司一次性返还公司已实际投入到补偿用地中的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具体金额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所确定的数额为准,多退少补。 (2)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兰海公司一次性向本公司支付投资码头建设的补偿款人民币1500万元,2007年年底前付清人民币4200万元。 项目合作开发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可收回前期投入的补偿用地资金约2000万元。 (二)按合作协议约定,本协议生效后兰海公司在2007年度内给予公司5700万元人民币作为投资码头建设的补偿,公司将根据合作用地的开发建设进度分期确认该笔收入,预计将在协议生效之日起4年内分期确认。截止目前,公司已收到1500万元。 (三)项目合作开发完成后,本公司可获得地租收益(按照三亚市区基准地价的地租收益标准计算)和按比例分成的项目开发收益。
【公告日期】:2007-04-26【类别】对外投资 【简介】:投资琼海瑞海景苑房地产项目瑞海景苑房地产项目拟分成二期滚动开发,首期总投资约9,955万元,其中受让莫义广190亩的土地款为3,610万元,一期项目建设投资约6,345万元;二期通过首期赢余资金和预售资金解决。一期全部完工时间约3年,总建筑面积40,000m2,销售均价约为2,500元/m2,预计利润为675元/m2,总利润约为2,700万元。
/m2,总利润约为2,700万元。
受让莫义广190亩的土地款为3,610万元,一期项目建设投资约6,345万元;二期通过首期赢余资金和预售资金解决。一期全部完工时间约3年,总建筑面积40,000m2,销售均价约为2,500元/m2,预计利润为675元/m2,总利润约为2,7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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