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要事项☆◇港澳资讯000886更新日期2007-11-09◇灵通V4.0 ★本栏目内容【1.资本运作】、【2.风险提示】、【3.其他事项】 【1.资本运作】 【对外投资】 ┌────┬─────┬──────┬──┬───────┬─────┐ |公告日期|2007-10-29|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14000.00| ├────┼─────┴──────┴──┴───────┴─────┤ |说明|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对控股子公司海南国宾馆有限公司增资14,000| ||万元。增资后,本公司共出资人民币19,000万元,持股比例为67.18| ||%.| └────┴─────────────────────────────┘ 【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2007-08-23|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11846.36| ├────┼─────┴──────┴──┴───────┴─────┤ |说明|海南高速及全资子公司三亚金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07年7| ||月31日与海南兰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三亚六道湾发展有限公| ||司股权转让协议》,拟将持有六道湾公司98%的股权以11,846.36万| ||元的价格转让给兰海公司。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六道湾公司| ||2%的股权,金泰公司不再持有六道湾公司股权。| ||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有关约定,2007年8月7日,公司共计收到| ||兰海公司股权转让款7300万元,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预计增加公| ||司本年度投资收益4654.4万元。| └────┴─────────────────────────────┘ 【对外投资】 ┌────┬─────┬──────┬──┬───────┬─────┐ |公告日期|2007-06-30|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 ├────┼─────┴──────┴──┴───────┴─────┤ |说明|2003年6月20日,公司与三亚市人民政府签订了《三亚市六道| ||湾渔港开发建设合同书》,合同约定公司开发建设六道湾渔港项| ||目一期工程,三亚市人民政府给予公司投资补偿,即将三亚六道湾| ||渔港码头相邻、相近1平方公里综合用地(以下简称六道湾补偿用| ||地)按程序出让的地租收益作为公司应得的投资补偿。| ||自渔港一期工程完成报建后的30日内动工之日起计算,工程建| ||设期限为18个月。目前六道湾渔港码头已完成西防波堤260米,抛| ||填实心石12万立方米,预制件完成2400件,渔港建设已完成投资约| ||4000万元。| ||三亚市人民政府将渔港码头50年的经营管理权、收益权、担保| ||权和抵押权授予公司,具体时间自项目一期工程竣工投产之日起计| ||算。| ||为加快六道湾渔港码头相邻、相近1平方公里综合用地的开发| ||建设,2007年6月13日,公司与海南兰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 ||合作开发框架协议》,共同开发建设三亚六道湾渔港码头附近补偿| ||用地。该补偿用地与三亚六道湾渔港码头相邻、相近,面积约为1| ||平方公里(1500亩),现由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三亚六道湾公司负| ||责征地及拆迁。| ||合作内容与方式| ||1、公司以《三亚市六道湾开发建设合同书》中所约定的补偿| ||用地的权益投入,兰海公司以补偿用地进行开发建设所需的全部资| ||金作为投入,双方共同对补偿用地进行开发建设,土地合作以三亚| ||六道湾公司的名义进行。| ||2、项目合作完毕后,项目所有收入,返还公司的补偿用地权| ||益及兰海公司对六道湾补偿用地的投资后,双方按2.57.5的比例| ||分享该项目的收益,即公司占25%,兰海公司占75%。| ||投资总额根据项目开发进度及需要,兰海公司分期投入全部| ||开发资金,其中征地拆迁、安置和土地平整等前期开发工作的投| ||资总额初步估算为5.4亿元人民币,后期开发投资总额约为15亿元| ||人民币。| ||开发进度本项目计划在协议生效后一年内基本完成征地拆迁| ||工作,其后三年内完成整个项目的开发建设。| ||在合作过程中,公司负责对六道湾渔港码头进行开发建设。兰| ||海公司负责对六道湾补偿用地进行综合开发。兰海公司不享有六道| ||湾渔港码头的经营收益,亦不得在合作开发区域内从事与渔港相同| ||、相似等竞争或冲突的经营项目。| ||兰海公司同意按1平方公里的用地给予本公司5700万元(人民| ||币伍仟柒佰万元)作为公司投资码头建设的补偿。若本公司对六道| ||湾渔港码头的投资达2.5亿元以上,本公司获得予1平方公里以外的| ||其他补偿用地并投入本合作项目,兰海公司同意按《合作开发框架| ||协议》所约定的相应补偿标准减半按实际面积给予公司补偿。| ||款项支付方式| ||(1)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兰海公司一次性返还| ||公司已实际投入到补偿用地中的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具体金额以| ||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所确定的数额为准,多退少补。| ||(2)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兰海公司一次性向本| ||公司支付投资码头建设的补偿款人民币1500万元,2007年年底前付| ||清人民币4200万元。| ||项目合作开发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可收回前期投入的补偿用地资金约2000万元。| ||(二)按合作协议约定,本协议生效后兰海公司在2007年度内| ||给予公司5700万元人民币作为投资码头建设的补偿,公司将根据合| ||作用地的开发建设进度分期确认该笔收入,预计将在协议生效之日| ||起4年内分期确认。截止目前,公司已收到1500万元。| ||(三)项目合作开发完成后,本公司可获得地租收益(按照三| ||亚市区基准地价的地租收益标准计算)和按比例分成的项目开发收| ||益。| └────┴─────────────────────────────┘ 【对外投资】 ┌────┬─────┬──────┬──┬───────┬─────┐ |公告日期|2007-04-26|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9955.00| ├────┼─────┴──────┴──┴───────┴─────┤ |说明|投资琼海瑞海景苑房地产项目瑞海景苑房地产项目拟分| ||成二期滚动开发,首期总投资约9,955万元,其中受让莫义广190| ||亩的土地款为3,610万元,一期项目建设投资约6,345万元;二期通| ||过首期赢余资金和预售资金解决。一期全部完工时间约3年,总建| ||筑面积40,000m2,销售均价约为2,500元/m2,预计利润为675元/m| ||2,总利润约为2,700万元。| └────┴─────────────────────────────┘ 【对外投资】 ┌────┬─────┬──────┬──┬───────┬─────┐ |公告日期|2003-09-27|是否关联交易|否|交易金额(万元)|30000.00| ├────┼─────┴──────┴──┴───────┴─────┤ |说明|本公司和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于2003年6月20日签订《三亚| ||市六道湾渔港开发建设合同书》。六道湾位于三亚市安游镇东南,| ||水路距三亚市约5海里,陆地公路距三亚约20公里。是一天然良港| ||,有良好的水域条件,是三亚市规划建设的唯一专用中心渔港。| ||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内容为南防波堤805.7米,西防波堤408米| ||,码头泊位14个,600吨级码头480米,3000吨级油轮码头126米,| ||护岸堤517米及港池疏浚。一期项目建设总规模为卸港量10万吨,| ||远期卸港量为30万吨。本项目为渔业综合开发项目,初可研一期工| ||程建设估算码头项目投资金额19818万元人民币,码头项目投资三| ||亚市人民政府以码头相邻、相近的1平方公里综合用地按程序出让| ||的地租收益给予我司投资补偿。同时,授予我司码头50年的经营管| ||理权、收益权、担保权和抵押权。自项目一期工程竣工投产之日起| ||计算。若一期工程实际投资超估算规模,则以码头相邻、相近适当| ||的土地出让地租收益给予我司补偿。| || 另外,码头建成后的岸上配套项目及投资补偿的土地开发由公| ||司自筹资金解决。初步估算约为一亿元人民币。该项目总投资约三| ||亿元人民币。| └────┴─────────────────────────────┘
【2.风险提示】 ┌─────┬─────────────────────────────┐ |截止日期|2005-12-31| ├─┬───┴────┬───────┬──────┬────┬────┤ |序|资金占用方|占用方式|与本公司关系|期末余额|占应收账| |号||||(万元)|款(%)| ├─┼────────┼───────┼──────┼────┼────┤ |1|海南海通公路工程|向关联方提供资||17.24|0.0%| ||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金|||| |2|海南省交通厅|向关联方提供资||59709|98%| |||金|||| |3|海南三亚新世纪海|向关联方提供资||82.85|0.1%| ||洋产业发展有限公|金|||| ||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