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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股改☆◇港澳资讯000899更新日期2007-10-27◇灵通V4.0 ★本栏包括【1.股本结构】、【2.股本变化】、【3.限售股份】、【4.股改情况】 【1.股本结构】 【股本结构列示】 ┌─────────┬─────┬─────┬─────┬─────┐ |单位(万股)|2007-09-30|2006-12-31|2005-12-31|2004-12-31| ├─────────┼─────┼─────┼─────┼─────┤ |总股本|54803.20|54803.20|54803.20|54803.20| |境内发起人法人股|-|-|36915.20|36915.20| |流通A股|54803.20|54803.20|17888.00|17888.00| |实际流通A股|22774.08|23779.97|17879.68|17880.72| |限售的流通股|32021.17|31012.16|-|-| |暂锁定人民币普通股|7.95|11.07|8.32|7.28| └─────────┴─────┴─────┴─────┴─────┘
【2.股本变化】
【历次变更状况】 ┌──────┬──────┬──────┬──────┬──────┐ |日期|总股本|流通A股|实际流通A股|变更原因| ├──────┼──────┼──────┼──────┼──────┤ |2006-03-31|54803.20|54803.20|23779.97|股权分置| |2000-10-18|54803.20|17888.00|17888.00|配股| |1998-09-21|49600.00|13760.00|13760.00|送转股| |1998-05-27|31000.00|8600.00|8600.00|内部职工股上| |||||市| |1997-11-26|31000.00|7826.00|7826.00|新股上市| |1997-10-20|31000.00|7826.00|-|新股发行| └──────┴──────┴──────┴──────┴──────┘
【3.限售股份】 ┌─┬──────┬────┬─────┬────┬──────────┐ |序|股东名称|限售股份|上市日|新增可上|限售条件| |号||(万股)||市股份(|| |||||万股)|| ├─┼──────┼────┼─────┼────┼──────────┤ |1|江西省投资集|20236.54|2011-03-31|2740.16|1、在股改完成后60个| ||团公司||||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 ||||||的赣能股份的股票;在| ||||||60个月的禁售期满后,| ||||||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 ||||||售股份数量占赣能股份| ||||||的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 ||||||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 ||||||,在24个月内不超过百| ||||||分之十。2、2013年3月| ||||||31日,江西省投资集团| ||||||公司新增可上市交易股| ||||||份数量,含其于2006年| ||||||12月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增持的公司流通股10| ||||||,090,052股。| |||├─────┼────┤| ||||2012-03-31|5480.32|| |||├─────┼────┤| ||||2013-03-31|12016.06|| ├─┼──────┼────┼─────┼────┼──────────┤ |2|江西省电力公|11784.62|2011-03-31|2740.16|1、在股改完成后60个| ||司||||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 ||||||的赣能股份的股票;在| ||||||60个月的禁售期满后,| ||||||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 ||||||售股份数量占赣能股份| ||||||的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 ||||||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 ||||||,在24个月内不超过百| ||||||分之十。2、2013年3月| ||||||31日,江西省投资集团| ||||||公司新增可上市交易股| ||||||份数量,含其于2006年| ||||||12月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增持的公司流通股10| ||||||,090,052股。| |||├─────┼────┤| ||||2012-03-31|5480.32|| |||├─────┼────┤| ||||2013-03-31|3564.14|| └─┴──────┴────┴─────┴────┴──────────┘
【4.股改情况】 【股权分置改革】
1)方案简介: 对价方案:每10股获得3.3股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54803.20实施后总股本(万股)54803.20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17888.00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23791.04 限售流通股(万股)31012.16 保荐机构1: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股改进程提示: 方案公布日2006-02-20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06-03-10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2006-03-10至2006-03-20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2006-03-16至2006-03-20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2006-03-20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2006-02-20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2006-03-02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2006-03-13 股改实施上市日2006-03-31
3)参加表决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表决情况| ├───────────────────┼────────┼─────┤ |赵柱英|28.10|赞成| |向艳红|32.88|赞成| |周春兰|106.17|赞成| |包乐萍|26.01|赞成| |张荣翠|48.22|赞成| |孙志华|22.01|赞成| |高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79|赞成| |荣晓萍|51.79|赞成| |梅利霞|25.20|赞成| |司徒成威|150.20|赞成| └───────────────────┴────────┴─────┘ 4)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特别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股东名称|方案实施前|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股份(万股)|股份(万股)|比例(%)| ├──────────────────┼─────┼─────┼────┤ |江西省投资公司|22887.42|19227.54|35.08| |江西省电力公司|14027.78|11784.62|21.50| └──────────────────┴─────┴─────┴────┘ 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 |股东名称|承诺最低|承诺最低|特别承诺|实施日期| ||所持比例|减持价格||| ├────────────┼────┼────┼──────┼─────┤ |江西省投资公司||4.43||| └────────────┴────┴────┴──────┴─────┘
(2)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江西省投资公司 持股比例(%)36.93 实际控制人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间接持股比例(%):36.93
(3)方案详细说明 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使其持有的本公司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而向本公司流通股股东所执行的对价安排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获得3.3股的股份,非流通股股东需向流通股股东共计送出5,903.04万股股份。 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4)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1、非流通股股东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最低承诺义务。 2、非流通股股东特别承诺 ①非流通股股东共同承诺 (1)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60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在60个月的禁售期满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数量占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24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2)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将建议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定针对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的包括股权激励在内的长期激励计划,并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国家相关规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该等长期激励计划。 ②控股股东江西省投资集团公司特别承诺 禁售期满后的12个月内,控股股东若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只能以不低于股改方案披露公告前一日30日收盘均价150%(按2006年2月17日30天收盘均价2.95元计,为4.43元)的价格,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赣能股份股票。 3、参加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本承诺人保证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的,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4、参加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声明本承诺人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本承诺人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赣能股份股票。 3、参加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本承诺人保证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的,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4、参加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声明本承诺人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本承诺人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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