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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股改☆◇港澳资讯000932更新日期2007-10-29◇灵通V4.0 ★本栏包括【1.股本结构】、【2.股本变化】、【3.限售股份】、【4.股改情况】 【1.股本结构】 【股本结构列示】 ┌─────────┬─────┬─────┬─────┬─────┐ |单位(万股)|2007-09-30|2006-12-31|2005-12-31|2004-12-31| ├─────────┼─────┼─────┼─────┼─────┤ |总股本|221765.00|219593.94|205967.06|176537.50| |发起人国有法人股|-|-|66507.69|131250.00| |境内发起人法人股|-|-|287.50|287.50| |流通A股|221765.00|219593.94|74429.56|45000.00| |实际流通A股|112472.64|88056.44|74429.56|45000.00| |限售的流通股|109292.37|131537.50|-|-| |境外非发起人法人股|-|-|64742.31|-| └─────────┴─────┴─────┴─────┴─────┘
【2.股本变化】
【历次变更状况】 ┌──────┬──────┬──────┬──────┬──────┐ |日期|总股本|流通A股|实际流通A股|变更原因| ├──────┼──────┼──────┼──────┼──────┤ |2007-05-31|221765.00|221765.00|112472.64|债转股| |2007-04-18|219594.03|219594.03|110301.67|有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上市| |2007-03-31|219719.51|219719.51|88182.01|债转股| |2006-06-30|219593.94|219593.94|88056.44|债转股| |2006-03-31|219576.34|219576.45|88038.95|债转股| |2006-03-01|219576.34|219576.34|88038.84|股权分置| |2006-01-19|219576.34|88038.84|88038.84|债转股| |2005-12-31|205967.06|74429.56|74429.56|债转股| |2005-10-10|176538.52|45001.02|45001.02|股权转让| |2005-06-30|176538.52|45001.02|45001.02|债转股| |2005-03-31|176538.50|45001.00|45001.00|债转股| |2002-03-27|176537.50|45000.00|45000.00|增发| |2000-07-24|156537.50|25000.00|25000.00|送转股| |1999-08-03|125230.00|20000.00|20000.00|新股上市| |1999-07-05|125230.00|20000.00|-|新股发行| └──────┴──────┴──────┴──────┴──────┘
【3.限售股份】 ┌─┬──────┬────┬─────┬────┬──────────┐ |序|股东名称|限售股份|上市日|新增可上|限售条件| |号||(万股)||市股份(|| |||||万股)|| ├─┼──────┼────┼─────┼────┼──────────┤ |1|湖南华菱钢铁|55528.87|2008-03-01|10978.82|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 ||集团有限责任||||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 ||公司||||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在前项承诺期满后,| ||||||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 ||||||易出售的该部分股份,| ||||||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 ||||||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 ||||||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 ||||||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 ||||||分之十| |||├─────┼────┤| ||||2009-03-01|44550.05|| ├─┼──────┼────┼─────┼────┼──────────┤ |2|米塔尔钢铁公|53763.50|2008-03-01|10978.82|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 ||司||||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 ||||||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在前项承诺期满后,| ||||||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 ||||||易出售的该部分股份,| ||||||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 ||||||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 ||||||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 ||||||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 ||||||分之十| |||├─────┼────┤| ||||2009-03-01|42784.68|| └─┴──────┴────┴─────┴────┴──────────┘
【4.股改情况】 【股权分置改革】
1)方案简介: 对价方案:每10股流通股将获得7.19206份行权价为4.9元的欧式认沽权证(权证上市日:3月2日)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219576.34实施后总股本(万股)219576.34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88038.84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88038.84 限售流通股(万股)131537.50 保荐机构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股改进程提示: 方案公布日2005-12-05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06-01-20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2006-01-23至2006-02-08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2006-02-07至2006-02-09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2006-02-09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2005-12-05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2005-12-15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2006-01-23 股改实施上市日2006-03-01
3)参加表决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表决情况| ├───────────────────┼────────┼─────┤ |中国工商银行-天元证券投资基金|1392.84|赞成|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一组合|3664.45|赞成| |湘财-汇丰-荷兰银行有限公司|1564.78|赞成|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稳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6167.28|赞成| |全国社保基金二零一组合|1747.48|赞成| |中国工商银行-国联安德盛小盘精选证券投|1609.29|赞成| |资基金||| |申银万国-花旗-UBSLIMITED|4486.03|赞成| |银河-渣打-CITIGROUPGLOBALMARKETSL|2318.05|赞成| |IMITED||| |国际金融-工行-CREDITSUISSEFIRSTBOST|2938.42|赞成| |ON(HONGKONG)LIMITED|||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积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1326.19|赞成| └───────────────────┴────────┴─────┘ 4)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特别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股东名称|方案实施前|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股份(万股)|股份(万股)|比例(%)| ├──────────────────┼─────┼─────┼────┤ |其他4家非流通股股东|287.50|287.50|0.13| |米塔尔钢铁公司|64742.31|64742.31|29.49| |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6507.69|66507.69|30.29| └──────────────────┴─────┴─────┴────┘ 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无特别承诺
(2)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持股比例(%)30.29
(3)方案详细说明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华菱集团和米塔尔拟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无偿派发期限2年、行权价4.90元、采用股票给付结算方式、行权日为权证存续期内最后三个交易日的欧式认沽权证,派发的认沽权证总量为633,180,800份,流通股股东每10股将获得7.19206份认沽权证。 除华菱集团和米塔尔以外的所有其他4名非流通股股东既不支付对价,也不获得对价,直接获得流通权,但必须遵守法定承诺义务;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认沽权证到账日期2006年3月1日,认沽权证上市日2006年3月2日。
(4)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1、华菱管线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严格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2、维持华菱管线上市地位的承诺 华菱集团和米塔尔公司承诺华菱管线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主要为解决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问题,并不以终止华菱管线股票上市为目的,如因为权证行权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华菱集团与米塔尔共同承诺将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实施维持上市地位的方案,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违反承诺的责任 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本公司若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以上承诺的,本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直接损失。” 4、关于履行承诺的声明 (1)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作出如下声明 “本承诺人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本承诺人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2)华菱集团和米塔尔还作出如下声明 “本公司所作的前述承诺是基于对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了解及《方案》中提及的各个因素的综合考虑和全面依赖。在股改过程中,若对《方案》进行修改,或者要求本公司承担《方案》以外的义务或对本公司施加《方案》以外的限制,须事先取得本公司认可。”(此处《方案》指本股改说明书);|方案实施前|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股份(万股)|股份(万股)|比例(%)| ├──────────────────┼─────┼─────┼────┤ |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6507.69|66507.69|30.29| |米塔尔钢铁公司|64742.31|64742.31|29.49| |其他4家非流通股股东|287.50|287.50|0.13| └──────────────────┴─────┴─────┴────┘ 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无特别承诺
(2)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持股比例(%)30.29 实际控制人湖南省国资委 间接持股比例(%):30.29
(3)方案详细说明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华菱集团和米塔尔拟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无偿派发期限2年、行权价4.90元、采用股票给付结算方式、行权日为权证存续期内最后三个交易日的欧式认沽权证,派发的认沽权证总量为633,180,800份,流通股股东每10股将获得7.19206份认沽权证。 除华菱集团和米塔尔以外的所有其他4名非流通股股东既不支付对价,也不获得对价,直接获得流通权,但必须遵守法定承诺义务;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认沽权证到账日期2006年3月1日,认沽权证上市日2006年3月2日。
(4)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1、华菱管线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严格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2、维持华菱管线上市地位的承诺 华菱集团和米塔尔公司承诺华菱管线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主要为解决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问题,并不以终止华菱管线股票上市为目的,如因为权证行权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华菱集团与米塔尔共同承诺将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实施维持上市地位的方案,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违反承诺的责任 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本公司若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以上承诺的,本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直接损失。” 4、关于履行承诺的声明 (1)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作出如下声明 “本承诺人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本承诺人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2)华菱集团和米塔尔还作出如下声明 “本公司所作的前述承诺是基于对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了解及《方案》中提及的各个因素的综合考虑和全面依赖。在股改过程中,若对《方案》进行修改,或者要求本公司承担《方案》以外的义务或对本公司施加《方案》以外的限制,须事先取得本公司认可。”(此处《方案》指本股改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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