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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股改☆◇港澳资讯000968更新日期2007-12-03◇灵通V4.0 ★本栏包括【1.股本结构】、【2.股本变化】、【3.限售股份】、【4.股改情况】 【1.股本结构】 【股本结构列示】 ┌─────────┬─────┬─────┬─────┬─────┐ |单位(万股)|2007-12-05|2006-12-31|2005-12-31|2004-12-31| ├─────────┼─────┼─────┼─────┼─────┤ |总股本|39519.00|39519.00|39519.00|39519.00| |发起人国家股|-|-|-|455.00| |境内发起人法人股|-|-|-|24064.00| |流通A股|39519.00|39519.00|39519.00|15000.00| |实际流通A股|23929.39|19977.39|19499.76|15000.00| |限售的流通股|15589.47|19541.37|20019.00|-| |暂锁定人民币普通股|0.15|0.24|0.24|-| └─────────┴─────┴─────┴─────┴─────┘
【2.股本变化】
【历次变更状况】 ┌──────┬──────┬──────┬──────┬──────┐ |日期|总股本|流通A股|实际流通A股|变更原因| ├──────┼──────┼──────┼──────┼──────┤ |2007-12-05|39519.00|39519.00|23929.39|有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上市| |2006-12-14|39519.00|39519.00|19977.39|有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上市| |2005-12-05|39519.00|39519.00|19499.76|股权分置| |2002-12-23|39519.00|15000.00|15000.00|向战略投资者| |||||配售部分上市| |2002-09-23|39519.00|15000.00|14870.00|向战略投资者| |||||配售部分上市| |2002-06-24|39519.00|15000.00|14470.00|向战略投资者| |||||配售部分上市| |2000-12-22|39519.00|15000.00|14019.47|向基金配售部| |||||分上市| |2000-09-22|39519.00|15000.00|12519.47|向一般法人配| |||||售部分上市| |2000-06-22|39519.00|15000.00|7500.00|新股上市| |2000-05-10|39519.00|15000.00|-|新股发行| └──────┴──────┴──────┴──────┴──────┘
【3.限售股份】 ┌─┬──────┬────┬─────┬────┬──────────┐ |序|股东名称|限售股份|上市日|新增可上|限售条件| |号||(万股)||市股份(|| |||||万股)|| ├─┼──────┼────┼─────┼────┼──────────┤ |1|太原煤炭气化|19541.37|2007-12-05|3951.90|| ||(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
【4.股改情况】 【股权分置改革】
1)方案简介: 对价方案:每10股获得3股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39519.00实施后总股本(万股)39519.00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15000.00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19500.00 限售流通股(万股)20019.00 保荐机构1: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股改进程提示: 方案公布日2005-10-10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05-11-04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2005-11-05至2005-11-20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2005-11-17至2005-11-21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2005-11-21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2005-10-10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2005-10-20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2005-11-07 股改实施上市日2005-12-05
3)参加表决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表决情况| ├───────────────────┼────────┼─────┤ |杨海燕|99.00|赞成| |上海广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32.36|赞成| |广东粤财投资有限公司|27.49|反对| |山西戈德经贸有限公司|52.53|赞成| |百江投资有限公司|40.00|赞成| |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56.97|赞成| |北京方兴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85.84|赞成| |中国工商银行-融通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56.58|赞成| |基金||| |毕金聚|39.21|赞成| |江苏弘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32.00|赞成| └───────────────────┴────────┴─────┘ 4)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特别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股东名称|方案实施前|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股份(万股)|股份(万股)|比例(%)| ├──────────────────┼─────┼─────┼────┤ |中煤多种经营工贸总公司|32.50|26.54|0.07| |四达矿业公司|32.50|26.54|0.07| |山西省经济建设投资公司|455.00|371.49|0.94| |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3934.00|19541.37|49.45| |北京华煤工贸公司|65.00|53.07|0.13| └──────────────────┴─────┴─────┴────┘ 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 |股东名称|承诺最低|承诺最低|特别承诺|实施日期| ||所持比例|减持价格||| ├────────────┼────┼────┼──────┼─────┤ |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6.80||| |责任公司||||| └────────────┴────┴────┴──────┴─────┘
(2)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持股比例(%)49.45 实际控制人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 间接持股比例(%):23.57
(3)方案详细说明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所持公司非流通股的上市流通权,以向公司流通股股东送股作为对价安排,以目前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将获送3股公司股份,全体流通股股东共计获送4500万股公司股份。(原方案:每10股获得2.6股)
(4)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1、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 (1).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2).承诺人作出如下特别承诺 ①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②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的第二十五个月至第四十八个月内,煤气化集团如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价格不得低于人民币6.8元/股。(若自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除息事项,应对该最低出售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③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煤气化集团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煤气化全体股东所有。 2、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3、上述承诺人声明 ①如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②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将不转让所持有的煤气化股份。 ├───────────────────┼────────┼─────┤ |杨海燕|99.00|赞成| |上海广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32.36|赞成| |广东粤财投资有限公司|27.49|反对| |山西戈德经贸有限公司|52.53|赞成| |百江投资有限公司|40.00|赞成| |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56.97|赞成| |北京方兴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85.84|赞成| |中国工商银行-融通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56.58|赞成| |基金||| |毕金聚|39.21|赞成| |江苏弘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32.00|赞成| └───────────────────┴────────┴─────┘ 4)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特别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股东名称|方案实施前|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股份(万股)|股份(万股)|比例(%)| ├──────────────────┼─────┼─────┼────┤ |中煤多种经营工贸总公司|32.50|26.54|0.07| |四达矿业公司|32.50|26.54|0.07| |山西省经济建设投资公司|455.00|371.49|0.94| |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3934.00|19541.37|49.45| |北京华煤工贸公司|65.00|53.07|0.13| └──────────────────┴─────┴─────┴────┘ 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 |股东名称|承诺最低|承诺最低|特别承诺|实施日期| ||所持比例|减持价格||| ├────────────┼────┼────┼──────┼─────┤ |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6.80||| |责任公司||||| └────────────┴────┴────┴──────┴─────┘
(2)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持股比例(%)49.45 实际控制人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 间接持股比例(%):23.57
(3)方案详细说明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所持公司非流通股的上市流通权,以向公司流通股股东送股作为对价安排,以目前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将获送3股公司股份,全体流通股股东共计获送4500万股公司股份。(原方案:每10股获得2.6股)
(4)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1、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 (1).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2).承诺人作出如下特别承诺 ①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②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的第二十五个月至第四十八个月内,煤气化集团如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价格不得低于人民币6.8元/股。(若自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除息事项,应对该最低出售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③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煤气化集团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煤气化全体股东所有。 2、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3、上述承诺人声明 ①如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②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将不转让所持有的煤气化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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