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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事项☆◇港澳资讯000979更新日期2007-06-07◇灵通V4.0 ★本栏目内容【1.资本运作】、【2.风险提示】、【3.其他事项】 【1.资本运作】 【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2007-06-07|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1249.44| ├────┼─────┴──────┴──┴───────┴─────┤ |说明|因交行浦东分行诉上海庆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安徽省应用技| ||术研究所及宿州市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借款纠纷一案,上海市第一中| ||级人民法院查封了安徽省应用技术研究所持有的“ST科苑”发起人| ||社会法人股(现为限售流通股)1026万股及宿州市技术服务有限公| ||司持有的“ST科苑”发起人社会法人股(现为限售流通股)70万| ||股,并委托有关评估公司和拍卖公司依法进行评估、拍卖。经先后| ||公开拍卖三次,均流拍。交行浦东分行同意按第三次拍卖保留价每| ||股1.14元,合计折价1249.44万元,抵偿交行浦东分行等额债务|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交行浦东分行对上述法人股通| ||过委托公开拍卖未能成交,同意其依法取得上述法人股(现为限售| ||流通股)的所有权。据此,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裁定如下| ||将安徽省应用技术研究所持有的“科苑集团”发起人社会法人| ||股(现为限售流通股)1026万股和宿州市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持有| ||“科苑集团”发起人社会法人股(现为限售流通股)70万股(共| ||1096万股),过户到交行浦东分行名下,上述法人股共计折价1249| ||.44万元,抵偿交行浦东分行等额债务。| └────┴─────────────────────────────┘ 【资产出售】 ┌────┬─────┬──────┬──┬───────┬─────┐ |公告日期|2007-05-18|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509.75| ├────┼─────┴──────┴──┴───────┴─────┤ |说明|安徽凤阳科苑药业有限公司报告的信息,由于新厂区于2002年| ||9月暂缓建设,已持续4年未能恢复建设,2007年5月14日凤阳县人| ||民政府依据土地管理有关规定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凤阳县人民政| ||府以总价款509.7504万元人民币一次性整体收购安徽凤阳科苑药业| ||有限公司停建厂区,含厂区内土地、停建厂房、建筑材料及所有相| ||关设施。其中凤阳县人民政府代安徽凤阳科苑药业有限公司支付工| ||程欠款309.7504万元人民币,余款200万元人民币由凤阳县人民政| ||府一次性支付给安徽凤阳科苑药业有限公司。凤阳县人民政府整体| ||收购安徽凤阳药业有限公司停建厂区后有权利用现有资产招商引资| ||,引进项目。| ||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安徽凤阳药业有限公司造成资产处置损失980万元。| ||2、通过偿还公司欠款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一定程度上改善| ||了公司现有财务状况。| └────┴─────────────────────────────┘ 【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2006-12-30|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930.00| ├────┼─────┴──────┴──┴───────┴─────┤ |说明|2006年12月29日,*ST科苑接到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 ||民事裁定书,根据(2007)宿中法执字第06号民事裁定书的裁定,| ||安徽省应用技术研究所将其持有的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分行的安徽省科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1500万股及红股| ||(含新增股)、配股、配息以每股0.62元共计930万元变卖给宿州| ||市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同时解除安徽省应用技术研究所所持上| ||述股权的冻结及质押登记,宿州市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将持该裁| ||定书于30日内依法办理上述股份过户登记。| └────┴─────────────────────────────┘ 【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2006-07-15|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 ├────┼─────┴──────┴──┴───────┴─────┤ |说明|近日,公司接到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根据(20| ||05)沪一中| ||执字第833号民事裁定书的裁定,安徽省应用技术研究所持有的科| ||苑集团发| ||起人境内社会法人股500万股和宿州市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持有科苑| ||集团发起| ||人境内社会法人股200万股,共计700万股将被依法裁定到上海福星| ||实业有限公| ||司名下。根据(2005)沪一中执字第834号民事裁定书的裁定,安| ||徽省应用技| ||术研究所持有的科苑集团发起人境内社会法人股280万股,将被| ||依法裁定到| ||上海市福星典当行有限公司名下。需经有关国家证券管理部门认可| ||无异议后,再可办理股权过户手续。| └────┴─────────────────────────────┘ 【以资抵债】 ┌────┬─────┬──────┬──┬───────┬─────┐ |公告日期|2006-06-28|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57660.39| ├────┼─────┴──────┴──┴───────┴─────┤ |说明|截止到2006年5月31日,公司共计对建行宿州分行、农行宿州| ||分行淮海路支行、工行宿州分行、中行宿州分行等银行欠款5.58亿| ||元,安徽省应用技术研究所占用本公司资金1860.39万元。| ||为妥善解决大股东占用和公司银行债务问题,近日,公司在当| ||地政府的支持和协调下,就公司的银行债务问题与债权人及控股股| ||东应用所进行了磋商,拟寻求通过控股股东“以位于宿州市经济技| ||术开发区的土地替上市公司偿还银行债务”的方式来解决大股东占| ||用及公司银行债务问题。但截止本次公告之日,尚未就债务重组工| ||作达成任何正式协议。| └────┴─────────────────────────────┘ 【对外投资】 ┌────┬─────┬──────┬──┬───────┬─────┐ |公告日期|2005-11-23|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 ├────┼─────┴──────┴──┴───────┴─────┤ |说明|2005年8月18日,公司与安徽省化工研究院、安徽省科技产业| ||投资公司签订合作意向协议,就对安徽省化工研究院和安徽省科技| ||产业投资公司共同投资的安徽科立华化工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等相关| ||事宜达成了合作意向。| ||2005年11月4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科苑化工有限公司通| ||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将其拥有叶酸车间、牛磺酸车间及污水处理设| ||备等资产参股安徽科立华化工有限公司,并同意安徽科立华化工有| ||限公司整体搬迁至科苑集团工业园内,对相关设备经改技术造后,| ||生产恶草酮原药及其制剂。上述资产的评估价值3039.15万元,| ||安徽科立华化工有限公司的增资扩股后的最终出资额及出资比例以| ||工商登记部门确认的验资结果为准。| └────┴─────────────────────────────┘ 【资产出售】 ┌────┬─────┬──────┬──┬───────┬─────┐ |公告日期|2005-06-29|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3100.24| ├────┼─────┴──────┴──┴───────┴─────┤ |说明|本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安徽省应用技术研究所的控股股东上海| ||庆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通知,2005年6月16日,庆安科技与长德| ||(新加坡)私人股份有限公司经过协商,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书| ||》。| ||庆安科技将其持有的技术研究所23.72%股权以总金额31,002,4| ||00.00元转让给长德股份,长德股份同意于2005年7月31日前将股权| ||转让款以双方协商确定的方式支付给庆安科技。| ||上述股份转让后,庆安科技持有技术研究所53.67%股权,仍为| ||技术研究所第一大股东,长德股份持有技术研究所23.72%股权,为| ||其第二大股东。| ||截止本次公告之日,庆安科技与深圳市名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及海南兴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未能达成任何正式协议。| └────┴─────────────────────────────┘ 【银行借贷】 ┌────┬─────┬──────┬──┬───────┬─────┐ |公告日期|2005-04-29|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5000.00| ├────┼─────┴──────┴──┴───────┴─────┤ |说明|公司以合法拥有的位于宿州市经济区内公司工业园的土地使用| ||权及地上建筑物(土地使用权证分别为宿州国用(让)2001字第| ||010485号、宿州国用(让)2001字第010486号,面积分别为41040| ||平方米、216820平方米;地上建筑物面积为30833平方米)为公司| ||在中国农业银行宿州市淮海路支行所欠人民币5000万元债务作房地| ||产抵押担保。| └────┴─────────────────────────────┘ 【对外投资】 ┌────┬─────┬──────┬──┬───────┬─────┐ |公告日期|2005-03-01|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3000.00| ├────┼─────┴──────┴──┴───────┴─────┤ |说明|董事会同意上海庆安药业集团宿州制药有限公司将本公司的30| ||00万元债权转为对该公司的股权投资,该公司注册资本金将由原先| ||的1590万元增加到4590万元。本公司通过本次债权转股权,持有宿| ||州制药公司股权65.36%。2005年3月1日公告,现根据中国证监会安| ||徽监管局重新确定股权比例。债转股完成后,上海庆安药业集团宿| ||州制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756万元,其中本公| ||司持有3000万元的股权(注册资本),持股79.87%。| └────┴─────────────────────────────┘ 【资产出售】 ┌────┬─────┬──────┬──┬───────┬─────┐ |公告日期|2005-02-21|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1800.00| ├────┼─────┴──────┴──┴───────┴─────┤ |说明|2004年11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同意安徽省科苑生化研究院出让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 ||控股子公司安徽科苑生化研究院将40%的股权转让给上海天泽经济| ||发展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1800万元。2004年11月30日,安徽省科| ||苑生化研究院根据本公司上述董事会决议,与上海天泽经济发展有| ||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公司将持有的子公司安徽省科苑生化研究院40%股权转让给上| ||海天泽经济| ||发展有限公司进展情况因转让双方就标的公司对本公司的欠款63| ||31万元未能达成一致性意见,经转让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终止本次| ||股权转让,该事项将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 【资产出售】 ┌────┬─────┬──────┬──┬───────┬─────┐ |公告日期|2005-02-21|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5000.00| ├────┼─────┴──────┴──┴───────┴─────┤ |说明|2004年5月31日,公司与上海亚安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书| ||》,将原委托给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伍仟万元委托资产管理权、| ||收益权等各项权益以伍仟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亚安投资有限公司| ||。| ||截止本次公告之日,上海亚安投资有限公司按期支付了本公司| ||首笔转让款1000万元,余款4000万元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支付| ||。| └────┴─────────────────────────────┘ 【资产出售】 ┌────┬─────┬──────┬──┬───────┬─────┐ |公告日期|2004-12-02|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3000.00| ├────┼─────┴──────┴──┴───────┴─────┤ |说明|2004年11月30日,安徽科苑药业有限公司根据本公司董事会决| ||议,与深圳市国企联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安徽| ||科苑药业有限公司将其所持安徽科苑国联汽车有限公司50%股权(| ||即3000万股)转让给深圳市国企联实业有限公司,双方约定2004年| ||12月31日前支付安徽科苑药业有限公司现金3000万元,用于受让安| ||徽科苑药业有限公司所持有安徽科苑国联汽车有限| ||公司上述股权。该股权转让完成后,安徽科苑药业有限公司持有安| ||徽科苑| ||国联汽车有限公司33.3%股权,深圳市国企联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安| ||徽科苑国联汽车有限公司66.7%股权。| └────┴─────────────────────────────┘ 【资产出售】 ┌────┬─────┬──────┬──┬───────┬─────┐ |公告日期|2004-12-02|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480.00| ├────┼─────┴──────┴──┴───────┴─────┤ |说明|公司董事会同意安徽科苑进出口有限公司依据注册资本,将48| ||%的股权以480万元的价格出让给该公司管理层,该公司管理层由| ||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财务总监、业务骨干六人组成| ||。| └────┴─────────────────────────────┘ 【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2004-08-28|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3638.40| ├────┼─────┴──────┴──┴───────┴─────┤ |说明|2004年8月16日,第一大股东安徽省应用技术研究所与上海申| ||多利实业公司经过协商,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应用所拟将其| ||所持有的公司社会法人股股份7,5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64| ||%)转让给申多利公司,股份转让价格为36,384,000元,即每股股| ||价为4.80元。申多利公司应于上述股份办理完毕过户登记手续之日| ||起三十日内将上述股份转让价款支付至技术研究所指定的银行帐户| ||。| ||上述股份转让协议需向有关证券管理部门申报并获得其认可无| ||异议后方可正式生效,有关申报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上述股份转让后,应用所尚持有本公司社会法人股股份41,560| ||,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123%),仍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申多| ||利公司持有本公司7,580,000股,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公司的实| ||际控制权无变更。| └────┴─────────────────────────────┘ 【对外投资】 ┌────┬─────┬──────┬──┬───────┬─────┐ |公告日期|2004-08-07|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 ├────┼─────┴──────┴──┴───────┴─────┤ |说明|安徽科苑药业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95%的股权)董事会同意| ||以位于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湖东路97739.68平方米土地使| ||用权及现有地上建筑物及构筑物所有权等实物作为出资与深圳市国| ||企联实业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安徽科苑国联汽车有限公司(暂用名)。| └────┴─────────────────────────────┘ 【对外投资】 ┌────┬─────┬──────┬──┬───────┬─────┐ |公告日期|2003-11-29|是否关联交易|否|交易金额(万元)|4500.00| ├────┼─────┴──────┴──┴───────┴─────┤ |说明|安徽省科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参与投资设立上海恒天置业| ||有限公司,该公司主业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及物业管理,注册资本950| ||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4500万元,占47.37%股权,为其第二大股东;| ||上海天泽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出资5000万元,占52.63%股权,为其| ||第一大股东。| └────┴─────────────────────────────┘
【2.风险提示】 ┌────┬─────────────────────────────┐ |公告日期|2007-04-12| ├────┼─────────────────────────────┤ |实施日期|2007-04-13| ├────┼─────────────────────────────┤ |处理类型|撤消退市风险警示| ├────┼─────────────────────────────┤ |处理原因|经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ST科苑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7,386| ||,046.57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董事会认| ||为已符合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有关规定,于2007年4月3日向深| ||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目前,公| ||司获深圳证券交易所通知,该申请已获批准。公司股票交易将于20| ||07年4月12日停牌一天,4月13日起恢复交易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实施其他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ST科苑”变更为“ST科苑”,| ||股票代码不变。| ├────┼─────────────────────────────┤ |其他|| └────┴─────────────────────────────┘ ┌────┬─────────────────────────────┐ |公告日期|2006-04-13| ├────┼─────────────────────────────┤ |实施日期|2006-04-14| ├────┼─────────────────────────────┤ |处理类型|*ST| ├────┼─────────────────────────────┤ |处理原因|鉴于本公司2004年和2005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 ||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对本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 |其他|| └────┴─────────────────────────────┘
┌────┬─────────────────────────────┐ |公告日期|2005-09-19| ├────┼─────────────────────────────┤ |稽查结果|1、科苑集团于2001、2002、2003年通过往来拆借给上海坤源经济| ||发展有限公司资金1.8亿、1.78亿、1.78亿元,截止2004年底尚有| ||余额17895万元未能归还。科苑集团对此重大事项在以前历年没有| ||入帐,也没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截至2004年12月31日科苑集| ||团控股股东安徽省应用技术研究所占用科苑集团资金余额为3,276.| ||81万元,其中2004年新增违规占用资金1,616.81万元,主要是由于| ||科苑集团代关联方拆借资金形成。对上述资金占用,科苑集团未经| ||董事会审议,也未及时刊登临时公告。3、截至2004年12月31日,| ||科苑集团为实质控制人上海庆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500万元借款| ||提供违规担保,同时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安徽省应用技术研究所2,20| ||0万元借款提供违规质押担保。对上述事项科苑集团未经董事会审| ||议,也未及时刊登临时公告。4科苑集团于2003年拆借给上海润安| ||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资金6000万元未经董事会审议,也未及时刊登临| ||时公告,截| ||止2005年4月,尚有4500万元未能收回。| ├────┼─────────────────────────────┤ |处理决定|对科苑集团及负有主要责任的公司现任董事吴立平、周润南、董建| ||军,历任董事汪德荣、刘勇、李健、夏洪亮、胡明、汪蓓蕾、徐辉| ||、袁飞、孙连峰、程保平予以公开谴责。| └────┴─────────────────────────────┘
┌─────┬─────────────────────────────┐ |截止日期|2005-12-31| ├─┬───┴────┬───────┬──────┬────┬────┤ |序|资金占用方|占用方式|与本公司关系|期末余额|占应收账| |号||||(万元)|款(%)| ├─┼────────┼───────┼──────┼────┼────┤ |1|安徽省应用技术研|其他应收款|控股股东|2519.0|61%| ||究所||||| └─┴────────┴───────┴──────┴────┴────┘
【诉讼事项】 ┌────┬─────┬──────┬──┬───────┬─────┐ |公告日期|2007-03-16|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4500.00| ├────┼─────┴──────┴──┴───────┴─────┤ |说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 ||分行诉本公司和上海庆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分行(以下简称建| ||行宿州分行)| ||住所地宿州市汴河路152号| ||被告一安徽省科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 ||住所地安徽省宿州市浍水西路271号| ||被告二上海庆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庆安科技)| ||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738号| ||二、本案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2003年8月28日与建行宿州分行签定了3900万元借款| ||担保合同,贷款到期日为2005年8月27日,年利率5.216%,庆安科| ||技与为该借款提供了担保。因本公司未能偿建行宿州分行3900万元| ||贷款及相关利息合计4500万元,建行宿州分行于2006年8月22日向|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要求冻结被告本公司和| ||庆安科技存款人民币4500万元或查封等值财产、到期债权、对外投| ||资股权等。| ||三、裁决情况| ||2006年9月21日,公司董秘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下达| ||的民事裁定书([2006]皖民二初字第0010号),裁定如下冻结本| ||公司、庆安科技银行存款4500万元或查封、扣押、冻结其他等值财| ||产。|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 ||分行申请执行公司一案,限公司于2007年3月15日前,按照(2006| ||)皖民二初字第0010号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逾期不履行,| ||则强制执行。| ||鉴于公司没有能力履行相关义务,如强制执行被实施,将严重| ||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 【资产拍卖】 ┌────┬─────┬──────┬──┬───────┬─────┐ |公告日期|2006-09-09|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1006.37| ├────┼─────┴──────┴──┴───────┴─────┤ |说明|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6)合执申字| ||第2-2号),徽商银行合肥分行与安徽省包装系统有限公司、安徽| ||省科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因450万元| ||借款合同纠纷,本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依据徽商银行合肥分行| ||的申请,安徽中兴拍卖有限公司接受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 ||委托于2006年8月30日召开拍卖会,对本公司所有用于上述贷款抵| ||押的位于合肥高新技术开发区D块6161.4平方米的房产(房产证号| ||房地权合产字第057026号)进行公开拍卖,拍卖价格以2006年7| ||月18日为评估基准日,依据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安徽中| ||泰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述房产出具的评估报告(皖中泰评| ||报字[2006]第063号)所列示的资产评估价值1143万元进行确定,| ||拍卖结果为安徽科裕进出口有限公司以1006.368万元购得上述房产| ||。| ||依据《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 ||上述房产归安徽科裕进出口有限公司所有,并依法办理相关产权过| ||户登记手续。| ||上述拍卖所得资金主要用于偿还所欠徽商银行合肥分行450万| ||元贷款,剩余资金补充本公司流动资金。| └────┴─────────────────────────────┘ 【股权质押】 ┌────┬─────┬──────┬──┬───────┬─────┐ |公告日期|2005-03-05|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 ├────┼─────┴──────┴──┴───────┴─────┤ |说明| 本公司接第一大股东安徽省应用技术研究所(该公司持有本公| ||司4914万股| ||发起人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28%)通知,该公司将其持有的| ||本公司发起| ||人法人股1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96%,质押给华夏银行上海| ||分行,质押| ||期限自2003年4月21日至2005年4月21日,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 【股权冻结】 ┌────┬─────┬──────┬──┬───────┬─────┐ |公告日期|2005-03-05|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 ├────┼─────┴──────┴──┴───────┴─────┤ |说明|公司接第一大股东安徽省应用技术研究所通知,其所持有的38| ||0万股因该公司与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分行借款合同纠纷被上海市第| ||一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04%。其中,30万| ||股质押期限2004-11-16至2005-9-15,司法冻结期限2005-2-3至200| ||6-2-3;350万股司法冻结期限2004-12-30至2005-12-30。| └────┴─────────────────────────────┘ 【股权冻结】 ┌────┬─────┬──────┬──┬───────┬─────┐ |公告日期|2005-03-05|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 ├────┼─────┴──────┴──┴───────┴─────┤ |说明|公司第一大股东安徽省应用技术研究所持有的公司850万股自2| ||005年1月27日至2006年1月26日被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 ||冻结。| └────┴─────────────────────────────┘ 【股权冻结】 ┌────┬─────┬──────┬──┬───────┬─────┐ |公告日期|2005-03-05|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 ├────┼─────┴──────┴──┴───────┴─────┤ |说明|因公司第一大股东安徽省应用技术研究所与中国光大银行合肥| ||分行借款合同纠纷被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其所持本| ||公司5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1.23%,目前该公司就该部分股| ||权解冻已与对方达成初步意向。| └────┴─────────────────────────────┘ 【股权质押】 ┌────┬─────┬──────┬──┬───────┬─────┐ |公告日期|2005-03-05|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 ├────┼─────┴──────┴──┴───────┴─────┤ |说明|公司第一大股东安徽省应用技术研究所于2004年11月24日将所| ||持公司280万股质押给上海市福星典当行有限公司。| └────┴─────────────────────────────┘ 【股权质押】 ┌────┬─────┬──────┬──┬───────┬─────┐ |公告日期|2005-03-05|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 ├────┼─────┴──────┴──┴───────┴─────┤ |说明|公司接第一大股东安徽省应用技术研究所通知,该公司将其所| ||持公司发起人境内法人股996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60%,质| ||押给交通银行上海浦东行,其中646万股质押期限为自2004年4月14| ||日至2004年11月16日止,另350万股质押期限为自2004年4月14日至| ||2004年11月23日止,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 【诉讼事项】 ┌────┬─────┬──────┬──┬───────┬─────┐ |公告日期|2005-01-18|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1000.00| ├────┼─────┴──────┴──┴───────┴─────┤ |说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12月23日受理了交通银行上| ||海浦东分行诉上海庆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本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 ||案。| ||该院于2004年12月23日下达了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冻结庆| ||安科技、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10132750元或查封等值财产。| ||2004年12月30日,公司投资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55| ||0万股股权被冻结。| ||目前,公司正与庆安科技积极协商,要求对方尽快还贷,力争| ||将本次诉讼对公司影响降到最低,上述诉讼对公司经营及本期利润| ||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
【3.其他事项】 【非常补贴】 ┌────┬─────┬──────┬──┬───────┬─────┐ |公告日期|2007-01-06|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5500.00| ├────┼─────┴──────┴──┴───────┴─────┤ |说明|*ST科苑日前接到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给予安徽省科苑|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政补贴的复函》,批复主要内容为为化| ||解你公司退市风险,促进债务重组和资产重组,实现健康发展,经| ||研究,同意2006年度给予你公司财政补贴5500万元,请你公司在进| ||行会计处理时计入补贴收入科目,用于弥补当期亏损。| ||上述补贴款公司已于2006年12月30日全部收到,对公司2006年| ||度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预计2006年公司业绩将实现盈利,具| ||体数额以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数据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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