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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股改☆◇港澳资讯000985更新日期2007-10-31◇灵通V4.0 ★本栏包括【1.股本结构】、【2.股本变化】、【3.限售股份】、【4.股改情况】 【1.股本结构】 【股本结构列示】 ┌─────────┬─────┬─────┬─────┬─────┐ |单位(万股)|2007-10-22|2006-12-31|2005-12-31|2004-12-31| ├─────────┼─────┼─────┼─────┼─────┤ |总股本|12963.95|12963.95|11500.00|11500.00| |发起人国家股|-|-|8398.09|8398.09| |境内发起人法人股|-|-|101.91|101.91| |流通A股|12963.95|12963.95|3000.00|3000.00| |实际流通A股|6256.89|4463.95|3000.00|3000.00| |限售的流通股|6707.06|8500.00|-|-| └─────────┴─────┴─────┴─────┴─────┘
【2.股本变化】
【历次变更状况】 ┌──────┬──────┬──────┬──────┬──────┐ |日期|总股本|流通A股|实际流通A股|变更原因| ├──────┼──────┼──────┼──────┼──────┤ |2007-10-22|12963.95|12963.95|6256.89|有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上市| |2006-10-16|12963.95|12963.95|4463.95|股权分置| |2000-07-26|11500.00|3000.00|3000.00|新股上市| |2000-07-07|11500.00|3000.00|-|新股发行| └──────┴──────┴──────┴──────┴──────┘
【3.限售股份】 ┌─┬──────┬────┬─────┬────┬──────────┐ |序|股东名称|限售股份|上市日|新增可上|限售条件| |号||(万股)||市股份(|| |||||万股)|| ├─┼──────┼────┼─────┼────┼──────────┤ |1|中国石油大庆|5100.00|2007-10-22|575.00|| ||石油化工总厂||||| ├─┼──────┼────┼─────┼────┼──────────┤ |2|中国石油林源|2033.97|2007-10-22|575.00|| ||炼油厂||||| ├─┼──────┼────┼─────┼────┼──────────┤ |3|大庆高新国有|1298.09|2007-10-22|575.00|| ||资产运营有限||||| ||公司||||| ├─┼──────┼────┼─────┼────┼──────────┤ |4|大庆高新区华|33.97|2007-10-22|33.97|| ||滨化工有限公||||| ||司||||| ├─┼──────┼────┼─────┼────┼──────────┤ |5|大庆龙化新实|33.97|2007-10-22|33.97|| ||业总公司||||| └─┴──────┴────┴─────┴────┴──────────┘
【4.股改情况】 【股权分置改革】
1)方案简介: 对价方案:每10股实获4.88股(含上市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273股,非流通股股东将获得的转增股份送给流通股股东)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11500.00实施后总股本(万股)12963.95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3000.00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4463.95 限售流通股(万股)8500.00 保荐机构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股改进程提示: 方案公布日2006-07-24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06-09-15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2006-09-16至2006-09-25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2006-09-21至2006-09-25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2006-09-25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2006-07-24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2006-08-03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2006-09-18 股改实施上市日2006-10-16
3)参加表决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表决情况| ├───────────────────┼────────┼─────┤ |张旭华|22.88|赞成| |汤梅|31.31|反对| |顾润解|24.63|赞成| |孙秀玲|30.14|赞成| |丁元川|34.22|赞成| |康玉娟|57.59|赞成| |黄春芳|17.00|反对| |广州冠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88.57|赞成| |张阴霞|22.02|赞成| |莫婵光|20.00|赞成| └───────────────────┴────────┴─────┘ 4)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特别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股东名称|方案实施前|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股份(万股)|股份(万股)|比例(%)| ├──────────────────┼─────┼─────┼────┤ |大庆龙化新实业总公司|33.97|33.97|0.26| |中国石油大庆石油化工总厂|5100.00|5100.00|39.34| |中国石油林源炼油厂|2033.97|2033.97|15.69| |大庆高新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1298.09|1298.09|10.01| |大庆高新区华滨化工有限公司|33.97|33.97|0.26| └──────────────────┴─────┴─────┴────┘ 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无特别承诺
(2)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大庆石油化工总厂 持股比例(%)39.34 实际控制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间接持股比例(%):39.34
(3)方案详细说明 大庆华科的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其持有股份的上市流通权而以其所持有的股份向流通股股东做对价安排,以股改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1.15亿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273股,大庆华科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将获得的转增股份送给流通股股东。在确定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后,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按照转增股本后的持股数量计算,每10股流通股将获送的对价股份 为3.2股,每10股流通股实际获得的股数为4.88股。 [原方案:每10股实获4.216股(含上市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1股,非流通股股东将获得的转增股份送给流通股股东)]
(4)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在办理完毕公司股份变动的全部过户手续后,公司的非流通股东为中国石油大庆石油化工总厂、中国石油林源炼油厂、大庆高新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大庆龙化新实业总公司和大庆高新区华滨化工有限公司,以上非流通股股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出了法定最低承诺。 此外,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科技开发总公司为推动大庆华科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特别出具了承诺“本公司同意大庆华科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同意中国石油大庆石油化工总厂、中国石油林源炼油厂和大庆高新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为大庆华科股权分置改革的提议者和对价安排的实际执行人;本公司同意由中国石油大庆石油化工总厂委托大庆华科董事会召集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如在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前本公司转让的股份过户尚未完成,本公司同意作为大庆华科股东参加相关股东会议并参与投票,并明确在大庆华科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时投赞成票。”sp;|股份(万股)|股份(万股)|比例(%)| ├──────────────────┼─────┼─────┼────┤ |大庆龙化新实业总公司|33.97|33.97|0.26| |中国石油大庆石油化工总厂|5100.00|5100.00|39.34| |中国石油林源炼油厂|2033.97|2033.97|15.69| |大庆高新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1298.09|1298.09|10.01| |大庆高新区华滨化工有限公司|33.97|33.97|0.26| └──────────────────┴─────┴─────┴────┘ 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无特别承诺
(2)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大庆石油化工总厂 持股比例(%)39.34 实际控制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间接持股比例(%):39.34
(3)方案详细说明 大庆华科的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其持有股份的上市流通权而以其所持有的股份向流通股股东做对价安排,以股改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1.15亿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273股,大庆华科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将获得的转增股份送给流通股股东。在确定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后,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按照转增股本后的持股数量计算,每10股流通股将获送的对价股份 为3.2股,每10股流通股实际获得的股数为4.88股。 [原方案:每10股实获4.216股(含上市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1股,非流通股股东将获得的转增股份送给流通股股东)]
(4)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在办理完毕公司股份变动的全部过户手续后,公司的非流通股东为中国石油大庆石油化工总厂、中国石油林源炼油厂、大庆高新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大庆龙化新实业总公司和大庆高新区华滨化工有限公司,以上非流通股股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出了法定最低承诺。 此外,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科技开发总公司为推动大庆华科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特别出具了承诺“本公司同意大庆华科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同意中国石油大庆石油化工总厂、中国石油林源炼油厂和大庆高新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为大庆华科股权分置改革的提议者和对价安排的实际执行人;本公司同意由中国石油大庆石油化工总厂委托大庆华科董事会召集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如在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前本公司转让的股份过户尚未完成,本公司同意作为大庆华科股东参加相关股东会议并参与投票,并明确在大庆华科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时投赞成票。”sp;|31.31|反对| |顾润解|24.63|赞成| |孙秀玲|30.14|赞成| |丁元川|34.22|赞成| |康玉娟|57.59|赞成| |黄春芳|17.00|反对| |广州冠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88.57|赞成| |张阴霞|22.02|赞成| |莫婵光|20.00|赞成| └───────────────────┴────────┴─────┘ 4)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特别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股东名称|方案实施前|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股份(万股)|股份(万股)|比例(%)| ├──────────────────┼─────┼─────┼────┤ |大庆龙化新实业总公司|33.97|33.97|0.26| |中国石油大庆石油化工总厂|5100.00|5100.00|39.34| |中国石油林源炼油厂|2033.97|2033.97|15.69| |大庆高新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1298.09|1298.09|10.01| |大庆高新区华滨化工有限公司|33.97|33.97|0.26| └──────────────────┴─────┴─────┴────┘ 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无特别承诺
(2)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大庆石油化工总厂 持股比例(%)39.34 实际控制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间接持股比例(%):39.34
(3)方案详细说明 大庆华科的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其持有股份的上市流通权而以其所持有的股份向流通股股东做对价安排,以股改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1.15亿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273股,大庆华科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将获得的转增股份送给流通股股东。在确定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后,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按照转增股本后的持股数量计算,每10股流通股将获送的对价股份 为3.2股,每10股流通股实际获得的股数为4.88股。 [原方案:每10股实获4.216股(含上市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1股,非流通股股东将获得的转增股份送给流通股股东)]
(4)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在办理完毕公司股份变动的全部过户手续后,公司的非流通股东为中国石油大庆石油化工总厂、中国石油林源炼油厂、大庆高新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大庆龙化新实业总公司和大庆高新区华滨化工有限公司,以上非流通股股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出了法定最低承诺。 此外,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科技开发总公司为推动大庆华科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特别出具了承诺“本公司同意大庆华科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同意中国石油大庆石油化工总厂、中国石油林源炼油厂和大庆高新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为大庆华科股权分置改革的提议者和对价安排的实际执行人;本公司同意由中国石油大庆石油化工总厂委托大庆华科董事会召集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如在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前本公司转让的股份过户尚未完成,本公司同意作为大庆华科股东参加相关股东会议并参与投票,并明确在大庆华科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时投赞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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