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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股改☆◇港澳资讯000998更新日期2007-10-25◇灵通V4.0 ★本栏包括【1.股本结构】、【2.股本变化】、【3.限售股份】、【4.股改情况】 【1.股本结构】 【股本结构列示】 ┌─────────┬─────┬─────┬─────┬─────┐ |单位(万股)|2007-09-30|2006-12-31|2005-12-31|2004-12-31| ├─────────┼─────┼─────┼─────┼─────┤ |总股本|15750.00|15750.00|10500.00|10500.00| |发起人国家股|-|-|1600.00|1600.00| |境内发起人法人股|-|-|3150.00|3150.00| |发起人自然人股|-|-|250.00|250.00| |流通A股|15750.00|15750.00|5500.00|5500.00| |实际流通A股|11000.00|9900.00|5500.00|5500.00| |限售的流通股|4750.00|5850.00|-|-| └─────────┴─────┴─────┴─────┴─────┘
【2.股本变化】
【历次变更状况】 ┌──────┬──────┬──────┬──────┬──────┐ |日期|总股本|流通A股|实际流通A股|变更原因| ├──────┼──────┼──────┼──────┼──────┤ |2007-03-16|15750.00|15750.00|11000.00|限售股份上市| |||||流通| |2006-03-14|15750.00|15750.00|9900.00|股权分置| |2004-12-20|10500.00|5500.00|5500.00|股权转让| |2000-12-12|10500.00|5500.00|5500.00|向基金配售部| |||||分上市| |2000-12-11|10500.00|5500.00|3352.50|新股上市| |2000-05-31|10500.00|5500.00|-|新股发行| └──────┴──────┴──────┴──────┴──────┘
【3.限售股份】 ┌─┬──────┬────┬─────┬────┬──────────┐ |序|股东名称|限售股份|上市日|新增可上|限售条件| |号||(万股)||市股份(|| |||||万股)|| ├─┼──────┼────┼─────┼────┼──────────┤ |1|长沙新大新集|3500.00|2008-03-14|787.50|公司控股股东长沙新大| ||团有限公司||||新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持有隆平高科的股份自| ||||||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 ||||||在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 ||||||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 ||||||承诺期满后,其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出售股份占公司股本总| ||||||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 ||||||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 ||||||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 ||||||之十;并且长沙新大新| ||||||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其减| ||||||持价格将不低于13.50| ||||||元(当公司派发红股、| ||||||转增股本、增资扩股、| ||||||配股、派息等使公司股| ||||||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 ||||||时,对此价格进行除权| ||||||除息处理)。如有违反| ||||||承诺的卖出交易,卖出| ||||||资金归上市公司所有。| ||||||并在遵守前几项承诺的| ||||||前提下,通过交易所挂| ||||||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 ||||||达到隆平高科股份总数| ||||||的1%的,自该事实发生| ||||||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 ||||||出公告。提出分红方案| ||||||的承诺长沙新大新集| ||||||团有限公司将提出隆平| ||||||高科自2006年开始连| ||||||续三年每年分红比例不| ||||||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 ||||||润的60%的分红议案,| ||||||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 ||||||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同时,长沙新大新集团| ||||||有限公司承诺如果隆平| ||||||高科2006、2007、2008| ||||||连续三年任何一年经| ||||||审计的净利润增长率低| ||||||于30%,长沙新大新集| ||||||团有限公司将放弃当年| ||||||全部分红的50%,由年| ||||||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 ||||||登记在册的无限售条件| ||||||的流通股股东按比例享| ||||||有。| |||├─────┼────┤| ||||2009-03-14|787.50|| |||├─────┼────┤| ||||2010-03-14|1925.00|| ├─┼──────┼────┼─────┼────┼──────────┤ |2|湖南杂交水稻|1250.00|2009-03-14|1250.00|公司第二大股东湖南杂| ||研究中心||||交水稻研究中心承诺持| ||||||有隆平高科的股份自改| ||||||革方案实施之日起,至| ||||||少在36个月内不上市| ||||||交易或者转让。并在遵| ||||||守前项承诺的前提下,| ||||||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 ||||||售的股份数量达到隆平| ||||||高科股份总数的1%的,| ||||||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 ||||||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 └─┴──────┴────┴─────┴────┴──────────┘
【4.股改情况】 【股权分置改革】
1)方案简介: 对价方案:每10股实获8股[上市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10500.00实施后总股本(万股)15750.00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5500.00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9900.00 限售流通股(万股)5850.00 保荐机构1: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股改进程提示: 方案公布日2005-12-31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06-01-23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2006-01-24至2006-02-10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2006-02-09至2006-02-13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2006-02-13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2006-01-04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2006-01-12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2006-01-24 股改实施上市日2006-03-14
3)参加表决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表决情况| ├───────────────────┼────────┼─────┤ |黄俊跃|31.39|反对| |韩军|16.04|赞成| |交通银行-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稳定类行业|69.16|赞成| |基金||| |汉盛证券投资基金|70.67|赞成| |陈健强|16.88|赞成| |黄红梅|23.86|反对| |郑州中信园林景观工程公司|14.76|赞成| |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3.40|赞成| |周志良|17.00|赞成| |潘华|22.55|赞成| └───────────────────┴────────┴─────┘ 4)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特别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股东名称|方案实施前|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股份(万股)|股份(万股)|比例(%)| ├──────────────────┼─────┼─────┼────┤ |湖南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50.00|100.00|0.63| |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1875.00|1250.00|7.94| |袁隆平|375.00|250.00|1.59| |湖南东方农业产业有限公司|750.00|500.00|3.17| |郴州种业发展有限公司|150.00|100.00|0.63| |中国科学院亚热带农业生态研究所|225.00|150.00|0.95| |长沙新大新集团有限公司|3975.00|3500.00|22.22| └──────────────────┴─────┴─────┴────┘ 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 |股东名称|承诺最低|承诺最低|特别承诺|实施日期| ||所持比例|减持价格||| ├────────────┼────┼────┼──────┼─────┤ |长沙新大新集团有限公司||13.50|分配提案|未实施| └────────────┴────┴────┴──────┴─────┘ 说明长沙新大新集团有限公司将提出隆平高科自2006年开始连续三年每年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60%的分红议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同时,长沙新大新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如果隆平高科2006、2007、2008连续三年任何一年经审计的净利润增长率低于30%,长沙新大新集团有限公司将放弃当年全部分红的50%,由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按比例享有。
(2)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长沙新大新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22.22 实际控制人湖南新大新股份有限公司 间接持股比例(%):11.35
(3)方案详细说明 本公司计划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500万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长沙新大新集团有限公司将获得的转增总股数1,325万股中的475万股支付给流通股股东,公司其他六家非流通股股东将获得的转增总股数1,175万股全部支付给流通股股东。每10股 流通股股份在实施本方案后将成为18股,相当于流通股每10股获得2股的对价。 方案实施后,本公司总股本增加到15,750万股,公司总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指标不会因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而发生变化,但是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会被摊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2006年3月10日。 公积金转增股本到账日2006年3月13日。
(4)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一)法定承诺事项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二)特别承诺事项 (1)减持时间、减持价格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长沙新大新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持有隆平高科的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二十四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满后,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长沙新大新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其减持价格将不低于13.50元(当公司派发红股、转增股本、增资扩股、配股、派息等使公司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对此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卖出资金归上市公司所有。 公司第二大股东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承诺持有隆平高科的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至少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并在遵守前项承诺的前提下,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隆平高科股份总数的1%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作出公告。 (2)提出分红方案的承诺 长沙新大新集团有限公司将提出隆平高科自2006年开始连续三年每年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60%的分红议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同时,长沙新大新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如果隆平高科2006、2007、2008连续三年任何一年经审计的净利润增长率低于30%,长沙新大新集团有限公司将放弃当年全部分红的50%,由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按比例享有。牧魍ü晒啥幢壤碛小?/t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