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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结构☆◇港澳资讯002041更新日期2007-11-29◇灵通V4.0 ★本栏包括【1.股本结构】、【2.股本变化】、【3.限售股份】 【1.股本结构】 【股本结构列示】 ┌─────────┬─────┬─────┬─────┬─────┐ |单位(万股)|2007-12-03|2006-12-31|2005-12-31|2004-12-31| ├─────────┼─────┼─────┼─────┼─────┤ |总股本|17600.00|17600.00|8800.00|6600.00| |发起人国家股|-|-|-|423.28| |境内发起人法人股|-|-|-|5118.52| |发起人自然人股|-|-|-|1058.20| |流通A股|17600.00|17600.00|8800.00|-| |实际流通A股|8796.55|7260.39|2794.00|-| |限售的流通股|7555.71|8836.99|6006.00|-| |暂锁定人民币普通股|1247.75|1502.62|-|-| └─────────┴─────┴─────┴─────┴─────┘
【2.股本变化】
【历次变更状况】 ┌──────┬──────┬──────┬──────┬──────┐ |日期|总股本|流通A股|实际流通A股|变更原因| ├──────┼──────┼──────┼──────┼──────┤ |2007-12-03|17600.00|17600.00|8796.55|有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上市| |2006-12-05|17600.00|17600.00|7260.39|有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上市| |2006-06-07|17600.00|17600.00|5588.00|送转股| |2005-11-28|8800.00|8800.00|2794.00|股权分置| |2005-07-20|8800.00|2200.00|2200.00|网下向询价对| |||||象配售部分上| |||||市| |2005-04-18|8800.00|2200.00|1760.00|新股上市| |2005-04-05|8800.00|2200.00|-|新股发行| └──────┴──────┴──────┴──────┴──────┘
【3.限售股份】 ┌─┬──────┬────┬─────┬────┬──────────┐ |序|股东名称|限售股份|上市日|新增可上|限售条件| |号||(万股)||市股份(|| |||||万股)|| ├─┼──────┼────┼─────┼────┼──────────┤ |1|莱州市农业科|8435.71|2007-12-03|880.00|| ||学院||||| ├─┼──────┼────┼─────┼────┼──────────┤ |2|李登海|401.28|2007-12-03|401.28|| └─┴──────┴────┴─────┴────┴──────────┘
【4.股改情况】 【股权分置改革】
1)方案简介: 对价方案:每10股实获2.7股股票及5元现金(含税)[上市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5元现金(含税)]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8800.00实施后总股本(万股)8800.00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2200.00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2794.00 限售流通股(万股)6006.00 保荐机构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股改进程提示: 方案公布日2005-09-19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05-10-17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2005-10-18至2005-10-27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2005-10-24至2005-10-28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2005-10-28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2005-09-19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2005-09-29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2005-10-18 股改实施上市日2005-11-28现金发放日2005-11-25
3)参加表决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表决情况| ├───────────────────┼────────┼─────┤ |融通行业景气证券投资基金|30.49|赞成| |广发聚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45.00|赞成| |通乾证券投资基金|74.50|赞成| |申银万国-花旗-UBSLIMITED|39.17|赞成| |久富证券投资基金|33.00|赞成| |广发稳健增长证券投资基金|72.08|赞成|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33|赞成| |安久证券投资基金|72.27|赞成| |南方高增长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60.00|赞成| |国联安德盛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31.61|赞成| └───────────────────┴────────┴─────┘ 4)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特别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股东名称|方案实施前|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股份(万股)|股份(万股)|比例(%)| ├──────────────────┼─────┼─────┼────┤ |李登海|704.00|640.64|7.28| |董树亭|12.10|11.01|0.13| |毛丽华|198.00|180.18|2.05| |宋同明|12.10|11.01|0.13| |农科院|5118.52|4657.85|52.93| |高新投|363.00|330.33|3.75| |赵丙贤|132.00|120.12|1.36| |红塔创新|60.28|54.85|0.62| └──────────────────┴─────┴─────┴────┘ 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 |股东名称|承诺最低|承诺最低|特别承诺|实施日期| ||所持比例|减持价格||| ├────────────┼────┼────┼──────┼─────┤ |李登海||24.90||| |农科院||24.90||| └────────────┴────┴────┴──────┴─────┘
(2)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莱州市农业科学院 持股比例(%)52.93 实际控制人李登海(董事长) 间接持股比例(%):43.93
(3)方案详细说明 公司每10股流通股股份获得2.7股股票;同时公司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非流通股股东将其应得的现金股利全部支付给流通股股东,每10股流通股股份实际得到5元现金(含税)。流通股股东获得股票总数为5,940,000股,获得现金总额为1,100万元(含税)。对价安排后,登海种业的每股收益、股份总数均维持不变。[原方案为每10股获得2.5股]
(4)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1、非流通股股东承诺事项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非流通股股东做出如下承诺 (1)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将积极推动登海种业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在尊重市场规律,有利于市场的稳定和发展,切实保护各方利益的原则下,与各方协商确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在登海种业相关股东会议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做出决议后,将积极配合登海种业董事会,落实改革方案。 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同意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确定的对流通股股东安排的对价标准,愿意根据持股比例安排相应对价。 (2)法定承诺 a、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至少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b、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莱州市农业科学院和李登海承诺在法定十二个月的禁售期满后,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股份的数量占登海种业股份总数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5%,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10%。 c、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登海种业股份总数百分之一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d、除遵守上述承诺外,李登海作为登海种业董事长,毛丽华作为副董事长,赵丙贤、宋同明作为登海种业董事,承诺在任职期间及离职后转让所持有的登海种业股票将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e、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将恪守诚信,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不利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或者其他证券欺诈行为。 (3)额外承诺 在法定十二个月的禁售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将在证券交易所以不低于50元的价格挂牌交易方式出售现持有的股份(当公司派发红股、转增股本、增资扩股、配股、派息等使公司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对此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并且现持有的股份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的数量占登海种业股份总数比例在法定十二个月的禁售期满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超过5%,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10%。 因2006年6月2日公布了2005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分红派息实施公告,上述价格调整为24.9元。|20.33|赞成| |安久证券投资基金|72.27|赞成| |南方高增长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60.00|赞成| |国联安德盛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31.61|赞成| └───────────────────┴────────┴─────┘ 4)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特别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股东名称|方案实施前|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股份(万股)|股份(万股)|比例(%)| ├──────────────────┼─────┼─────┼────┤ |李登海|704.00|640.64|7.28| |董树亭|12.10|11.01|0.13| |毛丽华|198.00|180.18|2.05| |宋同明|12.10|11.01|0.13| |农科院|5118.52|4657.85|52.93| |高新投|363.00|330.33|3.75| |赵丙贤|132.00|120.12|1.36| |红塔创新|60.28|54.85|0.62| └──────────────────┴─────┴─────┴────┘ 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 |股东名称|承诺最低|承诺最低|特别承诺|实施日期| ||所持比例|减持价格||| ├────────────┼────┼────┼──────┼─────┤ |李登海||24.90||| |农科院||24.90||| └────────────┴────┴────┴──────┴─────┘
(2)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莱州市农业科学院 持股比例(%)52.93 实际控制人李登海(董事长) 间接持股比例(%):43.93
(3)方案详细说明 公司每10股流通股股份获得2.7股股票;同时公司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非流通股股东将其应得的现金股利全部支付给流通股股东,每10股流通股股份实际得到5元现金(含税)。流通股股东获得股票总数为5,940,000股,获得现金总额为1,100万元(含税)。对价安排后,登海种业的每股收益、股份总数均维持不变。[原方案为每10股获得2.5股]
(4)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1、非流通股股东承诺事项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非流通股股东做出如下承诺 (1)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将积极推动登海种业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在尊重市场规律,有利于市场的稳定和发展,切实保护各方利益的原则下,与各方协商确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在登海种业相关股东会议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做出决议后,将积极配合登海种业董事会,落实改革方案。 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同意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确定的对流通股股东安排的对价标准,愿意根据持股比例安排相应对价。 (2)法定承诺 a、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至少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b、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莱州市农业科学院和李登海承诺在法定十二个月的禁售期满后,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股份的数量占登海种业股份总数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5%,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10%。 c、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登海种业股份总数百分之一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d、除遵守上述承诺外,李登海作为登海种业董事长,毛丽华作为副董事长,赵丙贤、宋同明作为登海种业董事,承诺在任职期间及离职后转让所持有的登海种业股票将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e、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将恪守诚信,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不利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或者其他证券欺诈行为。 (3)额外承诺 在法定十二个月的禁售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将在证券交易所以不低于50元的价格挂牌交易方式出售现持有的股份(当公司派发红股、转增股本、增资扩股、配股、派息等使公司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对此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并且现持有的股份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的数量占登海种业股份总数比例在法定十二个月的禁售期满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超过5%,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10%。 因2006年6月2日公布了2005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分红派息实施公告,上述价格调整为24.9元。分红派息实施公告,上述价格调整为24.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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