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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股改☆◇港澳资讯200019更新日期2007-10-23◇灵通V4.0 ★本栏包括【1.股本结构】、【2.股本变化】、【3.限售股份】、【4.股改情况】 【1.股本结构】 【股本结构列示】 ┌─────────┬─────┬─────┬─────┬─────┐ |单位(万股)|2007-09-30|2006-12-31|2005-12-31|2004-12-31| ├─────────┼─────┼─────┼─────┼─────┤ |总股本|18192.31|18192.31|18192.31|18192.31| |发起人国家股|-|-|4409.01|4409.01| |境内发起人法人股|-|-|7174.85|7174.85| |流通A股|15578.71|15578.71|3994.85|3994.85| |实际流通A股|7332.12|5511.83|3994.08|3994.08| |限售的流通股|8246.59|10065.82|-|-| |流通B股|2613.60|2613.60|2613.60|2613.60| |暂锁定人民币普通股|-|1.06|0.77|0.77| └─────────┴─────┴─────┴─────┴─────┘
【2.股本变化】
【历次变更状况】 ┌──────┬──────┬──────┬──────┬──────┐ |日期|总股本|流通A股|实际流通A股|变更原因| ├──────┼──────┼──────┼──────┼──────┤ |2007-08-08|18192.31|15578.71|7332.12|有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上市| |2006-07-27|18192.31|15578.71|5511.83|股权分置| |2003-06-23|18192.31|3994.85|3994.07|股权转让| |2001-02-08|18192.31|3994.85|3994.07|配股| |1997-07-17|16670.77|3072.96|3072.36|送转股| └──────┴──────┴──────┴──────┴──────┘
【3.限售股份】 ┌─┬──────┬────┬─────┬────┬──────────┐ |序|股东名称|限售股份|上市日|新增可上|限售条件| |号||(万股)||市股份(|| |||||万股)|| ├─┼──────┼────┼─────┼────┼──────────┤ |1|深圳市农产品|5374.33|2007-08-08|909.62|| ||股份有限公司||||| ├─┼──────┼────┼─────┼────┼──────────┤ |2|深圳市投资控|4691.48|2007-08-08|909.62|| ||股有限公司||||| └─┴──────┴────┴─────┴────┴──────────┘
【4.股改情况】 【股权分置改革】
1)方案简介: 对价方案:每10股流通A股获得3.8股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18192.31实施后总股本(万股)18192.31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3994.85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5512.89 限售流通股(万股)10065.82 保荐机构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股改进程提示: 方案公布日2006-06-20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06-07-06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2006-07-07至2006-07-16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2006-07-13至2006-07-17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2006-07-17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2006-06-19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2006-06-30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2006-07-07 股改实施上市日2006-07-27
3)参加表决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表决情况| ├───────────────────┼────────┼─────┤ |上海高利科技投资有限公司|27.89|赞成| |张树宇|19.67|赞成| |林欢|26.00|赞成| |曹薇|21.45|赞成| |北京首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30.20|赞成| |湖南三一客车有限公司|83.49|赞成| |张涛|42.70|赞成| |李怡萍|25.00|赞成| |方程同|30.82|赞成| |林慧敏|40.82|赞成| └───────────────────┴────────┴─────┘ 4)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特别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股东名称|方案实施前|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股份(万股)|股份(万股)|比例(%)| ├──────────────────┼─────┼─────┼────┤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6184.85|5374.33|29.54|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5399.01|4691.48|25.79| └──────────────────┴─────┴─────┴────┘ 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 |股东名称|承诺最低|承诺最低|特别承诺|实施日期| ||所持比例|减持价格||| ├────────────┼────┼────┼──────┼─────┤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未实施| |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股权激励|未实施| └────────────┴────┴────┴──────┴─────┘ 说明为对管理层进行有效长期激励,股改完成后,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农产品及投资控股将其实施对价安排后所持有的占公司总股本6%—8%的股份,按农产品及投资控股股改后的持股比例,分三年出售给公司管理层。 上述管理层股权激励的具体办法和实施细则由上市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研究制订,并另报深圳市国资委审批同意后实施。该部分股份的流通条件将遵照有关规定执行。
(2)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29.54 实际控制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间接持股比例(%):6.76
(3)方案详细说明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及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使其持有的本公司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而作出的对价安排为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深深宝流通A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A股将获得农产品及投资控股所支付的3.8股深深宝股票,合计支付15,180,421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农产品及投资控股持有的非流通股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原方案为每10股流通A股获得3股)
(4)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1)农产品和投资控股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承诺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2)为对管理层进行有效长期激励,股改完成后,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农产品及投资控股将其实施对价安排后所持有的占公司总股本6%—8%的股份,按农产品及投资控股股改后的持股比例,分三年出售给公司管理层。 上述管理层股权激励的具体办法和实施细则由上市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研究制订,并另报深圳市国资委审批同意后实施。该部分股份的流通条件将遵照有关规定执行。br>|林慧敏|40.82|赞成| |方程同|30.82|赞成| |北京首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30.20|赞成| |上海高利科技投资有限公司|27.89|赞成| |林欢|26.00|赞成| |李怡萍|25.00|赞成| |曹薇|21.45|赞成| |张树宇|19.67|赞成| └───────────────────┴────────┴─────┘ 4)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特别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股东名称|方案实施前|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股份(万股)|股份(万股)|比例(%)| ├──────────────────┼─────┼─────┼────┤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6184.85|5374.33|29.54|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5399.01|4691.48|25.79| └──────────────────┴─────┴─────┴────┘ 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 |股东名称|承诺最低|承诺最低|特别承诺|实施日期| ||所持比例|减持价格||| ├────────────┼────┼────┼──────┼─────┤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未实施| |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股权激励|未实施| └────────────┴────┴────┴──────┴─────┘ 说明为对管理层进行有效长期激励,股改完成后,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农产品及投资控股将其实施对价安排后所持有的占公司总股本6%—8%的股份,按农产品及投资控股股改后的持股比例,分三年出售给公司管理层。 上述管理层股权激励的具体办法和实施细则由上市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研究制订,并另报深圳市国资委审批同意后实施。该部分股份的流通条件将遵照有关规定执行。
(2)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29.54 实际控制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间接持股比例(%):6.76
(3)方案详细说明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及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使其持有的本公司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而作出的对价安排为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深深宝流通A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A股将获得农产品及投资控股所支付的3.8股深深宝股票,合计支付15,180,421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农产品及投资控股持有的非流通股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原方案为每10股流通A股获得3股)
(4)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1)农产品和投资控股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承诺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2)为对管理层进行有效长期激励,股改完成后,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农产品及投资控股将其实施对价安排后所持有的占公司总股本6%—8%的股份,按农产品及投资控股股改后的持股比例,分三年出售给公司管理层。 上述管理层股权激励的具体办法和实施细则由上市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研究制订,并另报深圳市国资委审批同意后实施。该部分股份的流通条件将遵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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