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要事项☆◇港澳资讯200045更新日期2007-12-03◇灵通V4.0 ★本栏目内容【1.资本运作】、【2.风险提示】、【3.其他事项】 【1.资本运作】 【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2007-11-15|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 ├────┼─────┴──────┴──┴───────┴─────┤ |说明|深纺织A于2007年11月13日接到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通知| ||,公司原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持有的公司148,721,760股| ||国家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67%)已完成过户变更登记手续,该股| ||份已全部过户至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 └────┴─────────────────────────────┘ 【资产出售】 ┌────┬─────┬──────┬──┬───────┬─────┐ |公告日期|2007-07-31|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 ├────┼─────┴──────┴──┴───────┴─────┤ |说明|深纺织A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 ||有限公司股份22,279,487股,占深中冠总股份的13.17%。| ||截至2007年7月27日收市,公司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累计出售所持深中冠股份1,725,259股,占深中冠总股份的1.02%| ||,尚余深中冠股份20,554,228股,占深中冠总股份的12.15%,其| ||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731,859股,占深中冠总股份3.98%。| ||经初步测算,公司本次出售深中冠股份实现投资收益约11,243| ||,437元,最终数据以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为准。| └────┴─────────────────────────────┘ 【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2007-03-17|是否关联交易|是|交易金额(万元)|1886.74| ├────┼─────┴──────┴──┴───────┴─────┤ |说明|同意公司以1,306.21万元收购深圳市恒生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 ||深圳市美百年服装有限公司36%的股权,以435.40万元收购深圳市| ||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机关工会委员会持有的深圳市美百年服| ||装有限公司12%的股权,以145.13万元收购深圳市美百年服装有限| ||公司工会委员会持有的深圳市美百年服装有限公司4%的股权。本次| ||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深圳市美百年服装有限公司100%的股份| ||。合同签署日期2007年3月16日。| ||交易结算方式现金方式结算。| ||由于深圳市恒生投资有限公司、集团机关工会为本公司关联法| ||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无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 └────┴─────────────────────────────┘ 【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2007-03-17|是否关联交易|是|交易金额(万元)|384.97| ├────┼─────┴──────┴──┴───────┴─────┤ |说明|同意公司以384.97万元收购深圳市恒生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深| ||圳市深纺进出口有限公司51%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 ||持有深圳市深纺进出口有限公司100%的股份,合同签署日期为2007| ||年3月16日。| ||交易结算方式现金方式结算。| ||由于深圳市恒生投资有限公司、集团机关工会为本公司关联法| ||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无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 └────┴─────────────────────────────┘
【2.风险提示】 ┌─────┬─────────────────────────────┐ |截止日期|2006-06-30| ├─┬───┴────┬───────┬──────┬────┬────┤ |序|资金占用方|占用方式|与本公司关系|期末余额|占应收账| |号||||(万元)|款(%)| ├─┼────────┼───────┼──────┼────┼────┤ |1|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应付股利||1541.0|30%| ||司||||| |2|深圳新纺针织厂有|其他应付款||38.50|0.7%| ||限公司||||| |3|深圳深沪针织有限|其他应收款||267.46|5.2%| ||公司||||| |4|深圳市天隆工贸有|应收账款||103.70|2.0%| ||限公司||||| |5|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其他应付款||650.00|13%| ||司||||| |6|深圳市投资管理公|一年内到期的长||59.00|1.1%| ||司|期负债|||| |7|深圳市投资管理公|长期应付款||350.00|6.8%| ||司||||| |8|深圳湘江皮革制品|其他应收款|||| ||有限公司||||| |9|深圳市天隆工贸有|其他应收款||50.00|1.0%| ||限公司||||| └─┴────────┴───────┴──────┴────┴────┘
【诉讼事项】 ┌────┬─────┬──────┬──┬───────┬─────┐ |公告日期|2007-12-01|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2078.30| ├────┼─────┴──────┴──┴───────┴─────┤ |说明|公司于2007年9月3日获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本公司起诉| ||成都港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债务一案已正式立案。| ||原告本公司| ||被告成都港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993年11月,本公司和成都市政房屋开发公司、成都凤凰房屋| ||开发公司、香港和盈投资有限公司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共同投资成| ||立了成都港鹏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港鹏)。2000年| ||5月10日,经成都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委员会批准同意,本公司将| ||持有成都港鹏的股权转让给四川省纺织集团公司,经过各方协商同| ||意,本公司原对成都港鹏的出资款转化为购房款,购买了成都港鹏| ||开发的位于成都市青羊区顺城街安全巷东侧的“港鹏国际大厦”裙| ||楼商场B1、B2、B3、B4、B5合计面积2669.45平方米的房屋。本公| ||司与成都港鹏于2003年9月25日签订了5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并| ||于同日到成都市房管局办理了合同登记备案(合同备案号为2145| ||65、214549、214544、214558、214526)。按照合同附件的约定,| ||成都港鹏应于2002年11月10日前交付上述房屋,但至今成都港鹏并| ||未实际交付房屋。| ||为了保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本公司向四川省高级人| ||民法院起诉,公司诉讼请求如下| ||1、判决确认本公司购买的成都港鹏开发的位于成都市青羊区| ||顺城街安全巷东侧的“港鹏国际大厦”裙楼商场B1、B2、B3、B4、| ||B5合计面积2669.45平方米(价值2,424.66万元)的房屋产权为原| ||告所有;| ||2、判决成都港鹏在6个月内将上述房屋实际交付给本公司;| ||3、判决成都港鹏支付延期交房的违约金人民币603.28万元;| ||4、诉讼费用由成都港鹏承担。| ||深纺织A于2007年11月9日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 ||书,关于公司起诉成都港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务一案,双方达| ||成调解协议| ||1、双方自愿解除于2003年9月25日签订的五份《商品房买卖合| ||同》(合同备案号为214526、214558、214544、214549、214565| ||);| ||2、成都港鹏公司在调解书生效后3日内向公司返还购房款2,07| ||8.30万元及利息(利息以2,078.30万元为基数,从2002年9月12日| ||起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截止2007年11月12日,公司尚未收到成都港鹏公司的还款。| ||现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如成都港鹏公司在本年度内返还公司购| ||房款及利息,公司将增加利润总额12,774,650.00元。如成都港鹏| ||公司在本年度内未能按调解协议返还本公司款项,则对公司本年度| ||利润无影响。| ||深纺织A于2007年11月13日刊登了与成都港鹏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达成调解协议的公告。由于成都港鹏公司未能在协议规定的时| ||间内向公司返还购房款2,078.30万元及利息,公司向四川省高级人| ||民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成都港鹏公司商品房合同纠纷一案。11月29日| ||,公司收到该院受理执行案件通知书,该院对公司的申请执行已立| ||案受理。| ||鉴于成都港鹏大厦的实际情况,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决定,公司已对成都港鹏大厦提取存货跌价准备12,774,650| ||.00元。由于本案比较复杂,公司对法院的执行结果难以准确估计| ||,本案对公司本年度的利润影响将视执行的具体情况而定。| └────┴─────────────────────────────┘ 【诉讼事项】 ┌────┬─────┬──────┬──┬───────┬─────┐ |公告日期|2007-08-01|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4314.90| ├────┼─────┴──────┴──┴───────┴─────┤ |说明|公司日前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香港协利维修公司| ||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的民事起诉补充状,香港协利维修公司| ||对其2002年9月16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请求做出补| ||充,要求追加公司对其赔偿金额至4,314.9万元。| ||一、诉讼基本情况| ||2002年9月16日,公司下属合资企业深圳协利汽车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协利公司,公司占有股份50%)的港方股东香港协利维| ||修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公司侵权,要求公司赔| ||偿其损失630万元人民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该诉讼请求| ||,并进行了审理。公司自2002年以来,历年年报中对此均有披露|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3年1月委托深圳市万隆众天会计师| ||事务所对协利公司进行审计,专审报告于2004年11月完成;深圳市| ||中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8月委托广东万隆司法会计鉴定所对协利公| ||司进行司法会计鉴定,司法会计鉴定咨询意见书于2006年1月完成| ||。| ||现香港协利维修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 ||补充状,要求1、公司与第二被告协利公司恢复原告在协利公司| ||的股东经营权、收益权;2、公司赔偿原告应得的利益18,565,642| ||元;3、公司将协利公司综合楼北边1-6楼返还给协利公司;4、| ||公司赔偿用地方案编号95-075的3,285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给协利| ||公司,其中原告所得利益应为24,400,000元;5、公司补偿协利公| ||司支付的土地搬迁费300,251元,其中原告所得利益应为183,153元| ||;5、由公司和协利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公司认为,深圳市万隆众天会计师事务所的专审报告和广东| ||万隆司法会计鉴定所的司法会计鉴定咨询意见书与事实严重不符,| ||公司已即时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异议。| ||二、诉讼开庭审理情况| ||本案自2002年9月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以来,已先后| ||两次开庭,尚未判决;香港协利维修公司新提出的上述补充诉讼请| ||求,尚未开庭审理。| └────┴─────────────────────────────┘ 【股权冻结】 ┌────┬─────┬──────┬──┬───────┬─────┐ |公告日期|2004-09-22|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 ├────┼─────┴──────┴──┴───────┴─────┤ |说明|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知,本公司| ||第一大股东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持有深纺织66.24%的股份)持有的| ||本公司发起人国家股10,350万股(占总股本的42.23%)被司法冻结,| ||其中,被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350万股(占总股本的1.43| ||%),冻结日期从2004年7月8日至2004年11月4日.| └────┴─────────────────────────────┘ 【股权冻结】 ┌────┬─────┬──────┬──┬───────┬─────┐ |公告日期|2004-09-22|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 ├────┼─────┴──────┴──┴───────┴─────┤ |说明|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知,本公司| ||第一大股东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持有深纺织66.24%的股份)持有的| ||本公司发起人国家股10,350万股(占总股本的42.23%)被司法冻结,| ||其中,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1亿股(占总股本的40.8%),| ||冻结日期从2004年8月9日至2005年8月8日。| ||日前,深纺织A接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深中法执字| ||第40-516-2号、40-517、519-2号、40-322-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 ||书称(2004)深中法民二初字第278、279、280、285号民事裁判| ||书已经生效。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国投先科光盘有| ||限公司等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各方已签署《和解协议》并按照《和解协议》的规定履行完毕。根| ||据有关规定,解除对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所持有的深纺织A股发起| ||人国家股1亿股股权的查封。| └────┴─────────────────────────────┘ 【股权冻结】 ┌────┬─────┬──────┬──┬───────┬─────┐ |公告日期|2003-12-06|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 ├────┼─────┴──────┴──┴───────┴─────┤ |说明|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知,本公司| ||第一大股东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持有本公司66.24%的股份)持有的| ||本公司发起人国家股700万股(占总股本的4.28%)被深圳市罗湖区人| ||民法院司法冻结,冻结日期从2003年11月5日至2004年11月4日。| └────┴─────────────────────────────┘p;| ├────┼─────┴──────┴──┴───────┴─────┤ |说明|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知,本公司| ||第一大股东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持有本公司66.24%的股份)持有的| ||本公司发起人国家股700万股(占总股本的4.28%)被深圳市罗湖区人| ||民法院司法冻结,冻结日期从2003年11月5日至2004年11月4日。| └────┴─────────────────────────────┘sp;| └────┴─────────────────────────────┘ 【股权冻结】 ┌────┬─────┬──────┬──┬───────┬─────┐ |公告日期|2003-12-06|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 ├────┼─────┴──────┴──┴───────┴─────┤ |说明|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知,本公司| ||第一大股东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持有本公司66.24%的股份)持有的| ||本公司发起人国家股700万股(占总股本的4.28%)被深圳市罗湖区人| ||民法院司法冻结,冻结日期从2003年11月5日至2004年11月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