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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事项☆◇港澳资讯200869更新日期2007-03-20◇灵通V4.0 ★本栏目内容【1.资本运作】、【2.风险提示】、【3.其他事项】 【1.资本运作】 【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2006-11-16|是否关联交易|是|交易金额(万元)|8719.70| ├────┼─────┴──────┴──┴───────┴─────┤ |说明|本公司于2006年11月15日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烟台张裕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裕集团)签署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拟受让张裕集团210962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权,交易总金额为8719| ||.70万元。鉴于张裕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项交易构成关联交| ||易。| ||公司决定以评估价格,即以每平方米413元的价格受让西山主| ||厂区土地176074平方米,交易金额为7271.85万元;以每平方米415| ||元的价格受让香槟酒厂土地34888平方米,交易金额为1447.85万元| ||;二者交易金额合计为8719.70万元。本公司取得上述两宗土地使| ||用权期限均自变更土地登记之日起至2047年4月21日为止。| ||2006年1月1日起至2006年11月15日止,本公司与张裕集团累计| ||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约为3500万元。| └────┴─────────────────────────────┘ 【资产出售】 ┌────┬─────┬──────┬──┬───────┬─────┐ |公告日期|2005-06-02|是否关联交易|是|交易金额(万元)|1593.50| ├────┼─────┴──────┴──┴───────┴─────┤ |说明|2005年5月15日,本公司与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资产| ||转让协议》,将本公司出资加固和改造张裕百年大酒窖增加的固| ||定资产1593.5万元,转让给张裕集团。向张裕集团转让的固定资产| ||采取以账面价值定价办法,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593.5万元。| └────┴─────────────────────────────┘ 【资产出售】 ┌────┬─────┬──────┬──┬───────┬─────┐ |公告日期|2005-05-19|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14589.00| ├────┼─────┴──────┴──┴───────┴─────┤ |说明|2005年5月18日,烟台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与国际金融公司| ||签署了《关于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出售和购买协议》,| ||将张裕A控股股东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10%的国有股权转让给国| ||际金融公司。同日,烟台市国资委、烟台裕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意大利意利瓦隆诺投资公司和国际金融公司共同签署了将张裕集团| ||改制为中外合资企业的《股东协议》、《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和《| ||合资企业章程》。| ||此前烟台市国资委于2005年2月7日与意大利意利瓦隆诺投资公| ||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张裕集团33%的国有股权转让给该| ||公司,转让金额为人民币48142.43万元;烟台市国资委本次将张裕| ||集团10%的国有股权转让给国际金融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4,58| ||9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在张裕集团的股本总额中,烟台市国资| ||委的所占比例将由55%减至12%,失去对张裕集团及本公司的控制权| ||,而张裕集团亦将变更为一家中外合资企业。| ||本公司于2005年10月20日接到张裕集团通知,因上述股权转让| ||导致其所持本公司国家股性质的变更已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批准。同时,张裕集团以股权并购方式变更设立为中外合资| ||企业亦经山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批准,并获山东省人民政府颁| ||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张裕集团据此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了第007541号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张裕集团依法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张裕集团企业性质变更后,仍持有本公司53.85%的股份。| └────┴─────────────────────────────┘ 【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2005-04-05|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 ├────┼─────┴──────┴──┴───────┴─────┤ |说明|张裕受让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 ||%的出资,已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正在办理| ||过程中。| ||本次受让20%出资而参股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系本公| ||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增发A股募集资金新增投资项目。| ||本次受让完成后,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保持不变,| ||其股东及出资比例分别为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0%、上海久事公| ||司20%、湖南湘泉集团有限公司20%和张裕20%。| └────┴─────────────────────────────┘ 【资产出售】 ┌────┬─────┬──────┬──┬───────┬─────┐ |公告日期|2005-02-17|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48142.43| ├────┼─────┴──────┴──┴───────┴─────┤ |说明|2005年2月8日,公司接控股股东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通知,| ||其控股股东烟台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意大利IllvaSaronn| ||oInvestmentsS.r.l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张裕| ||集团33%的国有产权转让给意利瓦公司。转让金额为人民币48142.4| ||3万元。另一家受让10%国有产权的外国投资者的有关工作尚在进行| ||中。若本次产权转让完成后,在张裕集团的出资总额中,烟台市国| ||资委的出资比例将由55%减至12%,失去对张裕集团及本公司的控制| ||权,而张裕集团亦将变更为一家中外合资企业。| ||鉴于本次产权转让尚需获得国家商务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监| ||督委员会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方能生效,而能否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 ||批准无法保证,同时,向另一家外国投资者转让10%国有产权的有| ||关工作仍在进行过程中,也将对本次产权转让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截止2005年7月19日,烟台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向意大| ||利意利瓦萨隆诺投资公司和国际金融公司分别转让公司控股股东-| ||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33%和10%国有股权事宜正处于报批阶段,尚| ||未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最终批准。| ||本公司于2005年10月20日接到张裕集团通知,因上述股权转让| ||导致其所持本公司国家股性质的变更已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批准。同时,张裕集团以股权并购方式变更设立为中外合资| ||企业亦经山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批准,并获山东省人民政府颁| ||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张裕集团据此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了第007541号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张裕集团依法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张裕集团企业性质变更后,仍持有本公司53.85%的股份。| └────┴─────────────────────────────┘ 【资产出售】 ┌────┬─────┬──────┬──┬───────┬─────┐ |公告日期|2004-11-02|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38799.51| ├────┼─────┴──────┴──┴───────┴─────┤ |说明|2004年10月29日,烟台市国资局与烟台裕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签订了《国有产权转让合同》,将本公司控股股东烟台张裕集团有| ||限公司45%的国有产权转让给裕华公司,转让金额为人民币38799.5| ||1万元。本次产权转让完成后,烟台市国资局仍持有张裕集团55%的| ||产权,为张裕集团的控股股东。| ||本次产权转让的相关事项尚需获得上级有关部门核准。| └────┴─────────────────────────────┘
【2.风险提示】 ┌─────┬─────────────────────────────┐ |截止日期|2006-12-31| ├─┬───┴────┬───────┬──────┬────┬────┤ |序|资金占用方|占用方式|与本公司关系|期末余额|占应收账| |号||||(万元)|款(%)| ├─┼────────┼───────┼──────┼────┼────┤ |1|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其他应收款|控股股东|||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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