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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股改☆◇港澳资讯600028更新日期2007-10-29◇灵通V4.0 ★本栏包括【1.股本结构】、【2.股本变化】、【3.限售股份】、【4.股改情况】 【1.股本结构】 【股本结构列示】 ┌─────────┬─────┬─────┬─────┬─────┐ |单位(万股)|2007-10-16|2006-12-31|2005-12-31|2004-12-31| ├─────────┼─────┼─────┼─────┼─────┤ |总股本|8670243.90|8670243.90|8670200.00|8670243.90| |发起人国家股|-|-|6175732.50|6712195.10| |流通A股|6992195.10|6992195.10|280000.00|280000.00| |实际流通A股|849902.85|358400.00|280000.00|280000.00| |限售的流通股|6142292.25|6633795.10|-|-| |流通H股|1678048.80|1678048.80|1678048.80|1678048.80| |优先股或其他|-|-|536462.60|-| └─────────┴─────┴─────┴─────┴─────┘
【2.股本变化】
【历次变更状况】 ┌──────┬──────┬──────┬──────┬──────┐ |日期|总股本|流通A股|实际流通A股|变更原因| ├──────┼──────┼──────┼──────┼──────┤ |2007-10-16|8670243.90|6992195.10|849902.85|有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上市| |2006-10-10|8670243.90|6992195.10|358400.00|股权分置| |2002-04-08|8670243.90|280000.00|280000.00|向战略投资者| |||||配售部分上市| |2001-12-10|8670243.90|280000.00|223000.00|向一般法人配| |||||售部分上市| |2001-11-08|8670243.90|280000.00|168115.33|向一般法人配| |||||售部分上市| |2001-08-08|8670243.90|280000.00|154000.00|新股上市| |2001-07-16|8670243.90|280000.00|-|新股发行| |2000-10-18|8390243.90|-|-|债转股| └──────┴──────┴──────┴──────┴──────┘
【3.限售股份】 ┌─┬──────┬────┬─────┬────┬──────────┐ |序|股东名称|限售股份|上市日|新增可上|限售条件| |号||(万股)||市股份(|| |||||万股)|| ├─┼──────┼────┼─────┼────┼──────────┤ |1|中国石油化工|6575804|2007-10-16|433512.2|| ||集团公司||||| ├─┼──────┼────┼─────┼────┼──────────┤ |2|国泰君安证券|57990.65|2007-10-16|57990.65|| ||股份有限公司||||| └─┴──────┴────┴─────┴────┴──────────┘
【4.股改情况】 【股权分置改革】
1)方案简介: 对价方案:每10股流通A股获得2.8股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8670243.90实施后总股本(万股)8670243.90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280000.00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358400.00 限售流通股(万股)6633795.10 保荐机构1: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2)股改进程提示: 方案公布日2006-08-28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06-09-14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2006-09-15至2006-09-22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2006-09-21至2006-09-25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2006-09-25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2006-08-21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2006-09-07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2006-09-15 股改实施上市日2006-10-10
3)参加表决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表决情况| ├───────────────────┼────────┼─────┤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传统-普通保险|5000.00|赞成| |产品||| |中国银行-银华优质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4969.99|赞成| |金|||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6557.71|赞成| |-005L-FH002-沪||| |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6538.08|赞成| |投资基金||| |交通银行-安顺证券投资基金|4562.11|赞成| |国际金融-渣打-CITIGROUPGLOBALMARKETS|4392.02|赞成| |LIMITED|||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5682.33|赞成| |资基金||| |中国银行-嘉实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6033.49|赞成| |金||| |中国建设银行-上投摩根双息平衡混合型证|3013.82|赞成| |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3829.41|赞成| |证券投资基金||| └───────────────────┴────────┴─────┘ 4)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特别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股东名称|方案实施前|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股份(万股)|股份(万股)|比例(%)|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8676.00|57990.70|0.67|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6653519.10|6575804.40|75.84| └──────────────────┴─────┴─────┴────┘ 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无特别承诺
(2)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持股比例(%)75.84
(3)方案详细说明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流通A股股东每10股支付2.8股中国石化股票,作为非流通股份获得在A股市场流通权的对价安排。对价安排执行后,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4)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1、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2、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已分别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和国家开发银行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股份转让正在审批过程中。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承诺,若上述股份转让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前未完成,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将代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和国家开发银行支付各方在股权分置改革中应承担的对价股份。 3、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承诺,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前,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价股份支付受限,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将为其垫付相关对价股份。ぜ殴窘涞娓断喙囟约酃煞荨7桨甘凳┤涨拔赐瓿桑泄突ぜ殴窘泄糯镒什芾砉尽⒅泄阶什芾砉竞凸铱⒁兄Ц陡鞣皆诠扇ǚ种酶母镏杏Τ械5亩约酃煞荨?br>3、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承诺,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前,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价股份支付受限,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将为其垫付相关对价股份。p;| └────┴─────────────────────────────┘ 【资产出售】 ┌────┬─────┬──────┬──┬───────┬─────┐ |公告日期|2005-10-20|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57811.06| ├────┼─────┴──────┴──┴───────┴─────┤ |说明|2005年10月18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长江航运| ||(集团)总公司(下称长航集团)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公司同| ||意向长航集团转让其所持有的中国石化武汉凤凰股份有限公司(下| ||称中国凤凰)211423651股(占中国凤凰股份总数的40.72%)国有法| ||人股,本次股份转让的总价款确定为人民币578110596.47元。于股| ||份转让完成时,公司不再持有及控制中国凤凰的任何股份;长航集| ||团将持有中国凤凰211423651股(占中国凤凰股份总数的40.72%)股| ||份,成为中国凤凰的第一大股东,股权性质为国有股。| ||本次股份转让须在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收购人全面要约收购义务的豁免,| ||并在与本次股份转让之协议中约定的所有先决条件均获得满足或在| ||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为当事方书面放弃后方可进行并办理此| ||次股份转让的相关过户手续。| └────┴─────────────────────────────┘ 【对外投资】 ┌────┬─────┬──────┬──┬───────┬─────┐ |公告日期|2005-03-29|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2010000| ├────┼─────┴──────┴──┴───────┴─────┤ |说明|公司二届董事会15次会议批准天津100万吨/年乙烯及配套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主要包括100万吨/年乙烯工程、炼油改造| ||工程和配套热电改造工程,预计总投资约为人民币201亿元。| └────┴─────────────────────────────┘ 【对外投资】 ┌────┬─────┬──────┬──┬───────┬─────┐ |公告日期|2005-03-29|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2150000| ├────┼─────┴──────┴──┴───────┴─────┤ |说明|公司二届董事会15次会议批准镇海100万吨/年乙烯项目可行性| ||研究报告,该项目主要包括100万吨/年乙烯工程和配套热电改造扩| ||建工程,预计总投资约为人民币215亿元。| └────┴─────────────────────────────┘ 【吸收合并】 ┌────┬─────┬──────┬──┬───────┬─────┐ |公告日期|2004-12-30|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 ├────┼─────┴──────┴──┴───────┴─────┤ |说明|2004年12月29日,公司全资拥有的子公司北京飞天石油化工有| ||限公司与北京燕化签订了合并协议,公司将通过北京飞天吸收合并| ||北京燕化的方式,对北京燕化进行整合。| ||根据合并协议,于北京燕化获注销登记当日,北京燕化将被合| ||并入北京飞天,北京飞天将成为存续公司,而北京燕化将终止其独| ||立法人的身份;及北京燕化的资产及负债(连同该资产上附着的权| ||利及义务)及北京燕化的雇员将由北京飞天接管。| ||根据该建议,北京飞天将就拟注销的所有北京燕化H股,向北| ||京燕化H股股东以每股北京燕化H股之注销价支付现金;以及向持有| ||所有北京燕化内资股的唯一股东公司发行北京飞天新注册股本人民| ||币4163335400元(金额相当于北京燕化于2003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7| ||0%)。注销价较北京燕化H股于2004年12月21日(即北京燕化H股暂停| ||买卖以待刊发本公告前之最后交易日)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所| ||报之收市价每股3.425港元溢价约10.9%。| ||北京飞天对该建议应支付的现金对价约38.46亿港元。| ||该建议需要获得有关中国政府和监管机构的批准[包括中国证| ||监会(如适用)、中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国家外| ||汇管理局等的批准。| ||公司董事会欣然宣布,由公司通过北京飞天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以吸收合并中国石化北京燕化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方式以注销| ||价每股北京燕化H股3.80港元将北京燕化私有化之建议之特别议案| ||已于二零零五年三月四日召开的北京燕化临时股东大会上获得通过| ||。私有化建议之完成尚须待北京燕化与公司于二零零五年一月十七| ||日联合刊发之综合文件所载之其它条件获满足或获豁免(如适用)。| ||根据通函中所披露,北京飞天和北京燕化会着手申请完成私有化建| ||议在中国所需要的批复。| └────┴─────────────────────────────┘ 【资产置换】 ┌────┬─────┬──────┬──┬───────┬─────┐ |公告日期|2004-11-06|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457800.0| ├────┼─────┴──────┴──┴───────┴─────┤ |说明|本公司将收购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拥有的部分| ||资产(包括化工类资产、催化剂资产、加油站资产三大类),并向集| ||团公司出售本公司拥有的主要井下作业资产。本次本次拟收购资产| ||的对价为人民币45.78亿元(约合港币43.19亿元),拟出售资产的对| ||价为人民币17.48亿元(约合港币16.49亿元)。上述收购与出售交易| ||两项相抵后,本公司需向集团公司支付人民币28.30亿元(约合港币2| ||6.70亿元)。| └────┴─────────────────────────────┘ 【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2004-10-15|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2005740| ├────┼─────┴──────┴──┴───────┴─────┤ |说明|公司于2004年10月14日接公司第三大股东国家开发银行、公司| ||第四大股东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及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石油化工| ||集团公司通知中石化集团与信达公司、国开行于近日分别签订了| ||《股权转让协议书》,信达公司同意将其持有的公司500000万股国| ||家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67%)转让给中石化集团;国开行同意将| ||其持有的公司614300万股国家股(占公司股份总数7.085%)转让给中| ||石化集团。根据信达公司协议,转让单价为1.8元/股,协议股份转| ||让的总价款为90亿元人民币,中石化集团将以现金支付转让价款;| ||根据国开行协议,协议股份转让的总价款为110.574亿元人民币,| ||中石化集团将以现金支付转让价款。| ||财政部已经于2004年9月2日分别以有关批复批准了信达公司协| ||议下的股份转让和国开行协议下的股份转让。中石化集团尚需就本| ||次股份转让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 ||若本次股份转让能够完成,中石化集团合计持有公司5888556.| ||1万股国家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7.917%;国开行仍持有公司2632| ||57万股国家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36%;信达公司仍持有公司37| ||2065万股国家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91%。| └────┴─────────────────────────────┘ 【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2003-12-30|是否关联交易|是|交易金额(万元)|35592.05| ├────┼─────┴──────┴──┴───────┴─────┤ |说明|公司于2003年12月29日召开二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与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于同日签署的《资产收购协议》。公司将使| ||用自有资金,以现金分别收购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全资拥有的中国石| ||化新星公司西北石油局塔河油田石油化工厂的全部经营性资产与负| ||债和西安石油化工总厂的全部经营性资产与负债。收购定价分别为| ||人民币13515.73万元(约合港币12750.69万元)和人民币22076.3226| ||万元(约合港币20826.72万元)。合计人民币35592.0526万元(约合| ||港币33577.41万元)。| └────┴─────────────────────────────┘
【2.风险提示】 ┌─────┬─────────────────────────────┐ |截止日期|2005-12-31| ├─┬───┴────┬───────┬──────┬────┬────┤ |序|资金占用方|占用方式|与本公司关系|期末余额|占应收账| |号||||(万元)|款(%)| ├─┼────────┼───────┼──────┼────┼────┤ |1|中国石化集团|向关联方提供资||248800|17%| |||金|||| |2|其他关联方|向关联方提供资||51700|3.6%| |||金|||| |3|中国石化集团|向上市公司提供||-541800|-37%| |||资金|||| └─┴────────┴───────┴──────┴────┴────┘
【3.其他事项】 【非常补贴】 ┌────┬─────┬──────┬──┬───────┬─────┐ |公告日期|2006-12-27|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500000.0| ├────┼─────┴──────┴──┴───────┴─────┤ |说明|2006年以来,国际原油价格持续攀升,境内成品油价格从紧控| ||制,炼油企业亏损严重。近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 ||属公司(合称公司)获得一次性补偿人民币50亿元,此项资金计入| ||公司2006年利润总额(税前利润),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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