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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股改☆◇港澳资讯600067更新日期2007-10-30◇灵通V4.0 ★本栏包括【1.股本结构】、【2.股本变化】、【3.限售股份】、【4.股改情况】 【1.股本结构】 【股本结构列示】 ┌─────────┬─────┬─────┬─────┬─────┐ |单位(万股)|2007-10-30|2006-12-31|2005-12-31|2004-12-31| ├─────────┼─────┼─────┼─────┼─────┤ |总股本|48079.89|37098.52|32259.58|26882.98| |境内发起人法人股|-|-|-|9494.37| |流通A股|48079.89|37098.52|32259.58|17388.61| |实际流通A股|30542.53|26395.91|22952.97|17388.61| |限售的流通股|17537.37|10702.60|9306.61|-| └─────────┴─────┴─────┴─────┴─────┘
【2.股本变化】
【历次变更状况】 ┌──────┬──────┬──────┬──────┬──────┐ |日期|总股本|流通A股|实际流通A股|变更原因| ├──────┼──────┼──────┼──────┼──────┤ |2007-10-30|48079.89|48079.89|30542.53|有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上市| |2007-07-31|48079.89|48079.89|30157.06|送转股| |2007-05-29|44370.52|44370.52|27830.44|增发| |2007-01-05|37098.52|37098.52|27830.44|有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上市| |2006-08-03|37098.52|37098.52|26395.91|送转股| |2005-12-30|32259.58|32259.58|22952.97|股权分置| |2005-07-21|32259.58|20866.34|20866.34|送转股| |2004-05-28|26882.98|17388.61|17388.61|送转股| |2002-11-13|16801.87|10867.88|10867.88|股权转让| |2002-10-31|16801.87|10867.88|10867.88|送转股| |2000-08-28|10501.17|6792.43|6792.43|内部职工股上| |||||市| |2000-07-19|10501.17|2823.66|2823.66|配股| |1998-01-04|8296.85|2172.05|2172.05|股权转让| |1997-09-05|8296.85|2172.05|2172.05|送转股| |1997-05-08|5185.53|1357.53|1357.53|新股上市| └──────┴──────┴──────┴──────┴──────┘
【3.限售股份】 ┌─┬──────┬────┬─────┬────┬──────────┐ |序|股东名称|限售股份|上市日|新增可上|限售条件| |号||(万股)||市股份(|| |||||万股)|| ├─┼──────┼────┼─────┼────┼──────────┤ |1|福建丰榕投资|9044.92|2007-10-30|0.00|| ||有限公司||||| ├─┼──────┼────┼─────┼────┼──────────┤ |2|福州建银贸易|612.50|2007-10-30|0.00|| ||公司||||| ├─┼──────┼────┼─────┼────┼──────────┤ |3|中国建银投资|385.47|2007-10-30|385.47|| ||有限责任公司||||| └─┴──────┴────┴─────┴────┴──────────┘
【4.股改情况】 【股权分置改革】
1)方案简介: 对价方案:每10股获得1股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32259.58实施后总股本(万股)32259.58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20866.34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22952.97 限售流通股(万股)9306.61 保荐机构1: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股改进程提示: 方案公布日2005-11-23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05-12-13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2005-12-14至2005-12-22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2005-12-21至2005-12-23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2005-12-23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2005-11-21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2005-12-05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2005-12-14 股改实施上市日2006-01-05
3)参加表决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表决情况| ├───────────────────┼────────┼─────┤ |杨东利|64.21|赞成| |佟小涛|167.64|反对| |佛山市拓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90.46|赞成| |洪慧滢|76.79|赞成| |杭州冠海贸易有限公司|97.21|赞成| |中国银行-银华优势企业(平衡型)证券投|50.00|赞成| |资基金||| |北京世纪同创投资有限公司|124.49|赞成| |周润莲|219.28|赞成| |倪娜|60.00|赞成| |天华证券投资基金|366.08|赞成| └───────────────────┴────────┴─────┘ 4)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特别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股东名称|方案实施前|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股份(万股)|股份(万股)|比例(%)| ├──────────────────┼─────┼─────┼────┤ |福州锅炉厂|63.90|41.03|0.13| |福州盈榕投资有限公司|8477.55|7085.99|21.97| |福州市福保贸易公司|324.40|208.32|0.65|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3.90|41.03|0.13| |中国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直属支行(拟由|481.69|481.69|1.49| |盈榕投资先行代为垫付对价)|||| |福州市投资管理公司|550.50|353.52|1.10| |福建省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32.44|20.83|0.06| |福州建银贸易公司(拟由盈榕投资先行代|491.52|491.52|1.52| |为垫付对价)|||| |福州景科投资有限公司|907.35|582.67|1.81| └──────────────────┴─────┴─────┴────┘ 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 |股东名称|承诺最低|承诺最低|特别承诺|实施日期| ||所持比例|减持价格||| ├────────────┼────┼────┼──────┼─────┤ |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增持股份|2006-09-21| |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增持股份|2006-09-18| |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增持股份|2006-09-04| |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增持股份|2006-08-04| |福州盈榕投资有限公司|||增持股份|2006-06-15| |福州盈榕投资有限公司|||增持股份|2006-05-10| |福州盈榕投资有限公司|||分配提案|未实施| |福州盈榕投资有限公司|||追送股份|未实施| └────────────┴────┴────┴──────┴─────┘ 说明截至2006年9月21日15时,丰榕投资已经增持公司非限售流通股35181220股。本次增持后,丰榕投资共持有公司股份1166701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45%。
(2)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31.45 实际控制人薛黎曦(董事) 间接持股比例(%):21.54
(3)方案详细说明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同意向流通股股东按一定比例送股作为对价安排,以换取其持有的非流通股份的流通权,非流通股股东总计支付20,866,336股。即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1股股份。自上述股份上市交易日起,公司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4)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1、法定义务承诺 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冠城大通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控股股东盈榕投资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控股股东盈榕投资特别承诺事项 (1)关于追送股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福州盈榕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若公司的经营业绩无法达到设定目标,将向流通股股东追送股份一次(追送完毕后,此承诺自动失效)。 (1)追送股份的触发条件a、根据公司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如果公司2005至2007年度净利润的年复合增长率低于30%。即按照2004年度净利润6414.65万元为基准计算,2005年度的净利润未达到8339.05万元,或2006年度的净利润未达到10840.76万元,或2007年度的净利润未达到4092.99万元;b、公司2005至2007年度中任一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2)追送股份数量按照现有流通股股份每10股送1股的比例执行对价安排,追加对价安排的股份总数共计20,866,336股。在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支付股票股利或全体股东按相同比例缩股时,将按照上述股本变动比例对目前设定的追加支付对价总数进行相应调整;在公司因实施增发、配股、可转换债券、权证等股本变动而导致原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股本不同比例变动时,前述追加支付对价总数不变,但每10股送1股的追加支付对价比例将作相应调整,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追送股份时间公司控股股东福州盈榕投资有限公司将在触发追送股份条件年度的年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0个工作日内,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规定的相关程序实施追加对价安排。 (4)追送股份对象追加支付对价股权登记日在册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该日期将由公司董事会确定并公告。 (5)追送股份承诺的履约安排在履约期间2005年-2007年内,盈榕投资将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授权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将所持冠城大通非流通股股份中用于履行追送承诺的20,866,336股股份进行锁定,从技术上履行上述承诺义务。 (2)关于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的承诺 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相关股东会议批准之日起的9个月内,盈榕投资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增持不少于冠城大通当前总股本10%的社会公众股。在公司相关股东会议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2个月内因增持而触发要约收购义务的,根据有关规定,盈榕投资可免于履行要约收购义务;在之后7个月内,因增持而触发要约收购义务的,盈榕投资将根据有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增持股份购入后12个月内,盈榕投资将不出售增持的股份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3)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盈榕投资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盈榕投资增持的公司股份的上市交易或转让不受上述限制。股份锁定承诺的履约安排盈榕投资在其所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获得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将授权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将所持冠城大通非流通股股份进行锁定,从技术上履行上述承诺义务。 (4)关于利润分配的承诺 盈榕投资承诺在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将向2005年-2007年每年的年度股东大会提出满足以下条件的利润分配议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利润分配比例不低于冠城大通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非累计未分配利润)的40%。 (5)关于先行代为执行对价安排的承诺 截止本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公告之日,尚有两家非流通股股东福州建银贸易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直属支行正在将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中,未签署同意本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盈榕投资已做出书面承诺,若该两家非流通股股东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开始日前未能签署同意本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该两家股东的执行对价安排先行代为垫付。代为垫付后,该两家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如上市流通,应向盈榕投资偿还代为垫付的款项,或取得盈榕投资的同意,并由本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3、福州景科投资有限公司特别承诺事项 根据福州景科投资有限公司与福州一化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第二化工厂职工技协技术服务部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福州景科投资有限公司拟受让上述两家公司持有的冠城大通法人股共计2,585,395股,占冠城大通总股本的0.80%。上述股份转让正在办理之中。福州景科投资有限公司同意若该等股份转让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完成,则由其向流通股股东执行该等非流通股股份应执行的对价。 2006年5月11日公告,截至2006年5月10日15:00,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增持公司A股9900875股,达到公司总股本的3.07%。本次增持后,丰榕投资共持有公司股份807599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3%。 截至2006年6月15日15时,丰榕投资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非限售流通股15,161,756股,达到本公司总股本的4.70%。本次增持后,丰榕投资共持有本公司股份86,021,66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6.67%。 截至2006年8月4日15时,丰榕投资已经增持公司非限售流通股21622777股。本次增持后,丰榕投资共持有公司股份1031116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79%。 截至2006年9月4日15时,丰榕投资已增持公司非限售流通股27,711,619股。本次增持后,丰榕投资共持有公司股份109,200,5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44%。 截至2006年9月18日15时,丰榕投资已经增持公司非限售流通股32371593股。本次增持后,丰榕投资共持有公司股份1138604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69%。 截至2006年9月21日15时,丰榕投资已经增持公司非限售流通股35181220股。本次增持后,丰榕投资共持有公司股份1166701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45%。至此,丰榕投资对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中的相关股份增持承诺已全部履行完毕。;||分配提案|未实施| |福州盈榕投资有限公司|||追送股份|未实施| └────────────┴────┴────┴──────┴─────┘ 说明截至2006年9月21日15时,丰榕投资已经增持公司非限售流通股35181220股。本次增持后,丰榕投资共持有公司股份1166701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45%。
(2)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31.45 实际控制人薛黎曦(董事) 间接持股比例(%):21.54
(3)方案详细说明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同意向流通股股东按一定比例送股作为对价安排,以换取其持有的非流通股份的流通权,非流通股股东总计支付20,866,336股。即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1股股份。自上述股份上市交易日起,公司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4)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1、法定义务承诺 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冠城大通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控股股东盈榕投资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控股股东盈榕投资特别承诺事项 (1)关于追送股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福州盈榕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若公司的经营业绩无法达到设定目标,将向流通股股东追送股份一次(追送完毕后,此承诺自动失效)。 (1)追送股份的触发条件a、根据公司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如果公司2005至2007年度净利润的年复合增长率低于30%。即按照2004年度净利润6414.65万元为基准计算,2005年度的净利润未达到8339.05万元,或2006年度的净利润未达到10840.76万元,或2007年度的净利润未达到4092.99万元;b、公司2005至2007年度中任一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2)追送股份数量按照现有流通股股份每10股送1股的比例执行对价安排,追加对价安排的股份总数共计20,866,336股。在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支付股票股利或全体股东按相同比例缩股时,将按照上述股本变动比例对目前设定的追加支付对价总数进行相应调整;在公司因实施增发、配股、可转换债券、权证等股本变动而导致原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股本不同比例变动时,前述追加支付对价总数不变,但每10股送1股的追加支付对价比例将作相应调整,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追送股份时间公司控股股东福州盈榕投资有限公司将在触发追送股份条件年度的年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0个工作日内,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规定的相关程序实施追加对价安排。 (4)追送股份对象追加支付对价股权登记日在册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该日期将由公司董事会确定并公告。 (5)追送股份承诺的履约安排在履约期间2005年-2007年内,盈榕投资将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授权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将所持冠城大通非流通股股份中用于履行追送承诺的20,866,336股股份进行锁定,从技术上履行上述承诺义务。 (2)关于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的承诺 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相关股东会议批准之日起的9个月内,盈榕投资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增持不少于冠城大通当前总股本10%的社会公众股。在公司相关股东会议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2个月内因增持而触发要约收购义务的,根据有关规定,盈榕投资可免于履行要约收购义务;在之后7个月内,因增持而触发要约收购义务的,盈榕投资将根据有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增持股份购入后12个月内,盈榕投资将不出售增持的股份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3)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盈榕投资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盈榕投资增持的公司股份的上市交易或转让不受上述限制。股份锁定承诺的履约安排盈榕投资在其所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获得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将授权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将所持冠城大通非流通股股份进行锁定,从技术上履行上述承诺义务。 (4)关于利润分配的承诺 盈榕投资承诺在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将向2005年-2007年每年的年度股东大会提出满足以下条件的利润分配议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利润分配比例不低于冠城大通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非累计未分配利润)的40%。 (5)关于先行代为执行对价安排的承诺 截止本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公告之日,尚有两家非流通股股东福州建银贸易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直属支行正在将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中,未签署同意本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盈榕投资已做出书面承诺,若该两家非流通股股东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开始日前未能签署同意本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该两家股东的执行对价安排先行代为垫付。代为垫付后,该两家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如上市流通,应向盈榕投资偿还代为垫付的款项,或取得盈榕投资的同意,并由本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3、福州景科投资有限公司特别承诺事项 根据福州景科投资有限公司与福州一化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第二化工厂职工技协技术服务部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福州景科投资有限公司拟受让上述两家公司持有的冠城大通法人股共计2,585,395股,占冠城大通总股本的0.80%。上述股份转让正在办理之中。福州景科投资有限公司同意若该等股份转让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完成,则由其向流通股股东执行该等非流通股股份应执行的对价。 2006年5月11日公告,截至2006年5月10日15:00,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增持公司A股9900875股,达到公司总股本的3.07%。本次增持后,丰榕投资共持有公司股份807599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3%。 截至2006年6月15日15时,丰榕投资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非限售流通股15,161,756股,达到本公司总股本的4.70%。本次增持后,丰榕投资共持有本公司股份86,021,66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6.67%。 截至2006年8月4日15时,丰榕投资已经增持公司非限售流通股21622777股。本次增持后,丰榕投资共持有公司股份1031116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79%。 截至2006年9月4日15时,丰榕投资已增持公司非限售流通股27,711,619股。本次增持后,丰榕投资共持有公司股份109,200,5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44%。 截至2006年9月18日15时,丰榕投资已经增持公司非限售流通股32371593股。本次增持后,丰榕投资共持有公司股份1138604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69%。 截至2006年9月21日15时,丰榕投资已经增持公司非限售流通股35181220股。本次增持后,丰榕投资共持有公司股份1166701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45%。至此,丰榕投资对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中的相关股份增持承诺已全部履行完毕。;||||或者转让。| ├─┼──────┼────┼─────┼────┼──────────┤ |8|上海海立(集|47.19|2007-01-05|6.16|除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 ||团)股份有限||||司外,公司其他非流通| ||公司||||股股东现在所持有的冠| ||||||城大通非流通股份自获| ||||||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 ||||||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或者转让。| ├─┼──────┼────┼─────┼────┼──────────┤ |9|福建省机械设|23.96|2007-01-05|3.12|除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 ||备进出口公司||||司外,公司其他非流通| ||||||股股东现在所持有的冠| ||||||城大通非流通股份自获| ||||||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 ||||||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或者转让。| └─┴──────┴────┴─────┴────┴──────────┘
【4.股改情况】 【股权分置改革】
1)方案简介: 对价方案:每10股获得1股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32259.58实施后总股本(万股)32259.58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20866.34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22952.97 限售流通股(万股)9306.61 保荐机构1: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股改进程提示: 方案公布日2005-11-23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05-12-13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2005-12-14至2005-12-22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2005-12-21至2005-12-23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2005-12-23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2005-11-21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2005-12-05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2005-12-14 股改实施上市日2006-01-05
3)参加表决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表决情况| ├───────────────────┼────────┼─────┤ |天华证券投资基金|366.08|赞成| |周润莲|219.28|赞成| |佟小涛|167.64|反对| |北京世纪同创投资有限公司|124.49|赞成| |杭州冠海贸易有限公司|97.21|赞成| |佛山市拓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90.46|赞成| |洪慧滢|76.79|赞成| |杨东利|64.21|赞成| |倪娜|60.00|赞成| |中国银行-银华优势企业(平衡型)证券投|50.00|赞成| |资基金||| └───────────────────┴────────┴─────┘ 4)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特别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股东名称|方案实施前|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股份(万股)|股份(万股)|比例(%)| ├──────────────────┼─────┼─────┼────┤ |福州盈榕投资有限公司|8477.55|7085.99|21.97| |福州景科投资有限公司|907.35|582.67|1.81| |福州市投资管理公司|550.50|353.52|1.10| |福州建银贸易公司(拟由盈榕投资先行代|491.52|491.52|1.52| |为垫付对价)|||| |中国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直属支行(拟由|481.69|481.69|1.49| |盈榕投资先行代为垫付对价)|||| |福州市福保贸易公司|324.40|208.32|0.65| |福州锅炉厂|63.90|41.03|0.13|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3.90|41.03|0.13| |福建省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32.44|20.83|0.06| └──────────────────┴─────┴─────┴────┘ 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 |股东名称|承诺最低|承诺最低|特别承诺|实施日期| ||所持比例|减持价格||| ├────────────┼────┼────┼──────┼─────┤ |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增持股份|2006-09-21| |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增持股份|2006-09-18| |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增持股份|2006-09-04| |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增持股份|2006-08-04| |福州盈榕投资有限公司|||增持股份|2006-06-15| |福州盈榕投资有限公司|||增持股份|2006-05-10| |福州盈榕投资有限公司|||分配提案|未实施| |福州盈榕投资有限公司|||追送股份|未实施| └────────────┴────┴────┴──────┴─────┘ 说明截至2006年9月21日15时,丰榕投资已经增持公司非限售流通股35181220股。本次增持后,丰榕投资共持有公司股份1166701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45%。
(2)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31.45 实际控制人薛黎曦(董事) 间接持股比例(%):21.54
(3)方案详细说明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同意向流通股股东按一定比例送股作为对价安排,以换取其持有的非流通股份的流通权,非流通股股东总计支付20,866,336股。即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1股股份。自上述股份上市交易日起,公司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4)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1、法定义务承诺 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冠城大通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控股股东盈榕投资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控股股东盈榕投资特别承诺事项 (1)关于追送股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福州盈榕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若公司的经营业绩无法达到设定目标,将向流通股股东追送股份一次(追送完毕后,此承诺自动失效)。 (1)追送股份的触发条件a、根据公司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如果公司2005至2007年度净利润的年复合增长率低于30%。即按照2004年度净利润6414.65万元为基准计算,2005年度的净利润未达到8339.05万元,或2006年度的净利润未达到10840.76万元,或2007年度的净利润未达到4092.99万元;b、公司2005至2007年度中任一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2)追送股份数量按照现有流通股股份每10股送1股的比例执行对价安排,追加对价安排的股份总数共计20,866,336股。在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支付股票股利或全体股东按相同比例缩股时,将按照上述股本变动比例对目前设定的追加支付对价总数进行相应调整;在公司因实施增发、配股、可转换债券、权证等股本变动而导致原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股本不同比例变动时,前述追加支付对价总数不变,但每10股送1股的追加支付对价比例将作相应调整,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追送股份时间公司控股股东福州盈榕投资有限公司将在触发追送股份条件年度的年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0个工作日内,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规定的相关程序实施追加对价安排。 (4)追送股份对象追加支付对价股权登记日在册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该日期将由公司董事会确定并公告。 (5)追送股份承诺的履约安排在履约期间2005年-2007年内,盈榕投资将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授权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将所持冠城大通非流通股股份中用于履行追送承诺的20,866,336股股份进行锁定,从技术上履行上述承诺义务。 (2)关于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的承诺 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相关股东会议批准之日起的9个月内,盈榕投资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增持不少于冠城大通当前总股本10%的社会公众股。在公司相关股东会议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2个月内因增持而触发要约收购义务的,根据有关规定,盈榕投资可免于履行要约收购义务;在之后7个月内,因增持而触发要约收购义务的,盈榕投资将根据有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增持股份购入后12个月内,盈榕投资将不出售增持的股份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3)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盈榕投资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盈榕投资增持的公司股份的上市交易或转让不受上述限制。股份锁定承诺的履约安排盈榕投资在其所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获得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将授权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将所持冠城大通非流通股股份进行锁定,从技术上履行上述承诺义务。 (4)关于利润分配的承诺 盈榕投资承诺在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将向2005年-2007年每年的年度股东大会提出满足以下条件的利润分配议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利润分配比例不低于冠城大通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非累计未分配利润)的40%。 (5)关于先行代为执行对价安排的承诺 截止本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公告之日,尚有两家非流通股股东福州建银贸易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直属支行正在将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中,未签署同意本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盈榕投资已做出书面承诺,若该两家非流通股股东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开始日前未能签署同意本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该两家股东的执行对价安排先行代为垫付。代为垫付后,该两家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如上市流通,应向盈榕投资偿还代为垫付的款项,或取得盈榕投资的同意,并由本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3、福州景科投资有限公司特别承诺事项 根据福州景科投资有限公司与福州一化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第二化工厂职工技协技术服务部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福州景科投资有限公司拟受让上述两家公司持有的冠城大通法人股共计2,585,395股,占冠城大通总股本的0.80%。上述股份转让正在办理之中。福州景科投资有限公司同意若该等股份转让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完成,则由其向流通股股东执行该等非流通股股份应执行的对价。 2006年5月11日公告,截至2006年5月10日15:00,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增持公司A股9900875股,达到公司总股本的3.07%。本次增持后,丰榕投资共持有公司股份807599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3%。 截至2006年6月15日15时,丰榕投资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非限售流通股15,161,756股,达到本公司总股本的4.70%。本次增持后,丰榕投资共持有本公司股份86,021,66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6.67%。 截至2006年8月4日15时,丰榕投资已经增持公司非限售流通股21622777股。本次增持后,丰榕投资共持有公司股份1031116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79%。 截至2006年9月4日15时,丰榕投资已增持公司非限售流通股27,711,619股。本次增持后,丰榕投资共持有公司股份109,200,5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44%。 截至2006年9月18日15时,丰榕投资已经增持公司非限售流通股32371593股。本次增持后,丰榕投资共持有公司股份1138604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69%。 截至2006年9月21日15时,丰榕投资已经增持公司非限售流通股35181220股。本次增持后,丰榕投资共持有公司股份1166701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45%。至此,丰榕投资对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中的相关股份增持承诺已全部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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