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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事项☆◇港澳资讯600120更新日期2007-09-26◇灵通V4.0 ★本栏目内容【1.资本运作】、【2.风险提示】、【3.其他事项】 【1.资本运作】 【企业借贷】 ┌────┬─────┬──────┬──┬───────┬─────┐ |公告日期|2007-05-21|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9000.00| ├────┼─────┴──────┴──┴───────┴─────┤ |说明|同意湖州东方蓬莱置业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76.50%的股| ||权)向公司申请以委托银行贷款的形式借款9000万元作为开发湖州| ||市区2004-62号地块项目配套资金(预计项目总投资为5.8亿元),年| ||利息为8%,期限一年。| └────┴─────────────────────────────┘ 【企业借贷】 ┌────┬─────┬──────┬──┬───────┬─────┐ |公告日期|2006-12-23|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8000.00| ├────┼─────┴──────┴──┴───────┴─────┤ |说明|湖州东方蓬莱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1月,注册资本金30| ||00万元,由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浙江东方蓬莱置业有限公司和自然人| ||股东葛庆共同出资设立,其中东方蓬莱占85%的股权,葛庆占15%的| ||股权。公司持有东方蓬莱90%的股权,因此我公司间接持有湖州蓬| ||莱76.50%的股权。现公司决议向湖州蓬莱提供额度8000万元的项目| ||资金作为湖州蓬莱所开发的湖州[2004]62号地块的土地出让金款和| ||后续项目配套建设资金。| └────┴─────────────────────────────┘ 【资产出售】 ┌────┬─────┬──────┬──┬───────┬─────┐ |公告日期|2006-12-22|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2810.00| ├────┼─────┴──────┴──┴───────┴─────┤ |说明|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2月19日在浙江产权交易| ||所以拍卖方式转让所持有的浙江东方达多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下称达多置业)全部股| ||权,以达多置业净资产评估值34656303.60元为定价依据,确定该| ||部分股权拍卖底价为1767.4715万元,最终由自然人费娟娣以2810| ||万元的价格竞拍获得。双方签订了《达多置业51%股权交易合同》| ||,约定本次转让为承债式转让,股权受让人除支付股权转让款外,| ||同时承担达多置业对公司的负债54187176.04元及相应利息。| └────┴─────────────────────────────┘ 【企业借贷】 ┌────┬─────┬──────┬──┬───────┬─────┐ |公告日期|2006-08-03|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17300.00| ├────┼─────┴──────┴──┴───────┴─────┤ |说明|向控股子公司浙江新帝置业有限公司提供额度为1.73亿元建设| ||资金2005年7月,新帝公司另一股东浙江红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在授权范围内代表新帝公司参加了杭州市国土资源管理局以公开| ||挂牌出让的方式出让了编号为杭证储出[2005]30号地块宗地的土地| ||使用权的竞买,并以23550万元的价格中标。根据公司与浙江| ||红石的协议约定,双方应当按照股权比例向新帝公司的项目提供资| ||金,按照公司所持新帝公司61%股权的比例,公司应承担的土地出| ||让金和契税共计1.73亿元,该项资金将以借款形式作为项目提供配| ||套建设资金。| └────┴─────────────────────────────┘ 【资产出售】 ┌────┬─────┬──────┬──┬───────┬─────┐ |公告日期|2006-03-11|是否关联交易|是|交易金额(万元)|2550.00| ├────┼─────┴──────┴──┴───────┴─────┤ |说明|1998年10月公司出资3000万元入股浙江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浙江国信),持有浙江国信3.58%的股权。现为避免公司| ||损失并加快浙江国信的重组,公司将按照帐面价值即2550万元的价| ||格向浙江东方集团控股公司转让所持有的浙江国信的股权。上述交| ||易构成关联交易。| └────┴─────────────────────────────┘ 【资产出售】 ┌────┬─────┬──────┬──┬───────┬─────┐ |公告日期|2006-03-11|是否关联交易|是|交易金额(万元)|3600.00| ├────┼─────┴──────┴──┴───────┴─────┤ |说明|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浙江东方集团控股公司转让金通证券股权的| ||议案:| ||2001年公司出资3600万元入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金通证券),持有金通证券3.39%的股权。现为避免公司损失| ||并加快金通证券的重组,公司将按照原始投资额即3600万元的价格| ||向浙江东方集团控股公司转让所持有的金通证券股权。| └────┴─────────────────────────────┘ 【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2006-01-25|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720.00| ├────┼─────┴──────┴──┴───────┴─────┤ |说明|受让浙江新帝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2亿元人民币,公司| ||现持有该公司55%的股权,下称新帝置业)部分股权公司决定按| ||照原始出资额720万元从浙江红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受让新帝置| ||业6%的股权。此次股权受让后,公司将持有新帝置业61%的股权。| └────┴─────────────────────────────┘ 【对外投资】 ┌────┬─────┬──────┬──┬───────┬─────┐ |公告日期|2005-10-24|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6600.00| ├────┼─────┴──────┴──┴───────┴─────┤ |说明|将控股子公司浙江新帝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变更为1.2亿| ||元公司决定与浙江红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对浙江新帝置业| ||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将其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1.2亿| ||元人民币,公司仍持有浙江新帝置业有限公司55%的股权。| └────┴─────────────────────────────┘ 【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2005-09-01|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1950.00| ├────┼─────┴──────┴──┴───────┴─────┤ |说明|2005年8月29日,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莱茵达商| ||贸发展有限公司(下称莱茵达商贸)及浙江莱茵达房地产有限公司| ||(下称莱茵达房产)签订《出资转让协议》,由公司共出资1950万| ||元受让莱茵达商贸及莱茵达房产分别持有的对浙江东方蓬莱置业有| ||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持有其51%的出资,下称蓬莱置| ||业)34.1%及4.9%合计39%的出资。出资转让后,公司持有对蓬莱置| ||业90%的出资。| └────┴─────────────────────────────┘ 【对外投资】 ┌────┬─────┬──────┬──┬───────┬─────┐ |公告日期|2005-07-27|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23550.00| ├────┼─────┴──────┴──┴───────┴─────┤ |说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杭州市国土资源管理局近日以公开| ||挂牌出让的方式出让了编号为杭证储出[2005]30号地块宗地的土地| ||使用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新帝置业有限公司(原暂定名为杭| ||州西子高尔夫名邸)由于正在筹建期间,故由浙江新帝置业有限公司| ||的股东浙江红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代为参加了该宗| ||地土地使用权的竞买,并以人民币235,500,000元的价格中标。| ||该宗地位于杭州市西湖区转塘镇,毗邻该公司先前取得的杭证| ||储出[2005]20#、21#地块,出让土地面积为36281平方米;土地规划| ||用途为住宅(设配套公建);出让年期70年;容积率≤2.0、绿地率| ||≥30%、建筑密度≤28%,浙江新帝置业有限公司成立后,将该地块与| ||[2005]20#、21#地块统一规划、分步开发。| └────┴─────────────────────────────┘ 【对外投资】 ┌────┬─────┬──────┬──┬───────┬─────┐ |公告日期|2005-05-31|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2750.00| ├────┼─────┴──────┴──┴───────┴─────┤ |说明|公司将与浙江红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设立房地产项目公| ||司-浙江西子名邸置业有限公司(暂定名),共同开发2005年5月浙江| ||红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从杭州市国土资源局| ||取得了西湖区转塘20#、21#地块。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为人民币5000| ||万元,其中公司以人民币现金形式出资2750万元,持有其55%的股| ||权。公司将与合作方拟签署《房地产开发合作协议》。该地块合计| ||总面积63337平方米(95亩),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使用年限为70| ||年,总建筑面积约126670平方米,投资期限为2005年7月至2009年1| ||2月,项目建设期约3年。在项目建设期内,预计公司将投入35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2750万元系投入在项目公司的股本金,其余3225| ||0万元系股东按照股权比例借入项目公司的后续建设资金。| └────┴─────────────────────────────┘ 【资产出售】 ┌────┬─────┬──────┬──┬───────┬─────┐ |公告日期|2004-12-31|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3902.06| ├────┼─────┴──────┴──┴───────┴─────┤ |说明|2004年12月28日,公司与上海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股| ||权转让协议书》,出让公司持有的北京京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0| ||%股权。双方确定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39020575.35元,同时由中房| ||置业负责清偿北京京辰对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东方苑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的负债合计181110182.88元(包括借款本金163500000| ||元,利息17610182.88元)。本次出让持有的北京京辰股权后,将获| ||得高于基准日股权账面值34508275.35元的投资收益。| └────┴─────────────────────────────┘ 【对外投资】 ┌────┬─────┬──────┬──┬───────┬─────┐ |公告日期|2004-12-11|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1530.00| ├────┼─────┴──────┴──┴───────┴─────┤ |说明|公司与湖州达多皮革有限公司合作开发位于湖州红旗路北侧(| ||地块编号2004-36号)的湖州苕溪小区(暂定名)项目,该地块占地29| ||813平方米,建筑面积4770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和住宅。董事| ||会决定采用如下合作方式| ||1、设立项目公司浙江东方达多置业有限公司,新公司注册资| ||本3000万元,其中公司投资1530万元,持有51%股权。| ||2、提供额度5070万元的项目开发配套资金。| └────┴─────────────────────────────┘ 【资产出售】 ┌────┬─────┬──────┬──┬───────┬─────┐ |公告日期|2004-09-29|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2902.03| ├────┼─────┴──────┴──┴───────┴─────┤ |说明|2004年9月28日,公司与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新和| ||成进出口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转让公司持有的新东| ||化工40%股权。三方确定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29020273.80元,其中| ||新和成股份受让35%的股权价| ||款为人民币25392739.57元,新和成进出口公司受让5%的股权价款| ||为人民币3627534.23元。| └────┴─────────────────────────────┘
【2.风险提示】 ┌─────┬─────────────────────────────┐ |截止日期|2007-06-30| ├─┬───┴────┬───────┬──────┬────┬────┤ |序|资金占用方|占用方式|与本公司关系|期末余额|占应收账| |号||||(万元)|款(%)| ├─┼────────┼───────┼──────┼────┼────┤ |1|浙江东方集团控股|向上市公司提供|控股股东|2773.9|11%| ||有限公司|资金|||| |2|浙江天业投资有限|向上市公司提供|参股股东|2141.2|8.9%| ||公司|资金|||| |3|上海奥兰多国际贸|向关联方提供资|控股子公司|41.20|0.2%| ||易有限公司|金|||| |4|浙江聚能控股有限|向关联方提供资|联营公司|550.00|2.3%| ||公司|金|||| └─┴────────┴───────┴──────┴────┴────┘
【资产拍卖】 ┌────┬─────┬──────┬──┬───────┬─────┐ |公告日期|2006-12-27|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4790.00| ├────┼─────┴──────┴──┴───────┴─────┤ |说明|2006年12月25日,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国有资产转| ||让的规定,在浙江产权交易所以拍卖方式转让所持有的浙江东方华| ||强纺织印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398万美元,公司持有其40%的股权| ||,下称东方华强)全部股权,以东方华强40%的股权所对应的评估| ||净资产值为47151009.72元为定价依据,拍卖底价为4760万元,最| ||终由华强联合控股有限公司以4790万元的价格竞拍获得,双方签订| ||了《东方华强40%股权交易合同》。| ||上述事项已由公司四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已获得浙江| ||省国资委授权机构的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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