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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股改☆◇港澳资讯600133更新日期2007-10-27◇灵通V4.0 ★本栏包括【1.股本结构】、【2.股本变化】、【3.限售股份】、【4.股改情况】 【1.股本结构】 【股本结构列示】 ┌─────────┬─────┬─────┬─────┬─────┐ |单位(万股)|2007-09-30|2006-12-31|2005-12-31|2004-12-31| ├─────────┼─────┼─────┼─────┼─────┤ |总股本|27559.22|27559.22|27559.22|27559.22| |发起人国家股|-|4177.92|4177.92|4177.92| |募集法人股份|-|15061.30|15061.30|15061.30| |流通A股|27559.22|8320.00|8320.00|8320.00| |实际流通A股|10400.00|8320.00|8320.00|8320.00| |限售的流通股|17159.22|-|-|-| └─────────┴─────┴─────┴─────┴─────┘
【2.股本变化】
【历次变更状况】 ┌──────┬──────┬──────┬──────┬──────┐ |日期|总股本|流通A股|实际流通A股|变更原因| ├──────┼──────┼──────┼──────┼──────┤ |2007-08-14|27559.22|27559.22|10400.00|股权分置| |2000-10-13|27559.22|8320.00|8320.00|配股| |1999-06-10|25600.00|6400.00|6400.00|送转股| |1998-10-14|16000.00|4000.00|4000.00|股权转让| |1998-08-12|16000.00|4000.00|4000.00|内部职工股上| |||||市| |1998-02-12|16000.00|3600.00|3600.00|新股上市| |1998-01-08|16000.00|3600.00|-|新股发行| |1996-03-21|12000.00|-|-|募集法人股| └──────┴──────┴──────┴──────┴──────┘
【3.限售股份】 ┌─┬──────┬────┬─────┬────┬──────────┐ |序|股东名称|限售股份|上市日|新增可上|限售条件| |号||(万股)||市股份(|| |||||万股)|| ├─┼──────┼────┼─────┼────┼──────────┤ |1|武汉凯迪电力|7991.31||1377.96|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追| ||股份有限公司||||加对价承诺履行完毕或| ||||||确认无需履行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不上市流通,| ||||||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 ||||||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 ||||||交易出售的股份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 ||||||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 ||||||,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 ||||||过百分之十。| |||├─────┼────┤| |||||1377.96|| |||├─────┼────┤| |||||5235.39|| ├─┼──────┼────┼─────┼────┼──────────┤ |2|武汉长江通信|4496.42|2008-08-14|1377.96|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 ||产业集团股份||||承诺在本次股改方案实| ||有限公司||||施后至少在十二个月内| ||||||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原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 ||||||非流通股股东长江通信| ||||||、武汉城开、湖北科投| ||||||承诺在前项承诺期期| ||||||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 ||||||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 ||||||售数量占东湖高新股份| ||||||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 ||||||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 ||||||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 ||||||分之十。| |||├─────┼────┤| ||||2009-08-14|1377.96|| |||├─────┼────┤| ||||2010-08-14|1740.49|| ├─┼──────┼────┼─────┼────┼──────────┤ |3|武汉城开房地|2137.11|2008-08-14|1377.96|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 ||产开发有限公||||承诺在本次股改方案实| ||司||||施后至少在十二个月内| ||||||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原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 ||||||非流通股股东长江通信| ||||||、武汉城开、湖北科投| ||||||承诺在前项承诺期期| ||||||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 ||||||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 ||||||售数量占东湖高新股份| ||||||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 ||||||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 ||||||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 ||||||分之十。| |||├─────┼────┤| ||||2009-08-14|759.14|| ├─┼──────┼────┼─────┼────┼──────────┤ |4|湖北省科技投|1589.13|2008-08-14|1377.96|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 ||资有限公司||||承诺在本次股改方案实| ||||||施后至少在十二个月内| ||||||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原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 ||||||非流通股股东长江通信| ||||||、武汉城开、湖北科投| ||||||承诺在前项承诺期期| ||||||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 ||||||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 ||||||售数量占东湖高新股份| ||||||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 ||||||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 ||||||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 ||||||分之十。| |||├─────┼────┤| ||||2009-08-14|211.17|| ├─┼──────┼────┼─────┼────┼──────────┤ |5|武汉金丹科技|945.26|2008-08-14|945.26|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 ||有限公司||||承诺在本次股改方案实| ||||||施后至少在十二个月内| ||||||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原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 ||||||非流通股股东长江通信| ||||||、武汉城开、湖北科投| ||||||承诺在前项承诺期期| ||||||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 ||||||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 ||||||售数量占东湖高新股份| ||||||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 ||||||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 ||||||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 ||||||分之十。| └─┴──────┴────┴─────┴────┴──────────┘
【4.股改情况】 【股权分置改革】
1)方案简介: 对价方案:每10股获得2.5股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27559.22实施后总股本(万股)27559.22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8320.00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10400.00 限售流通股(万股)17159.22 保荐机构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股改进程提示: 方案公布日2007-08-09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07-07-24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2007-07-25至2007-08-01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2007-07-30至2007-08-01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2007-08-01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2006-12-29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2007-01-10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2007-07-25 股改实施上市日2007-08-14
3)参加表决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表决情况|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精选混合|327.00|赞成| |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浙江省诸暨市华盛房地产开发公司|20.44|赞成| |白金强|12.41|赞成| |黄勋福|16.29|赞成| |夏伟东|13.08|赞成| |余建敏|15.16|赞成| |石洪强|12.73|赞成| |许伟聪|13.25|赞成| |马耿辉|44.47|赞成| |宜昌万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2.70|赞成| └───────────────────┴────────┴─────┘ 4)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特别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股东名称|方案实施前|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股份(万股)|股份(万股)|比例(%)| ├──────────────────┼─────┼─────┼────┤ |武汉金丹科技有限公司|1059.84|945.26|3.43|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041.46|4496.42|16.32|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8960.00|7991.31|29.00| |湖北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1781.76|1589.13|5.77| |武汉城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396.16|2137.11|7.75| └──────────────────┴─────┴─────┴────┘ 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 |股东名称|承诺最低|承诺最低|特别承诺|实施日期| ||所持比例|减持价格||| ├────────────┼────┼────┼──────┼─────┤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追送股份|未实施| └────────────┴────┴────┴──────┴─────┘ 说明公司第一大股东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若公司2007年和2008年的经营业绩无法达到设定目标,将向流通股股东(不包括现非流通股股东)追送股份一次(追送完毕后,此承诺自动失效)。 1.追加对价安排的股票数量凯迪电力追加执行对价安排的股份总数共计4,160,000股,按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日流通股总股数83,200,000股计算,追加对价安排比例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0.5股。 2.追送股份的触发条件(1)根据公司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如果公司2007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率低于50%;或者(2)根据公司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如果公司2008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率低于50%;或者(3)公司2007、2008年度中任一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3.追送股份时间凯迪电力将在触发追送股份条件年度的年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0个工作日内,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规定的相关程序申请实施追加对价安排。 4.追送股份对象追加执行对价股权登记日在册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不包括现非流通股股东),该日期将由公司董事会确定并公告。
(2)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29.00 实际控制人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 间接持股比例(%):4.88
(3)方案详细说明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将获得2.5股的对价安排,总计获得20,800,000股,由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城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北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等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 2、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本公司的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股份总数均维持不变。
(4)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1、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作出了如下法定承诺 其所持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持有东湖高新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凯迪电力、长江通信、武汉城开和湖北科投承诺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2、关于追送股份的承诺。 公司第一大股东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若公司2007年和2008年的经营业绩无法达到设定目标,将向流通股股东(不包括现非流通股股东)追送股份一次(追送完毕后,此承诺自动失效)。 1.追加对价安排的股票数量凯迪电力追加执行对价安排的股份总数共计4,160,000股,按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日流通股总股数83,200,000股计算,追加对价安排比例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0.5股。 2.追送股份的触发条件(1)根据公司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如果公司2007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率低于50%;或者(2)根据公司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如果公司2008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率低于50%;或者(3)公司2007、2008年度中任一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3.追送股份时间凯迪电力将在触发追送股份条件年度的年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0个工作日内,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规定的相关程序申请实施追加对价安排。 4.追送股份对象追加执行对价股权登记日在册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不包括现非流通股股东),该日期将由公司董事会确定并公告。 3、公司第一大股东凯迪电力做出如下限售承诺 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追加对价承诺履行完毕或确认无需履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流通,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4、公司第一大股东凯迪电力做出如下垫付股份承诺 鉴于金丹科技将持有的公司10,598,400股国有法人股和庙山实业将持有的公司17,817,600股国有法人股分别出让给湖北科投,股权转让完成后由湖北科投执行对流通股股东的对价安排。以上股权转让需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获得国有资产主管部门的批准,如果无法获得相关批准文件,凯迪电力将代为执行对流通股股东的对价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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