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专题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重要事项☆◇港澳资讯600239更新日期2007-12-06◇灵通V4.0 ★本栏目内容【1.资本运作】、【2.风险提示】、【3.其他事项】 【1.资本运作】 【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2007-12-06|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16000.00| ├────┼─────┴──────┴──┴───────┴─────┤ |说明|2007年10月20日,云南红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南同德合| ||信投资有限公司、昆明丰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昆明市勤利电子| ||有限公司、云南金源典当有限公司签定《股权转让合同》,约定三| ||家公司联合收购云南南亚汽车商城有限公司全部股权,以公司净资| ||产作价16000万元,其中| ||(1)云南红河房地产有限公司以8160万元收购昆明市勤利电| ||子有限公司在“云南南亚汽车商场有限公司”的51%的股权,以384| ||0万元收购云南金源典当有限公司在“云南南亚汽车商场有限公司| ||”的24%的股权,收购完成后,云南红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云| ||南南亚汽车商城有限公司将持有75%的股权;| ||(2)云南同德合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和昆明丰邦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分别以2000万元收购云南金源典当有限公司所持云南南亚| ||汽车商城有限公司12.5%(合计25%)的股权。| ||合同约定,各方应在2007年11月30日前付清全部股权转让价款| ||,且合同约定如云南同德合信投资有限公司、昆明丰邦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不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按时支付全额股权收购款,则改由云| ||南红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收购云南金源典当有限公司所持云南南| ||亚汽车商城有限公司25%的股权,并由云南红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向云南金源典当有限公司支付该股权之转让价款4000万元。现云| ||南同德合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昆明丰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 ||因不能按期履行合同支付事项,由云南红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收| ||购云南金源典当有限公司所持有云南南亚汽车商城有限公司25%股| ||权。基于该项目目前的销售情况理想,具有较好的盈利预期,红河| ||房地产拟根据合同的约定,收购云南金源典当有限公司所持有云南| ||南亚汽车商城有限公司25%股权。| ||云南红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公司重组过程中,已按法定程| ||序完成了收购云南南亚汽车商城有限公司75%股权的相关事宜,拥| ||有云南南亚汽车商城有限公司75%的股权。如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 ||,云南红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持有云南南亚汽车商城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云南南亚汽车商城有限公司将成为云南红河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2007-11-27|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31957.70| ├────┼─────┴──────┴──┴───────┴─────┤ |说明|2007年5月17日,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第一大股| ||东北京新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原名北京步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下称新光创业)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新光创业将其所持| ||有的公司全部5102.024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77%)转让给云南| ||城投,股份性质为社会法人股,股份收购价款包括人民币4000万元| ||及云南城投取得的公司置出资产。股权转让完成后,云南城投即成| ||为公司潜在第一大股东。| ||本次收购已触发收购人的要约收购义务,收购人将向中国证监| ||会申请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 ||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319,576,995.49元,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为| ||每股6.26元人民币。| ||目前公司已按照资产置换结果于2007年11月20日办理了云南城| ||投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取得的公司5102.0248万股股份过户手续,并| ||于2007年11月21日完成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工作。| └────┴─────────────────────────────┘ 【资产置换】 ┌────┬─────┬──────┬──┬───────┬─────┐ |公告日期|2007-11-27|是否关联交易|是|交易金额(万元)|64198.24| ├────┼─────┴──────┴──┴───────┴─────┤ |说明|2007年5月17日,公司与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 ||云南城投)签署了《重大资产置换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的协议书》,公司拟以除40646.9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外的全部资产| ||和全部负债(评估结果作价27957.70万元)与云南城投的经营性房地| ||产业务相关资产(评估结果作价64198.24万元)进行置换,并向云南| ||城投发行股份购买置入资产超过置出资产的差额部分(362405449.7| ||4元),发行股份数量为79300973股,发行价格为4.57元/股(最终发| ||行价格和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为准)。| ||公司于2007年10月2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有关核准文件,核准公| ||司向云南城投发行不超过79300974股的人民币普通股购买云南城投| ||的相关资产,并同意豁免云南城投因收购、股权分置改革和定向发| ||行股份取得的130321221股普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86%)而应履| ||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目前公司已按照资产置换结果于2007年11月20日办理了云南城| ||投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取得的公司5102.0248万股股份过户手续,并| ||于2007年11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 ||成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工作。| └────┴─────────────────────────────┘ 【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2007-05-25|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4678.56| ├────┼─────┴──────┴──┴───────┴─────┤ |说明|2007年5月23日,上海百瑞佳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百瑞佳)与| ||杜芳、李伟兵、吉会才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百瑞佳将其所持| ||有的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红河)2462.4万股股份(计| ||13.89%)分别转让给杜芳1189万股(计6.70%)、李伟兵410.4万股(计| ||2.32%)、吉会才863万股(计4.87%)。转让价格为每股1.9元。| └────┴─────────────────────────────┘ 【资产出售】 ┌────┬─────┬──────┬──┬───────┬─────┐ |公告日期|2006-03-11|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2959.20| ├────┼─────┴──────┴──┴───────┴─────┤ |说明|公司拟分别与开远汇力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开远汇力)、红河| ||新力商贸有限公司(下称新力商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公| ||司现持有红河光明酿酒有限公司2959.2万股股份中的60%即1775.52| ||万股及40%即1183.68万股分别转让给开远汇力及新力商贸,转让价| ||款分别为1775.52万元及1183.68万元。上述两项转让款共计2959.2| ||万元。本次股份转让完成之后,公司将不再持有酿酒公司股份。| └────┴─────────────────────────────┘ 【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2005-08-25|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 ├────┼─────┴──────┴──┴───────┴─────┤ |说明|2005年8月23日,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接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划转通知》,根据上海市| ||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公司第二大股东驻昆解放| ||军化肥厂(下称解化厂)持有的公司法人股2462.4万股已被依法划| ||转给上海百瑞佳投资有限公司。股权划转后,上海百瑞佳投资有限| ||公司将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公司2462.4万股法人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13.8%,解化厂不再持有公司的股份。签署日期2005年8| ||月24日。| └────┴─────────────────────────────┘ 【资产出售】 ┌────┬─────┬──────┬──┬───────┬─────┐ |公告日期|2005-06-03|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2500.00| ├────┼─────┴──────┴──┴───────┴─────┤ |说明|公司与开远汇力贸易有限公司、开远新力商贸有限公司签订《| ||股权转让协议》,将公司持有的红河光明酿酒有限公司的股份7398| ||万股中的20%即1479.6万股转让给开远汇力贸易有限公司,转让价| ||款1645.67万元;将公司持有的红河光明酿酒有限公司的股份7398| ||万股中的10%即739.8万股转让给开远新力商贸有限公司,转让价款| ||854.33万元。上述两项转让款共计2500万元(溢价280.6万元)。| └────┴─────────────────────────────┘ 【对外投资】 ┌────┬─────┬──────┬──┬───────┬─────┐ |公告日期|2004-12-31|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426.00| ├────┼─────┴──────┴──┴───────┴─────┤ |说明|为实施公司四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司以评估值为426万元| ||的啤酒销售类实物资产(运输车辆、房产等)作为出资,与开远汇力| ||贸易有限公司共同设立了红河光明酒业销售有限公司,新公司注| ||册资本500万元,其中公司持股426万股,占85.2%的股份。近日,| ||云南省红河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签发了上述新成立公司的《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 【对外投资】 ┌────┬─────┬──────┬──┬───────┬─────┐ |公告日期|2004-12-31|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7398.00| ├────┼─────┴──────┴──┴───────┴─────┤ |说明|为实施公司四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司以评估值为7398万元| ||的啤酒生产设备、厂房等实物资产作为出资,与自然人张一经共同| ||设立了红河光明酿酒有限公司,新公司注册资本7408万元,其中| ||公司持股7398万股,占99.8%的股份。近日,云南省红河州工商行| ||政管理局签发了上述新成立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2.风险提示】 ┌────┬─────────────────────────────┐ |公告日期|2005-06-25| ├────┼─────────────────────────────┤ |稽查结果|一、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03年年报。| ||二、重大委托理财事项未及时披露以及定期报告披露不完整。| ├────┼─────────────────────────────┤ |处理决定|一、对红河光明处以40万元罚款;| ||二、对王铨给予警告、并处10万元罚款;对张仕发、徐晖、许虹、| ||冯斌泽分别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对张琳、苏乔宝分别给予| ||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 └────┴─────────────────────────────┘ ┌────┬─────────────────────────────┐ |公告日期|2004-07-13| ├────┼─────────────────────────────┤ |稽查结果|决定就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03年年度报告事宜进行立案稽查| ||,目前,该稽查工作尚在进行之中。| ├────┼─────────────────────────────┤ |处理决定|| └────┴─────────────────────────────┘ ┌────┬─────────────────────────────┐ |公告日期|2004-05-10| ├────┼─────────────────────────────┤ |稽查结果|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03年年度报告及2004年第一季度报告| ├────┼─────────────────────────────┤ |处理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对本公司予以公开谴责| └────┴─────────────────────────────┘
┌─────┬─────────────────────────────┐ |截止日期|2005-12-31| ├─┬───┴────┬───────┬──────┬────┬────┤ |序|资金占用方|占用方式|与本公司关系|期末余额|占应收账| |号||||(万元)|款(%)| ├─┼────────┼───────┼──────┼────┼────┤ |1|云南印楝研究院有|向关联方提供资|控股子公司||| ||限公司|金|||| |2|北京华盛印楝生物|向关联方提供资|控股子公司|2001.7|305%| ||科技有限公司|金|||| └─┴────────┴───────┴──────┴────┴────┘
【股权质押】 ┌────┬─────┬──────┬──┬───────┬─────┐ |公告日期|2007-04-04|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 ├────┼─────┴──────┴──┴───────┴─────┤ |说明|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接第二大股东上海百瑞佳投资有限| ||公司通知,该公司已于2006年4月13日将其持有的公司法人股2462.| ||4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3.8%)质押给山东金固元海洋生物保健品有| ||限公司,质押登记日为2006年4月13日。| ||公司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股权| ||质押登记及质押登记解除通知》,公司第二大股东上海百瑞佳投资| ||有限公司于2006年4月13日质押给山东金固元海洋生物保健品有限| ||公司的社会法人股2462.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8%),已于2007| ||年3月29日解除质押。| └────┴─────────────────────────────┘ 【诉讼事项】 ┌────┬─────┬──────┬──┬───────┬─────┐ |公告日期|2005-09-30|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1000.00| ├────┼─────┴──────┴──┴───────┴─────┤ |说明|公司收悉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传票》及相关起诉| ||书,该院就山东泰和世纪投资有限公司、济南红河饮料制剂经营部| ||起诉公司商标侵权纠纷一案,要求公司于2005年4月11日到该法院| ||开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原告为山东泰和世纪投资有限公司及济南红河饮料制剂经营部| ||;第一被告为郑容娟(佛山市一店主),第二被告为公司。| ||原告诉讼请求要求法院判令第二被告停止生产、销售和宣传| ||标注“红河红”啤酒的商品,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一千万元人民币| ||,在指定报刊上向原告赔礼道歉,承担案件诉讼费、原告调查取证| ||费、律师代理费。| ||判决内容主要如下| ||1、被告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效力后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和宣传| ||侵犯原告济南红河饮料制剂经营部“红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红| ||河红啤酒”;| ||2、被告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就其侵犯原告| ||山东泰和世纪投资有限公司和济南红河饮料制剂经营部注册商标专| ||用权的行为书面赔礼道歉;| ||3、被告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山东泰和| ||世纪投资有限公司和济南红河饮料制剂经营部支付损害赔偿金人民| ||币1000万元;| ||4、驳回原告山东泰和世纪投资有限公司和济南红河饮料制剂| ||经营部的其他诉讼请求。| ||公司正按照法律程序提起上诉。| └────┴─────────────────────────────┘ 【诉讼事项】 ┌────┬─────┬──────┬──┬───────┬─────┐ |公告日期|2005-09-30|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771.30| ├────┼─────┴──────┴──┴───────┴─────┤ |说明|公司收悉云南省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有关《民事判决书》,该| ||院就公司诉中国工商银行开远市支行存款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 ||判决内容主要如下| ||1、中国工商银行开远市支行归还公司存款本金7713045.55元| ||。| ||2、中国工商银行开远市支行赔偿公司直接利息损失29618元。| ||3、驳回中国工商银行开远市支行的反诉请求。| ||4、该案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受理费及实际支出费共129990| ||元由中国工商银行开远市支行承担。| └────┴─────────────────────────────┘ 【股权质押】 ┌────┬─────┬──────┬──┬───────┬─────┐ |公告日期|2003-12-24|是否关联交易|否|交易金额(万元)|| ├────┼─────┴──────┴──┴───────┴─────┤ |说明|公司股东北京步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通知,北京步长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社会法人股1696.1368万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9.56%)质押给上海浦发银行西安分行,质押期限自2003年12月22| ||日起至2004年12月29日止。|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