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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事项☆◇港澳资讯600359更新日期2007-12-06◇灵通V4.0 ★本栏目内容【1.资本运作】、【2.风险提示】、【3.其他事项】 【1.资本运作】 【银行借贷】 ┌────┬─────┬──────┬──┬───────┬─────┐ |公告日期|2007-12-06|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10000.00| ├────┼─────┴──────┴──┴───────┴─────┤ |说明|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决定向华夏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申| ||请额度为1亿元人民币以内借款,借款期限为12个月。| └────┴─────────────────────────────┘ 【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2007-11-30|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 ├────┼─────┴──────┴──┴───────┴─────┤ |说明|收购人阿拉尔塔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新疆阿克苏农垦农工商| ||联合总公司于2006年8月10日签署了《股权划转合同》,主要内容| ||如下新疆阿克苏农垦农工商联合总公司同意按本合同规定的条件| ||及方式将其合法持有的新农开发16305万股的股权无偿划转给塔河| ||投资,塔河投资同意按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及方式无偿受让合同股权| ||。|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塔河投资没有持有新农开发的任何股份| ||。在本次收购完成后,塔河投资将持有新农开发16305万股国有法| ||人股,占新农开发总股本的50.79%。由于阿拉尔塔河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划转的股权性质不发生变化,仍为国有法人| ||股。| ||本次收购已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 ||7]900号文批准,但是根据《收购管理办法》,只有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在异议期间内未对本次收购提出异议,本次收购方可进| ||行;| ||由于本次收购涉及的目标股份超过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 ||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30%,触发了要约收购义务,因此尚需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本公司豁免要约收购申请之后方可实施。| └────┴─────────────────────────────┘ 【对外投资】 ┌────┬─────┬──────┬──┬───────┬─────┐ |公告日期|2007-07-03|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11400.00| ├────┼─────┴──────┴──┴───────┴─────┤ |说明|经公司与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协商,双方于2007年7月2日签| ||署了《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与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 ||公司成立合资公司生产经营棉浆粕和粘胶短纤维项目协议书》,共| ||同合作投资建设棉浆粕项目和粘胶短纤维项目。| ||阿拉尔新农棉浆有限责任公司现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 ||在此基础上,山东海龙股与公司共同增资,使注册资本至8000万元| ||人民币。其中山东海龙以货币方式增资36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 ||资本的45%。公司以货币方式增资2400万元人民币,合计出资4400|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5%;| ||阿拉尔新农棉浆有限责任公司棉浆粕项目规模为年产10万吨,| ||其中,一期| ||5万吨棉浆粕项目于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三个月内投产,二期5万吨| ||棉浆粕项目于2008年投产。| ||新疆海龙化纤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其中山东海| ||龙以货币方式出资90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45%,以银旋| ||牌商标使用权出资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合计占注册资本| ||的55%;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9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5%。| ||新疆海龙化纤有限责任公司粘胶短纤维项目规模为年产8万吨| ||,其中,一期4万吨粘胶短纤维项目2007年内完成设计及土建动工,| ||争取2008年投产,二期4万吨粘胶短纤维项目于一期项目投产时开| ||工建设,2009年年底前建成投产。| └────┴─────────────────────────────┘ 【对外投资】 ┌────┬─────┬──────┬──┬───────┬─────┐ |公告日期|2007-06-12|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4500.00| ├────┼─────┴──────┴──┴───────┴─────┤ |说明|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余姚海星纺织品| ||外贸有限公司及香港怡新集团公司于2006年9月1日签订了《合作投| ||资阿拉尔粘胶化纤项目经营合同》。三方同意在新疆阿拉尔市建立| ||新疆阿拉尔新农化纤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下称合资公司),|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4500万元。合资公| ||司总投资额预计为3亿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亿元人民币。| ||由于具体合作意见发生一些分歧没能达成共识,因此上述三方| ||之间目前已终止了合作关系。| └────┴─────────────────────────────┘ 【资产置换】 ┌────┬─────┬──────┬──┬───────┬─────┐ |公告日期|2005-01-04|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 ├────┼─────┴──────┴──┴───────┴─────┤ |说明|公司与新疆阿克苏农垦农工商联合总公司签署协议,同意对双| ||方的资产和业务进行整合。公司以其13.25万亩耕地及其相关的配| ||套经营性资产转让予农工商总公司;农工商总公司以其与公司耕地| ||相配套的辅助性生产设施、水利调度设施、棉纺设备、厂房、工业| ||用地转让予公司。双方均以评估后的价值进行置换。本协议生效日| ||为资产置换日。| └────┴─────────────────────────────┘ 【购销商品或劳务】 ┌────┬─────┬──────┬──┬───────┬─────┐ |公告日期|2004-10-30|是否关联交易|是|交易金额(万元)|| ├────┼─────┴──────┴──┴───────┴─────┤ |说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棉麻公司与公司就有关2004年度棉花| ||销售事项经充分协商拟达成棉花委托代销协议,公司将下属阿拉尔| ||、南口、幸福城三个分公司生产的皮棉委托农一师棉麻公司代为销| ||售;公司委托乙方代销的皮棉品种包括细绒棉、中绒棉、长绒棉,| ||其等级和质量,按国家标准执行。销售费参照近三年乙方实际发生| ||的销售费用,不分皮棉等级,确定为每吨皮棉82元。皮棉检验费按| ||每吨60元执行。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对外投资】 ┌────┬─────┬──────┬──┬───────┬─────┐ |公告日期|2004-07-27|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1000.00| ├────┼─────┴──────┴──┴───────┴─────┤ |说明|对新疆金牛生物股份公司追加投资公司将新疆金牛生物股份| ||公司2003年度对公司的分红款400万元用来参与该公司的增资扩股| ||方案,方案完成后,公司总投资额(1000万元),占该公司增资扩股| ||后总股本(2亿元)的5%。| └────┴─────────────────────────────┘ 【购销商品或劳务】 ┌────┬─────┬──────┬──┬───────┬─────┐ |公告日期|2003-11-28|是否关联交易|是|交易金额(万元)|| ├────┼─────┴──────┴──┴───────┴─────┤ |说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棉麻公司与公司双方就有关棉花销售事项| ||经充分协商拟达成棉花委托代销协议。公司将下属阿拉尔、南口、| ||幸福城三个分公司生产的皮棉委托农一师棉麻公司代为销售,农一| ||师棉麻公司必须以不低于新公司向农一师棉麻公司交付皮棉当日的| ||市场价格销售。| └────┴─────────────────────────────┘ 【购销商品或劳务】 ┌────┬─────┬──────┬──┬───────┬─────┐ |公告日期|2003-11-28|是否关联交易|是|交易金额(万元)|| ├────┼─────┴──────┴──┴───────┴─────┤ |说明|公司拟在2003、2004年培育万头优质牛奶源基地,初步确定的| ||措施为农一师农牧团场范围内有养牛意愿的农户均可与公司签订委| ||托购买协议,由公司对外代为购买。资金来源在各农牧团场向公| ||司支付30%购牛保证金的前提下,公司以自己的信用开具远期承兑| ||汇票为农户垫付购牛资金,待牛购进后,农户所在团场以奶牛作抵| ||押,集体贷款归还垫支款。公司初步决定,在2003、2004两年内将| ||为农户代为购进1.8万头优质奶牛,每头价格在2-2.5万之间,在购| ||牛过程中,公司将累计为农户垫付3.6-4.5亿元。2003年年底前将| ||购进8000头,其余将在2004年完成。| └────┴─────────────────────────────┘
【2.风险提示】 ┌─────┬─────────────────────────────┐ |截止日期|2005-12-31| ├─┬───┴────┬───────┬──────┬────┬────┤ |序|资金占用方|占用方式|与本公司关系|期末余额|占应收账| |号||||(万元)|款(%)| ├─┼────────┼───────┼──────┼────┼────┤ |1|农一师电力公司|向上市公司提供||193.77|1.3%| |||资金|||| |2|新疆金牛生物股份|向关联方提供资||3449.9|23%| ||有限公司|金|||| |3|农一师十团|向上市公司提供||299.05|2.0%| |||资金|||| |4|农一师五团|向关联方提供资||1023.4|6.7%| |||金|||| |5|新疆塔农节水器材|向关联方提供资||427.85|2.8%| ||有限责任公司|金|||| |6|农一师四团、五团|向关联方提供资||67.37|0.4%| |||金|||| |7|农一师八团|向上市公司提供||2.40|0.0%| |||资金|||| |8|农一师财务局|向关联方提供资||237.33|1.6%| |||金|||| |9|农一师十三团|向上市公司提供||39.98|0.3%| |||资金|||| |10|农一师实业开发公|向关联方提供资||418.00|2.7%| ||司|金|||| |11|农一师物资处|向上市公司提供||38.25|0.3%| |||资金|||| |12|农垦阿克苏供销合|向关联方提供资||615.00|4.0%| ||作总公司|金|||| |13|农一师十二团|向上市公司提供||2223.0|15%| |||资金|||| |14|农一师团委|向关联方提供资||10.00|0.1%| |||金|||| └─┴────────┴───────┴──────┴────┴────┘
【3.其他事项】 【政策优惠】 ┌────┬─────┬──────┬──┬───────┬─────┐ |公告日期|2005-02-04|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 ├────┼─────┴──────┴──┴───────┴─────┤ |说明|根据有关通知,获知公司经国家专家组评审,全国农业产业化| ||联席会议认定,确认公司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依据有| ||关文件精神,公司根据国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相关规定,现已| ||办理完公司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的各项手续,公司及下属分公司自20| ||04年元月1日起减免企业所得税,享受此项优惠政策的还有公司控| ||股子公司新农赛杰草业有限责任公司和阿克苏新农金牛有限责任公| ||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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