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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股改☆◇港澳资讯600432更新日期2007-11-22◇灵通V4.0 ★本栏包括【1.股本结构】、【2.股本变化】、【3.限售股份】、【4.股改情况】 【1.股本结构】 【股本结构列示】 ┌─────────┬─────┬─────┬─────┬─────┐ |单位(万股)|2007-11-01|2006-12-31|2005-12-31|2004-12-31| ├─────────┼─────┼─────┼─────┼─────┤ |总股本|25444.70|22800.00|19000.00|19000.00| |发起人国家股|-|-|12294.00|-| |发起人国有法人股|-|-|-|12294.00| |境内发起人法人股|-|-|706.00|706.00| |流通A股|25444.70|22800.00|6000.00|6000.00| |实际流通A股|11210.51|9144.00|6000.00|6000.00| |限售的流通股|14234.19|13656.00|-|-| └─────────┴─────┴─────┴─────┴─────┘
【2.股本变化】
【历次变更状况】 ┌──────┬──────┬──────┬──────┬──────┐ |日期|总股本|流通A股|实际流通A股|变更原因| ├──────┼──────┼──────┼──────┼──────┤ |2007-11-01|25444.70|25444.70|11210.51|增发| |2007-03-15|22800.00|22800.00|11210.51|有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上市| |2006-07-07|22800.00|22800.00|9144.00|送转股| |2006-03-15|19000.00|19000.00|7620.00|股权分置| |2003-09-05|19000.00|6000.00|6000.00|新股上市| |2003-08-21|19000.00|6000.00|-|新股发行| └──────┴──────┴──────┴──────┴──────┘
【3.限售股份】 ┌─┬──────┬────┬─────┬────┬──────────┐ |序|股东名称|限售股份|上市日|新增可上|限售条件| |号||(万股)||市股份(|| |||||万股)|| ├─┼──────┼────┼─────┼────┼──────────┤ |1|吉林昊融有色|11589.49|2007-03-15|1140.00|在法定的承诺期期满后| ||金属集团有限||||12个月内,昊融集团通| ||公司||||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出售股份的数量占本公| ||||||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 ||||||过5%,在24个月不超过| ||||||10%。在其所持有的非| ||||||流通股获得上市流通权| ||||||之日起24个月内,出售| ||||||价格必须高于既定的最| ||||||低出售价格。最低出售| ||||||价格为每股13.54元。| ||||||在吉恩镍业因利润分配|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 ||||||、增发新股或配股等情| ||||||况而导致股份或股东权| ||||||益变化时,上述最低出| ||||||售价格将随之进行调整|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 ||||||造成的股价变化不进行| ||||||调整。| |||├─────┼────┤| ||||2008-03-15|1140.00|| |||├─────┼────┤| ||||2009-03-15|10449.49|| └─┴──────┴────┴─────┴────┴──────────┘
【4.股改情况】 【股权分置改革】
1)方案简介: 对价方案:每10股获得2.7股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19000.00实施后总股本(万股)19000.00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6000.00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7620.00 限售流通股(万股)11380.00 保荐机构1: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股改进程提示: 方案公布日2006-01-23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06-02-20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2006-02-21至2006-02-28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2006-02-27至2006-03-01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2006-03-01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2006-01-23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2006-02-13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2006-02-21 股改实施上市日2006-03-15
3)参加表决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表决情况| ├───────────────────┼────────┼─────┤ |岳鹏|33.00|赞成| |黄秋佳|33.77|赞成|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109.03|赞成| |金||| |闫世刚|21.06|赞成| |杨跃滨|20.10|赞成| |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07.32|赞成|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发小盘成长股票型证|115.00|赞成| |券投资基金||| |浦国良|31.37|赞成|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稳健增长证券投资基金|56.11|赞成|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传统-普通保|187.36|赞成| |险产品||| └───────────────────┴────────┴─────┘ 4)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特别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股东名称|方案实施前|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股份(万股)|股份(万股)|比例(%)| ├──────────────────┼─────┼─────┼────┤ |吉林省通化赤柏松铜镍矿|88.00|77.03|0.41| |长沙矿冶研究院|88.00|77.03|0.41| |佛山市华创化工有限公司|530.00|463.95|2.44| |吉林昊融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12118.00|10607.91|55.83| |营口青花耐火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76.00|154.07|0.81| └──────────────────┴─────┴─────┴────┘ 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 |股东名称|承诺最低|承诺最低|特别承诺|实施日期| ||所持比例|减持价格||| ├────────────┼────┼────┼──────┼─────┤ |吉林昊融有色金属集团有限||13.54||| |公司||||| └────────────┴────┴────┴──────┴─────┘
(2)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吉林昊融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55.83 实际控制人吉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间接持股比例(%):18.42
(3)方案详细说明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股份,从而使其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的权利。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将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股份总计1620万股,即每10股流通股可获得2.7股对价股份。(原方案为每10股获得2.3股)
(4)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1、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一致承诺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文件关于禁售期、限售期、限售比例及信息披露等法定要求。 2、控股股东吉林昊融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股票在其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24个月内,只有当二级市场股票价格不低于13.54元时(若公司股票按照有关规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上述价格按照除权、除息规则相应调整),才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 控股股东吉林昊融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在法定的承诺期期满后12个月内,昊融集团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数量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在24个月不超过10%。在其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24个月内,出售价格必须高于既定的最低出售价格。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造成的股价变化不进行调整; 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当公司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导致公司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最低出售价格的调整办法及计算公式如下 A.送股或转增股本P=P0/(1+n); B.派息P=P0-V; C.送股或转增股本并同时派息P=(P0-V)/(1+n); 其中P0为当前最低出售价格(即10.00元/股),V为每股的派息额,n为每股的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P为调整后的最低出售价格。 昊融集团承诺如在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前,吉林省通化赤柏松铜镍矿、长沙矿冶研究院双方或任何一方不能取得相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同意,昊融集团将代其支付股权分置改革对价,被代付对价的一方或其股票承接方持有的非流通股上市流通时,应先征得昊融集团的同意,并吉恩镍业董事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上市交易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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