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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股改☆◇港澳资讯600452更新日期2007-11-22◇灵通V4.0 ★本栏包括【1.股本结构】、【2.股本变化】、【3.限售股份】、【4.股改情况】 【1.股本结构】 【股本结构列示】 ┌─────────┬─────┬─────┬─────┬─────┐ |单位(万股)|2007-09-30|2006-12-31|2005-12-31|2004-12-31| ├─────────┼─────┼─────┼─────┼─────┤ |总股本|16000.00|16000.00|16000.00|16000.00| |发起人国有法人股|-|-|10295.00|10295.00| |境内发起人法人股|-|-|505.00|505.00| |流通A股|16000.00|16000.00|5200.00|5200.00| |实际流通A股|7737.00|6864.00|5200.00|5200.00| |限售的流通股|8263.00|9136.00|-|-| └─────────┴─────┴─────┴─────┴─────┘
【2.股本变化】
【历次变更状况】 ┌──────┬──────┬──────┬──────┬──────┐ |日期|总股本|流通A股|实际流通A股|变更原因| ├──────┼──────┼──────┼──────┼──────┤ |2007-01-11|16000.00|16000.00|7737.00|有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上市| |2006-01-11|16000.00|16000.00|6864.00|股权分置| |2004-03-03|16000.00|5200.00|5200.00|新股上市| |2004-02-17|16000.00|5200.00|-|新股发行| └──────┴──────┴──────┴──────┴──────┘
【3.限售股份】 ┌─┬──────┬────┬─────┬────┬──────────┐ |序|股东名称|限售股份|上市日|新增可上|限售条件| |号||(万股)||市股份(|| |||||万股)|| ├─┼──────┼────┼─────┼────┼──────────┤ |1|重庆川东电力|8263.00|2012-01-11|8263.00|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 ||集团有限责任||||施后首个交易日起七十| ||公司||||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 ||||||或转让,七十二个月后| ||||||的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 ||||||于6.5元/股(公司实施| ||||||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 ||||||股、派现等股票除权时| ||||||作相应调整)。| ├─┼──────┼────┼─────┼────┼──────────┤ |2|重庆市涪陵光|696.74|2007-01-11|696.74|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 ||明电力有限公||||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 ||司||||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或者转让。| ├─┼──────┼────┼─────┼────┼──────────┤ |3|重庆建筑物资|80.21|2007-01-11|80.21|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 ||总公司||||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或者转让。| ├─┼──────┼────┼─────┼────┼──────────┤ |4|重庆市涪陵区|35.14|2007-01-11|35.14|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 ||有色金属工业||||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 ||公司||||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或者转让。| ├─┼──────┼────┼─────┼────┼──────────┤ |5|重庆市涪陵投|30.45|2007-01-11|30.45|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 ||资集团公司||||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或者转让。| ├─┼──────┼────┼─────┼────┼──────────┤ |6|重庆市亚东亚|30.45|2007-01-11|30.45|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 ||集团变压器有||||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 ||限公司||||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或者转让。| └─┴──────┴────┴─────┴────┴──────────┘
【4.股改情况】 【股权分置改革】
1)方案简介: 对价方案:每10股获得3.2股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16000.00实施后总股本(万股)16000.00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5200.00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6864.00 限售流通股(万股)9136.00 保荐机构1: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股改进程提示: 方案公布日2005-11-21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05-12-13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2005-12-14至2005-12-22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2005-12-21至2005-12-23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2005-12-23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2005-11-21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2005-12-01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2005-12-14 股改实施上市日2006-01-11
3)参加表决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表决情况| ├───────────────────┼────────┼─────┤ |潘美德|14.21|赞成| |罗玉卿|10.94|赞成| |李辰璇|20.00|反对| |刘烈斌|12.96|赞成| |沈美蓉|16.71|赞成| |郭冬云|18.55|赞成| |吴明仁|13.43|赞成| |符征荣|11.14|反对| |董涛|11.47|赞成| |杨哲|20.80|赞成| └───────────────────┴────────┴─────┘ 4)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特别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股东名称|方案实施前|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股份(万股)|股份(万股)|比例(%)| ├──────────────────┼─────┼─────┼────┤ |重庆建筑物资总公司|94.82|80.21|0.50| |重庆市涪陵区有色金属工业公司|396.18|335.14|2.09| |重庆市涪陵投资集团公司|36.00|30.45|0.19| |重庆市涪陵光明电力有限公司|469.00|396.74|2.48| |重庆博联变压器有限公司|36.00|30.45|0.19| |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9768.00|8263.00|51.64| └──────────────────┴─────┴─────┴────┘ 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 |股东名称|承诺最低|承诺最低|特别承诺|实施日期| ||所持比例|减持价格||| ├────────────┼────┼────┼──────┼─────┤ |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6.50|股权激励|未实施| |公司||||| |重庆市涪陵光明电力有限公|||股权激励|未实施| |司||||| |重庆市涪陵区有色金属工业|||股权激励|未实施| |公司||||| └────────────┴────┴────┴──────┴─────┘ 说明 为增强公司凝聚力、提升上市公司价值,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股东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涪陵区有色金属工业公司及重庆市涪陵光明电力有限公司承诺提供部分股票用于建立涪陵电力管理团队股权激励制度。具体方案授权董事会制定实施。
(2)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持股比例(%)51.64 实际控制人重庆市涪陵水利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间接持股比例(%):29.73
(3)方案详细说明 涪陵电力股权分置改革将采用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送股的形式。送股数量为,本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得3.2股股份,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总计16640000股股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原方案为每10股获得2.8股)
(4)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一、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一)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二)持有公司总股本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川东电力,作出如下特别承诺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起七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二、股权激励方案 为增强公司凝聚力、提升上市公司价值,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股东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涪陵区有色金属工业公司及重庆市涪陵光明电力有限公司承诺提供部分股票用于建立涪陵电力管理团队股权激励制度。具体方案授权董事会制定实施。 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 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起七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七十二个月后的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6.5元/股(公司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派现等股票除权时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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