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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股改☆◇港澳资讯600630更新日期2007-11-16◇灵通V4.0 ★本栏包括【1.股本结构】、【2.股本变化】、【3.限售股份】、【4.股改情况】 【1.股本结构】 【股本结构列示】 ┌─────────┬─────┬─────┬─────┬─────┐ |单位(万股)|2007-09-30|2006-12-31|2005-12-31|2004-12-31| ├─────────┼─────┼─────┼─────┼─────┤ |总股本|42486.16|42486.16|42486.16|42486.16| |发起人国家股|-|-|19087.42|19087.42| |募集法人股份|-|-|4288.74|4288.74| |流通A股|42486.16|42486.16|19110.00|19110.00| |实际流通A股|29705.04|25416.30|19110.00|19110.00| |限售的流通股|12781.12|17069.86|-|-| └─────────┴─────┴─────┴─────┴─────┘
【2.股本变化】
【历次变更状况】 ┌──────┬──────┬──────┬──────┬──────┐ |日期|总股本|流通A股|实际流通A股|变更原因| ├──────┼──────┼──────┼──────┼──────┤ |2007-02-16|42486.16|42486.16|29705.04|有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上市| |2006-02-16|42486.16|42486.16|25416.30|股权分置| |2001-04-10|42486.16|19110.00|19110.00|配股| |1998-06-26|37520.22|14700.00|14700.00|增发| |1998-01-01|25520.22|2700.00|2700.00|股权置换| |1994-06-30|22525.52|2700.00|2700.00|送转股| └──────┴──────┴──────┴──────┴──────┘
【3.限售股份】 ┌─┬──────┬────┬─────┬────┬──────────┐ |序|股东名称|限售股份|上市日|新增可上|限售条件| |号||(万股)||市股份(|| |||||万股)|| ├─┼──────┼────┼─────┼────┼──────────┤ |1|上海纺织(集|12781.12|2009-02-16|12781.12|承诺持有的非流通股股| ||团)有限公司||||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 ||||||起,在36个月内不上市| ||||||交易或者转让。| └─┴──────┴────┴─────┴────┴──────────┘
【4.股改情况】 【股权分置改革】
1)方案简介: 对价方案:每10股获得3.3股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42486.16实施后总股本(万股)42486.16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19110.00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25416.30 限售流通股(万股)17069.86 保荐机构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股改进程提示: 方案公布日2005-12-23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06-01-12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2006-01-13至2006-01-20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2006-01-19至2006-01-23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2006-01-23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2005-12-23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2006-01-06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2006-01-13 股改实施上市日2006-02-16
3)参加表决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表决情况| ├───────────────────┼────────┼─────┤ |沈四妹|60.33|赞成| |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109.37|赞成| |叶禄鹏|92.33|赞成| |天津中天国际投资合作公司|60.00|赞成| |国联安德盛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199.99|赞成| |邱白雪|58.01|赞成| |季宝红|80.00|赞成| |金鑫证券投资基金|100.00|赞成| |上投摩根中国优势证券投资基金|69.53|赞成| |陈升华|300.00|赞成| └───────────────────┴────────┴─────┘ 4)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特别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股东名称|方案实施前|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股份(万股)|股份(万股)|比例(%)| ├──────────────────┼─────┼─────┼────┤ |募集法人股股东|4288.74|4288.74|10.09| |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19087.42|12781.12|30.08| └──────────────────┴─────┴─────┴────┘ 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无特别承诺
(2)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30.08 实际控制人上海纺织控股(集团)公司 间接持股比例(%):20.80
(3)方案详细说明 控股股东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6306.3万股股份作为对价,支付给流通股股东,以换取非流通股股份的流通权,即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纺织集团支付的3.3股股份。公司募集法人股股东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不参与对价安排,既不支付对价也不获得对价。(原方案每10股获得3股)
(4)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事项 纺织集团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具体如下 (1)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股权分置改革的规定,积极推动龙头股份股权分置改革工作,落实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2)同意按照龙头股份相关股东会议决议通过的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支付对价。 (3)在改革方案实施前,不对所持股份设置任何质押、担保或其他第三方权益。 (4)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具体情况,本公司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5)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恪守诚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不利用龙头股份股权分置改革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或者其他证券欺诈行为。扩ぉ喋ぉぉぉぉぉぉ喋ぉぉぉぉ喋ぉぉぉぉぉ喋ぉぉぉぉ喋ぉぉぉぉぉぉぉぉぉぉ?br>|10|宝钢集团上海|171.00|2007-02-16|0.00|承诺持有的非流通股股| ||五钢有限公司||||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 ||||||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 ||||||交易或者转让。| └─┴──────┴────┴─────┴────┴──────────┘
【4.股改情况】 【股权分置改革】
1)方案简介: 对价方案:每10股获得3.3股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42486.16实施后总股本(万股)42486.16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19110.00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25416.30 限售流通股(万股)17069.86 保荐机构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股改进程提示: 方案公布日2005-12-23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06-01-12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2006-01-13至2006-01-20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2006-01-19至2006-01-23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2006-01-23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2005-12-23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2006-01-06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2006-01-13 股改实施上市日2006-02-16
3)参加表决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表决情况| ├───────────────────┼────────┼─────┤ |沈四妹|60.33|赞成| |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109.37|赞成| |叶禄鹏|92.33|赞成| |天津中天国际投资合作公司|60.00|赞成| |国联安德盛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199.99|赞成| |邱白雪|58.01|赞成| |季宝红|80.00|赞成| |金鑫证券投资基金|100.00|赞成| |上投摩根中国优势证券投资基金|69.53|赞成| |陈升华|300.00|赞成| └───────────────────┴────────┴─────┘ 4)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特别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股东名称|方案实施前|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股份(万股)|股份(万股)|比例(%)| ├──────────────────┼─────┼─────┼────┤ |募集法人股股东|4288.74|4288.74|10.09| |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19087.42|12781.12|30.08| └──────────────────┴─────┴─────┴────┘ 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无特别承诺
(2)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30.08 实际控制人上海纺织控股(集团)公司 间接持股比例(%):20.80
(3)方案详细说明 控股股东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6306.3万股股份作为对价,支付给流通股股东,以换取非流通股股份的流通权,即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纺织集团支付的3.3股股份。公司募集法人股股东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不参与对价安排,既不支付对价也不获得对价。(原方案每10股获得3股)
(4)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事项 纺织集团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具体如下 (1)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股权分置改革的规定,积极推动龙头股份股权分置改革工作,落实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2)同意按照龙头股份相关股东会议决议通过的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支付对价。 (3)在改革方案实施前,不对所持股份设置任何质押、担保或其他第三方权益。 (4)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具体情况,本公司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5)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恪守诚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不利用龙头股份股权分置改革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或者其他证券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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