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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事项☆◇港澳资讯600649更新日期2007-12-18◇灵通V4.0 ★本栏目内容【1.资本运作】、【2.风险提示】、【3.其他事项】 【1.资本运作】 【资产出售】 ┌────┬─────┬──────┬──┬───────┬─────┐ |公告日期|2007-12-18|是否关联交易|是|交易金额(万元)|77728.50| ├────┼─────┴──────┴──┴───────┴─────┤ |说明|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6月7日与控股股东上海市城| ||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下称城投公司)签订了《关于上海新建设| ||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美元,城投公司持有65%股权,下| ||称新建设公司)股权转让办法的协议》,公司拟通过在产权交易| ||所挂牌转让的方式收回对新建设公司的投资,即为公司所拥有的新| ||建设公司15.5%股权和经营权,上述股权和经营权评估值约77728.5| ||0万元(以市国资委核准的数额为准),其中投资成本56372万元。| ||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收回对上海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新建设公司)投资的关| ||联交易议案》,目前公司所拥有的新建设公司15.5%股权的审计评| ||估工作已经完成,评估值77728.50万元,现已报上海市国资委备案| ||。该项目于2007年11月19日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 ||挂牌截止日期为2007年12月17日。预计在年内可以完成产权交易。| ||大股东上海城投已于2007年12月17日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成| ||功竞买了公司出让的上海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新建设公司)| ||15.5%的股权,并与公司签订了产权交易协议,上海城投将向公司| ||以现金方式支付77728.50万元股权转让款,其中30%应于协议生效| ||后五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于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2个月内(预计为| ||2008年2月底)付清。| └────┴─────────────────────────────┘ 【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2007-12-15|是否关联交易|是|交易金额(万元)|712656.9| ├────┼─────┴──────┴──┴───────┴─────┤ |说明|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3日和控股股东上海市城| ||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持有公司45.87%的股权,下称上海城投)| ||签署了《以资产认购股份合同补充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 ||议》,公司采取向上海城投非公开发行股票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 ||式购买上海城投旗下的主要经营性资产-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注| ||册资本为12.8亿元)与上海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5| ||亿元)各100%的股权,其中支付现金的金额约为目标资产总价值的1| ||0%。发行价格为每股15.61元,发行数量确定为4.137亿股A股股票| ||,公司向上海城投非公开发行4.137亿股A股股票,按照目标资产的| ||评估值人民币7175964513.55元,公司需向上海城投支付现金71810| ||7513.55元(最终支付现金金额将根据经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核准的评估结果进行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后,上海城投将持有公司股份12.780| ||754亿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55.61%。| ||上述重大资产购买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尚须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于2007年12月13日接| ||到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通知,| ||根据核准结果,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的评估值为1557201124.65| ||元,上海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的评估值为5569367641.54元,| ||合计资产评估价值7126568766.19元。| ||公司原公告的相关材料都将根据上述核准结果进行相应调整。| ||| └────┴─────────────────────────────┘ 【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2007-06-06|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 ├────┼─────┴──────┴──┴───────┴─────┤ |说明|2007年6月5日,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上海市| ||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下称城建总公司)有关函,被告知公司| ||国有股(共计864375405股,其中,流通股94219751股,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770155654股)已于2007年5月24日从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股东账户划到城建总公司账户。| └────┴─────────────────────────────┘ 【对外投资】 ┌────┬─────┬──────┬──┬───────┬─────┐ |公告日期|2007-04-27|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86711.00| ├────┼─────┴──────┴──┴───────┴─────┤ |说明|为解决闵行和松江北部地区用水缺口,保障城市安全运行和| ||经济正常发展,源江水厂项目投资建设已迫在眉睫。源江水厂一期| ||工程根据市发改委批复,设计供水能力为30万立方米/日。年内将| ||开工建设,至2010年工程完工。共需投资86711万元,其中水厂部| ||分为67615万元,出厂管为16000万元,新桥泵站为3096万元。资金| ||来源主要为自筹资金。按现行水价测算,平均资本金回报率为1.23| ||%;如果水价上涨为1.50元/立方米,平均资本金回报率为3.70%;| ||如果水价上涨为2.00元/立方米,平均资本金回报率为6.90%。| └────┴─────────────────────────────┘ 【对外投资】 ┌────┬─────┬──────┬──┬───────┬─────┐ |公告日期|2006-08-30|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800.00| ├────┼─────┴──────┴──┴───────┴─────┤ |说明|同意公司出资8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现金609万元、高新技术19| ||1万元(无形资产),参与组建上海城市水资源开发利用国家工程中| ||心有限公司。| └────┴─────────────────────────────┘ 【资产置换】 ┌────┬─────┬──────┬──┬───────┬─────┐ |公告日期|2006-06-28|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203923.6| ├────┼─────┴──────┴──┴───────┴─────┤ |说明|公司五届九次董事会会议于2006年6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拟以本公司合法拥有的黄浦江原水系统资产与上海水务资产经| ||营发展有限公司合法拥有的上海市自来水市南有限公司100%股权进| ||行置换。同日,本公司与水务资产经营公司签署了《资产置换协议| ||》。此交易为关联交易。公司重大资产置换事项须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审核无异议,并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政府有权| ||部门批准。| ||本次资产置换交易双方共同确认《资产置换协议》项下原水股| ||份置出资产为原水股份所拥有的黄浦江原水系统的固定资产及相关| ||划拨土地的使用权。该置出资产根据财瑞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上| ||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黄浦江引水系统资产评估报告书》(沪财瑞| ||评报(2006)3-113号)所载,以经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核准(沪国资评核【2006】25号)的评估价值为定价基准,其价| ||值为1,979,175,689.13元。| ||本次资产置换交易双方共同确认《资产置换协议》项下原水股| ||份置入资产为水务资产经营公司拥有的市南自来水公司100%的股权| ||,该置入资产根据东洲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上海市自来水市南有| ||限公司整体资产评估项目评估报告书》(沪东洲资评报字第DZ0601| ||50014号)所载,以经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沪国| ||资评核【2006】24号)的评估价值为定价基准,资产价值为2,039,| ||235,775.83元。| ||本次资产置换差额60,060,086.70元由原水股份以现金方式支| ||付给水务资产经营公司。本公司将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支付资产置| ||换差额部分。| ||本次资产置换后,公司长期借款增加约5.93亿元,资产负债率| ||从置换前7.22%提高为34.55%,公司存在偿还债务的风险。| └────┴─────────────────────────────┘ 【资产置换】 ┌────┬─────┬──────┬──┬───────┬─────┐ |公告日期|2006-06-12|是否关联交易|是|交易金额(万元)|147024.5| ├────┼─────┴──────┴──┴───────┴─────┤ |说明|公司与上海水务资产经营发展有限公司于2006年2月12日签订| ||《资产置换协议书》,公司将所拥有的长江原水系统资产(主要包| ||括1996年之前完成投资建设的长江原水一期工程、长江原水二期工| ||程和2005年开始投资的长江原水三期在建工程)与水务资产经营公| ||司所拥有的上海市自来水闵行有限公司100%股权进行置换,以长江| ||原水系统资产经评估核准的资产值和闵行自来水公司经评估核准的| ||净资产值为定价基准(评估基准日为2005年12月31日),置换价格的| ||差额部分由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水务资产经营公司。上述交易属| ||于关联交易。| ||公司于2006年2月27日与上海水务资产经营发展有限公司签订| ||了《资产置换协议书的补充协议》,双方共同确认本次资产置换长| ||江原水系统资产的置出金额为103639.86万元,上海市自来水闵行| ||有限公司的置入金额为147024.54万元,置换价格的差额43384.68| ||万元由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水务资产经营公司。| ||2006年6月12日公告,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资产置换及关联交易议案》。本次| ||资产置换及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将所拥有的长江原水系统资产与上海| ||水务资产经营发展有限公司所拥有的上海市自来水闵行有限公司(| ||下称自来水公司)100%股权进行置换。2006年5月30日,在上海产| ||权交易所完成了自来水公司100%股权的产权交易事宜。| └────┴─────────────────────────────┘ 【对外投资】 ┌────┬─────┬──────┬──┬───────┬─────┐ |公告日期|2005-05-26|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250000.0| ├────┼─────┴──────┴──┴───────┴─────┤ |说明|投资25亿元建设长江引水三期工程整个项目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主要建造一座取水泵站及敷设原水输水管道;第二阶段主| ||要建造一座陆域水库和一座输水泵房。项目实施计划进度本项目| ||建设期为2-3年,第一阶段工程于2006年12月完成;第二阶段工程于| ||2007年12月完成。| ||第一阶段;投资额57849万元,含工程费用42823万元、其他建| ||设费6170万元、预备费4900万元,建设期利息3025万元、铺底流动| ||资金931万元。| ||第二阶段;投资额192118万元,含工程费用50452万元、其他建| ||设费126300万元、预备费4414万元,建设期利息10766万元、铺底流| ||动资金186万元。| ||本次拟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由本公司自筹解决。| ||该项目建成投产后,长江陈行水源地总供水规模218万m3/日(新| ||增88万m3/日),咸潮严重入侵期该水源地供水规模174万m3/日(新增| ||110万m3/日)。| └────┴─────────────────────────────┘ 【购销商品或劳务】 ┌────┬─────┬──────┬──┬───────┬─────┐ |公告日期|2004-07-01|是否关联交易|是|交易金额(万元)|| ├────┼─────┴──────┴──┴───────┴─────┤ |说明|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是上海市城市排水运营企业,本公司| ||拥有上海市合流一期资产所有权。为确保本公司的收益权,双方于2| ||004年1月16日签订了《合流一期污水治理费结算协议书》。交易标| ||的2004年合流一期污水治理费结算事宜(合同期满,如果双方未签| ||订新的结算合同,则此合同继续有效)。每立方米污水治理结算费用| ||为0.4151元。年排污总量超过58400万立方米部分按0.0696/)0立方| ||米元计算。| └────┴─────────────────────────────┘ 【购销商品或劳务】 ┌────┬─────┬──────┬──┬───────┬─────┐ |公告日期|2004-07-01|是否关联交易|是|交易金额(万元)|| ├────┼─────┴──────┴──┴───────┴─────┤ |说明|本公司是上海市的原水主要供应者,上海市自来水市北有限公| ||司、上海市自来水市南有限公司等两家公司是原水的主要购买者。| ||为调整本公司与自来水公司在原水供应销售方面的关系,保障交易| ||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原水销售业务正常进行。本公司与上述两家| ||自来水公司于2004年1月16日签订了《2004年度原水供应销售结算| ||合同》。2003年,本公司向上述两家自来水公司销售原水分别为800| ||07.49万立方米和58909.04万立方米,原水销售单价为0.42元/立方| ||米。| └────┴─────────────────────────────┘
【2.风险提示】 ┌─────┬─────────────────────────────┐ |截止日期|2004-12-31| ├─┬───┴────┬───────┬──────┬────┬────┤ |序|资金占用方|占用方式|与本公司关系|期末余额|占应收账| |号||||(万元)|款(%)| ├─┼────────┼───────┼──────┼────┼────┤ |1|浦东威立雅自来水|其他应收款|股东的子公司|914.55|7.3%| ||公司||||| |2|上海原水房地产公|项目周转金|全资子公司|1884.9|15%| ||司||||| |3|上海市城市排水公|采购|股东的子公司||| ||司||||| |4|上海原水工贸公司|项目周转金|全资子公司|13.65|0.1%| |5|上海市城市排水市|其他应付款|股东的子公司|666.54|5.3%| ||中运行公司||||| |6|上海市自来水市北|应收账款|股东的子公司|6781.8|54%| ||公司||||| |7|上海市自来水市南|应收账款|股东的子公司|4550.4|36%| ||公司||||| |8|海南原水房地产公|项目周转金|全资子公司|2786.9|22%| ||司||||| └─┴────────┴───────┴──────┴────┴────┘
【资产托管】 ┌────┬─────┬──────┬──┬───────┬─────┐ |公告日期|2006-12-27|是否关联交易|是|交易金额(万元)|4320.00| ├────┼─────┴──────┴──┴───────┴─────┤ |说明|公司于2006年12月25日与控股股东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城投原水有限公司签署了《黄浦江原水系统| ||资产委托运营管理协议书》,公司委托城投原水运行管理黄浦江原| ||水系统资产,确保相关设备完好和保质、保量、安全供应原水。按| ||照协议约定,全部达到主要技术指标和考核要求后,公司支付其全| ||年结算费用共计4320万元人民币(其中运营费用4080万元,全年| ||委托管理费240万元)。履行协议的期限自2007年1月1日起至2007年| ||12月31日止。| ||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资产托管】 ┌────┬─────┬──────┬──┬───────┬─────┐ |公告日期|2004-07-01|是否关联交易|是|交易金额(万元)|| ├────┼─────┴──────┴──┴───────┴─────┤ |说明|2004年1月16日,本公司与上海市城市排水市中运营有限公司签| ||订《合流一期资产委托运营管理协议书》。交易标的2004年合流| ||一期资产委托运营管理事宜(委托运营管理协议期满,若双方未签订| ||新的协议,则此协议继续有效)。合流一期资产及委托运营管理主要| ||内容。合流一期资产总值16.4亿元,主要包括支线截流泵站和彭| ||越浦泵站等58座泵站、相关排水机泵设备及截流总管、连接管等排| ||水输送渠道。委托运营管理的主要内容为合流一期资产的机泵、| ||管渠、管道等排水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修、保养及定期维修| ||和大修等工作| ||,确保合流一期资产的安全运行及保值增值。交易价格年委托运| ||行管理费2800万元。日平均排水量超过160万立方米部分将按0.069| ||6)元/立方米补足(2003年支付运行费总额5080.80万元,其中委托支| ||付电费2318.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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