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本股改☆◇港澳资讯600739更新日期2007-10-28◇灵通V4.0 ★本栏包括【1.股本结构】、【2.股本变化】、【3.限售股份】、【4.股改情况】 【1.股本结构】 【股本结构列示】 ┌─────────┬─────┬─────┬─────┬─────┐ |单位(万股)|2007-09-30|2006-12-31|2005-12-31|2004-12-31| ├─────────┼─────┼─────┼─────┼─────┤ |总股本|89720.65|49844.81|49844.81|49844.81| |发起人国家股|-|-|9176.74|9176.74| |境内发起人法人股|-|-|1159.14|1159.14| |募集法人股份|-|-|16620.92|16620.92| |流通A股|89720.65|49844.81|22888.01|22888.01| |实际流通A股|73403.00|29754.41|22888.01|22888.01| |限售的流通股|16317.65|20090.40|-|-| └─────────┴─────┴─────┴─────┴─────┘
【2.股本变化】
【历次变更状况】 ┌──────┬──────┬──────┬──────┬──────┐ |日期|总股本|流通A股|实际流通A股|变更原因| ├──────┼──────┼──────┼──────┼──────┤ |2007-07-31|89720.65|89720.65|73403.00|有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上市| |2007-05-23|89720.65|89720.65|71594.87|送转股| |2007-01-24|49844.81|49844.81|39774.93|有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上市| |2006-01-24|49844.81|49844.81|29754.41|股权分置| |2004-07-14|49844.81|22888.01|22888.01|送转股| |2003-11-24|27691.56|12715.56|12715.56|配股| |2000-06-08|24757.20|9781.20|9781.20|送转股| |1999-08-06|13754.00|5434.00|5333.03|内部职工股上| |||||市| |1998-11-03|13754.00|3828.50|3828.50|股权转让| |1998-10-27|13754.00|3828.50|3828.50|配股| |1998-04-27|12896.00|3224.00|3224.00|送转股| |1997-04-23|8060.00|2015.00|2015.00|送转股| |1996-08-19|6200.00|1550.00|1550.00|新股上市| └──────┴──────┴──────┴──────┴──────┘
【3.限售股份】 ┌─┬──────┬────┬─────┬────┬──────────┐ |序|股东名称|限售股份|上市日|新增可上|限售条件| |号||(万股)||市股份(|| |||||万股)|| ├─┼──────┼────┼─────┼────┼──────────┤ |1|辽宁成大集团|7514.90|2007-07-31|0.00|| ||有限公司||||| ├─┼──────┼────┼─────┼────┼──────────┤ |2|深圳吉富创业|6821.77|2007-07-31|0.00|| ||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 ├─┼──────┼────┼─────┼────┼──────────┤ |3|中国平安保险|1808.14|2007-07-31|1808.14|| ||(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 |4|深圳宜发创业|1671.26|2007-07-31|0.00|| ||投资有限公司||||| ├─┼──────┼────┼─────┼────┼──────────┤ |5|中国东方资产|309.72|2007-07-31|0.00|| ||管理公司||||| └─┴──────┴────┴─────┴────┴──────────┘
【4.股改情况】 【股权分置改革】
1)方案简介: 对价方案:每10股获得3股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49844.81实施后总股本(万股)49844.81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22888.01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29754.41 限售流通股(万股)20090.40 保荐机构1: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股改进程提示: 方案公布日2005-12-15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05-12-30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2006-01-03至2006-01-11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2006-01-12至2006-01-16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2006-01-16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2005-12-12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2005-12-26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2006-01-04 股改实施上市日2006-01-24
3)参加表决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表决情况| ├───────────────────┼────────┼─────┤ |深圳市银光通实业有限公司|904.66|赞成| |中国工商银行-科翔证券投资基金|521.57|赞成| |粟立仲|90.09|赞成| |万荣惠|70.51|赞成| |交通银行-科瑞证券投资基金|546.55|赞成| |福建省闽发证券有限公司|500.00|赞成|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避险增值基金|200.68|赞成| |徐爱军|78.34|赞成| |华盛服饰|780.61|赞成| |海南泉兴旅业有限公司|64.66|赞成| └───────────────────┴────────┴─────┘ 4)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特别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股东名称|方案实施前|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股份(万股)|股份(万股)|比例(%)| ├──────────────────┼─────┼─────┼────┤ |大连锦绣床单有限公司|168.48|125.57|0.25| |大连海洋牧业发展有限公司|12.60|9.39|0.02| |天津市传导广告文化科技有限公司|134.78|100.45|0.20| |大连利方投资有限公司|4589.84|2991.57|6.00| |大连润根商贸有限公司|14.40|10.73|0.02| |沈阳华岳纺织集团锦州纺织有限责任公司|336.96|336.96|0.68| |大连阳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71.00|52.92|0.11| |大连市旅顺口区龙头羊毛衫厂|51.84|38.64|0.08| |大连福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0.23|0.17|0.00| |辽宁省丝绸进出口公司|155.52|115.91|0.23| └──────────────────┴─────┴─────┴────┘ 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 |股东名称|承诺最低|承诺最低|特别承诺|实施日期| ||所持比例|减持价格||| ├────────────┼────┼────┼──────┼─────┤ |大连利方投资有限公司||3.80||| |辽宁成大集团有限公司||3.80||| |深圳吉富创业投资股份有限||3.80||| |公司||||| └────────────┴────┴────┴──────┴─────┘
(2)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辽宁成大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13.18 实际控制人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间接持股比例(%):13.18
(3)方案详细说明 公司的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拟按同一比例以其持有的部分股份作为对价安排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共计支付股份68664024股,每10股非流通股支付2.547188股,每10股流通股获付3股。(原方案每10股获得2.6股)
(4)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1、持股比例超过5%的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 (1)成大集团的承诺 ①成大集团承诺持有的股票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上述期限届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数量在12个月内不超过辽宁成大股份总数的5%、24个月内不超过10%,且出售价格不低于3.8元/股,如违反承诺出售股份,则出售股份所得收入归辽宁成大所有。 ②承诺对大连家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应执行的对价安排61,887股先行代为垫付。代为垫付后,大连家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或其股份承继者如需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应当偿还成大集团代为垫付的股份,或者取得成大集团的同意。 (2)吉富投资的承诺 吉富投资承诺持有的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上述期限届满后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数量不超过辽宁成大股份总数的5%,在24个月内不得超过10%,且出售价格不低于3.8元/股,如违反承诺出售股份,则出售股份所得收入归辽宁成大所有。 (3)利方投资的承诺 利方投资承诺持有的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上述期限届满后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数量不超过辽宁成大股份总数的5%,在24个月内不得超过10%,且出售价格不低于3.8元/股,如违反承诺出售股份,则出售股份所得收入归辽宁成大所有。 2、其他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 参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承诺持有的股票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中披露,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中,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大连分公司的实际持有人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改对价由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因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大连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尚未完成,影响其按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支付对价,其应执行的对价安排3,433,201股由大连利方投资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深圳宜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先行代为垫付。 2007年7月10日,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大连分公司将其持有股份24,261,120股过户给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7月25日,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其应偿还的垫付股份6,179,762股过户至深圳宜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