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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股改☆◇港澳资讯600839更新日期2007-11-15◇灵通V4.0 ★本栏包括【1.股本结构】、【2.股本变化】、【3.限售股份】、【4.股改情况】 【1.股本结构】 【股本结构列示】 ┌─────────┬─────┬─────┬─────┬─────┐ |单位(万股)|2007-09-30|2006-12-31|2005-12-31|2004-12-31| ├─────────┼─────┼─────┼─────┼─────┤ |总股本|189821.14|189821.14|216421.14|216421.14| |发起人国家股|-|-|116068.28|116068.28| |境内发起人法人股|-|-|5212.62|5212.62| |流通A股|189821.14|189821.14|95140.23|95140.23| |实际流通A股|130876.69|127487.91|95140.23|95140.23| |限售的流通股|58944.45|62333.23|-|-| └─────────┴─────┴─────┴─────┴─────┘
【2.股本变化】
【历次变更状况】 ┌──────┬──────┬──────┬──────┬──────┐ |日期|总股本|流通A股|实际流通A股|变更原因| ├──────┼──────┼──────┼──────┼──────┤ |2007-05-24|189821.14|189821.14|130876.69|有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上市| |2007-04-12|189821.14|189821.14|129661.44|有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上市| |2006-04-12|189821.14|189821.14|127487.91|股权分置| |2000-08-07|216421.14|95140.23|95140.23|转配股上市| |2000-06-29|216421.14|75190.18|75190.18|股权转让| |1999-08-24|216421.14|75190.18|75190.18|配股| |1998-08-10|198896.82|61092.02|61092.02|送转股| |1997-09-03|152997.56|46993.86|46993.86|配股| |1997-05-26|129373.41|39573.78|39573.78|送转股| |1996-07-03|80858.38|24733.61|24733.61|送转股| |1995-08-21|50536.49|15458.51|15458.51|送转股| |1994-06-13|23781.88|5996.84|5996.84|送转股| |1994-03-11|19818.23|4997.37|4997.37|新股上市| └──────┴──────┴──────┴──────┴──────┘
【3.限售股份】 ┌─┬──────┬────┬─────┬────┬──────────┐ |序|股东名称|限售股份|上市日|新增可上|限售条件| |号||(万股)||市股份(|| |||||万股)|| ├─┼──────┼────┼─────┼────┼──────────┤ |1|四川长虹电子|58074.46|2008-04-12|9491.06|获得流通权后所持股份| ||集团有限公司||||在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或者转让,但从第二年| ||||||起由于本公司引进战略| ||||||投资者或由于资本运作| ||||||进行换股而转让股份除| ||||||外;G+24个月后的第一| ||||||年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 ||||||交易出售的股份不超过| ||||||公司股份总数的5%。| |||├─────┼────┤| ||||2009-04-12|48583.40|| ├─┼──────┼────┼─────┼────┼──────────┤ |2|深圳市华晟达|195.00||195.00|待归还长虹集团在股权| ||投资控股有限||||分置改革为其垫付的对| ||公司||||价后,再将其剩余股份| ||||||安排上市。| ├─┼──────┼────┼─────┼────┼──────────┤ |3|绵阳市中银实|135.78||135.78|待归还长虹集团在股权| ||业总公司||||分置改革为其垫付的对| ||||||价后,再将其剩余股份| ||||||安排上市。| ├─┼──────┼────┼─────┼────┼──────────┤ |4|昆明盛天腾信|67.89||67.89|待归还长虹集团在股权| ||息产业有限公||||分置改革为其垫付的对| ||司||||价后,再将其剩余股份| ||||||安排上市。| ├─┼──────┼────┼─────┼────┼──────────┤ |5|四川省绵阳市|60.01||60.01|待归还长虹集团在股权| ||绵州宾馆||||分置改革为其垫付的对| ||||||价后,再将其剩余股份| ||||||安排上市。| └─┴──────┴────┴─────┴────┴──────────┘
【4.股改情况】 【股权分置改革】
1)方案简介: 对价方案:每10股获付3.4股,上市公司以4.494元/股的价格将向长虹集团回购26600万股,回购款冲抵其对公司119540.4万元的占用资金,余款以现金偿还。(4月11日股权回购方案已实施)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216421.14实施后总股本(万股)189821.14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95140.23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127487.91 限售流通股(万股)62333.23 保荐机构1: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股改进程提示: 方案公布日2006-02-20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06-03-06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2006-03-07至2006-03-20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2006-03-16至2006-03-20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2006-03-20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2006-02-13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2006-03-02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2006-03-07 股改实施上市日2006-04-12
3)参加表决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表决情况| ├───────────────────┼────────┼─────┤ |王悦殊|471.04|赞成| |安顺证券投资基金|499.99|赞成| |王彦士|334.04|赞成| |银河银泰理财分红证券投资基金|436.63|赞成| |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331.02|赞成|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810.26|赞成| |通乾证券投资基金|550.00|赞成| |博时裕富证券投资基金|429.35|赞成| |景福证券投资基金|649.18|赞成| |全国社保基金零零二组合|464.59|弃权| └───────────────────┴────────┴─────┘ 4)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特别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股东名称|方案实施前|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股份(万股)|股份(万股)|比例(%)| ├──────────────────┼─────┼─────┼────┤ |深圳市满京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3.67|158.94|0.08| |元坝农行|33.95|26.49|0.01| |北京时代创业投资有限公司|50.00|39.02|0.02| |南京凯德实业公司|67.89|52.98|0.03| |淄博云川电子有限公司|33.95|26.49|0.01| |四川内江金簇商贸有限公司|33.95|26.49|0.01| |深圳市华晟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95.00|195.00|0.10| |四川省凉山州五交化有限责任公司|40.31|31.46|0.02| |重庆无线电厂|7.83|7.83|0.00| |绵阳市宏程实业有限责任公司|0.00|0.00|0.00| └──────────────────┴─────┴─────┴────┘ 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 |股东名称|承诺最低|承诺最低|特别承诺|实施日期| ||所持比例|减持价格||| ├────────────┼────┼────┼──────┼─────┤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2006-04-11| |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分配提案|未实施| |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其它承诺|未实施| └────────────┴────┴────┴──────┴─────┘ 说明截至2005年12月31日,长虹集团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相应利息费用累计1211812240.18元。结合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公司将向长虹集团定向回购26600万股国有法人股,定向回购的价格为每股4.494元。回购款项用以冲抵长虹集团对公司的资金占用及相应利息费用,计1195404000元,剩余部分将由长虹集团在定向回购实施完成后10日内以现金偿还,彻底解决大股东资金占用问题。 2006年4月13日公告,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经长虹集团和公司申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方案实施日(2006年4月11日)直接从长虹集团股票账户上将定向回购股份予以注销。
(2)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30.36 实际控制人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间接持股比例(%):30.36
(3)方案详细说明 1、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按每10股流通股获送3.4股的比例送股安排对价,对价安排的股份总数为323476797股。长虹集团向流通股股东送出股份312027308股,送出率为每10股非流通股送出2.69股;除长虹集团以外的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送出股份11449489股,送出率为每10股非流通股送出2.20股。 2、截至2005年12月31日,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相应利息费用累计1211812240.18元。结合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公司将向长虹集团定向回购26600万股国有法人股,定向回购的价格为每股4.494元。回购款项用以冲抵长虹集团对公司的资金占用及相应利息费用,计1195404000元,剩余部分将由长虹集团在定向回购实施完成后10日内以现金偿还,彻底解决大股东资金占用问题。公司向长虹集团定向回购的股份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注销,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 2006年4月13日公告,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经长虹集团和公司申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方案实施日(2006年4月11日)直接从长虹集团股票账户上将定向回购股份予以注销。 [原方案每10股获得3股,公司将向长虹集团定向回购26600万股国有法人股,价格为每股4.494元,回购款项用以冲抵长虹集团对公司的资金占用及相应利息费用,计1195404000元,剩余16408240.18元将由长虹集团在定向回购实施完成后10日内以现金偿还。]
(4)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1、公司全体非流通股东承诺所持股份的出售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自本方案实施完成后,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控股股东长虹集团进一步做出特别承诺如下 1)长虹集团持有的四川长虹非流通股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两年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第三年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但从第二年起由于四川长虹引进战略投资者或由于资本运作进行换股而转让股份除外。上述情况下的股份转让将遵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办理。同时,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长虹集团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2)截至四川长虹股权分置改革及定向回购实施前,如果存在部分非流通股股东未明确表示同意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或部分非流通股股东由于所持股份存在权属争议、质押、冻结情况而无法安排对价;或部分非流通股股东由于未办理完毕股份过户手续而无法安排对价等情况,长虹集团承诺代为垫付上述股东需要安排的对价。对于由长虹集团代为垫付对价的股东,长虹集团保留日后追偿代为垫付的对价股份的权利,且该等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须获得长虹集团的同意,并由四川长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3)若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及定向回购方案未获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批准,长虹集团将通过其他方式在2006年12月31日前尽快解决其占用本公司资金的问题。 4)长虹集团承诺同意在本公司因定向回购减少注册资本而向债权人发出公告之日起45日内,如有四川长虹的债权人提出债权担保要求,将为本公司履行偿还有关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5)如长虹集团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上述承诺,须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控股股东长虹集团做出补充承诺如下 1)为尽快实现向股东分红,长虹集团将向四川长虹2005年度股东大会提议利用公司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2)长虹集团将向四川长虹2006年至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提议当年向股东分配利润的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非累计可分配利润)的40%,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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