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要事项☆◇港澳资讯600874更新日期2007-07-20◇灵通V4.0 ★本栏目内容【1.资本运作】、【2.风险提示】、【3.其他事项】 【1.资本运作】 【银行借贷】 ┌────┬─────┬──────┬──┬───────┬─────┐ |公告日期|2007-06-29|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30000.00| ├────┼─────┴──────┴──┴───────┴─────┤ |说明|同意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申请人民币3亿元借款(| ||信用借款),借款期限两年,利率优惠(在人民银行基准利率基础上| ||下浮10%)。| └────┴─────────────────────────────┘ 【对外投资】 ┌────┬─────┬──────┬──┬───────┬─────┐ |公告日期|2006-07-03|是否关联交易|是|交易金额(万元)|2650.00| ├────┼─────┴──────┴──┴───────┴─────┤ |说明|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 ||天津创业建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750万元,公司出资占注| ||册资本的70.67%,简称创业建材)增资扩股的议案公司已于200| ||5年12月29日与天津市排水工程公司(下称排水工程公司)、天津| ||森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森源科技)、上海康拜环保科技有限| ||公司(下称上海康拜)四方联合签署《增资扩股协议书》。上海康| ||拜以现金方式增资人民币800万元,公司、排水工程公司和森源科| ||技此次均放弃了增资的权利。此次增资后,创业建材的注册资本将| ||增加至人民币455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额为人民币2650万元,占增| ||资后注册资本的58.25%,仍处于绝对控股地位。| ||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06年6月30日与天津市排水工程公司、天津森源科技| ||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康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合签署了《关于终止| ||<增资扩股协议书>的协议书》,终止于2005年12月29日签署的关于| ||对天津创业建材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创业建材在《关于终| ||止<增资扩股协议书>的协议书》签署十日内,向上海康拜返还800| ||万元人民币出资款。| └────┴─────────────────────────────┘ 【对外投资】 ┌────┬─────┬──────┬──┬───────┬─────┐ |公告日期|2006-01-10|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10808.14| ├────┼─────┴──────┴──┴───────┴─────┤ |说明|曲靖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已于2005年12月20日成立,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120,000,000元。其中,本公司出资人民币108,081,434.64| ||元,占注册资本的90.03%;曲靖市城市供排水总公司以经评估的部| ||分资产出资(价值为人民币11,918,565.36元),占注册资本的9.9| ||7%。| └────┴─────────────────────────────┘ 【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2006-01-10|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29008.14| ├────┼─────┴──────┴──┴───────┴─────┤ |说明|公司于2005年6月23日与云南省曲靖市建设局、曲靖市城市供| ||排水总公司联合签署了《曲靖市中心城区供排水基础设施项目合作| ||协议》,公司将与曲靖市城市供排水总公司共同组建合资公司,以| ||TOT(转让-运营-移交)方式运作曲靖市城市供排水总公司辖属的三| ||座自来水厂,以及一座污水处理厂。| ||2005年12月31日,曲靖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已于2005年12月20| ||日成立,由公司与曲靖市城市供排水总公司共同出资,其中公司出| ||资人民币108081434.64元,占注册资本的90.03%,下称创业水务| ||)与曲靖市供排水总公司签订了《资产转让协议》,转让标的为曲| ||靖市城市供排水总公司在项目设施资产中除土地所有权以外的全部| ||权利和权益,扣除已用来出资成立合资公司的价值人民币11918565| ||.36元的部分;创业水务合理要求的所有操作手册、操作摘要、转| ||让札记、设计图纸、文件以及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所必需的技术资| ||料、专有技术、专利、计算机软件及其他知识产权,使创业水务可| ||以继续运营、维护项目设施。| ||转让对价人民币290081434.64元(其中256,093,953.64元为三| ||个自来水厂和一个污水处理厂本次转让资产的评估值,33,987,481| ||元为合资公司获得特许经营期内土地使用权的对价)。| └────┴─────────────────────────────┘ 【对外投资】 ┌────┬─────┬──────┬──┬───────┬─────┐ |公告日期|2005-10-24|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18021.15| ├────┼─────┴──────┴──┴───────┴─────┤ |说明|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7月20日对外公告了杭州| ||市七格污水处理厂项目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公司列为杭州市| ||七格污水处理厂招标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截至目前,双方谈判工| ||作已经结束。| ||公司于2005年10月21日以传真形式召开三届十九次董事会,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与杭州市城市建设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合资成立项目| ||公司(下称合资公司)的议案,并审议通过了《合资合同》和《合| ||资公司章程》。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7445000元,其中公| ||司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180211500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70%| ||。合资公司的经营期限为26年。| └────┴─────────────────────────────┘ 【对外投资】 ┌────┬─────┬──────┬──┬───────┬─────┐ |公告日期|2005-08-09|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9800.00| ├────┼─────┴──────┴──┴───────┴─────┤ |说明|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8月8日以传真方式召开了| ||三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批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天津中水有限| ||责任公司(公司出资比例为90%,下称中水公司)增资的议案公| ||司将以现金出资对中水公司增资人民币8000万元。增资后,中水公| ||司的注册资本将从人民币2000万元增加到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 ||累计出资人民币9800万元,占增资后注册资本的98%。| └────┴─────────────────────────────┘ 【对外投资】 ┌────┬─────┬──────┬──┬───────┬─────┐ |公告日期|2005-04-15|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9500.00| ├────┼─────┴──────┴──┴───────┴─────┤ |说明|公司与湖北省赤壁市建设局签署《关于赤壁市污水处理厂(BOT| ||)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根据此协议,本公司将为赤壁市建设处理能| ||力为4万立方米/日的污水处理厂,并获得该污水处理厂的特许经营| ||权。污水处理厂总投资额约为人民币9500万元,建设工期约24个月(| ||包含管网),特许经营期限25年。| └────┴─────────────────────────────┘ 【对外投资】 ┌────┬─────┬──────┬──┬───────┬─────┐ |公告日期|2004-10-29|是否关联交易|是|交易金额(万元)|2650.00| ├────┼─────┴──────┴──┴───────┴─────┤ |说明|天津创业建材有限公司由公司和天津市排水工程公司、天津森| ||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三方共同投资设立,注册资本2000万元,其中| ||公司出资比例为45%。公司已于2004年7月8日与排水工程公司及森| ||源科技签署了《创业建材增资协议书》,本公司和森源科技将分别| ||认缴增资额1750万元和250万元,本公司以现金出资,森源科技以其| ||拥有的等价土地使用权出资。截止目前,本公司已经完成了1750万| ||元的出资义务,而森源科技仍无法完成用于向天津创业建材有限公| ||司增资的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经本公司与森源科技及排水工程公| ||司平等协商,本公司将继续以现金方式增资1750万,森源科技拟放弃| ||此次增资权利,排水工程公司仍然不进行增资。增资后,创业建材的| ||注册资本将增加至3750万元。本公司累计出资2650万元,占增资后| ||注册资本的70.67%,成为创业建材的控股股东,森源科技和排水工程| ||公司出资额分别为人民币400万元和700万元,分别占注册资本的10.| ||66%和18.67%。| └────┴─────────────────────────────┘ 【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2004-07-09|是否关联交易|是|交易金额(万元)|2500.00| ├────┼─────┴──────┴──┴───────┴─────┤ |说明|贵州创业水务有限公司由公司及香港龙力集团在中国贵州成立|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根据贵州水务公司章程规定,公| ||司以现金出资人民币7000万,占注册资本的70%;香港龙力集团以等| ||值于人民币3000万元的人民币或港币出资,占注册资本的30%。截至| ||到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已向贵州水务出资人民币4700万元,而香| ||港龙力集团尚未有任何出资。经公司董事会同意香港龙力集团将其| ||所持有的贵州水务全部30%股权进行转让。公司与贵州锦绣文化科| ||技有限公司分别受让香港龙力集团持有的贵州水务25%、5%的股权| ||。香港龙力集团在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不再拥有贵州水务的任何权| ||利。贵州水务将不再属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于本次股权变更完成| ||后,连同公司原有出资额7000万元,公司认缴的贵州水务注册资本| ||额将达到9500万元,占贵州水务注册资本总额的95%。| └────┴─────────────────────────────┘ 【对外投资】 ┌────┬─────┬──────┬──┬───────┬─────┐ |公告日期|2004-06-26|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36633.00| ├────┼─────┴──────┴──┴───────┴─────┤ |说明|工程计划总投资为人民币36633万元,建设期5年。| └────┴─────────────────────────────┘ 【对外投资】 ┌────┬─────┬──────┬──┬───────┬─────┐ |公告日期|2004-06-26|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225444.0| ├────┼─────┴──────┴──┴───────┴─────┤ |说明|该工程主要建设包括:一、新建咸阳路污水处理厂,本期工程完工| ||以后,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可达45万立方米/日,工程计划总投| ||资为人民币119972万| ||元,工程建设期为4年;二、扩建纪庄子污水处理厂及新建与其配| ||套的东南郊一带排水工程,完工后,污水处理能力将扩至54万立方| ||米/日,计划总投资为人民币105472万元,工程建设期为4年。| └────┴─────────────────────────────┘ 【对外投资】 ┌────┬─────┬──────┬──┬───────┬─────┐ |公告日期|2003-10-10|是否关联交易|否|交易金额(万元)|7000.00| ├────┼─────┴──────┴──┴───────┴─────┤ |说明| 本公司已于2003年10月9日与龙力集团签订合资协议,合资公司| ||正式定名为贵州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创业环保将以现金出资人民币7| ||000万,占注册资本的70%;龙力集团出资等值于人民币3000万元的| ||人民币或港币,占注册资本的30%。合资公司经营期限35年,主要从| ||事贵阳市的水务、环保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运营等。合资公| ||司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其中创业环保委派四名,龙力集团委派两| ||名。合资双方将按照各自在注册资本中所占比例进行利润分配。| └────┴─────────────────────────────┘
【2.风险提示】 ┌────┬─────────────────────────────┐ |公告日期|2001-03-23| ├────┼─────────────────────────────┤ |实施日期|2001-03-26| ├────┼─────────────────────────────┤ |处理类型|撤消特别处理| ├────┼─────────────────────────────┤ |处理原因|经上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且出具了标准无保| ||留意见审计报告,本公司2000年度盈利| ||168604千元| ├────┼─────────────────────────────┤ |其他|| └────┴─────────────────────────────┘ ┌────┬─────────────────────────────┐ |公告日期|1999-05-14| ├────┼─────────────────────────────┤ |实施日期|1999-05-17| ├────┼─────────────────────────────┤ |处理类型|ST| ├────┼─────────────────────────────┤ |处理原因|公司1998年度财务报告经审计后,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 ||无法表示意见”的报告| ├────┼─────────────────────────────┤ |其他|| └────┴─────────────────────────────┘
┌─────┬─────────────────────────────┐ |截止日期|2005-12-31| ├─┬───┴────┬───────┬──────┬────┬────┤ |序|资金占用方|占用方式|与本公司关系|期末余额|占应收账| |号||||(万元)|款(%)| ├─┼────────┼───────┼──────┼────┼────┤ |1|天津市排水公司|应收账款|同受天津市市|4554.4|67%| ||||政工程局监控||| ||||的国营企业或||| ||||公司||| |2|天津市排水公司|预收账款|同受天津市市|2738.5|40%| ||||政工程局监控||| ||||的国营企业或||| ||||公司||| |3|天津市排水公司|应收账款|同受天津市市|46619|687%| ||||政工程局监控||| ||||的国营企业或||| ||||公司||| └─┴────────┴───────┴──────┴────┴────┘
【股权质押】 ┌────┬─────┬──────┬──┬───────┬─────┐ |公告日期|2006-11-01|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 ├────┼─────┴──────┴──┴───────┴─────┤ |说明|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日前接到第一大股东天津市政投| ||资有限公司(现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A股797152609股,约占| ||公司总股本的59.91%,下称市政投资)的通知,市政投资于2005| ||年11月10日将其持有公司股权9635万股质押给兴业银行天津分行(| ||下称天津分行),上述质押已于2006年10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称登记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的| ||登记手续。| ||同日,市政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9635万股质押给天津分行| ||,为其向天津分行申请的贷款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期自2006年10月| ||30日至2007年10月29日。上述质押已于2006年10月26日在登记公司| ||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上述质押的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7.24%。截至目前,市政投| ||资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7952万股,约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35.06%,| ||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1.01%。| └────┴─────────────────────────────┘ 【股权质押】 ┌────┬─────┬──────┬──┬───────┬─────┐ |公告日期|2006-08-14|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 ├────┼─────┴──────┴──┴───────┴─────┤ |说明|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 ||(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A股797152609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 ||9.906%,下称天津市政)将其持有公司股权18317万股(约占公司| ||总股本的13.765%)质押给兴业银行天津分行(下称天津分行),为| ||其向天津分行申请的贷款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期自2006年7月7日至| ||2009年7月5日。| ||上述质押已于2006年7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目前,天津市政累计质押公司股份39857万股,约占其持| ||有公司股份的49.999%,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9.953%。| └────┴─────────────────────────────┘ 【股权质押】 ┌────┬─────┬──────┬──┬───────┬─────┐ |公告日期|2005-11-14|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 ├────┼─────┴──────┴──┴───────┴─────┤ |说明|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 ||(持有公司国有股8390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08%,下称天| ||津市政)将其持有公司股权9635万股质押给兴业银行天津分行,为| ||其向兴业银行天津分行申请的贷款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期自2005年| ||11月10日至2006年11月9日。| ||上述质押已于2005年11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上述质押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24%。截至目前,天津市政| ||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1540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25.67%,占公| ||司总股本的16.20%。| └────┴─────────────────────────────┘ 【股权质押】 ┌────┬─────┬──────┬──┬───────┬─────┐ |公告日期|2005-11-04|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 ├────┼─────┴──────┴──┴───────┴─────┤ |说明|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 ||(持有公司国有股8390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08%,下称天| ||津市政)将其持有公司股权11905万股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天津分行(下称民生银行天津分行),为其向民生银行天津分| ||行申请的贷款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期自2005年11月2日至2006年11| ||月1日。| ||上述质押已于2005年11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上述质押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95%。截至目前,天津市政| ||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1905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4.19%,占公| ||司总股本的8.95%。|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日前接到第一大股东天津市政投| ||资有限公司(现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A股797152609股,约占| ||公司总股本的59.91%,下称天津市政)的函告,获悉天津市政已| ||于2006年8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 ||理了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的公司11905万股| ||股权全部解除质押的登记手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