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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事项☆◇港澳资讯601600更新日期2007-12-07◇灵通V4.0 ★本栏目内容【1.资本运作】、【2.风险提示】、【3.其他事项】 【1.资本运作】 【吸收合并】 ┌────┬─────┬──────┬──┬───────┬─────┐ |公告日期|2007-12-07|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 ├────┼─────┴──────┴──┴───────┴─────┤ |说明|1.中国铝业拟通过换股方式吸收合并包头铝业,整合双方资源| ||,发挥协同效应,同时彻底解决两家上市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 ||。| ||2.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中,中国铝业将以新增A股股份与包头| ||铝业股东所持包头铝业股份换股,以实现换股吸收合并包头铝业。| ||3.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包头铝业全部资产、负债和权益并入| ||中国铝业,中国铝业为合并完成后的存续公司。| ||4.中国铝业董事会和包头铝业董事会分别通过了同意本次换股| ||吸收合并的决议,但上述事项尚需经中国铝业临时股东大会及类别| ||股东会议和包头铝业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本次换股吸收合| ||并方案的实施还需取得国资委、中国证监会等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 ||或核准。| ||5.中国铝业本次新增A股全部用于吸收合并包头铝业,除此之| ||外,不向其它公众投资者发行股票及募集资金。根据包头铝业全体| ||股东持有的股份数量及换股比例计算,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包头铝业| ||新增A股股份数量为637,880,000股。| ||6.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中,中国铝业换股价格为20.49元/股,包| ||头铝业换股价格为21.67元/股。作为对参加换股的包头铝业股东的| ||风险补偿,在实施换股时给予其40%的溢价,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 ||换股比例为1:1.48,即参与换股的包头铝业股东和提供现金选择权| ||的第三方所持有的每1股包头铝业股份可以换取1.48股中国铝业A股| ||股份。该换股价格仅供参考,最终以换股比例为准。| ||7.为充分保护包头铝业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将| ||由第三方向包头铝业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在现金选择权申报股权| ||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包头铝业股东可以以其所持有的包头铝业股份按| ||照21.67元/股的价格全部或部分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在现金选择| ||权实施日,由第三方受让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行权部分的包头铝| ||业股份,并向其支付现金对价,而后,第三方连同未行使现金选择| ||权及部分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所持有的包头铝业股份换为中国铝| ||业新增A股股份。| ||8.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方案实施后,参与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包| ||头铝业股东将成为存续公司中国铝业的A股股东,中国铝业用于换| ||股吸收合并包头铝业的新增A股股票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挂牌上市交易。包铝集团及贵阳铝镁因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所持有的| ||中国铝业A股股票可在相应法律法规规定和承诺的锁定期届满后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流通。| ||包铝集团及贵阳铝镁承诺自中国铝业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新增| ||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不转让因换股而持有的| ||中国铝业股份(除转让给中国铝业公司及其关联方外)。| ||此外,由于本次吸收合并将导致中铝公司持有中国铝业股份比| ||例上升,中铝公司将向中国证监会及香港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 ||中国铝业股份的义务。根据相关规定,中铝公司及兰州铝厂承诺| ||自中国铝业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 ||起三年内,不转让持有的中国铝业股份。| ||9.双方董事会决议通过并提交中国铝业临时股东大会及类别股| ||东会议和包头铝业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预案中,包头铝业和中国铝| ||业的换股比例为唯一、最终的比例,合并双方董事会不会协商调整| ||换股比例,或者向中国铝业临时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和包头铝| ||业临时股东大会提交包括新的换股比例的合并方案。| ||10.包头铝业为召开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临时股东大会确定的| ||股权登记日为2007年8月1日,该日收市时登记在册的包头铝业股东| ||有权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在包头铝业召开的临时| ||股东大会上,包铝集团及贵阳铝镁作为中国铝业的关联方予以回避| ||,不参加对合并预案的表决,其所持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票数。| ||公司接到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组审核委员会将于| ||2007年12月7日审核公司吸收合并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方案。| └────┴─────────────────────────────┘ 【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2007-11-28|是否关联交易|是|交易金额(万元)|49681.08| ├────┼─────┴──────┴──┴───────┴─────┤ |说明|中铝公司拟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交易的方式出让河湾发电| ||49%股权并已在该交易所挂牌,现同意公司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的交| ||易规则收购中铝公司持有的河湾发电49%的股权。目前河湾发电注| ||册资本为81633万元,其中中铝公司享有49%股权,公司享有51%股| ||权。此交易属关联交易。| ||在公司收购河湾发电49%股权后,本次收购将有利于为兰州分公| ||司提供持续、可靠的电力支持,减少中铝公司与中国铝业关联交易| ||。| ||根据公开挂牌结果,公司以人民币49681.08万元的价格受让该| ||等股权,并于2007年11月23日与中铝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 ||本次股权转让后,中铝公司将不再持有河湾发电股权,河湾发| ||电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对外投资】 ┌────┬─────┬──────┬──┬───────┬─────┐ |公告日期|2007-05-19|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273000.0| ├────┼─────┴──────┴──┴───────┴─────┤ |说明|投资建设抚顺铝业电解铝二期改造项目(项目总投资约为27.3| ||亿元)| └────┴─────────────────────────────┘ 【吸收合并】 ┌────┬─────┬──────┬──┬───────┬─────┐ |公告日期|2007-04-21|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 ├────┼─────┴──────┴──┴───────┴─────┤ |说明|中国铝业拟向山东铝业和兰州铝业现有的除中国铝业外的其他| ||股东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山| ||东铝业和兰州铝业,且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方案与山东铝业、兰州铝| ||业股权分置改革相结合。换股吸收合并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中国铝业本次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全部用于换取山东铝业和兰| ||州铝业除中国铝业所持股份外、未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及第三方| ||中信信托因现金选择权的行使而持有的全部股份。| ||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原山东铝业和兰州铝业股份(除中国铝| ||业所持股份外)将全部转换为中国铝业本次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原山东铝业和兰州铝业的全部资产、负债及权益并入中国铝业,其| ||现有的法人资格因合并而注销。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山东铝业、兰州| ||铝业和中国铝业A股股票发行同时进行,且互为前提。中国铝业本| ||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发行数量为1,236,731,739股,发行价格为6.60元/股。中国铝业| ||换股吸收合并山东铝业的换股比例为3.15:1,即每1股山东铝业股| ||票可换取3.15股中国铝业A股股票。| ||中国铝业换股吸收合并兰州铝业,兰州铝业非流通股的换股比| ||例为1:1,即兰州铝业除中国铝业外的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每1| ||股兰州铝业股票可换取1股中国铝业A股股票;流通股换股比例为1.| ||80:1,流股股东持有的每1股兰州铝业股票可换取1.80股中国铝业A| ||股股票。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将由第三方| ||中信信托向山东铝业和兰州铝业除中国铝业外的其他股东提供现金| ||选择权。山东铝业的流通股股东可以以其所持有的山东铝业股票按| ||照16.65元/股的价格全部或部分行使现金选择权;兰州铝业的流通| ||股股东和除中国铝业外的非流通股股东可以以其持有的兰州铝业股| ||票分别按照9.50元/股和5.534元/股的价格全部或部分行使现金选| ||择权,兰州铝业非流通股股东兰州铝厂已书面承诺放弃现金选择权| ||。2007年2月13日至2月15日山东铝业、兰州铝业的股东进行了现金| ||选择权申报,山东铝业和兰州铝业分别有3,540股和0股进行了现金| ||选择权的有效申报。| ||中国铝业所持的山东铝业和兰州铝业的股票不参加本次换股吸| ||收合并,也不行使现金选择权,合并完成后予以注销。| └────┴─────────────────────────────┘
【2.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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