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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事项☆◇港澳资讯900913更新日期2007-12-11◇灵通V4.0 ★本栏目内容【1.资本运作】、【2.风险提示】、【3.其他事项】 【1.资本运作】 【资产出售】 ┌────┬─────┬──────┬──┬───────┬─────┐ |公告日期|2007-10-17|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2800.00| ├────┼─────┴──────┴──┴───────┴─────┤ |说明|公司拟将合法拥有的上海市嘉定区沪宜公路4290号,房屋所有| ||权证登记号沪房地嘉字第31153号幢号1-38及幢号48号厂房及道路| ||、围墙、绿化、地下管道等附属设施(厂房合计面积为36481.22平| ||方米)转让给上海市嘉定区嘉定镇集体经济联合社(下称联合社)| ||,上述房产评估后价值为2464万元,转让价格为2800万元。其他变| ||电站及污水处理站等配套设备五年后以1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联合| ||社。该房产出售后,预计将会产生2000万元左右的利润。| └────┴─────────────────────────────┘ 【银行借贷】 ┌────┬─────┬──────┬──┬───────┬─────┐ |公告日期|2007-09-11|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800.00| ├────┼─────┴──────┴──┴───────┴─────┤ |说明|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市南华置业有限公司以其位于胶州市朱诸| ||路西侧、胶高路北侧的土地(土地面积为50001平方米,评估价值29| ||79万元)使用权作抵押,向胶州市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人民币800万| ||元,贷款期限两年,贷款年利率9%,所借款项用于胶州南方家园商| ||城项目开发建设。| └────┴─────────────────────────────┘ 【企业借贷】 ┌────┬─────┬──────┬──┬───────┬─────┐ |公告日期|2007-04-26|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2500.00| ├────┼─────┴──────┴──┴───────┴─────┤ |说明|1、2006年9月26日,公司与上海华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 ||上海华真)签订《借款合同》,向上海华真借款500万元人民币,| ||借款期限为6个月(自2006年9月27日至2007年3月26日),借款利率| ||为25%/半年。该借款由万事利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万事利集团)提| ||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并以其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作为书面承诺抵| ||押。| ||2、2006年11月14日,公司与自然人生涛签订《借款合同》,| ||公司通过浙江星星联合担保有限公司(下称浙江星星)向生涛借款| ||2000万元,借款期限为6个月(自2006年11月14日至2007年5月13日)| ||,借款利率为25%/半年。该借款由万事利集团和浙江星星共同提供| ||无限连带责任之担保;公司以上海嘉定区沪宜路4290号的土地和厂| ||房向浙江星星提供反担保书面承诺。| └────┴─────────────────────────────┘ 【银行借贷】 ┌────┬─────┬──────┬──┬───────┬─────┐ |公告日期|2007-03-14|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400.00| ├────┼─────┴──────┴──┴───────┴─────┤ |说明|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召开五届十二次董事会,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市南华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南华| ||置业)对外抵押担保的议案同意南华置业以其位于胶州市朱诸路| ||西侧、胶高路北侧的土地(土地面积为30829.9平方米)使用权作抵| ||押,委托青岛市胶州湾南方家园置业有限公司向胶州市农村信用合| ||作联社阜安信用社借款人民币400万元,所借款项用于南华置业土| ||地开发。该事项尚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 【银行借贷】 ┌────┬─────┬──────┬──┬───────┬─────┐ |公告日期|2007-02-06|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4400.00| ├────┼─────┴──────┴──┴───────┴─────┤ |说明|公司通过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徐汇支行向上海国际集团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委托贷款人民币4400万元,此次贷款所取得的款项将用于| ||偿付公司对上海大盛资产有限公司的欠款,贷款年利率10%,期限| ||为三个月,其中2000万元由公司子公司上海联海房产有限公司以其| ||所拥有的900平方米的房产为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同时,万事利集| ||团有限公司为剩余24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 └────┴─────────────────────────────┘ 【对外投资】 ┌────┬─────┬──────┬──┬───────┬─────┐ |公告日期|2006-11-15|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1000.00| ├────┼─────┴──────┴──┴───────┴─────┤ |说明|为尽快完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加速公司和青岛市胶州湾南方| ||家园置业有限公司的土地及房产置换问题,节省资产置换中发生的| ||有关税费,以及土地置换完成后开发资质的取得需要,公司拟成立| ||全资子公司--青岛市南华置业有限公司(暂定名)。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 【资产置换】 ┌────┬─────┬──────┬──┬───────┬─────┐ |公告日期|2006-06-23|是否关联交易|是|交易金额(万元)|11575.81| ├────┼─────┴──────┴──┴───────┴─────┤ |说明|根据2006年6月20日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市胶州| ||湾南方家园置业有限公司签署的《资产置换协议》,本次资产置换| ||将以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合法拥有的上海联华化纤有限公司| ||90%的股权、江苏中元实业有限公司43.95%的股权、苏州恒舜达织| ||造有限公司18.2%的股权和部分固定资产(机器设备)与青岛市胶| ||州湾南方家园置业有限公司合法所拥有的资产(3.34万平方米可售| ||商业房屋和150亩土地使用权)进行置换。经双方共同确认,本次资| ||产置换中的置出资产作价为105,407,737.11元,置入资产作价为11| ||5,758,073.46元,置换差价10,350,336.35元由上海联华合纤股份| ||有限公司以本次置入资产经营所产生的现金流支付。| └────┴─────────────────────────────┘ 【债务转移】 ┌────┬─────┬──────┬──┬───────┬─────┐ |公告日期|2006-03-23|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11000.00| ├────┼─────┴──────┴──┴───────┴─────┤ |说明|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联华化纤有限公| ||司(下称联华化纤)在中国银行本金为1.1亿元的逾期债务及相应| ||利息于2005年7月6日由上海大盛资产有限公司(下称大盛资产)取| ||得其所有权。其中公司1亿元贷款担保人为上海市上投实业投资| ||有限公司(下称上投实业);联华化纤1000万元贷款担保人为公司| ||。| └────┴─────────────────────────────┘ 【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2006-02-15|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428.38| ├────┼─────┴──────┴──┴───────┴─────┤ |说明|上海化纤(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新纺织经营开发有限公司、上| ||海市上投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和万事利集团有限公司于2004年6月28| ||日签订的关于公司国有法人股的《股权转让协议》,拟将化纤集团| ||持有的公司国有法人股248709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88%);新纺| ||织持有的公司国有法人股95194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9%);上投| ||实业持有的公司国有法人股95194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9%),转| ||让给万事利集团。化纤集团股权的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7元,| ||总价款为人民币26646732元;新纺织股权的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0.45元,总价款为人民币4283766元;上投实业股权的转让价格为| ||每股人民币0.45元,总价款为人民币4283766元。本次转让款全部| ||以现金支付,转让后股权性质为社会法人股。公司接到上海市国资| ||委的通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5年5月25日下达| ||了《关于公司国有股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该次股权转让已于20| ||06年2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 ||过户登记手续。| └────┴─────────────────────────────┘ 【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2006-02-15|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428.38| ├────┼─────┴──────┴──┴───────┴─────┤ |说明|上海化纤(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新纺织经营开发有限公司、上| ||海市上投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和万事利集团有限公司于2004年6月28| ||日签订的关于公司国有法人股的《股权转让协议》,拟将化纤集团| ||持有的公司国有法人股248709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88%);新纺| ||织持有的公司国有法人股95194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9%);上投| ||实业持有的公司国有法人股95194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9%),转| ||让给万事利集团。化纤集团股权的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7元,| ||总价款为人民币26646732元;新纺织股权的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0.45元,总价款为人民币4283766元;上投实业股权的转让价格为| ||每股人民币0.45元,总价款为人民币4283766元。本次转让款全部| ||以现金支付,转让后股权性质为社会法人股。公司接到上海市国资| ||委的通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5年5月25日下达| ||了《关于公司国有股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该次股权转让已于20| ||06年2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 ||过户登记手续。| └────┴─────────────────────────────┘ 【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2006-02-15|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2664.67| ├────┼─────┴──────┴──┴───────┴─────┤ |说明|上海化纤(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新纺织经营开发有限公司、上| ||海市上投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和万事利集团有限公司于2004年6月28| ||日签订的关于公司国有法人股的《股权转让协议》,拟将化纤集团| ||持有的公司国有法人股248709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88%);新纺| ||织持有的公司国有法人股95194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9%);上投| ||实业持有的公司国有法人股95194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9%),转| ||让给万事利集团。化纤集团股权的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7元,| ||总价款为人民币26646732元;新纺织股权的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0.45元,总价款为人民币4283766元;上投实业股权的转让价格为| ||每股人民币0.45元,总价款为人民币4283766元。本次转让款全部| ||以现金支付,转让后股权性质为社会法人股。公司接到上海市国资| ||委的通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5年5月25日下达| ||了《关于公司国有股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该次股权转让已于20| ||06年2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 ||过户登记手续。| └────┴─────────────────────────────┘ 【对外投资】 ┌────┬─────┬──────┬──┬───────┬─────┐ |公告日期|2004-12-31|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4174.00| ├────┼─────┴──────┴──┴───────┴─────┤ |说明|2004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上海联华化纤有限公司| ||于2004年12月28日签定的《关于江苏启东新方成化纤有限公司增资| ||扩股的合作合同》。上海联华化纤有限公司以帐面净值3379万元的| ||涤纶预取向(NOY)纺丝设备对江苏启东新方成化纤有限公司进行增| ||资扩股。江苏启东新方成化纤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从3795万元增资到| ||9227.5万元,其中上海联华化纤有限公司增资后持有股份合计4174| ||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45.23%。合作期限为十五年,自取得营业| ||执照之日起计算。| └────┴─────────────────────────────┘ 【资产出售】 ┌────┬─────┬──────┬──┬───────┬─────┐ |公告日期|2004-12-30|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1250.50| ├────┼─────┴──────┴──┴───────┴─────┤ |说明|2004年12月27日,公司子公司上海联华化纤有限公司分别与仪| ||征楚源化纤有限公司签署了《设备转让协议》(一)及与上海长丰化| ||学纤维有限公司签署了《设备转让协议》(二)。| ||《设备转让协议》(一)上海联华化纤有限公司将所属七条高| ||速牵伸变形机(型号SDS800)及附加设备出售给江苏仪征楚源化纤有| ||限公司,出售总金额为4636000元人民币。| ||《设备转让协议》(二)上海联华化纤有限公司将所属三条半| ||自动酯化切片生产线(型号UHDE)出售给上海长丰化学纤维有限公司| ||,出售总金额为7869000元人民币。| └────┴─────────────────────────────┘ 【资产出售】 ┌────┬─────┬──────┬──┬───────┬─────┐ |公告日期|2004-12-30|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62.00| ├────┼─────┴──────┴──┴───────┴─────┤ |说明|2004年12月27日,公司与仪征楚源化纤有限公司签署了《设备| ||转让协议》。公司将所属一条高速牵伸变形机(型号SDS900)及附加| ||设备出售给江苏仪征楚源化纤有限公司。出售总金额为620000元人| ||民币。| └────┴─────────────────────────────┘ 【对外投资】 ┌────┬─────┬──────┬──┬───────┬─────┐ |公告日期|2004-12-28|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202.70| ├────┼─────┴──────┴──┴───────┴─────┤ |说明|2004年11月4日,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上海联华化纤有限公司及| ||江苏吴江恒舜达织造有限公司、陈文升签订了《关于新建江苏吴江| ||恒舜达织造(苏州)有限公司合资合同》。四方拟共同投资组建“江| ||苏吴江恒舜达织造(苏州)有限公司”。新公司注册资本为1111.4万| ||美元,其中公司以帐面净值为1674万元设备折成202.7万美元(96台| ||喷水织机、6台喷气织机及1台分条整经机、倍捻机等)出资,占注| ||册资本总额的18.26%;上海联华化纤有限公司以帐面净值为1476万| ||元设备折成178.7万美元(54台喷水织机、50台喷气织机、浆纱并轴| ||机)出资,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6%;江苏吴江恒舜达织造有限公司以| ||土地、设备及现金出资180万美元(土地100亩,价值880万元人民币| ||;设备价值441.6万元人民币;现金20万美金),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 ||6.2%;陈文升出资55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49.54%。新公司合| ||作期限为十年,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 └────┴─────────────────────────────┘ 【购销商品或劳务】 ┌────┬─────┬──────┬──┬───────┬─────┐ |公告日期|2004-12-18|是否关联交易|是|交易金额(万元)|2123.57| ├────┼─────┴──────┴──┴───────┴─────┤ |说明|2004年11月3日至2004年11月18日期间,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 ||联华化纤有限公司与杭州万事利针织有限公司分别签定了十份《购| ||销合同》。合同总金额为21235686.45元。本次关联交易价格是在| ||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市场价| ||格成交。| └────┴─────────────────────────────┘ 【对外投资】 ┌────┬─────┬──────┬──┬───────┬─────┐ |公告日期|2004-12-15|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535.00| ├────┼─────┴──────┴──┴───────┴─────┤ |说明|2004年12月14日,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上海联华化纤有限公司| ||于2004年11月30日与陆建红签定的《关于新建常熟市新昌盛化纺有| ||限公司(暂定)合作合同》。双方拟共同组建“常熟市新昌盛化纺| ||有限公司”,新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85万元,其中上海联华化| ||纤有限公司以帐面净值人民币535万元的两台涤纶加弹机设备出资| ||,占注册资本总额的49.3%。新公司合作期限为十年,自取得营业| ||执照之日起计算。| └────┴─────────────────────────────┘ 【对外投资】 ┌────┬─────┬──────┬──┬───────┬─────┐ |公告日期|2004-10-14|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790.00| ├────┼─────┴──────┴──┴───────┴─────┤ |说明|2004年10月13日,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上海联华化纤有限公司| ||于同日签定的《江苏启东新方成化纤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合作合同| ||》。江苏启东新方成化纤有限公司实施增资扩股方案,注册资本| ||从1455万元增资到2235万元,其中上海联华化纤有限公司以帐面净| ||值790万元的涤纶预取向丝(POY)纺丝设备认购其增资部分,占增资| ||后注册资本总额的35.44%。该公司合作期限为十五年,自取得营业| ||执照之日起计算。| └────┴─────────────────────────────┘ 【对外投资】 ┌────┬─────┬──────┬──┬───────┬─────┐ |公告日期|2004-10-14|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2470.00| ├────┼─────┴──────┴──┴───────┴─────┤ |说明|公司于2004年10月12日召开四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以涤纶全拉伸丝(FDY)纺丝设备对江苏中元实业有限公司进行| ||增资扩股的议案9月28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联华化纤有限公| ||司与江苏中元签署了《合作协议》,期间双方对原合作方案进行了| ||修改,于2004年10月9日重新签署了《关于江苏中元增资扩股的合| ||作合同》。江苏中元实施增资扩股方案,注册资本从3020万元增资| ||到5620万元。其中公司以涤纶全拉伸丝(FDY)纺丝设备帐面净值247| ||0万元认购其增资部分,占增资后注册资本总额的43.95%。该公司| ||合作期限为十五年,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 └────┴─────────────────────────────┘ 【对外投资】 ┌────┬─────┬──────┬──┬───────┬─────┐ |公告日期|2004-09-30|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2470.00| ├────┼─────┴──────┴──┴───────┴─────┤ |说明|2004年9月28日,公司与江苏中元实业有限公司及公司控股子| ||公司上海联华化纤有限公司签订了《公司、上海联华化纤有限公司| ||、江苏中元实业有限公司合资合同》。三方拟共同投资组建“江苏| ||中联化纤有限公司(暂定)”。|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653万元,其中公司以全拉伸涤纶| ||丝(FDY)生产设备的帐面净值2470万元出资,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 ||的37.13%;上海联华化纤有限公司以预取向涤纶丝(POY)设备的帐| ||面净值790万元投资,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11.87%。合资公司合| ||作期限为二十年,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 └────┴─────────────────────────────┘ 【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2003-12-12|是否关联交易|否|交易金额(万元)|2570.26| ├────┼─────┴──────┴──┴───────┴─────┤ |说明|目前,接中信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原中信兴业信托投资公| ||司)和北京创业园科技投资有限公司通知,财政部已于2003年7月30| ||日、2003年11月29日对公司国家股股权转让的有关事宜作了批复,| ||同意中信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每股价格1.8元人民币向北京创| ||业园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法人股股份14279220股,| ||转让总价款25702596元人民币。股权转让完成后,其股权性质被财| ||政部确认为社会法人股;公司总股本仍为167194800股,其中,北| ||京创业园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42792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54| ||%。| └────┴─────────────────────────────┘
【2.风险提示】 ┌────┬─────────────────────────────┐ |公告日期|2007-02-07| ├────┼─────────────────────────────┤ |实施日期|2007-02-08| ├────┼─────────────────────────────┤ |处理类型|撤消特别处理| ├────┼─────────────────────────────┤ |处理原因|公司2005年年报经会计师审计后实现主营业务利润2748.95万元,| ||净利润462.7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87.76万元,| ||股东权益为1736.53万元,且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董事会| ||认为,符合撤消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特别处理条件。经公司申请| ||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公司股票于2月7日停牌一天,自2| ||月8日撤消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特别处理,公司A股股票简称恢复为| ||“联华合纤”,B股股票简称恢复为“联华B股”,股票日涨跌幅| ||限制均为10%。| ├────┼─────────────────────────────┤ |其他|| └────┴─────────────────────────────┘ ┌────┬─────────────────────────────┐ |公告日期|2005-11-09| ├────┼─────────────────────────────┤ |实施日期|2005-11-18| ├────┼─────────────────────────────┤ |处理类型|恢复上市| ├────┼─────────────────────────────┤ |处理原因|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同意公司被暂停上市的900万股A股可流通股份| ||和6455.844万股B股可流通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恢复上市流通。| ||公司此次恢复上市交易的股票种类为A、B股股票,股票简称分别为| ||“*ST联华”、“*ST联华B”,股票代码不变。公司股票将于2005| ||年11月18日恢复上市,上市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以| ||后每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涨跌幅限制为5%。| ├────┼─────────────────────────────┤ |其他|若公司2005年年报出现亏损,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 ┌────┬─────────────────────────────┐ |公告日期|2005-05-17| ├────┼─────────────────────────────┤ |实施日期|2005-05-20| ├────┼─────────────────────────────┤ |处理类型|暂停上市| ├────┼─────────────────────────────┤ |处理原因|公司披露的2004年度报告显示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根据有关规| ||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自2005年5月20日起暂停公司A股、B股股票| ||上市。| ├────┼─────────────────────────────┤ |其他|根据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对于公司2005年上半年能否实| ||现盈利,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可能。| └────┴─────────────────────────────┘ ┌────┬─────────────────────────────┐ |公告日期|2004-04-23| ├────┼─────────────────────────────┤ |实施日期|2004-04-26| ├────┼─────────────────────────────┤ |处理类型|*ST| ├────┼─────────────────────────────┤ |处理原因|连续两年亏损,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自2004年4月26日起公司股票简| ||称改为*ST联华、*ST联华B,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 |其他|| └────┴─────────────────────────────┘ ┌────┬─────────────────────────────┐ |公告日期|2003-04-30| ├────┼─────────────────────────────┤ |实施日期|2003-05-12| ├────┼─────────────────────────────┤ |处理类型|ST| ├────┼─────────────────────────────┤ |处理原因|公司2002年度报告已经披露,根据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和德勤华| ||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2年末公司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实| ||行特别处理。股票A股简称变更为"ST联华",B股简称变更为"ST| ||联华B",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 |其他|| └────┴─────────────────────────────┘
┌─────┬─────────────────────────────┐ |截止日期|2005-12-31| ├─┬───┴────┬───────┬──────┬────┬────┤ |序|资金占用方|占用方式|与本公司关系|期末余额|占应收账| |号||||(万元)|款(%)| ├─┼────────┼───────┼──────┼────┼────┤ |1|上海联海房产有限|其他应收款|子公司|2196.7|70%| ||公司||||| |2|启东新方成化纤有|其他应收款|联营企业|6.80|0.2%| ||限公司||||| |3|上海联华化纤有限|应收账款|子公司|1336.1|43%| ||公司||||| |4|上海联华化纤有限|其他应收款|子公司|586.81|19%| ||公司||||| |5|上海联源贸易发展|其他应收款|子公司|48.60|1.6%| ||有限公司||||| |6|启东新方成化纤有|应收账款|联营企业||| ||限公司||||| |7|上海联源贸易发展|应收账款|子公司|411.98|13%| ||有限公司||||| └─┴────────┴───────┴──────┴────┴────┘
【股权质押】 ┌────┬─────┬──────┬──┬───────┬─────┐ |公告日期|2007-12-11|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 ├────┼─────┴──────┴──┴───────┴─────┤ |说明|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10日接第一大股东万| ||事利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2367063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25.34%,下称万事利)通知,万事利将其所持有的| ||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036706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16%)质押| ||给北京多贝特商贸有限公司,并已于2007年12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权质押登记。| ||| └────┴─────────────────────────────┘ 【股权质押】 ┌────┬─────┬──────┬──┬───────┬─────┐ |公告日期|2007-06-12|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 ├────┼─────┴──────┴──┴───────┴─────┤ |说明| 2007年6月8日,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接第一大股东万事| ||利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2367063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25.34%,下称万事利集团)通知万事利集团将其所| ||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0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98%)| ||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下称民生银行上海| ||分行),为公司对民生银行上海分行的2400万元人民币委托贷款提| ||供担保,万事利集团已于2007年6月7日在登记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 ||登记,股权质押期限自2007年6月7日起至质权人向登记公司办理解| ||除质押为止。| └────┴─────────────────────────────┘ 【股权质押】 ┌────┬─────┬──────┬──┬───────┬─────┐ |公告日期|2007-06-12|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 ├────┼─────┴──────┴──┴───────┴─────┤ |说明|2007年6月8日,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接第一大股东万事| ||利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2367063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25.34%,下称万事利集团)通知万事利集团将其所| ||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0%)质| ||押给中国国际商贸有限公司(下称国际商贸),为公司对国际商贸| ||的8228750元人民币债务提供担保,万事利集团已于2007年4月20日|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称登记公司)办| ||理了股权质押登记,股权质押期限自2007年4月20日起至质权人向| ||登记公司办理解除质押为止。| └────┴─────────────────────────────┘ 【诉讼事项】 ┌────┬─────┬──────┬──┬───────┬─────┐ |公告日期|2005-09-09|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309.14| ├────┼─────┴──────┴──┴───────┴─────┤ |说明|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联海房产有限公司近日接到上海市第二中| ||级人民法院有关受理案件通知书,该院决定立案审理联海房产起诉| ||海泉国际有限公司纠纷一案,事由如下|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01年12月作出的有关民事判决书认定| ||联海房产为海泉国际与上海振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定的《大同大| ||厦参建合同》及《补充协议》所出具的承诺书系保证担保,判决联| ||海房产作为担保人,在海泉国际不能清偿部分即13943967元及相应| ||利息的范围内承担三分之一的赔偿责任。根据该判决,联海房产于| ||2004年7月承担了3091360.46元的赔偿责任。| ||联海房产承担保证责任后,多次向海泉国际追偿赔偿款,未果| ||。因此联海房产根据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海泉国| ||际偿付联海房产3091360.46元,并赔偿经济损失172497.91元。| └────┴─────────────────────────────┘ 【仲裁事项】 ┌────┬─────┬──────┬──┬───────┬─────┐ |公告日期|2004-07-23|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 ├────┼─────┴──────┴──┴───────┴─────┤ |说明|公司近日接到上海仲裁委员会《裁决书》,申请人上海国际集| ||团有限公司就与公司发生的资产转让协议纠纷争议向上海仲裁委员| ||会提出仲裁申请,现上海仲裁委员会向公司发出有关《裁决书》,| ||裁决如下| ||1、申请人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2002年4月16日签订的| ||《资产转让协议》于本裁决书作出之日(2004年7月16日)起予以解| ||除。| ||2、仲裁费人民币184337.00元(已由申请人预缴),由申请人上| ||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承担人民币55301.10元,公司承担人民币1290| ||35.90元。公司应于本裁决书作出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申请| ||人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本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p;2、仲裁费人民币184337.00元(已由申请人预缴),由申请人上| ||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承担人民币55301.10元,公司承担人民币1290| ||35.90元。公司应于本裁决书作出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申请| ||人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本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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