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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事项☆◇港澳资讯900922更新日期2007-11-22◇灵通V4.0 ★本栏目内容【1.资本运作】、【2.风险提示】、【3.其他事项】 【1.资本运作】 【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2007-11-22|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8088.40| ├────┼─────┴──────┴──┴───────┴─────┤ |说明|1.关于受让斜土路791号5号幢房地产事项| ||上海毛麻纺织有限公司(甲方)同意按司法受拍价格及附加手| ||续费定价,总价为人民币2278.40万元,将斜土路791号5号幢房地| ||产转让给公司(乙方)。付款方式协议签订后生效,并甲方解除| ||上述标的的法律限制的同时,乙方付清5号幢房地产转让款2278.40| ||万元。转让中发生的各类税费按国家规定由转让双方各自承担。| ||2.关于受让斜土路791号6号幢房地产事项| ||上海毛麻纺织有限公司(甲方)同意以现状作价460万元,将| ||斜土路791号6号幢房地产转让给公司(乙方)。双方同意在协议签| ||定后,以合法方式办理转让手续并支付转让款。| ||3.关于受让锦州湾路185号、160号房地产事项| ||上海二毛纺织有限公司(甲方)同意将位于本市锦洲湾路185| ||号、160号房地产(含建筑附属设备)作价转让给公司(乙方)。双| ||方同意转让总价为人民币5350万元(含建筑附属设备,其中建筑附| ||属设备转让价格不高于人民币700万元)。| └────┴─────────────────────────────┘ 【对外投资】 ┌────┬─────┬──────┬──┬───────┬─────┐ |公告日期|2007-06-19|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1470.00| ├────┼─────┴──────┴──┴───────┴─────┤ |说明|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占90%的下属控股子公| ||司上海三毛房地产有限公司及上海三毛进出口有限公司经协商同意| ||,并获其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共同出资成立重庆三毛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新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00万元,上述两公司分别| ||出资人民币1470万元及630万元,分别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70%及30| ||%。新公司已于2007年6月14日完成工商登记手续。| └────┴─────────────────────────────┘ 【对外投资】 ┌────┬─────┬──────┬──┬───────┬─────┐ |公告日期|2007-06-07|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450.00| ├────┼─────┴──────┴──┴───────┴─────┤ |说明|经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纯新| ||羊毛原料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90%的股权,下称纯新公司)股东| ||会议审议同意,纯新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万元减资至450万元| ||;纯新公司股东上海伊条纺织有限公司将持有的10%股权,以评估| ||后的净资产10550177.72元退出全部投资;纯新公司变更为一人有| ||限公司。| ||纯新公司于2007年5月底完成工商变更手续。至此,纯新公司| ||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银行借贷】 ┌────┬─────┬──────┬──┬───────┬─────┐ |公告日期|2007-04-27|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2500.00| ├────┼─────┴──────┴──┴───────┴─────┤ |说明|用公司南汇下沙新街200弄51号房产作抵押向银行贷款为人民| ||币1,300万元现已到期。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拟继续用| ||南汇下沙新街200弄51号房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人民币2,500万元| ||,作短期流动资金。| └────┴─────────────────────────────┘ 【资产出售】 ┌────┬─────┬──────┬──┬───────┬─────┐ |公告日期|2007-04-13|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3000.00| ├────┼─────┴──────┴──┴───────┴─────┤ |说明|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3月30日与上海杨| ||浦区土地发展中心(下称土地发展中心)签署了《上海市杨浦区工| ||业系统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公司将名下位于许昌路1180号| ||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连同该地块的地上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出让给土| ||地发展中心,出让补偿总金额为3000万元。该地块占地面积为902| ||平方米,地上建筑物的面积为4651.5平方米。截止2006年12月31日| ||本次出让资产的帐面净值为1488万元。| └────┴─────────────────────────────┘ 【对外投资】 ┌────┬─────┬──────┬──┬───────┬─────┐ |公告日期|2007-03-07|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100.00| ├────┼─────┴──────┴──┴───────┴─────┤ |说明|同意成立上海三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00| ||万元,公司占100%。| └────┴─────────────────────────────┘ 【银行借贷】 ┌────┬─────┬──────┬──┬───────┬─────┐ |公告日期|2007-01-24|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6000.00| ├────┼─────┴──────┴──┴───────┴─────┤ |说明|公司拟将下属上海纯新羊毛原料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蕴川路6| ||号房地产(截止2006年12月31日该资产帐面净值为1092万元)作抵押| ||向银行贷款人民币6000万元的议案,抵押期限为协议生效之日起二| ||年。| ||截止2006年12月31日,公司贷款总额为18332万元,上述抵押| ||贷款不增加公司贷款总额。| └────┴─────────────────────────────┘ 【资产出售】 ┌────┬─────┬──────┬──┬───────┬─────┐ |公告日期|2007-01-05|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45342.00| ├────┼─────┴──────┴──┴───────┴─────┤ |说明|公司于2006年12月29日与上海市杨浦区土地发展中心(下称| ||土地发展中心)签署了《上海市杨浦区工业系统国有土地使用权收| ||购合同》,拟将公司名下位于杨树浦路1056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连同该地块的地上建筑物及附属设施,该地块占地面积为50380平| ||方米,地上建筑物的面积为64500平方米)出让给土地发展中心,出| ||让补偿总金额为45342万元。本次资产交易,预计可实现2.5亿元以| ||上的净收入。| └────┴─────────────────────────────┘ 【银行借贷】 ┌────┬─────┬──────┬──┬───────┬─────┐ |公告日期|2006-10-13|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2000.00| ├────┼─────┴──────┴──┴───────┴─────┤ |说明|公司用位于祁连山路380号房地产抵押向上海银行贷款人民币2| ||000万元,抵押期限均为协议生效之日起二年。| └────┴─────────────────────────────┘ 【银行借贷】 ┌────┬─────┬──────┬──┬───────┬─────┐ |公告日期|2006-10-13|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8000.00| ├────┼─────┴──────┴──┴───────┴─────┤ |说明|公司用位于杨树浦路1056号房地产抵押向交通银行杨浦支行贷| ||款人民币8000万元,抵押期限均为协议生效之日起二年。| └────┴─────────────────────────────┘ 【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2006-08-17|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 ├────┼─────┴──────┴──┴───────┴─────┤ |说明|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接控股股东上海纺织控股(| ||集团)公司(下称上海纺织)的通知,上海纺织于2006年2月26日与| ||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下称重庆轻纺)签订了《关于公司国家| ||股划转的协议》,上海纺织将上海国资委授权持有的公司72572143| ||股国家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36.11%,无偿划转给重庆轻纺。| ||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重庆轻纺将直接持有公司72572143股国| ||家股股权,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上海纺织不再持有公司的国家股| ||股份。| ||本次股权划转协议尚需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 ||批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此次报送的《公司收购报告书| ||》审核无异议,并对本次划转所涉及的要约收购义务的豁免事宜审| ||核无异议后方可生效。| ||根据公司近日收到的上海市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关于转发中华| ||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简称商务部)有关批复文件的通知,同意公司| ||原股东上海纺织控股(集团)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7257.2143万股股| ||权(占公司总股本的36.1%)转让给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并获| ||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前接到控股股东通知,公| ||司国家股股权转让已办理过户手续,并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称登记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 ||上海纺织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上海纺织)将上海国| ||资委授权持有的公司72572143股国家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36.11| ||%)无偿划转给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下称重庆轻纺)。该股份| ||过户手续已于2006年8月14日在登记公司办理完毕。| ||此次股权过户完成后,重庆轻纺将直接持有公司72572143股国| ||家股股权,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上海纺织不再持有公司的国家股| ||股份。| └────┴─────────────────────────────┘ 【资产出售】 ┌────┬─────┬──────┬──┬───────┬─────┐ |公告日期|2005-06-01|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6480.00| ├────┼─────┴──────┴──┴───────┴─────┤ |说明|上海嘉丰西区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和上海益捷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愿意以648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收购本公司持有上海鑫洲房地产有限| ||公司90%股权。上海鑫洲房地产有限公司由于运作、购买土地向本| ||公司等借款4720万元人民币(以股权移交日的实际发生数为准),由| ||上海嘉丰西区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和上海益捷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代鑫| ||洲房产公司在收购股权时一次性全部归还给本公司。本次股权转让| ||在快速收回资金的同时,预计可实现利润为5000万元左右。| └────┴─────────────────────────────┘ 【资产出售】 ┌────┬─────┬──────┬──┬───────┬─────┐ |公告日期|2005-04-06|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1000.00| ├────┼─────┴──────┴──┴───────┴─────┤ |说明|将公司所属子公司上海第十六毛纺厂位于斜土路1274号的剩余| ||用地2.25亩,有偿提供给上海中福房地产发展公司所属项目公司上| ||海北田置业有限公司开发房地产项目。经协议确定上海中福房地产| ||发展公司支付给公司地块动迁补偿款2125万元。以上地块补偿款,| ||剔除成本,该地块动迁补偿实际收益为人民币近1000万元。| └────┴─────────────────────────────┘ 【资产出售】 ┌────┬─────┬──────┬──┬───────┬─────┐ |公告日期|2005-03-12|是否关联交易|是|交易金额(万元)|598.00| ├────┼─────┴──────┴──┴───────┴─────┤ |说明|公司将持有的上海华丰寰宇企业发展有限公司65%股权和公司| ||控股子公司上海纯新羊毛原料有限公司持有的5%股权一并转让给上| ||海华宇毛麻(集团)有限公司。交易各方于2005年3月10日签署了意| ||向书,收购价格以确认的净资产评估值为依据商议确定,交易额约| ||为598万元。| └────┴─────────────────────────────┘ 【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2005-03-12|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200.00| ├────┼─────┴──────┴──┴───────┴─────┤ |说明|五届董事会200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同意由上海纯新羊毛原料有| ||限公司收购美国浦净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三毛物流有限公司40| ||%股权(上海纯新羊毛原料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收购价格以有资质的资产评估事务所,对拟收购资产进行评估,| ||以确认的净资产评估值为依据商议确定,预计40%股权收购价格约为| ||200万元。| └────┴─────────────────────────────┘ 【重要合同】 ┌────┬─────┬──────┬──┬───────┬─────┐ |公告日期|2004-12-15|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9280.00| ├────┼─────┴──────┴──┴───────┴─────┤ |说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鑫洲房地产有限公司参与对纪念路486号| ||地块的投标,现接上海市虹口区房屋土地管理局中标通知,根据评| ||标委员会的意见,该局决定接受该单位于2004年12月9日对纪念路| ||地块的投标,中标价格为9280万元,其中含土地出让金30%。纪念| ||路486号地块总面积为14.06亩。| └────┴─────────────────────────────┘ 【银行借贷】 ┌────┬─────┬──────┬──┬───────┬─────┐ |公告日期|2004-11-26|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10200.00| ├────┼─────┴──────┴──┴───────┴─────┤ |说明|公司于2004年11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04年第| ||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用房地产进行抵押贷款的提案| ||公司拟用位于杨树浦路1056号房产和土地资产作抵押进行贷款。土| ||地面积为5038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64544.16平方米,评估价值| ||合计为人民币254100000元。公司拟将该房地产作抵押向交通银行| ||上海杨浦支行抵押贷款人民币10200万元,其中,流动资金贷款600| ||0万元,长期贷款4200万元。抵押期限为该贷款成立起二年。| └────┴─────────────────────────────┘ 【银行借贷】 ┌────┬─────┬──────┬──┬───────┬─────┐ |公告日期|2004-07-26|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6000.00| ├────┼─────┴──────┴──┴───────┴─────┤ |说明|公司同意用宝山区蕴川路6号房产和土地作抵押,向农业银行| ||贷款人民币6000万元。| └────┴─────────────────────────────┘ 【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2004-07-24|是否关联交易|是|交易金额(万元)|1407.00| ├────┼─────┴──────┴──┴───────┴─────┤ |说明|公司与上海华宇毛麻(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太仓三蕾| ||毛纺实业有限公司于2004年5月31日签署《转让合同》,公司收购| ||太仓三蕾毛纺实业有限公司的有效资产,收购内容为厂房约10150| ||平方米,5000锭配套的纺纱设备以及相应的通用设备,交易额约为| ||1407万元,公司以现金出资。此次转让构成关联交易。| └────┴─────────────────────────────┘ 【资产出售】 ┌────┬─────┬──────┬──┬───────┬─────┐ |公告日期|2003-11-26|是否关联交易|否|交易金额(万元)|3874.00| ├────┼─────┴──────┴──┴───────┴─────┤ |说明|公司经与上海中福房地产发展公司(乙方)友好协商,于2003年| ||11月24日签定了《关于斜土路1274号地块联建权益转让的补充协议| ||》,公司将联合开发建设斜土路1274号地块的权益全部转让给乙方| ||,公司不再参加该联建项目。乙方同意受让公司联建权益。考虑到| ||公司已预付2000万元的实际损失,乙方同意联建权益转让金额为人| ||民币3874万元。扣除原打算联合开发该地块而预付的人民币2,000| ||万元,公司实际收益约为1,800万元。| └────┴─────────────────────────────┘
【2.风险提示】 ┌─────┬─────────────────────────────┐ |截止日期|2006-12-31| ├─┬───┴────┬───────┬──────┬────┬────┤ |序|资金占用方|占用方式|与本公司关系|期末余额|占应收账| |号||||(万元)|款(%)| ├─┼────────┼───────┼──────┼────┼────┤ |1|上海博华基因芯片|向关联方提供资|合营公司||| ||技术有限公司|金|||| |2|天津大维股份有限|向关联方提供资|联营公司||| ||公司|金|||| |3|上海三联纺织印染|向关联方提供资|联营公司|359.10|5.1%| ||公司|金|||| |4|上海协丰精梳毛条|向关联方提供资|联营公司||| ||厂|金|||| |5|上海寅丰服装有限|向关联方提供资|联营公司||| ||公司|金|||| └─┴────────┴───────┴──────┴────┴────┘
┌─────┬─────────────────────────────┐ |截止日期|2003-11-29| ├─┬───┴───┬─────┬────┬───┬────┬──┬──┤ |序|担保对象|担保类型|担保金额|占总资|担保期限|履行|关联| |号|||(万元)|产(%)||完否|担保| ├─┼───────┼─────┼────┼───┼────┼──┼──┤ |1|中国纺织机械股|连带责任保|2000.00|2.0%|一年||否| ||份有限公司|证|||||| └─┴───────┴─────┴────┴───┴────┴──┴──┘
【诉讼事项】 ┌────┬─────┬──────┬──┬───────┬─────┐ |公告日期|2007-09-15|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 ├────┼─────┴──────┴──┴───────┴─────┤ |说明|事由2007年1月4日上海三毛发布“关于出让杨树浦路1056号| ||土地使用权的公告”。近期代安公司向杨浦区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起| ||诉,认为上述房地产的权利人,原告和“被告二”签订的《房屋租| ||赁合同》依法应为有效合同。| ||代安公司(原告)诉公司(被告一)、伊条公司(被告二)、上海市| ||杨浦区土地发展中心(被告三)一案。| ||2007年1月4日公司发布关于出让杨树浦路1056号土地使用权| ||的公告。近期代安公司向杨浦法院提出民事起诉,认为上述房地| ||产的权利人,原告和被告二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依法应为有效| ||合同。根据有关规定,原告对上述地产有优先购买权。而三被告在| ||签订收购合同之前从未告知或征询过原告关于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的意见,而该收购合同虽名为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实际应为房地| ||产转让合同,故三被告间的上述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的优先购买权| ||。请求法院判决三被告间2006年12月29日签订的《上海市杨浦区工| ||业系统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无效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现该案| ||法院正在审理中。| └────┴─────────────────────────────┘ 【诉讼事项】 ┌────┬─────┬──────┬──┬───────┬─────┐ |公告日期|2007-09-15|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68.00| ├────┼─────┴──────┴──┴───────┴─────┤ |说明|事由2001年12月5日伊条公司与代安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伊条公司将上海市杨树浦路1038号沿街房屋及附属建筑租赁给代| ||安公司使用,代安公司自2006年12月起停止支付租金和水电费,该| ||行为违反约定并构成合同自然终止的条件,伊条公司要求代安公司| ||返还租赁房屋,并支付所欠租金679,999.60元。|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伊条纺织有限公司(下称伊条公司)| ||诉被告上海代安酒店用品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代安公司)| ||,请求租赁合同终止及支付所欠租金一案。2007年8月31日经上海| ||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下称杨浦法院)有关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1、解除原告伊条公司与被告代安公司于2001年12月5日签订的| ||《房屋租赁合同》。| ||2、代安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天内支付伊条公司2006| ||年12月至2007年5月的租金人民币679999.60元。| ||3、代安公司要求伊条公司承担违约金人民币337500元的诉讼| ||,不予支持。| └────┴─────────────────────────────┘ 【诉讼事项】 ┌────┬─────┬──────┬──┬───────┬─────┐ |公告日期|2007-03-27|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2400.00| ├────┼─────┴──────┴──┴───────┴─────┤ |说明|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 ||法院(下称北二中院)有关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及查封扣押财| ||产清单,就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原告)诉华源凯马股份有限公| ||司(下称华源凯马)、公司一案,判决、裁定如下| || 判决原告与华源凯马签订的(2001)进出银(沪信合)字第017| ||号《出口卖方信贷借款合同(项目贷款)》、原告与公司签定的(200| ||1)进出银(沪信保)字第022号《保证合同》有效;华源凯马于本判| ||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本金2400万元人民币并支付相应利息| ||;公司对本判决第二项内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承担责任后,| ||有权向华源凯马追偿。案件受理费131100元和财产保全费121611元| ||,均由华源凯马和公司共同负担。| || 裁定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华源凯马、公司在银行的存款本金| ||2400万元人民币及相应利息、应负担的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31100元| ||、财产保全申请费人民币121611元、申请执行费及执行中实际支出| ||费用的相应银行存款。采取上述措施后,仍不足以履行民事判决书| ||确定的义务,则依法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华源凯马、| ||公司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 根据北二中院查封扣押财产清单,冻结公司持有的浦东发展银| ||行136万股及孳息、锦江投资418176股及孳息,冻结期限均从2007| ||年3月15日起至2008年3月14日止。公司的银行基本帐户也同时被冻| ||结。| || 目前公司正与华源凯马和银行等方面积极沟通协调,将根据该| ||诉讼进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并及时公告。| └────┴─────────────────────────────┘ 【诉讼事项】 ┌────┬─────┬──────┬──┬───────┬─────┐ |公告日期|2006-11-17|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4780.00| ├────┼─────┴──────┴──┴───────┴─────┤ |说明|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6月20日与被告上| ||海申茂房地产有限公司(公司控股80%的子公司)签定了《借款协议| ||书》,申茂房产向公司借款人民币4780万元,借款期限为三个月,| ||借款利息为国家同期银行利息另加1%。协议约定,申茂房产应在20| ||06年9月30日前归还全部本金及利息,但申茂| ||房产至今未归还本金及利息。公司请求依法判决申茂房产归还借款| ||4780万元及利息101.97万元(以实际支付日期为准)。公司同时提出| ||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冻结申茂房产银行存款人民币4800万元或查封| ||其相同价值的其他财产及权益。| ||公司于2006年11月13日和15日分别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 ||院受理通知书和有关民事裁定书、财产保全告知书,法院已查封了| ||申茂房产名下位于上海市江宁路332号2层A、3层、4层的房产和位| ||于上海市新闸路1136弄1号1302室的房产,目前尚未判决。| ||该诉讼事项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 【诉讼事项】 ┌────┬─────┬──────┬──┬───────┬─────┐ |公告日期|2005-02-04|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880.79| ├────┼─────┴──────┴──┴───────┴─────┤ |说明|近日公司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4)银民商初字第43号],就原告宁夏金融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诉| ||被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杉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9| ||0%的子公司)委托资产管理协议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如下| ||一、被告上海杉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 ||内给付宁夏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人民币本金8807861.77元,逾期不付| ||承担法律责任。| ||二、被告上海杉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 ||日内向原告宁夏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给付自2004年4月6日起至实际清| ||偿之日止的利息损失(以人民币8807861.77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 ||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 ||三、原告宁夏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该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6010元,保全费人民币46520元由被告| ||上海杉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担。| ||对以上判决结果,公司将上诉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2005年11月11日公告,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 ||控股子公司上海杉和投资管理公司(下称上海杉和)与宁夏金融资| ||信评估有限公司(下称资信评估)关于资产委托管理诉讼案,上诉|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经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 ||理后,2005年8月2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05)宁民商| ||终字第17号民事裁定书作出裁定| ||一、撤消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年银民商初字第43号民事| ||判决;| ||二、本案发回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重申。| ||现经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上海杉和| ||与资信评估达成调解意见。2005年11月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05)银民商初字第73号民事调解书| ||经调解的标的额920万元,365万元归资信评估所有,上海杉和| ||获得余款555万元,双方当事人实际支付的诉讼费用,由各自承担| ||。| ||自此上述诉讼案终结。| └────┴─────────────────────────────┘ 【资产拍卖】 ┌────┬─────┬──────┬──┬───────┬─────┐ |公告日期|2004-08-26|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4221.00| ├────┼─────┴──────┴──┴───────┴─────┤ |说明|公司于2003年12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03年第| ||九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参与拍卖收购上海迪伊毛纺织有限公| ||司土地、建筑物等资产的提案拟拍卖收购资产为祁连山路厂区土| ||地、建筑物和设备,价值约为人民币4300万元(须经评估)。| ||2004年8月25日上午上海黄浦拍卖行受执法部门的委托,对上海| ||迪伊毛纺织有限公司的土地、建筑物等资产进行司法拍卖,本公司| ||参与了本次拍卖,并取得拍卖确认书。拍卖标的普陀区祁连山路3| ||80号1-6幢的工业房地产。建筑面积16475.3平方米,土地面积20591| ||平方米。拍卖成交价4221万元。| └────┴─────────────────────────────┘
【3.其他事项】 【非常补贴】 ┌────┬─────┬──────┬──┬───────┬─────┐ |公告日期|2003-12-16|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301.18| ├────┼─────┴──────┴──┴───────┴─────┤ |说明|因轨道交通杨浦线江浦路主变站工程列入上海市市政公用设施| ||重大实事工程,位于控江路1666号非居房屋的宿舍列入拆迁范围,| ||其中公司拥有非居房屋的宿舍建筑面积为763.31平方米,食堂分摊| ||建筑面积为37平方米,由上海百群拆迁服务有限公司给予补偿,共| ||计实得补偿金额为人民币301.1774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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