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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股改☆◇港澳资讯900934更新日期2007-11-06◇灵通V4.0 ★本栏包括【1.股本结构】、【2.股本变化】、【3.限售股份】、【4.股改情况】 【1.股本结构】 【股本结构列示】 ┌─────────┬─────┬─────┬─────┬─────┐ |单位(万股)|2007-09-30|2006-12-31|2005-12-31|2004-12-31| ├─────────┼─────┼─────┼─────┼─────┤ |总股本|60324.07|60324.07|60324.07|60324.07| |发起人国家股|-|-|25528.07|25528.07| |募集法人股份|-|-|9360.00|9360.00| |流通A股|44724.07|44724.07|9836.00|9836.00| |实际流通A股|18792.70|12885.16|9836.00|9836.00| |限售的流通股|25931.37|31838.91|-|-| |流通B股|15600.00|15600.00|15600.00|15600.00| └─────────┴─────┴─────┴─────┴─────┘
【2.股本变化】
【历次变更状况】 ┌──────┬──────┬──────┬──────┬──────┐ |日期|总股本|流通A股|实际流通A股|变更原因| ├──────┼──────┼──────┼──────┼──────┤ |2007-03-21|60324.07|44724.07|18792.70|有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上市| |2007-01-23|60324.07|44724.07|17786.14|有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上市| |2006-01-23|60324.07|44724.07|12885.16|股权分置| |2001-01-19|60324.07|9836.00|9836.00|增发| |1999-09-13|55324.07|4836.00|4820.16|内部职工股上| |||||市| |1998-07-28|55324.07|3900.00|3900.00|送转股| |1997-07-23|42556.98|3000.00|3000.00|送转股| |1996-10-11|35464.15|2500.00|2500.00|新股上市| └──────┴──────┴──────┴──────┴──────┘
【3.限售股份】 ┌─┬──────┬────┬─────┬────┬──────────┐ |序|股东名称|限售股份|上市日|新增可上|限售条件| |号||(万股)||市股份(|| |||||万股)|| ├─┼──────┼────┼─────┼────┼──────────┤ |1|上海锦江国际|25853.37|2008-01-23|3016.20|在12个月限售期满后,| ||酒店(集团)股||||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 ||份有限公司||||易出售的原非流通股股| ||||||份占公司股总数的比例| ||||||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 |||├─────┼────┼──────────┤ ||||2009-01-23|22837.17|在12个月限售期满后,| ||||||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 ||||||易出售的原非流通股股| ||||||份占公司股总数的比例| ||||||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 ||||||在36个月之后不再有限| ||||||售条件| ├─┼──────┼────┼─────┼────┼──────────┤ |2|上海浦东商业|78.00||78.00|根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 ||建设有限公司||||方案,被代付对价的非| ||||||流通股在办理其持有的| ||||||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 ||||||时,应先征得本公司控| ||||||股股东的同意,并由公| ||||||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 ||||||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 ||||||申请。| └─┴──────┴────┴─────┴────┴──────────┘
【4.股改情况】 【股权分置改革】
1)方案简介: 对价方案:每10股流通A股获得3.1股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60324.07实施后总股本(万股)60324.07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9836.00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12885.16 限售流通股(万股)31838.91 保荐机构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股改进程提示: 方案公布日2005-11-14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05-12-05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2005-12-06至2005-12-15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2005-12-14至2005-12-16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2005-12-16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2005-11-14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2005-11-24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2005-12-06 股改实施上市日2006-01-23
3)参加表决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表决情况| ├───────────────────┼────────┼─────┤ |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证券投资基金|132.38|赞成| |中银国际中国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191.10|赞成| |金||| |科汇证券投资基金|116.78|赞成| |国联安德盛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482.06|赞成| |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日兴AM中国人民币|323.66|赞成| |A股母基金||| |博时主题行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127.09|赞成| |普惠证券投资基金|108.67|赞成| |海富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192.32|赞成| |融鑫证券投资基金|148.31|赞成| |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39.41|赞成| └───────────────────┴────────┴─────┘ 4)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特别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股东名称|方案实施前|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股份(万股)|股份(万股)|比例(%)| ├──────────────────┼─────┼─────┼────┤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有限公司|31643.27|28716.01|47.60| |上海新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8.00|7.30|0.01| |上海市供销合作总社|156.00|142.37|0.24| |上海小绍兴餐饮经营管理有限公司|93.60|85.42|0.14| |代为支付对价的募集法人股股东|1850.10|1850.10|3.07| |上海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36.00|854.20|1.42| |上海杰卫工贸有限公司|11.80|10.77|0.02| |上海科达交通与土建技术咨询有限公司|5.00|4.56|0.01| |上海精英彩色印务有限公司|17.50|15.97|0.03| |上海铧洲贸易有限公司|4.00|3.65|0.01| └──────────────────┴─────┴─────┴────┘ 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 |股东名称|承诺最低|承诺最低|特别承诺|实施日期| ||所持比例|减持价格||| ├────────────┼────┼────┼──────┼─────┤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有|||增持股份|2006-03-23| |限公司||||| └────────────┴────┴────┴──────┴─────┘ 说明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完成后的两个月内,从二级市场累计增持了公司A股股份14770003股,投入资金总额为10004.84万元人民币。至此,酒店集团已履行了关于增持公司A股股份的承诺。截至2006年3月23日,酒店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总计为3019300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5%。
(2)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上海新亚(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50.05 实际控制人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间接持股比例(%):50.05
(3)方案详细说明 以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股本结构为基础,A股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3.1股股票的对价,非流通股股东向A股流通股股东支付3049.16万股股票。[原方案为每10股流通A股获得2.8股]
(4)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一).酒店集团承诺 1.酒店集团持有的原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期满后,在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原非流通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但锦江酒店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酒店集团增持的锦江酒店A股社会公众股上市交易或转让不受上述限制。 2.在遵守前述承诺的前提下,酒店集团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1%时,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作出公告。 3.酒店集团在锦江酒店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完成后的两个月内,将择机投入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资金增持锦江酒店A股股份。在增持锦江酒店A股股份计划实施期间,以及在该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出售增持的股份,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2006年3月23日公告,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完成后的两个月内,从二级市场累计增持了公司A股股份14770003股,投入资金总额为100048400万元人民币。至此,酒店集团已履行了关于增持公司A股股份的承诺。截至2006年3月23日,酒店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总计为3019300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5%。 (二).参与对价支付的募集法人股股东的承诺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参与对价支付的募集法人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参加对价支付的股东为酒店集团及10家募集法人股股东,酒店集团持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的42.32%,10家募集法人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的2.31%。酒店集团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收购11家募集法人股股东所持6115.2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比例10.1372%。若该等股份转让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完成,则酒店集团向锦江酒店A股流通股股东支付该等非流通股股东的应执行的对价安排;若该等股份转让未能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完成,则由酒店集团对该等非流通股股东应执行的对价安排先行代为垫付。 截至股改方案公布时,有12家募集法人股股东对是否参加股权分置改革未明确表示意见,有2家募集法人股股东表示不同意参加对价支付,上述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共计1850.1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669%。公司控股股东酒店集团同意对上述募集法人股股东应执行的对价安排先行代为垫付。 截至股改方案公布时,公司募集法人股股东上海浦东商业建设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上海爱建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被质押。其中上海浦东商业建设有限公司对是否参加股权分置改革未明确表示意见,上海爱建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不同意参与对价支付,上海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与对价支付。上海浦东商业建设有限公司、上海爱建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应支付对价股份由酒店集团先行代为垫付。如在股改方案实施前上海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不能解除冻结,其应支付的对价由酒店集团先行代为垫付。上述被代付对价的非流通股股东在办理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先征得酒店集团的同意,并由锦江酒店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昵搿p;||317股、1,423,659股、| ||||||8,541,951股、1,423,6| ||||||59股,该等股份| ||||||已分别于2007年1月23| ||||||日、3月21日上市流通| ||||||,相关内容详见本公司| ||||||分别于2007年1| ||||||月17日、3月15日披露| ||||||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上市公告。| ├─┼──────┼────┼─────┼────┼──────────┤ |5|上海爱建信托|156.00||0.00|1、被代付对价的非流| ||投资有限责任||||通股在办理其持有的非| ||公司||||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时| ||||||,应先征得本公| ||||||司控股股东的同意,并| ||||||由本公司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 ||||||市流通申请。| ||||||2、上海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爱建信托投| ||||||资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嘉海投资有限公| ||||||司、中国银行上海信托| ||||||咨询有限公司已分别向| ||||||本公司控股股东偿还代| ||||||为垫付的对价| ||||||272,683股、136,341股| ||||||、818,049股、136,341| ||||||股,偿还对价后,上述| ||||||四家公司持有本| ||||||公司股份分别为2,847,| ||||||317股、1,423,659股、| ||||||8,541,951股、1,423,6| ||||||59股,该等股份| ||||||已分别于2007年1月23| ||||||日、3月21日上市流通| ||||||,相关内容详见本公司| ||||||分别于2007年1| ||||||月17日、3月15日披露| ||||||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上市公告。| ├─┼──────┼────┼─────┼────┼──────────┤ |6|上海商投创业|156.00||0.00|1、被代付对价的非流| ||投资有限公司||||通股在办理其持有的非| ||||||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时| ||||||,应先征得本公| ||||||司控股股东的同意,并| ||||||由本公司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 ||||||市流通申请| ├─┼──────┼────┼─────┼────┼──────────┤ |7|中国银行上海|156.00||0.00|1、被代付对价的非流| ||信托咨询公司||||通股在办理其持有的非| ||||||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时| ||||||,应先征得本公| ||||||司控股股东的同意,并| ||||||由本公司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 ||||||市流通申请。| ||||||2、上海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爱建信托投| ||||||资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嘉海投资有限公| ||||||司、中国银行上海信托| ||||||咨询有限公司已分别向| ||||||本公司控股股东偿还代| ||||||为垫付的对价| ||||||272,683股、136,341股| ||||||、818,049股、136,341| ||||||股,偿还对价后,上述| ||||||四家公司持有本| ||||||公司股份分别为2,847,| ||||||317股、1,423,659股、| ||||||8,541,951股、1,423,6| ||||||59股,该等股份| ||||||已分别于2007年1月23| ||||||日、3月21日上市流通| ||||||,相关内容详见本公司| ||||||分别于2007年1| ||||||月17日、3月15日披露| ||||||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上市公告。| ├─┼──────┼────┼─────┼────┼──────────┤ |8|上海市供销合|142.37|2007-01-23|142.37|在12个月内不可上市| ||作总社||||交易或转让| ├─┼──────┼────┼─────┼────┼──────────┤ |9|中国石化集团|142.37|2007-01-23|142.37|在12个月内不可上市| ||上海石油有限||||交易或转让| ||责任公司||||| ├─┼──────┼────┼─────┼────┼──────────┤ |10|上海小绍兴餐|85.42|2007-01-23|85.42|在12个月内不可上市| ||饮经营管理有||||交易或转让| ||限公司||||| └─┴──────┴────┴─────┴────┴──────────┘
【4.股改情况】 【股权分置改革】
1)方案简介: 对价方案:每10股流通A股获得3.1股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60324.07实施后总股本(万股)60324.07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9836.00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12885.16 限售流通股(万股)31838.91 保荐机构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股改进程提示: 方案公布日2005-11-14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05-12-05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2005-12-06至2005-12-15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2005-12-14至2005-12-16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2005-12-16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2005-11-14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2005-11-24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2005-12-06 股改实施上市日2006-01-23
3)参加表决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表决情况| ├───────────────────┼────────┼─────┤ |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证券投资基金|132.38|赞成| |中银国际中国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191.10|赞成| |金||| |科汇证券投资基金|116.78|赞成| |国联安德盛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482.06|赞成| |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日兴AM中国人民币|323.66|赞成| |A股母基金||| |博时主题行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127.09|赞成| |普惠证券投资基金|108.67|赞成| |海富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192.32|赞成| |融鑫证券投资基金|148.31|赞成| |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39.41|赞成| └───────────────────┴────────┴─────┘ 4)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特别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股东名称|方案实施前|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股份(万股)|股份(万股)|比例(%)| ├──────────────────┼─────┼─────┼────┤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有限公司|31643.27|28716.01|47.60| |上海新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8.00|7.30|0.01| |上海市供销合作总社|156.00|142.37|0.24| |上海小绍兴餐饮经营管理有限公司|93.60|85.42|0.14| |代为支付对价的募集法人股股东|1850.10|1850.10|3.07| |上海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36.00|854.20|1.42| |上海杰卫工贸有限公司|11.80|10.77|0.02| |上海科达交通与土建技术咨询有限公司|5.00|4.56|0.01| |上海精英彩色印务有限公司|17.50|15.97|0.03| |上海铧洲贸易有限公司|4.00|3.65|0.01| └──────────────────┴─────┴─────┴────┘ 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 |股东名称|承诺最低|承诺最低|特别承诺|实施日期| ||所持比例|减持价格||| ├────────────┼────┼────┼──────┼─────┤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有|||增持股份|2006-03-23| |限公司||||| └────────────┴────┴────┴──────┴─────┘ 说明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完成后的两个月内,从二级市场累计增持了公司A股股份14770003股,投入资金总额为10004.84万元人民币。至此,酒店集团已履行了关于增持公司A股股份的承诺。截至2006年3月23日,酒店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总计为3019300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5%。
(2)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上海新亚(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50.05 实际控制人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间接持股比例(%):50.05
(3)方案详细说明 以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股本结构为基础,A股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3.1股股票的对价,非流通股股东向A股流通股股东支付3049.16万股股票。[原方案为每10股流通A股获得2.8股]
(4)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一).酒店集团承诺 1.酒店集团持有的原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期满后,在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原非流通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但锦江酒店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酒店集团增持的锦江酒店A股社会公众股上市交易或转让不受上述限制。 2.在遵守前述承诺的前提下,酒店集团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1%时,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作出公告。 3.酒店集团在锦江酒店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完成后的两个月内,将择机投入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资金增持锦江酒店A股股份。在增持锦江酒店A股股份计划实施期间,以及在该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出售增持的股份,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2006年3月23日公告,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完成后的两个月内,从二级市场累计增持了公司A股股份14770003股,投入资金总额为100048400万元人民币。至此,酒店集团已履行了关于增持公司A股股份的承诺。截至2006年3月23日,酒店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总计为3019300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5%。 (二).参与对价支付的募集法人股股东的承诺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参与对价支付的募集法人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参加对价支付的股东为酒店集团及10家募集法人股股东,酒店集团持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的42.32%,10家募集法人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的2.31%。酒店集团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收购11家募集法人股股东所持6115.2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比例10.1372%。若该等股份转让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完成,则酒店集团向锦江酒店A股流通股股东支付该等非流通股股东的应执行的对价安排;若该等股份转让未能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完成,则由酒店集团对该等非流通股股东应执行的对价安排先行代为垫付。 截至股改方案公布时,有12家募集法人股股东对是否参加股权分置改革未明确表示意见,有2家募集法人股股东表示不同意参加对价支付,上述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共计1850.1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669%。公司控股股东酒店集团同意对上述募集法人股股东应执行的对价安排先行代为垫付。 截至股改方案公布时,公司募集法人股股东上海浦东商业建设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上海爱建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被质押。其中上海浦东商业建设有限公司对是否参加股权分置改革未明确表示意见,上海爱建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不同意参与对价支付,上海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与对价支付。上海浦东商业建设有限公司、上海爱建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应支付对价股份由酒店集团先行代为垫付。如在股改方案实施前上海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不能解除冻结,其应支付的对价由酒店集团先行代为垫付。上述被代付对价的非流通股股东在办理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先征得酒店集团的同意,并由锦江酒店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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