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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事项☆◇港澳资讯900955更新日期2007-11-27◇灵通V4.0 ★本栏目内容【1.资本运作】、【2.风险提示】、【3.其他事项】 【1.资本运作】 【资产出售】 ┌────┬─────┬──────┬──┬───────┬─────┐ |公告日期|2007-11-27|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7467.10| ├────┼─────┴──────┴──┴───────┴─────┤ |说明|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1月26日与控股子公司浙江| ||茉织华印务有限公司(下称茉织华印务)签署协议,公司将持有的| ||浙江茉织华印刷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为920万美元,简称茉织华印| ||刷)62%的股权转让给茉织华印务,以2007年10月31日茉织华印刷帐| ||面净资产的62%计算,确定此次股权转让价款为74670980元。| ||本次股权转让对公司经营未有较大影响,股权转让事宜已经公| ||司三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 【资产出售】 ┌────┬─────┬──────┬──┬───────┬─────┐ |公告日期|2007-10-26|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2383.81| ├────┼─────┴──────┴──┴───────┴─────┤ |说明|2007年10月24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持有的浙江九龙| ||山国际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75%的股权转让给HONGKONGRESOURCE| ||HOLDINGCO.,LTD.。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高尔夫| ||公司的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23,838,120元。| ||此项股权转让事宜己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 ||议并通过。| ||本次股权转让预计可给公司带来1500~2000万元人民币的投资| ||收益,本次股权出售对公司经营未有较大影响。| └────┴─────────────────────────────┘ 【资产出售】 ┌────┬─────┬──────┬──┬───────┬─────┐ |公告日期|2007-09-26|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1231.93| ├────┼─────┴──────┴──┴───────┴─────┤ |说明|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与股东日本松冈株式会社(目前持有| ||公司股份154634198股,占35.59%)的全资子公司茉织华实业(集团)| ||有限公司(下称茉织华实业)于2007年9月24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 ||议,公司将所持有的嘉兴德永纺织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700万美| ||元,公司出资135万美元,占19.29%,下称德永纺织品)全部股权| ||转让给茉织华实业。以德永纺织品净资产评估值人民币63863472.8| ||4元为依据,确定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2319264元。| || 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三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 └────┴─────────────────────────────┘ 【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2007-09-25|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2563.02| ├────┼─────┴──────┴──┴───────┴─────┤ |说明|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日前接到股东日本松冈株式会社(下| ||称日本松冈)通知,2007年9月21日,日本松冈、日本野村证券有| ||限公司(下称日本野村)与公司实质控制人李勤夫在境外设立的全| ||资子公司RESORTPROPERTYINTERNATIONALLIMITED(下称RESORT| ||PROPERTY)、OCEANGARDENHOLDINGSLTD(下称OCEANGARDEN)| ||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日本松冈分别将持有的公司B股4838万股| ||、4000万股转让给RESORTPROPERTY、OCEANGARDEN,每股转让单| ||价为美元0.29,股权转让总价为美元2563.02万元。上述转让的股| ||票目前托管于日本野村名下。| ||本次B股股权的转让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同意| ||。| ||| └────┴─────────────────────────────┘ 【对外投资】 ┌────┬─────┬──────┬──┬───────┬─────┐ |公告日期|2007-08-02|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306.00| ├────┼─────┴──────┴──┴───────┴─────┤ |说明|2007年7月27日,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茉| ||织华印务有限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为75%)与Kimo.com(BVI)Corp| ||oration签署《合资经营合同》。由浙江茉织华印务有限公司与Ki| ||mo.com(BVI)Corporation共同出资设立上海精瑞信息科技有限| ||公司(暂定名)。该公司注册资本美元600万元,其中浙江茉织华| ||印务有限公司出资美元306万元,占51%,以设备及现金出资;Kimo| ||.com(BVI)Corporation出资美元294万元,占49%,以现金出资。| ||上海精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各商业银行提供数据的| ||后台打印等(如个人信用卡的对帐单)。| └────┴─────────────────────────────┘ 【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2007-07-18|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21797.63| ├────┼─────┴──────┴──┴───────┴─────┤ |说明|李梦强已于2007年7月16日与日本松冈株式会社(下称日本松| ||冈)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日本松冈将其持有的上海九龙山股| ||份有限公司(简称九龙山)66254198股限售流通股A股(占九龙山总| ||股本的15.25%)转让给李梦强。| ||股份性质变化为自然人持有的限制流通股。| ||每股转让价格及股份转让总价款每股转让价格结合双方在股| ||改时签订意向性协议的股票收盘价来确定,为3.29元。本次股权转| ||让总价款为217,976,311元。| ||上述转让完成后,日本松冈仍持有九龙山88380000股B股(占九| ||龙山总股本的20.34%);李梦强通过受让上述股份,导致实际控制| ||人李勤夫间接持有九龙山46.07%的股权。| ||李梦强和李勤夫承诺同意在受让目标股份后,全部继承并切实| ||履行日本松冈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所做的各项承诺。| ||本次股份转让尚需获得商务部的批复、中国证监会未就收购方| ||提供的收购报告书提出异议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收购人要约收购豁免| ||的批复。| └────┴─────────────────────────────┘ 【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2007-07-14|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1780.60| ├────┼─────┴──────┴──┴───────┴─────┤ |说明|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受让SIDEPERFECTINVERSTMENTLIM| ||ITED公司持有的香港华茂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30万美金,下称| ||香港华茂)24.24%的股权,以香港华茂200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 ||资产港币7345万元为定价依据,上述股权转让价格确定为港币1780| ||6000元。交易双方已于2007年7月12日签署相关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香港华茂股权由75.76%增持为| ||100%,香港华茂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因香港华茂占浙江九龙山开| ||发有限公司(下称九龙山开发)股份为50.5%,因此,公司对九龙| ||山开发的股份由38.26%增加为50.5%。| └────┴─────────────────────────────┘ 【资产出售】 ┌────┬─────┬──────┬──┬───────┬─────┐ |公告日期|2007-07-10|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20000.00| ├────┼─────┴──────┴──┴───────┴─────┤ |说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浙江九龙| ||山)与上海恒和置业有限公司(下称恒和置业)签署《浙江平湖九| ||龙山旅游度假区项目合作协议》,由公司与恒和置业共同设立九龙| ||山海洋花园(平湖)置业有限公司(下称项目公司),其中公司出资| ||人民币1.1亿,占55%。由项目公司向浙江九龙山购买位于九龙山东| ||沙湾的165亩土地。该土地转让价款目前暂定每亩人民币121万元,| ||总计价款人民币2亿元(该价格是按住宅每平方米售价人民币9000元| ||测算)。最终价格按项目公司开发建成后按可销售房产部分产生毛| ||利额的50%确定该土地的最终价格。| └────┴─────────────────────────────┘ 【对外投资】 ┌────┬─────┬──────┬──┬───────┬─────┐ |公告日期|2007-07-10|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11000.00| ├────┼─────┴──────┴──┴───────┴─────┤ |说明|公司与上海恒和置业有限公司(下称恒和置业)共同设立九龙| ||山海洋花园(平湖)置业有限公司(暂命名),新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2亿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1.1亿元,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55%| ||。| └────┴─────────────────────────────┘ 【资产出售】 ┌────┬─────┬──────┬──┬───────┬─────┐ |公告日期|2007-06-02|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6944.09| ├────┼─────┴──────┴──┴───────┴─────┤ |说明|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上海茂麓贸易有限公| ||司(下称茂麓贸易)于2007年5月31日与自然人戴武军签署了股权| ||转让协议,公司及茂麓贸易分别将持有的上海茉织华实业发展有限|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万元整,下称茉织华实业)90%和10%| ||的股权转让给戴武军。按照茉织华实业账面净资产评估值77156502| ||.43元计算,此次公司及茂麓贸易转让价款分别为人民币69440852| ||元和7715650元。| ||此次交易非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日期为2007年5月31日。| ||本次股权出售有利于整合公司对外投资,逐步剥离非主业资产| ||。本次股权出售预计可给公司带来约2000万元人民币的股权转让收| ||益。| └────┴─────────────────────────────┘ 【对外投资】 ┌────┬─────┬──────┬──┬───────┬─────┐ |公告日期|2006-12-01|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20000.00| ├────┼─────┴──────┴──┴───────┴─────┤ |说明|为了用活公司自有资金,增加公司的收益,实现利润最大化,| ||公司拟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主要用于| ||购买国债、蓝筹绩优股及申购新股等。| └────┴─────────────────────────────┘ 【债权转移】 ┌────┬─────┬──────┬──┬───────┬─────┐ |公告日期|2006-11-03|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5000.00| ├────┼─────┴──────┴──┴───────┴─────┤ |说明|同意公司受让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茂麓贸易有限公司(下称茂| ||麓贸易)对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华龙证券)的5000万元人| ||民币债权。同意公司与华龙证券签署《债权转股权协议》,公司对| ||华龙证券的5000万元人民币债权中的4000万元转为重组后的华龙证| ||券的股权,其余1000万元人民币债权将由华龙证券以现金形式归还| ||。| ||公司对上述5000万元人民币债权已于2005年度计提了4000万元| ||人民币的坏账准备。现华龙证券的具体重组方案还有待中国证监会| ||及有关部门的授权和批准。| └────┴─────────────────────────────┘ 【企业借贷】 ┌────┬─────┬──────┬──┬───────┬─────┐ |公告日期|2005-09-30|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50000.00| ├────┼─────┴──────┴──┴───────┴─────┤ |说明|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9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三| ||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存量资金通过四大国有银行委| ||托贷款的议案近期公司因转让茉织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股权| ||及相关资产,收到近5亿元现金,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将该存| ||量资金通过四大国有银行以委托贷款形式发放给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浙江九龙山国际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注册资本700万美元,公司| ||占75%,下称九龙山公司),本金为不超过5亿元;利率不低于银| ||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九龙山公司取得资金后,主要用于购买开发| ||区内的房地产用地约1000亩左右。| ||董事会决定于2005年10月31日下午召开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以上事项。| └────┴─────────────────────────────┘ 【资产出售】 ┌────┬─────┬──────┬──┬───────┬─────┐ |公告日期|2005-08-04|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9214.92| ├────┼─────┴──────┴──┴───────┴─────┤ |说明|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与下属子公司茉织华实业(集| ||团)有限公| ||司签署了《公司平湖分公司资产转让协议》、《公司服饰分公司资| ||产转让协议》。公司将名下的位于浙江省平湖市新仓镇茉织华工业| ||城内面积为106003.8|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及附在该土地上的建筑面积为40454.65平方米厂| ||房以及其他配套设施等相关资产转让给茉织华集团,转让价格根据| ||有关资产评估报告书的评估值作为定价依据,转让价格为9214.92| ||万元。| └────┴─────────────────────────────┘ 【资产出售】 ┌────┬─────┬──────┬──┬───────┬─────┐ |公告日期|2005-08-04|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8093.71| ├────┼─────┴──────┴──┴───────┴─────┤ |说明|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与上海茉织华服饰有限公司签| ||署了《公司| ||平湖分公司资产转让协议》、《公司服饰分公司资产转让协议》。| ||公司将名下的位于金山区吕巷镇面积为15022.8平方米土地使| ||用权及附在该土地上的建筑面积为6747.37平方米厂房以及其他配| ||套设施、机器设备等相关资产转让给上海服饰,转让价格根据有关| ||资产评估报告书的评估值作为定价依据,转让价格为8093.71万元| ||。| └────┴─────────────────────────────┘ 【资产出售】 ┌────┬─────┬──────┬──┬───────┬─────┐ |公告日期|2005-05-25|是否关联交易|是|交易金额(万元)|39269.36| ├────┼─────┴──────┴──┴───────┴─────┤ |说明|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与日本松冈株式会社就转让茉织华实| ||业(集团)有限公司75%股权、嘉兴松富发展有限公司75%股权;公司| ||子公司香港华茂有限公司与日本松冈就转让茉织华集团25%股权、| ||上海茉织华服饰有限公司25%股权于| ||近日正式签署转让协议。| ||一、根据《茉织华集团股权转让协议》| ||1、将公司所持有的茉织华集团75%股份转让给日本松冈,根据| ||有关资产评估报告书的评估值作为定价依据,转让价格为27862.64| ||万元。| ||2、将香港华茂所持有的茉织华集团25%股份转让给日本松冈,| ||根据有关资产评估报告书的评估值作为定价依据,转让价格为9287| ||.55万元。| ||二、根据《嘉兴松富股权转让协议》,将公司所持有的嘉兴松| ||富75%股份转让给日本松冈,根据有关资产评估报告书的评估值作| ||为定价依据,转让价格为279.58万元。| ||三、根据《上海服饰股权转让协议》,将香港华茂所持有的上| ||海服饰25%股份转让给日本松冈,根据有关资产评估报告书的评估| ||值作为定价依据,转让价格为1839.59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属于关联交易。| ||根据协议,日前公司已收到集团公司股权转让款的80%计人民| ||币211311955.06元;香港华茂已收到集团公司股权转让款和上海服| ||饰股权转让款的30%计4123402.83美元。余款将于上述转让协议项| ||下所有产权转让过户手续变更完毕之日起10日内付清。| ||上述股份、资产转让的变更登记手续正在办理中。| └────┴─────────────────────────────┘ 【资产出售】 ┌────┬─────┬──────┬──┬───────┬─────┐ |公告日期|2005-05-11|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6208.50| ├────┼─────┴──────┴──┴───────┴─────┤ |说明|根据公司二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将公司所持有的上海| ||茂麓贸易有限公司75%股权转让给境外的POINTWELLINTERNATIONAL| ||COLTD公司,协议签署日为2004年12月24日,协议项下所约定的| ||收购价格以2004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的评估值62084968.49元(即上| ||海茂麓净资产评估值82779957.98元乘以75%)为依据,经与POINTWE| ||LLINTERNATIONALCOLTD协商作价人民币62084968.49元(约折美| ||元7498184.60元)。通过本次交易可增加公司流动资金。除收回投| ||资本金31,038,280元后,尚可收到对上海茂麓的累计收益31,046,6| ||88.49元(其中2004年度收益为8,710,628.85元)。目前POINTWELL| ||尚未支付该款项,且有放弃收购的意向,经双方友好协商终止该股| ||权转让协议,二届三十三次董事| ||会与会董事一致同意终止该股权转让协议。| └────┴─────────────────────────────┘ 【资产出售】 ┌────┬─────┬──────┬──┬───────┬─────┐ |公告日期|2005-04-23|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6972.57| ├────┼─────┴──────┴──┴───────┴─────┤ |说明|公司拟将持有的上海民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9.518%的| ||社会法人股(共计52421505股)以人民币69725700元的价格转让予河| ||南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该股权转让在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的异议期后方可进行。在办理股权过户后,公司将不持有民丰| ||实业的股份。| ||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南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 ||《关于转让上海民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民丰实业)52| ||421505股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公司将持有的民丰实业52421505股社会法人股股份,占民丰实业股| ||本总数的29.518%,转让给河南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日前,上述股份转让事项已通过了中国证监会的审核。在本次| ||股份转让的相关登记过户手续最终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民丰实| ||业股份。| ||上述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正在办理中。| └────┴─────────────────────────────┘ 【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2005-01-26|是否关联交易|否|交易金额(万元)|8551.04| ├────┼─────┴──────┴──┴───────┴─────┤ |说明|公司向兰州三毛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其持有的兰州三| ||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1.25%股份(计2060.4915万股),每股转让价| ||格计人民币4.15元,转让总价计8551.04万元。| ||根据公司与兰州三毛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03年9月28| ||日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公司拟向三毛纺织收购其所持有的兰| ||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1.25%的国有法人股(计20604915股),转| ||让价格为人民币85510397元。由于转股协议至今未生效,因此,截| ||止目前为止,公司尚未向三毛纺织支付任何款项。| ||转股协议签署后至今已超过15个月,但三毛纺织仍未向政府有| ||关部门报送相关申请文件。同时,根据三毛派神2004年9月14日公| ||告,拟转让股份目前处于被司法冻结状态,三毛纺织实际已无法按| ||照转股协议之约定向公司转让拟转让股份。| ||2005年1月20日,公司向三毛纺织发出了《关于解除〈股份转| ||让协议〉的通知》,公司现正式解除转股协议。自该通知送达予三| ||毛纺织之日起,转股协议即行终止,公司将保留依法向三毛纺织追| ||究相关法律责任之所有权利。同时,公司就此转股行为不会向三毛| ||纺织支付任何款项。| └────┴─────────────────────────────┘ 【资产出售】 ┌────┬─────┬──────┬──┬───────┬─────┐ |公告日期|2005-01-05|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3074.30| ├────┼─────┴──────┴──┴───────┴─────┤ |说明|鉴于公司于2004年12月2日将所持有的浙江华盛服饰有限公司7| ||5%股权转让给香港兴盛有限公司。公司于2004年12月30日与浙江华| ||盛签署了《公司部分资产转让协议》,公司将名下的位于浙江省平| ||湖市新仓镇茉织华工业城面积为35269.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及附在| ||该土地上的一幢建设面积为26820.87平方米的2号工业综合楼转让| ||给浙江华盛,转让价款为人民币30742983.07元。| └────┴─────────────────────────────┘ 【资产出售】 ┌────┬─────┬──────┬──┬───────┬─────┐ |公告日期|2004-12-03|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5232.80| ├────┼─────┴──────┴──┴───────┴─────┤ |说明|公司于2004年12月2日与香港兴盛有限公司签署《浙江华盛服| ||饰有限公司转股协议书》。将公司所持有的浙江华盛75%股权转让| ||给香港兴盛有限公司,经与香港兴盛有限公司协商作价人民币5232| ||7967.24元(折美元6304574.37元)。| └────┴─────────────────────────────┘ 【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2004-11-19|是否关联交易|是|交易金额(万元)|110000.0| ├────┼─────┴──────┴──┴───────┴─────┤ |说明|公司及下属茉织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东方中安科技装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04年11月1日签署| ||了股权转让协议。由公司及茉织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向东方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东方中安科技装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其所持| ||有的东方控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100%股权。总计收购资金为人民| ||币11亿元,其中使用剩余的募集资金7.0177亿元,其余资金缺口| ||由公司自筹解决。| ||自本协议成立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公司应将股权转让价款一| ||的首期部分计人民币70000万元支付至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指定| ||的银行帐户;茉织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应将股权转让价款二的| ||全部计人民币3636.73万元支付至东方中安科技装备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指定的银行帐户;| ||自以下条件满足后,公司应将股份转让价款一的剩余部分计人| ||民币36,363.27万元在条件满足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支付至东方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指定的银行帐户。|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2004-09-11|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42233.40| ├────┼─────┴──────┴──┴───────┴─────┤ |说明|2004年9月9日,公司股东平湖茉织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东方|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平湖茉织华将持有的茉织| ||华18%的法人股(共计7821万股)以5.40元/股,共计422334000元的价| ||格转让予东方控股集团,转让后股权性质不变,转让款全部以现金支| ||付。本次股份转让结束后,平湖茉织华还持有公司55707195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12.82%,同时平湖茉织华还拥有88380000股公司的提| ||案权和表决权,合计控制公司33.16%的投票权,仍为公司实质控制| ||人;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782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 └────┴─────────────────────────────┘ 【委托理财】 ┌────┬─────┬──────┬──┬───────┬─────┐ |公告日期|2004-07-14|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10000.00| ├────┼─────┴──────┴──┴───────┴─────┤ |说明|2003年7月10日,公司与渤海证券有限公司签订《委托资产管| ||理协议》,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整,期限1年。日前,公司已收到全| ||部受托管理资金人民币1亿元整及委托管理收益人民币750万元整。| ||公司已支付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托管费人民币20万元整。| └────┴─────────────────────────────┘ 【资产出售】 ┌────┬─────┬──────┬──┬───────┬─────┐ |公告日期|2004-07-14|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1590.00| ├────┼─────┴──────┴──┴───────┴─────┤ |说明|公司将所持有的平湖茉织华服装有限公司75%股权转让给香港| ||巴印飞麓有限公司。经与香港巴印飞麓有限公司协商作价美元1,92| ||1,450元(折人民币15,900,000元),双方于2004年5月13日签署《平| ||湖服装转股协议书》。| └────┴─────────────────────────────┘ 【资产出售】 ┌────┬─────┬──────┬──┬───────┬─────┐ |公告日期|2003-11-22|是否关联交易|是|交易金额(万元)|3354.69| ├────┼─────┴──────┴──┴───────┴─────┤ |说明|公司拟将所持有北京银牡丹印务有限公司75%股权转让给上海| ||民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共计15000000股,转| ||让总价计人民币33546946.33元。| └────┴─────────────────────────────┘ 【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2003-11-22|是否关联交易|否|交易金额(万元)|6472.57| ├────┼─────┴──────┴──┴───────┴─────┤ |说明|上海第十印染厂与本公司于2003年11月20日签订了一份股份转| ||让协议,本公司协议受让十印厂持有的上海民丰国有法人股524215| ||05股,协议转让价为每股人民币1.2347元,转让总价款计人民币64| ||725700元。若转让完成,本公司将持有上海民丰社会法人股524215| ||05股(占总股份的29.518%),成为上海民丰第一大股东。| └────┴─────────────────────────────┘
【2.风险提示】 ┌────┬─────────────────────────────┐ |公告日期|2006-02-15| ├────┼─────────────────────────────┤ |稽查结果|1.对外投资未按规定履行临时公告义务。| ||2.向外出借资金未按规定履行临时公告义务| ├────┼─────────────────────────────┤ |处理决定|对公司处于40万元罚款;对公司董事长李勤夫给予警告,并处于20| ||万元的罚款。| └────┴─────────────────────────────┘ ┌────┬─────────────────────────────┐ |公告日期|2004-07-23| ├────┼─────────────────────────────┤ |稽查结果|公司未履行应有的临时公告披露义务和相关的内部决策程序,仅由| ||公司董事长李勤夫审批后实施。| ├────┼─────────────────────────────┤ |处理决定|决定对公司和公司董事长李勤夫予以公开谴责。| └────┴─────────────────────────────┘
┌─────┬─────────────────────────────┐ |截止日期|2006-12-31| ├─┬───┴────┬───────┬──────┬────┬────┤ |序|资金占用方|占用方式|与本公司关系|期末余额|占应收账| |号||||(万元)|款(%)| ├─┼────────┼───────┼──────┼────┼────┤ |1|上海九龙山投资有|向关联方提供资|全资子公司|5215.3|88%| ||限公司|金|||| |2|日本松冈株式会社|向关联方提供资|控股股东|214.40|3.6%| |||金|||| |3|嘉兴港区大洋房地|向关联方提供资|联营公司|3000.0|50%| ||产开发有限公司|金|||| |4|日本松冈株式会社|向关联方提供资|控股股东|420.35|7.1%| |||金|||| |5|上海茉织华服饰有|向关联方提供资|股东的子公司|701.10|12%| ||限公司|金|||| |6|浙江九龙山国际高|向关联方提供资|控股子公司|8225.7|138%| ||尔夫俱乐部有限公|金|||| ||司||||| |7|香港华茂有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资|控股子公司|8086.7|136%| |||金|||| |8|浙江九龙山开发有|向关联方提供资|控股子公司|38642|649%| ||限公司|金|||| |9|茉织华实业(集团|向关联方提供资|股东的子公司|281.43|4.7%| ||)有限公司|金|||| └─┴────────┴───────┴──────┴────┴────┘
【诉讼事项】 ┌────┬─────┬──────┬──┬───────┬─────┐ |公告日期|2006-11-09|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10000.00| ├────┼─────┴──────┴──┴───────┴─────┤ |说明|2003年8月11日,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民生银行上海分行| ||、闽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委托资产管理协议》,协议签署后,| ||本公司将资产人民币1亿元整存入本公司在民生银行上海分行的账| ||户,之后民生银行经办操作将账户内资金汇划进行理财投资,期限为| ||一年,已到期。民生银行至今未按协议履行义务。为保护广大中小| ||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于2005年4月28日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诉讼标的人民币壹亿元,目前法院已受理。| ||2006年8月19日公告,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诉中国民生银| ||行上海市分行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经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下称二中院)受理,现已审理终结(该案标的为人民币1亿元),根| ||据二中院有关判决书一审判决如下| ||浙江华盛服饰有限公司开设在第三人闽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水电路证券营业部的资金帐户内的资金以及下挂证券帐户内的证| ||券均属于原告公司所有,公司有权对上述资金及证券行使资金提取| ||、证券买卖、撤销指定交易、转托管等所有与证券交易有关的权利| ||。| ||2003年,公司共投资了1亿元资金,2004年公司对该笔1亿元的| ||投资计提了全额坏账准备。根据该项判决,截至到2006年8月18日1| ||5:00收盘为止,公司所拥有该账户的市值已达人民币1.43亿元以上| ||,该判决执行后将对公司2006年利润产生较大影响。| ||2006年11月9日公告,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诉中国民生银| ||行上海市分行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经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 ||理,现已审理终结(该案标的为人民币1亿元)。目前在闽发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水电路证券营业部的资金账户内的所有股票与资金| ||均已到公司账上,到账日市值为1.57亿元人民币。| ||另,根据公司三届九次董事会通过的决议,注销上海茉织华美| ||国有限公司(下称茉织华美国)。目前,茉织华美国所有资产(现| ||金605万元美金)均已划入公司控股子公司香港华茂有限公司账户内| ||。| └────┴─────────────────────────────┘ 【诉讼事项】 ┌────┬─────┬──────┬──┬───────┬─────┐ |公告日期|2004-08-10|是否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万元)|10000.00| ├────┼─────┴──────┴──┴───────┴─────┤ |说明|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迅捷国际印务有限公司作为申请保全人向|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查封冻结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资产的保全措施,冻结期自2004年2月5日至2004| ||年8月5日。| ||上海迅捷于2003年11月在广发证券水清南路营业部开设法人机| ||构帐户,存入资金人民币1亿元,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动用该资| ||金及操作。上海迅捷也未收到过高额利息。案发后,公司了解到该| ||资金已被从法人机构帐户内划转至与公司无关联的自然人帐户中进| ||行股票买卖。公司认为,如无证券公司的默许,不可能出现该情况| ||,广发证券在本案中扮演了不可推卸责任的角色。公司已向上海市| ||高级人民法院提起继续冻结广发证券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资产的申| ||请。| ||上海迅捷存入广发证券水清南路营业部资金被动用的案件由于| ||牵涉经济犯罪,现已转至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根据司法机| ||关返缴发还的数额多少,再行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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