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人的关联交易、可悲的星马、可怜的中小投资者
本公司或公司)进行了巡回检查,针对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于2007年5月8日对公司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皖证监函字〔2007〕81号,以下简称《通知》指出
1、公司控股股东之控股股东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的工会及公司董事长沈伟良、副董事长刘汉如、副总经理邱卫人共同控制了安徽星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马创投),而星马创投为华菱汽车、菱马汽零大股东,但公司未将自身与华菱汽车、菱马汽零的上述关联方关系充分披露。
2、公司向关联方华菱汽车开具商业承兑汇票而未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隐瞒了过程中向关联方提供资金支持的事实。2005年和2006年,公司向华菱汽车开具商业承兑汇票10860万元(见下表),平均推迟入账时间约6个月,从而掩盖了过程中向关联方提供资金支持的事实
3、2006年,公司向菱马汽零支付资金3468.50万元,而同期公司向菱马汽零采购金额仅为941.12万元,造成过程中向关联方菱马汽零提供了2527.38万元的财务支持。
4、2006年,公司以5.81亿元票据向华菱汽车换取等额现金为重大关联交易,但公司未将其作为关联交易进行披露。公司以等额票据向关联方华菱汽车换取等额现金,实质上是不公允的融资交易(无贴现利息),并且由于资金结算不及时(表面上看对上市公司有利,用不及时结算方法—通知中没有笔者加),造成关联方资金占用。2006年,你公司共发生此类交易5.81亿元,在过程中形成关联方资金占用。
5、2006年,公司经股东大会批准向关联方华菱汽车采购的金额为7亿元,而当期实际发生额为9.24亿元,关联采购超出部分2.24亿元未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6、公司与关联方安徽华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汽车)之间有数额巨大的关联采购2006年,公司向华菱汽车采购底盘为9.02亿元,占同期同类采购金额的76%;2005年,向华菱汽车采购底盘为6.04亿元,占同期同类采购金额的73.16%;2004年,向华菱汽车采购底盘为1.65亿元,占同期同类采购金额的12.52%。逐年攀升的关联采购使公司在某种程度上对关联方华菱汽车产生依赖性,并进而在业务上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对此星马公司的回应是
---------------------------进高价底盘降低关联交易??
----------------------------??
----------------客户去买车时还要提前预定底盘,谁引导客户选择?? 即关联交易是不得已的,是客户选择!!!
0027—012的公告中
30亿,主要是:
(如果低出)
(如果高购)
1.5亿的合同,主要是:
向菱马出售配件
委托菱马加工配件
在这迷人的关联交易中,在同行业同车型(如三一重工)毛利率达30%以上的情况下(在年报中有相关信息可查),星马的毛利率却仅有8% ..。
一方是国有公司,国有资产,一方是董事长等高管控股参股的公司,同属汽车行业,二者之间这么多迷人的关联交易!!!!!
做为中小投资者我想问
1、 这是否符合公司法规定
证监会如何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如何确定这种不可能公平的交易是公平的,仅凭独立花瓶的同意票吗??